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公私立高校合作关系探析

2012-01-21 15:13
关键词:公私南非计划

高 飞

(浙江树人大学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15)

南非公私立高校合作关系探析

高 飞

(浙江树人大学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15)

南非已成为非洲大陆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中,私立院校在扩大高等教育入学中功不可没,特别是公私合作办学方式,发挥着重中之重的作用。南非公私立高校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四个阶段的演变,形成专业学院合作、服务合作与教学合作三种类型,表现出以营利性私立院校为主、公立高校掌握主导权以及合作计划总体水平偏低的特点。

民办高等教育;私立高等教育;公立高等教育;公私合作关系;南非

截至2009年6月,南非共有103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其中超过60%的学生在公私合作教育项目就读。高等教育领域中的公私合作代表着公立高校和私立院校打破界限实现了“联姻”。[1]南非高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四个阶段的演化,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类型。

一、南非高等教育公私合作关系的演变历程

伴随南非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变迁,高等教育公私合作关系也处于不断演变之中,迄今为止已经历了分化、成型、发展和规范四个时期。

(一)1829—1948:公立和私立高校出现分化

南非高等教育始自19世纪初期,源于私立院校。为了追求更加优质的教育,在有识之士的倡议下,1829年成立了南非学院。它起初是一所私立教会学校,1834年开始接受国家资助,1878年完全变为公立高校,并于1918年成为开普敦大学。[2]伴随矿业革命的发生,南非国内对工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加,20世纪之交新型私立教育机构由此涌现。这些私立教育机构一部分很快从私立性质转变为公立高校,另一部分则以专业学院的形式仍保留其私立地位。另外,宗教也是影响南非私立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至19世纪中后期,各主要基督教会都建立了私立院校,但后来都渐渐成为公立大学的附属学院。此外,南非的私立函授院校也于20世纪上半叶纷纷建立。总之,南非公私立高等教育既有天然联系,又逐步出现分化,一部分以较高水平的白人大学教育为主,另一部分致力于黑人高级职业技能训练。

(二)1948—1990:公私合作关系的成型

1948年至1990年期间,南非私立和公立高等教育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59年《大学扩充法》的颁布,开始为非白人创建独立的高校。20世纪60年代,基于加强职业培训能力和增加大学入学途径的双重需求,私立的专业、职业及技术教育培训计划也发展起来。1967年高级技术教育学院建校成立,在1979年升格为理工学院,成为公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伴随公私院校的成熟,公私合作关系也在逐渐形成之中。至此,南非公立高校包括大学、理工学院和培训学院三类;私立院校方面,以函授学院和专业学院为主。虽然部分私立专业学院从建立起就邀请公立高校承担部分授课任务,但正式的公私合作关系则始自1948年德·维利尔斯委员会的报告,其显示国立高级技术学院正提供部分属于私立专业学院的课程,南非高等教育界一般以此作为公私院校真正合作的开端。[3]旧式公私合作关系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都未普遍发展起来,也未受到政府的大力关注。

(三)1990—2000:公私合作关系的发展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特别是90年代中期之后,为了满足广泛的高等教育需求,南非面临两种选择:一是通过公立高校增加对高等教育的补助,二是依靠非国家财政发展高等教育。第二条途径日渐受到重视,私立高等教育成为南非高等教育系统中增长最快的部分。公私合作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1)公立高校远程教育学生呼唤更多的课堂授课环节,这离不开私立院校的帮助;(2)1994年南非民主大选后,传统白人公立高校为适应变革原则中的扩招需求,期望借助于公私合作吸纳更多黑人;(3)私立教育机构希望通过与公立院校开展合作提升自身的声望和地位;(4)政府法律政策对私立教育进行扶持,南非共和国1996年《宪法》的108号法令、全国高等教育委员会1996年的提议、1997年《高等教育白皮书》等都对私立高等教育予以支持。在新型合作关系中,私立院校为公立大学尤其是其中的远程教育提供教学和服务。截至2000年,至少已有251个新式公私合作协议,涉及30 000多名学生。12所公立大学签订了162份合作合同,4所理工学院签署了89份合约。[4]

