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虎,李权弟
(黄山学院 社科系,安徽 黄山 245041;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43000)
徽州商号“伙计”的生活实态
——咸丰年间徽商志成号经营账簿研究
马勇虎,李权弟
(黄山学院 社科系,安徽 黄山 245041;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43000)
咸丰年间徽商志成号商业账簿数量巨大、系统完整、内容丰富,详细记载了志成号伙计的工资俸金结构、支取方式,以及“小伙钱”、“公伙钱”奖励分配制度。与此同时,账簿具体记载了伙计日常伙食、年终宴请的食品结构及金额标准,较为细致地反映出伙计的真实生活形态,从中揭示出晚清徽商雇员要素市场的基本特点。
伙计;徽商;晚清
“伙计”是徽商经营系统的基本构成要素。有关徽州商号“伙计”的研究不多,仅见有王廷元先生《徽商从业人员的组合方式》一篇论文。王先生从徽商从业人员组成方式的角度考察了伙计、学徒等经营人员的构成情况,[1]但伙计的工资俸金结构和构成情况,以及生活状况,王先生文中并未论及。志成号账簿文书数量巨大、内容丰富,其中关于伙计的记载十分具体,较为细致地展示出徽州商号伙计的生活实态,这就为晚清伙计的研究提供了具体详实的资料。本文即以这批账簿文书为基础,研究咸丰年间徽州商号“伙计”的工资俸金构成、支取方式,并就“小伙钱”、“公伙钱”进行初步探讨。
志成号账簿文书共76册,收藏于黄山学院徽州文化资料中心。该系列账簿分为银钱总录、各支、杂用、各路货源、誊清、盘货等类型,详细记录了自咸丰元年至十一年的经营活动。笔者对上述账簿文书资料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和研究,考证了志成号的基本情况以及内部结构。志成号店主人为汪姓,徽州婺源东乡人,具体姓名与详细住址限于资料的缺乏无从考证。从账簿的构成体系与记载的经营活动内容看,志成号为总号,下辖志成志记与志成和记二家分号。但总号志成号并不是经济实体,而是与志成志记合署。根据账簿记载的开支内容,志成和记受到总号的严格控制,包括工资俸金在内所有的经营性开支均由总号志成号代为支付,显示出分号志成和记没有独立的财权。依据账簿有关地名的记载,考证出志成号、志成志记的经营地点为江西省乐平县南街。由于资料的缺乏,分号志成和记经营所在街巷的具体方位不明。根据进货账簿与盘货账簿的记载,以及簿册钤盖的图章印文“志成布号”等内容,判断志成号以布匹销售为主要业务,且十多年连续不断。[2]
志成号系列账簿中,各支、杂用账簿有关伙计的记载十分丰富。其中,《各支》账簿共5册,分别为《志成咸丰元年正月吉立各支》、《志成咸丰二年壬子正月吉立各支总》、《志成咸丰三年癸丑正月吉立各支》、《志成号咸丰四年甲寅正月吉立各支》和《志成号咸丰五年乙卯正月吉立各支》等,具体记载了咸丰元年至五年志成号“伙计”支钱等活动。《杂用》账簿4册,分别为《志成号咸丰三年癸丑岁次新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志成号咸丰四年甲寅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志成号咸丰五年乙卯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和《志成号咸丰六年丙辰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等,分别按和记、伙食、门差、杂用等类目记载了咸丰三年至六年的支出钱额情况,从中反映出伙计的生活状态。
5册《各支》类账簿立有具体的支钱人姓名,在姓名之后记有支钱日期、支钱额数、所购物品,然后是所收俸金、工资的额数,以及两抵后的差额。通过《各支》账簿可以分析志成号雇佣工人数量及其俸金,以及伙计、学徒在各分号的配置。依据这些记载,笔者进行了统计并形成表1,从中可以了解该商号经营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1反映了志成号的工资俸金制度。表中“(李)科林”自咸丰元、二、三年在店中学徒,咸丰四年转为正式店员,领取俸金“起薪”4000 文,[3]“李科林甥”即学徒转为正式店员、伙计的起点俸金。表中俸金数量的变化表明志成号店员存在一定程度的加薪情况,例如“步高”咸丰元年的俸金为8000文,咸丰二年涨到10000文,“李科林”咸丰五年的俸金也由4000文涨到6000文,其他10人在前后5年中均有不同程度加薪,增加幅度由2000文至7000文不等。表1又显示,志成号最高俸金只有55000文。如“瑞千”咸丰元年领取俸金50000文,咸丰二年涨为55000文,此后3年未见增加。因此,55000文俸金可能是志成号店员中俸金最高额度。从上述情况看,志成号有一套完整的工资俸金制度,即起点俸金4000文,最高俸金55000文,在这个上下限之内,依据在店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一定程度的工资增加。
