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三公”是政府自证清白

2012-01-17 14:42石勇
南风窗 2012年10期
关键词:三公部委知情权

石勇

中央部委2012年的预算已经和公众见面。

应该说,进步是明显的。到4月29日,已经有91个中央部委公开了预算。与过去许多部委公布预算“推三阻四”、遮遮掩掩相比,今年的动作利索了很多,一些细化的预算内容也表现出更大的诚意。据媒体报道,按照计划,6月底左右,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后,财政部将公布201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2年预算数。

笔者期待,今年的“三公”经费不要再让人“看不懂”。

在信息技术已到了“云计算”的今天,政府告诉公众每花的一笔钱到底花在了什么地方,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如果公布的预算总是让人“看不懂”,唯一的解释,正如某些专家所说的,只能是不愿意让大家看得懂。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人为问题。

因此,如果一份预算报告,显得面目模糊,就可能会给人这是“压力”之下无奈“应付”的感觉。

预算公开涉及的内容很多,但公众最关心的,还是“三公”这一块。毕竟,它直接和“腐败”联系起来,对公众的刺激最大。大家纳税给政府,一个最直观的认识就是,这些钱不是拿来让一些官员享受、腐败的。

把每一笔钱从哪儿来,花到了哪儿公开出来是政府的政治义务,它对应于公众的知情权。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而监督的前提当然是要让人民的知情权能够兑现。公众“看不懂”预算报告,知情权也就大打折扣,逻辑上,监督权无從谈起。

但对于像“三公”这些钱,其实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公开来自证清白,如果不公开,则给人一种“有猫腻”的感觉。

英国思想家休谟有一个对民主政治影响颇大的思想,就是对政府要进行“无赖假设”,在制度设计上要防范掌权者。这一假设在人性上是站得住脚的,而且有正反的经验验证,无法约束和监督权力,权力一定腐败,而如果约束和监督,它就不敢,也无法腐败。

无论怎样,这一可能性无法先验地排除:由于政府部门掌握着权力,拿着纳税人的钱,而它和公民在信息上极不对称,在博弈力量上很不对等,因此,它倾向于用纳税人的钱来自肥。

对于这一点,作为纳税人,同时也有知情权的公众可以有合理的怀疑。而政府部门要自证清白,要做的事情,只能是把钱都花到哪儿去了的信息详尽地向公众公开。不公开,或公开得遮遮掩掩,那就相当于主动坐实公众的怀疑。

就政府义务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而言,“三公”公开,其实着急的应该是政府部门,应该是它们希望尽快公开,尽量地让公众看得懂,以便洗脱权力自肥的嫌疑。如果情况相反,那就说明,我们还欠缺相关的配套制度来强有力地约束政府部门,那就得好好想办法,不能总是“拿他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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