(四)2000年至今:公私合作关系的规范

受政府开放政策的鼓励,南非高校公私合作关系在20世纪90年代迅速发展,但其教育质量却一直缺乏监控。从2000年开始,南非教育部开始限制合作,并加强了监督。教育部于2001年正式提出对公私合作关系实施暂缓政策,宣布将不会资助合作关系的学生,除非其属于被高等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公立高校三年滚动计划。[5]尽管政府加强了调控,但南非高等教育中的公私合作依然广泛存在并得以继续发展。目前,私立教育机构主要开展两种类型的学习计划:一是合法提供的学习计划;二是提供的学习计划属于其他院校,它们与其签订合作合同。

二、南非高等教育公私合作关系的基本类型

根据合作院校的任务与责任、提供教学的性质与方式、私立合作者的特点、私立高校的专业方向与私立院校的其他功能,可将公私合作关系分为专业学院合作、服务合作和教学合作三类。

(一)专业学院合作

专业学院是指专门从事应用和实践领域教学的私立教育机构。他们倾向于同时与公私立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专业学院合作则只限于私立专业学院和公立高校之间的伙伴关系。私立院校的兴趣和重点在于提高相关领域实践者的专业能力。[3]它们拥有自己的学习材料和计划,并且通过远程教育或特许经营来开展活动,在发展专业训练的同时也会向本领域的毕业生与从业者提供会员服务,以便在专业领域帮助他们实现最大程度的提升。

(二)服务合作

在服务合作中,学生依靠私立院校获得公立高校的注册资格,私立机构主要从事调节和协助管理工作,并不进行直接的教育教学活动,大多属于营利性组织,一般采用公司企业的方式运作,由于不受特定学科专业的制约,因而该关系往往广泛存在于各类学习领域之中。公立高校则负责开发包装学习材料以及具体的教育工作。部分签署服务合作协议的私立院校也拥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如吕克昂学院和南非管理学院均属此类。[6]尽管有时他们的教育计划会与公立高校重合,但一般并不会带来利益冲突,因为在合作计划内部,私立院校只提供非教学类的服务活动,课程讲授任务全部由公立高校承担。学生一旦成功完成学业,就将获得公立高校颁发的证书。

(三)教学合作

教学合作是唯一由私立教育机构提供课堂教学的合作关系,涉及专门型、综合型、能力发展和入学合作四种形式。

专门型合作中的私立院校一般致力于一到两个领域的教学活动,如商业、管理、贸易、市场、信息技术或计算机等,在教学合作中所占比重最大。其着重点在于职业教育或培训而非学术发展。私立院校主要与从事远程教育的公立高校建立合作。在该合作类型中,私立院校一般没有独立的学习计划,即使有其教育计划也往往低于高等教育水平,主要依靠与公立高校签订特许协议来开展活动。该关系中的私立院校不提供复杂的学生设施,而仅限于开展教学和实训的教室和场地。

综合型合作融多种职能于一身。私立院校既提供独立开发的教育项目,也与专业学院、跨国机构、公立高校以及考试委员会合作开展教育计划。私立院校在该计划中投入大量的物质和设备以满足课堂教学的需求,也更认真地对待学术卓越问题。其结果是,部分私立院校已经开始从事科学研究、学术出版与学术会议活动。这类私立机构不仅在私立部门内部颇有竞争力,而且也将自己视为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有力对手。事实上,部分涉足综合型合作关系的私立院校已经开始设想在未来发展成为更加成熟的大学。

能力发展合作旨在丰富师生的专业知识并提升他们的能力。参与该类合作的高校在属性、所有权、物质条件以及合作内容等方面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它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公立高校通过课程、讲座或评估等方式来促进合作私立院校教师的发展;二是私立院校依靠在职培训或实习为公立高校的教师和高年级学生提供训练机会;三是私立院校通过各种渠道招收其他高校的离校生并对他们进行教育。

