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洪俊
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90周年的光辉历程。胡锦涛同志的讲话集中概括为完成了三件大事,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
而这三件大事都与民主与法制密不可分。
第一件大事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我们要取得执政地位,走的是一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农村包围城市,先建立根据地,然后夺取全国政权的独创道路。政权组织形式,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采取了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但并没有完全照搬苏联模式,如基层的苏维埃代表由差额选举产生等,都是苏联所没有的。在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采取了参议会的形式,是本地区的最高权力机关,不仅有选举权、罢免权,还有创制、复议之权;中共中央提出,政权组织人员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非党左派、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形成统一战线,这与国民党“一党专政”形成鲜明对照。在解放战争时期,随着阶级关系的新变化,解放区政权完成从参议会制度到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转变。它为实行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准备了条件。1945年,黄炎培到访延安,发出周期率的警思:“大凡初时聚精会神……继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放下了。”毛泽东回应道:我们已经找到跳出周期率的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定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政体。这是党和人民长期探索和实践而得到的结果。通过革命,党取得了执政地位,“打江山者,坐江山”,执政的合法性成为历史必然。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党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这是第二件大事。期间,民主法制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建国初期的4年,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过渡;从1954年到1966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确立并经历了曲折的发展;“文化大革命”的10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民主法制遭到践踏。
从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我们党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这是第三件大事。国家综合国力大大提升,人民过上安康富裕的生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和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党在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基础上,领导政府实现社会的繁荣昌盛,获得了执政地位的“绩效合法性”。
但是,一个政党的历史执政地位仅仅是其执政合法性的来源之一,执政党的绩效基础又具有易变性,所以,扩大与巩固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基础意义尤显突出。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这次胡锦涛同志的讲话提出“四个考验”、“四个危险”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可以看出,我们党的高层认识是清醒的。
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巩固,从根本上说源于党执政的合法性。但合法性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处在动态变化的过程中,执政的合法性资源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扩充,才能维系一个政党执政地位的存续。目前,执政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执政党主张的意识形态及其说服力、经济增长和执政绩效、政治民主化程度、社会正义的实现程度等。
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在他的《正义》一书里如此定义正义:“要看一个社会是否正义,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们所看重的物品——收入与财富、义务与权利、权力与机会、公共职务与荣誉,等等。一个正义的社会以正当的方式分配这些物品,它给予每个人以应得的东西。”历史证明:很多动乱和革命,不是由贫困而是由不公造成的。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3年就打败了国民党,毛泽东本人都没想到会这么快,为什么?因为当时共产党人自己没有利益,全部家当就是两个大裤兜,一边装烟袋锅、一边装笔记本,其他真的一无所有。搞土改分田地农民得到利益,党就得到拥护。而利益集团的代表蒋家王朝很快土崩瓦解。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当前两大利益集团已经形成,一个是靠接近权力的资本家,一个是政府官员,当然不是一般的小吏。权力与资本结合,就会形成官僚资本,就会造成极大不公。“7.23”撞车事件,表面是一场事故,但其背后就是官僚资本的膨胀、利益集团的博弈,“和谐号”怎么可能和谐。邓小平早就明确指出,现行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方面存在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终身制和特权问题,有的问题“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邓小平文选》第2卷327页)。怎么解决?靠空洞的政治口号、良心或道德的力量解决不了矛盾,靠撤几个“虾米”局长解决不了问题。只能靠民主才能既制约权力,也制约资本,否则,权力一定会与资本结盟。所以只能在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方面大大推进,才能实现共产党执政历史合法性与现实合法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制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担负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任,同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制化进程也是其不断获得民众的支持、认同和拥护、增强执政合法性、巩固其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
党的90年历史见证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足迹。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制定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了扩大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任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揭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及其深刻内涵;提出了民主法制化的战略任务;确立了“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治国方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目标;作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决策。新时期,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一个不断探索和推进民主建设的历史,同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都已证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以及社会主义的民主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已指出,必须着手解决党和国家政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否则,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就会严重阻碍改革的深化。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认为坚持三者统一,就必须把建设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就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然是一个好制度,党就要用好这个制度,发挥这个制度的作用。首先要依靠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中国政治的民主化,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深层次改革需要的政治体制。这样的政治体制,最终要确立科学、民主、自由、文明、法治、充满活力、能使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观。这是一个长期的稳步推进的过程,这一届中央完成不了,但起码顶层要有所设计,要有路线图,要启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