王廷元先生认为,徽商从业人员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雇佣家族内成员,二是雇佣当地雇员。[1]表1所见志成号“伙计”中,(吴)仰周、(韩)玉书、(詹)万成、(李)科林等属于不同的姓氏家族,表明志成号雇佣的“伙计”不是家族内成员,也没有采用家族成员共同经营的方式,显示出晚清时期徽商经营管理的变化。
据表1所载,志成号咸丰元年全年领取俸金共有9人,另有一名学徒不支俸金,即志成号共有店员10人。咸丰二年、三年均雇店员12人,其中学徒2人。咸丰四年、五年店员分别为12人和13人,其中学徒1人、2人。由于志成号辖志记、和记2家分号,上述店员在两家分号如何配置呢?上文已述,志记与和记店员工资均由志成号统一支付,因此根据两家分号工资俸金在全年总额中的比例,可以推算出各分号的人员规模。据咸丰三年志成号《各支》账簿记载,全年俸金总额342000文,[4]又据咸丰三年《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记载,本年支付和记俸金72000文。[5]由此测算,和记俸金为志成号全年俸金的21%。同理,根据四、五年同类账簿计算,和记俸金所占比例为19.6%和21%。①由上述比例测算,志记店员约8-9人,和记店员2-3人。和记账簿所载也证实了这一推断,《志成和记咸丰拾壹年各路货源、志记收付、杂用总》“志记”目下,“收俸钱 76806文,明30527文、□38279文、帮俸8000 文。 ”[6]“志记”和记实际人数就是 3 人。
根据经营成本的统计,志成号“伙计”工资俸金在各项经营性开支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例如咸丰三年,各项经营性开支总额为701778文,其中工资俸金为342000文,[5]占48.7%,咸丰四年各项经营性开支总额为635361文,而工资俸金为350000文,[7]占55%,咸丰五年各项经营性开支总额为683033文,工资俸金为380267文,[8]占55.6%。从这些数据看,志成号俸金占全年各项经营性开支总额的一半左右,这表明志成号的技术含量不高,经营中主要是依靠店员的服务性劳动。
上述志成号店员除工资俸金之外,还有 “小伙钱”、“公伙钱”收入。咸丰元年《各支》账簿记载了“小伙钱”的收支情况,伙计“吴仰周”名下,记载了收进事由和金额为“收小伙钱7422文”,“韩玉书”名下“收小伙存钱5673文”,“詹万成”名下 “收小伙存钱1500文”。[9]所谓“小伙钱”,是指店员在规定工资之外的额外收入,通称“小伙”。②第2集,第111页根据笔者的田野调查,作为额外收入的“小伙”,其实就是商号主人根据雇员的等级、工作业绩和表现,发给雇员的年终红包、奖金。③
“公伙钱”与“小伙钱”似有不同。咸丰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各支》账簿详细记载了“公伙钱”的收支情况,依据这些记载,列成表2。
表2 志成号公伙钱简况 (单位:文)
资料来源及说明:咸丰元、二、三、四、五年《各支》;表格内数字为0代表未领取“公伙钱”,表格内空白代表相关年度未记载此人情况。
依据《志成咸丰二年壬子正月吉立各支总》的记载,表2咸丰二年的“公伙扣来钱”系步高、秀璋等人全年的支出超出了俸金收入,故而从公伙钱中扣除,以弥补收支的缺额。
由表2可见志成号“公伙钱”的基本结构。第一,“公伙钱”的人员构成。表2咸丰元年存入“公伙钱”共5人。从表1可知,5人中除李科林为学徒外,其他4人均为正式伙计。表2又见李科林在咸丰四、五年均获得“伙息派得钱”,这就说明参加“公伙存钱”的人员没有正式伙计与学徒的分别,只要愿意均可入伙。第二,“公伙钱”存在一定额度的本金,如咸丰元年科林“公伙存钱 1500文”,“仲记”“公伙存钱 4502 文”,毫无疑问这些是存入的本金。第三,存入的“公伙钱”付给一定得利息,如咸丰四年科林、观长、荣顺均获得“公伙派息钱618文”。咸丰五年科林、添孙等人继续获得 “伙息派得钱2135文”、“伙息派得钱1500文”。由于资料的不足,尚难以计算出“公伙钱”的利息率。尽管如此,依然可以看出,通过存入“公伙钱”,志成号扩大了资本金,有利于商号资金的流动;通过支付利息的方式,提高了店员的福利待遇,有利于店员的稳定管理。
从上述考察可知,志成号雇员工资由俸金与“公伙钱”、“小伙钱”三部分构成。工资支取方式除咸丰三年部分雇员“面议分月支”外,其他年份全部为平时预支,年终结算。例如咸丰元年伙计之一的詹成万工资预支与结算情况:
詹成万兄
旧长支钱12005文。
正月十七日,支钱730文。
廿五日,支钱600文。
二月初五,支钱40文。
初八,支钱200文。
卅日,支钱1200文,还君记衣服钱。
