申幸福,郑永宏
(1.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山西 沁县 046400;2.沁县种子管理站 )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收入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县级种子市场作为农作物种子流通和直接服务于“三农”的重要部分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目前,一些市场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经营品种多而杂,经营人员素质不高的现象,影响了种子市场的有序发展,这在玉米种子市场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加强种子市场的管理,正确指导农民选种、购种,是我们种子执法部门刻不容缓的责任。
随着种子体系的改革,大部分县级国有种子公司已退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种子市场由过去的地区封锁、行政命令、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国有公司独家垄断经营,变为多元化主体市场竞争,经营者有从事种子工作的业内人员,也有经营其他项目,甚至经营粮油、烟酒的社会人员,人员成分复杂,素质良莠不齐,违背市场营销原则和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也给市场管理带来了困难。
在检查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些种子是二三年前生产的,种子企业将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涂改、遮挡后继续销售,给生产带来隐患。有的品种销路不好,经营户便鼓吹和什么品种是一个系列或是什么品种改良后的产品,改头换面,愚弄消费者。加之农民盲目追求新、特、优品种,给不法商贩创造可乘之机,农民也受到了损失。
玉米种子是季节性很强的特殊商品,经营时间较短,农民一般在每年的三四月份集中购种。有的经营户不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哪个品种利润大、返利多便大肆鼓吹,肆意夸大宣传。加之农民购种观念由过去的理性选种、保守选种变成了盲目跟风选种,盲目追求新品种,看广告选种,导致不法商贩急功近利,见利忘义,夸大宣传,未审先推,甚至跨区域销售,给种子经营市场造成混乱,也给正轨品种经营管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经实施11年了,我国进入了依法治种阶段。多数农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也有不少农户在购种时为图省钱、方便和发放一点纪念品的诱惑,不到正规公司或种子经营场所购种,而选择走乡串户游商小贩,索取不到正规销售凭证,一旦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很难赔偿。
笔者从事种子生产、经营工作多年,经常深入基层,现对规范和搞好种子市场管理谈几点看法。
在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完善检验检测设备的同时,对专业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素质培训。完善新品种在本区域的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加大试验示范推广力度,为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适用信息,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为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为种子市场全面走向良性流通保驾护航。
加大玉米种子市场监督力度,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单位的联合执法。在每年的3~5月玉米种子销售旺季,大力开展种子市场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乡村市场、摆摊设点及走村串巷的游商小贩的清查力度,对证照不全和种子经营档案不全的经营户,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对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要按相关法律处罚制裁,确保种子市场规范有序。
针对经营户的从业素质,每年定期举办种子经营户和代销户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培训,培训内容以种子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为主,从而提高经营户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依法经营,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杜绝销售伪劣种子,让农民朋友买到“放心种”,避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经营单位在销售种子时要对所售品种特征特性有个全面了解,针对购种者不同地块合理推荐适宜品种,并书面告知注意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在全县各乡镇宣传种子的相关法律法规,下乡发放宣传材料,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普及识假辨假种子知识,让制假者无利可图;教育种子经营者自觉遵守市场秩序,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自觉建立健全种子档案,共同维护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确保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