在入学合作中,私立院校主要面向尚未达到公立高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私立院校具有管理运作的自主权,公立高校的作用在于为学习计划和颁授证书提供合法标签。[6]公立高校通过参与教材开发或认可学习计划投入课程教学活动之中,部分公立高校教师还会亲自在私立院校任课。有时,该合作关系会给学生颁发代表两校学习经历的证书。入学合作关系中的私立院校一般以非营利性院校为主,教会学院均属此类。

三、南非高等教育公私合作关系的主要特征

南非高等教育公私合作经过长期发展,出现了多样的伙伴关系,并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在合作对象构成、合作双方分工以及合作水平层次上表现出以下特征。

(一)私立院校以营利性质为主

营利性大学指不作为公共产品而属于私有财产,经济活动收益归机构拥有者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性大学的盈利则只能用于组织发展。南非的营利性私立院校根据公司法注册开办,[7]其不仅规模巨大(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中超过3/4是营利性院校),而且享有合法地位,经正式注册后就能获得教育部的认可。据2002年至2003年的调查显示,南非81%参加公私合作关系的私立院校属于营利性质。[8]这种突出的营利性也深刻影响到公私合作教育计划的开展,导致私立院校在合作中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涉及领域偏窄,授予学位的层次也不高。重视资本市场强调商业化的私立院校与具备精英性质和高水平学术地位的公立大学通过合作来实现双赢。营利性私立院校借此获得合法的地位、广泛的教育内容以及有保障的教育质量,通过公私合作来提升文凭水平、拓宽课程范围并增强自身的信誉。公立高校则可进一步增加入学人数,特别是吸纳更多弱势学生,同时也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目前,南非已经成为营利性院校和公立高校合作的前沿。

(二)公立高校掌握合作主动权

在多数合作关系中,公立高校掌握绝对的主导权。私立院校很少涉及职员发展、计划开发和教材建设等关键性领域,对合作教育领域的贡献也比较有限。

在教材上,大多由公立高校负责开发学习材料。教材的所有权和决定权属于公私立高校合作协议的核心部分,公立院校由此掌握了整个教育计划的知识产权,并往往单方面决定如何运作合作计划,一般与其本部学生所用相同。只有部分颁发混合资格的入学合作计划才由两校共同制订学习内容。对于个别由私立院校自行设计教学内容的计划,公立高校会定期进行检查。

在教学上,课程讲授主要由私立院校实施,公私合作次之,公立高校独立完成的最少。教学评估则是公立高校的职责,私立教育机构参与程度较低。布置和评定短论文、设计和评价期末论文以及安排考试都由公立高校负责。可以说,大多数私立院校教师所评定的学习内容在学生全年或全部学习成绩中的位置常常无足轻重。对合作计划进行评估以及向学生颁发证书,也主要由公立高校承担。

在师资上,公立高校着重于学术职员的认证工作,私立院校则承担着合作计划中的教师招募工作,此外少数计划会邀请外部团体考查教师资格,只有极少数私立院校会承担教师认证的工作。在薪酬支付方面,80%以上的计划由私立院校负责。

在学费上,一般由公立高校设定费用额度,只有少数私立院校有权独立确定收费标准。绝大多数计划中全部费用流入公立高校,少数为两校共享,仅在个别合作关系中私立院校拥有全部学费。由此可见,公立高校不仅在合作关系的收费领域掌握着决定权,而且在经济方面的收益也比私立院校多。私立院校主要通过学费折扣以及额外授课获利。

在招生上,相对于公立高校来说,私立院校表现出更多的责任,一般向任何有意就读于公私合作计划的学生敞开大门,从而在地域上照顾到更多的学生。进入公私合作关系的学生,只要达到相关要求并具备规定资格,就可以进入公立高校开始下一阶段的学习。

(三)合作计划总体水平偏低

南非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以提供证书文凭和学士学位为主,103所获得注册的私立院校中只有12所提供硕士水平的计划,3所开展博士教育。私立院校涉及的领域主要有商业、管理与信息技术,技术、教育与法律,媒体、设计与视觉艺术,运动学、旅行与旅游以及卫生。[9]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合作关系的学位层次与学科领域。纵观南非公立高校(即理工学院和大学)与私立院校的合作关系,在学位层次上处于较低的水平,在教育领域上也有限。