三月初四,支钱1050文,往十八村标挂。
初五,支钱200文,同上。
……
十二月廿八,支钱172文,同兴账扒。
廿九,支钱176文,还万项。
……
总结共支钱30010文。
收小伙存钱1500文。
收俸金钱24000文。
两抵仍长支钱 4510 文。[10]“詹成万兄”
詹成万支取工资俸金的记载表明,店员伙计不是逐月领取工资,而是从商号支取日常开支费用,最后年终收支结算。詹成万年终结算的结果是透支4510文。尽管在咸丰三年的记载中,荣升、瑞千、仰周等店员的俸金支取方式“面议分月支”,但最后结算的结果仍然是透支。店员透支以及商号允许雇员透支,可能是商号稳定雇员的手段之一,自咸丰元年至五年,除玉书、成万离店外,其余10多名雇员都没有离开商号。
伙计受雇于商号,伙计的伙食等日常生活开支均由商号提供。志成号杂用账簿记载了伙计日常生活的开支情况,有关伙食的记载中,十分清晰地反映出徽商伙计的生活条件。咸丰三年至六年的杂用账簿均列有“恒足”类目,记载支钱时间、数量、用途等。所谓“恒足”,即是指“生活恒足”,蕴含生活永远富足之意。从账簿所记的具体内容可以窥见志成号伙计的生活条件,咸丰三年的杂用账簿将伙计的生活消费分为米总、油总、猪总、碳总、恒足总等类目,其他年份的账簿则将上述类目统一归入到“恒足”中,例如咸丰四年十二月的记载:
十二月初一,付钱300文。
初二,付钱200文。
初三,付钱200文。
补十月廿七,付万兴酒半砠700。
补十月初八,付裕泰酒半砠680。
十月十二,付悦裕酒半砠680。
十月廿五,付九臣酒一砠1400。
十二月初四,付钱200文。
……
付永春酒一砠1420。
初七,付钱260文,海带一斤。
……
初十,付钱100文,鸡。
付钱670文,鱼十六斤十二两。
付钱300文。
付钱430文,元及蛋。
……
十二,支钱375文,笋五斤。
十三,支钱 455 文,鸡。[8][恒足]
………
由上述记载可见,十二月中,志成号除提供基本的伙食之外,还必须为伙计提供酒、鸡、鱼、蛋、海带等副食,生活条件高于普通的民众。同时,志成号在每年的年末宴请伙计,招待海味。账簿中记载了宴请伙计的开支情况。
(咸丰三年)十二月卅日,付钱2593文,婺邑海味。[5][恒足]
(咸丰四年)十二月卅日,付道隆海味一单,计足钱3042文。[8]
(咸丰五年)十二月廿九,付洋1元零6分,扣钱2014 文,办海味。[9][恒足]
(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九,支洋1元7角3,海味一单,扣钱 2098 文。[11]“恒足”
从日常的伙计生活到年终的宴请,反映出商号伙计生活稳定与富足的一面。上述的伙食生活和工资俸金一般情况下视为人力成本。从统计结果看,人力成本在志成号的经营费用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志成号做为总号,每年对分号志成和记的经营费用单独进行核算,核算的数据反映出人力成本与经营费用的关系。例如咸丰四年和记经营费用的开支情况:
付店租32000文。
付门差钱10000文。
付伙食钱70000文。
付俸金钱72000文。
付该钱7000文。
付认盘费钱 4000文[8][和记]
上述经营费用共计195000文,其中伙食和工资俸金人力成本为142000文,占和记经营费用的73%,比例较高。同理,咸丰五年和记经营费用总额为215892 文,而人力成本为 144392 文,[9][和记]占经营费用的67%,比例也高。和记只是分号,其人力成本尚且如此,总号志成号的人力成本自然也不会低于这个比例,或许这正是晚清时期徽州商号人员管理的基本特点。
总之,志成号账簿有关徽州商号“伙计”的记载十分丰富,较为具体地反映了伙计工资结构以及日常生活状态。微观具体的个案分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业经营中伙计生活的真实形态,揭示出晚清雇员要素市场的基本特点。
注释:
① 《志成号咸丰四年甲寅正月立各支》志成号俸金总额366000文,《志成号咸丰四年甲寅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和记俸金72000文;《志成号咸丰五年乙卯正月吉立各支》志成号俸金总额380267文,《志成咸丰五年乙卯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和记俸金81392文。
②吴子俊.屯溪南北货业经营方式[C].政协屯溪区文史资料研究会编,屯溪文史,1989年9月.
③2010年7月12日。访谈对象罗允刚,87岁。
[1]王廷元.徽商从业人员的组合方式[J].江海学刊,2002,(1).
[2]马勇虎.珍贵的徽商经营账簿——咸丰年间徽商志成号账簿文书介绍[J].黄山学院学报,2010,(1).
[3]志成咸丰四年甲寅正月立各支.
[4]志成号咸丰三年癸丑正月吉立各支.
[5]志成号咸丰三年癸丑岁次新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
