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文婧
禁播广告就能确保新闻公正吗
文/郭文婧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方明在天津代表团参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央视一套和各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全部禁播广告,只有不做广告,才具备公信力,防止媒体被商业利益牵着鼻子走,“否则做出来的新闻难保公正。”
新闻公正,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愿望。但现实中,商业侵袭无处不在。在以广告作为收入主渠道的媒体盈利模式下,部分媒体“拿别人的手软,吃别人的嘴软”,为了效益,为了发展,也有为了生存的无奈,往往拜倒在广告费之下,在新闻传播和舆论监督上自觉不自觉地、或多或少地偏离了客观公正。是的,广告是新闻偏离客观公正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但绝不是唯一因素,也绝对不是根本因素。
比如,英国的BBC、日本的NHK,都以“纯粹做新闻,不播广告”来宣称自己的新闻公正,但即使在英国、日本国内,也有很多人质疑它们的客观公正。原因是什么?因为BBC、NHK一样存在“吃别人的嘴软”的问题,它们生存与发展的资金,除了特许的收视费之外,绝大部分来自政府的拨款。因此,在很多时候,他们的新闻是带有政府立场的。显然,政府立场并不等于客观公正的立场。
媒体是人办的,人都是具有立场的。一个媒体在绝大多数时候保持客观公正,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要求一个媒体在任何时候都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则过于理想化了。之所以会出现媒体报道偏离客观公正的现象,问题不在广告,而在于媒体人及其监管部门。正是因为极少数媒体人丧失了新闻理想和职业道德,加上监管部门在极少数时候的不当指导和监管不力,才导致媒体报道偏离客观公正现象的发生。因此,要让新闻客观公正,真正的出路不在于拒绝广告,而在于加强媒体人的新闻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在于开放媒体经营,在于加强监管。
虽然我对“禁播广告确保新闻公正”持怀疑态度,但我还是赞成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出台广告播放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的。法治社会,规范是最好的方法,一刀切未必能达到理想初衷。
编辑:董晓菊 dxj5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