在学位层次方面,公立理工学院与私立教育机构共同开发的教育项目,主要面向意图提升技能的在职者或试图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就业市场的劳动者。针对受教育者的即时需求,同时也源于私立院校想在最短时间内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考量,公私立高校彼此的合作计划一般历时较短(从6到48个月不等),部分计划甚至自身并不能提供证书资格,而只是为整个教育过程提供部分学分。南非高等教育覆盖5至8级共四个层次,依次为高级文凭和高级证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理工学院和私立院校合作提供的学位层次多以提供文凭资格为主,部分是本科学位计划,只有极少数达到研究生层面。由此可见,大学与私立院校提供的教育计划层次相对来说水平较高,但仍以证书文凭为主,少有以攻读荣誉学位或硕士学位为目标的项目。

在学科领域方面,理工学院和私立院校的合作协议大部分集中在南非质量署规定的领域3(商业、贸易和管理学习)和领域10(物理、数学、计算机和生命科学)方面,领域5(教育、培训和发展)次之,制造业和计算机学习再次之。在大学和私立院校的合作中,商业、贸易和管理仍然是最普遍的计划,教育培训和人类社会学研究在数量上处于第二位,其余在计算机学习、法律军事学和安全、健康科学与社会服务以及语言学习等方面各有涉及。[10]公私立高校的合作领域主要是实用性的职业教育,而且更强调“专才”而非“通才”的培养。

总之,在高等教育中,公私立高校相互合作构建伙伴关系已成为一种重要趋势。如何充分调动合作院校办学的积极性,激发公立高校的活力和主动性、提高私立院校的教育质量并进行规范管理,正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我们既要鼓励并支持公私立院校打破坚冰重视合作,又要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政府应充分利用二者的优势,前者往往具有较为成熟的办学机制并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后者则在灵活性和适应力方面较为突出,必须做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双方伙伴关系的发展只有建立在质量保障的基础上才能拥有长远的生命力和持久的发展力,这尤其需要政府在政策、法律和资金等方面出台相关的规定。

[1] Bjarnason S, Cheng K, Fielden J, et al. A New Dynamic: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R]. Paris: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2009:52.

[2] Kruss G. Dsistinct Pathways: Tracing the Origins and History of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in South Africa[J]. Globalisation, Societies and Education,2005(3):262.

[3] Varghese N V. New Trends in Higher Education: Growth and Expansion of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in Africa[R]. Paris: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Planning,2006:134,143.

[4] Cloete N, Maassen P, Fehnel R, et al. Transform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Global Pressures and Local Realities in South Africa[R]. Dordrecht: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2004:231.

[5] Ministry of Education. National Plan for Higher Education[R]. Pretoria:Ministry of Education,2001:54.

[6] Mabizela M. The Business of Higher Education: A Study of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in the Provision of Higher Education in South Africa[M]. Cape Town:Human Sciences Research Council Press,2005:12,14.

[7] Varghese N V. Private Sector as a Partner in Higher Education Development in Africa[R]. Paris: IIEP-UNESCO,2009:5.

[8] Kinser K, Levy D C. For-Profit Higher Education: U.S. Tendencies, International Echoes[J].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Higher Education,2006(18):116.

[9] Council on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Education Monitor:The State of Higher Education in South Africa[R]. Pretoria:Council on Higher Education,2009:11.

[10] Levy D C. Profits and Practicality: How South Africa Epitomizes the Global Surge in Commercial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R].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2003:12.

(责任编辑毛红霞)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3年征订、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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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in Higher Education in South Africa

GAO Fei

(TheNon-governmentalHigherEducationInstituteofChina,ZhejiangShuren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 310015,China)

South Africa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developed countries in higher education in African continent. Private college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higher education expansion, especially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After four stages of evolution,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have formed three types of specialist partnership, service partnership and teaching partnership.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are composed mainly by for-profit institutions guided by public universities and show relatively low educational level.

non-governmental higher education;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public higher educatio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South Africa

2012-05-17

高 飞(1980- ),女,河北保定人,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

G648.7

A

1671-2714(2012)06-0014-05

10.3969/j.issn.1671-2714.2012.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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