[6]志成和记咸丰拾壹年各路货源、志记收付、杂用总.
[7]志成号咸丰四年甲寅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
[8]志成咸丰五年乙卯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
[9]志成咸丰元年正月吉立各支.
[10]志成咸丰元年正月吉立各支.
[11]志成号咸丰六年丙辰正月吉立公和謄清伙食门差杂用总.
The Living Condition of Waiters in Huizhou Business House——A study on the Zhi Cheng's accounting books during Xianfeng's reign
Ma Yonghu,Li Quandi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Huangshan University,Huangshan245041,China;Department of History,Anhui University,Hefei243000,China)
Zhi Cheng,one of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Huizhou merchant during the reign of Xianfeng in the Qing Dynasty,kept a large number of accounting books,which covered its waiters'wage structure,the method of withdrawal and incentive distribution system of"Xiaohuo"and"Gonghuo".Meanwhile,the existing accounting books also recorded in details the daily diet,the dishes and standard rate of the yearend banquet for its waiters in this Huizhou business house,which reveals the living condition of the waiters and marke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mployee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waiter;Huizhou merchant;late Qing Dynasty
K877.9
A
1672-447X(2011)02-0001-004
2010-09-13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sk304)
马勇虎(1962-),安徽安庆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生,黄山学院社会科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徽州社会经济史;李权弟(1966-),湖南通道人,安徽大学历史系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
表1 志成号店员俸金统计表 (单位:文)
资料来源及说明:咸丰元、二、三、四、五年《各支》;表格内数字为0代表学徒不领俸金,表格内空白代表相关年度未记载此人情况。
咸丰元年 咸丰二年 咸丰三年 咸丰四年 咸丰五年仲记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瑞千 50000 55000 55000 55000 55000吴仰周 20000 20000 24000 24000 24000江君达 46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韩玉书 16000詹成万 24000洪殿臣 38000 45000 45000 45000 50000步高 8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添孙 16000 16000 16000詹松庆 21000 26000 26000 26000李科林 0 0 0 4000 6000詹荣升 36000 36000 36000 43267秀璋 24000 30000 50000观长 0 0 0 0荣顺 16000春兄0时间俸金店员
高 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