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四平
自从上世纪初现代主义登临中国大陆本土以来,驱逐抒情,唯“理智”为时尚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于是,诗歌的抒情主体隐匿起来,诗歌中的一切都“超客观”起来,随之而来的是,客观性写作、零度写作、自动写作,“白天写作”纷纷登台亮相,使得诗歌写作成为一场场竞技表演:看谁能把自己隐藏得更深,藏而不露,看谁的技术难度系数高,花样翻新多,看谁比谁晦涩,看谁比谁高明。因此,从诗歌创作而言,就出现了大批冷冰冰的客观主义、科学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现代主义诗歌,以及大量混杂其间的装神弄鬼的伪现代主义诗歌;从诗歌研究而言,就出现了朱自清当年提出的“解诗学”和孙玉石近年来在此基础上提出的“现代解诗学”。我当然不否认现代主义诗歌存在的历史的合理性价值,我只是想说,过分强调诗歌写作中的理智因素会导致诗歌渐渐背离其抒情的本质,毕竟,不管是古典诗歌,还是现代诗歌,抒情才是诗歌的天职,理智只不过是辅助抒情的工具而不是诗歌的目的,本末不能倒置!
重新认识理智在诗歌中的地位和作用,理性地回归诗歌的抒情,使理智与抒情完美调和,才是诗歌写作的正途。
诗歌抒情首先要改变“作者已死”、“诗人已死”的看法,要使已经死去多年的诗歌抒情主体复活过来,大胆地凸现“我”,变“无我之境”为“有我之境”,或者是,以“有我之境”为主,辅之以“无我之境”。当然,也要谨防神化“自我”的伪浪漫主义倾向。也就是说,在写诗过程中,要理智地抒情,要做到智情结合。
如何才能做到情感与理智的结合而不任情感泛滥呢?通常有三个途径。
第一,个人与自我结合。很多时候,诗人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自己筑自己的城,像顾城,自己做自己的王,像海子,自己跟自己对话,像巫师,喃喃自语,疯话串串,喋喋不休,趣味盎然。亚楠属于这类诗人。比如,他在《午夜的河流》中写道:“红霞满天舞蹈,大雁振翅用一种天空的语言/带给我欢乐也在故乡窃窃私语”。诗人是语言的动物,对语言有着特殊的敏感。诗人总是用“女娲的语言”在自言自语,给处于黑暗中、懵懂中的事物命名,用诗语去照亮它们,从此,世界有了光,有了可以认知的事物,有了可以表达它们的语言和智慧。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带点玄学色彩地说,诗人的语言有如天启般降临,而非后天学习所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家语”与日常用语有别吧。在“诗家语”面前,日常用语显得多余,因此,还是在《午夜的河流》里,亚楠写道:“一条鱼在花丛里遗忘了爱情/这些温柔之乡的游子/把鲜亮的音符射向夜幕浩渺的水域//星星只是一些琐屑的浪花/在深不可测的水底,我不想再说些什么了”。有人说,诗人写诗,是一场灵魂的搏斗,是一场语言的战争,宛如先知们通常表现的那样。亚楠在《先知》中写道:“暮色中,只有先知的幽灵/闪烁着青铜的光焰”。诗人不说是先知吧,起码也是个通灵者。他的思想、他的智慧、他的语言,乃至他的生活方式、他的人格魅力,无时不在闪烁着幽蓝的青铜色的灵光。他说出了造物主的秘密。他语出惊人。他时常使人心惊胆寒。难怪柏拉图发誓要把诗人赶出“理想国”。总是与自己内心对话的诗人,是一群“外冷内热”的人,如亚楠在《我只是这样走走》末尾所说:“只要春天在枝头重新发芽,逐渐鲜亮起来/我就不会沿着泥泞走投无路”,这一冷一热就是我所说的智性与抒情里应外合的典范。亚楠是个内倾型诗人。他注重向内开掘,向人们展示他的精神世界。他选取的意象很少有常态的,比如,他写“午夜”、“黑森林”、“先知”、“月光”、“蓬草”,等等。这些意象比较特别。它们冷僻、克制。这就使得亚楠的诗歌调子忧郁、低沉,有挥之不去的忧伤,如《先知》真诚告白“我内心的波澜/就这么沉入雨季”。
第二,个人与自然结合。如前所述,过分沉迷于自我有时会迷失自我。诗人不妨走出自我的理想国、乌托邦,把自我安顿在大自然中,让自然界的山川河流、花鸟虫鸣、风雨雷电,涤荡我们的心胸,抚慰我们的心灵。古代的山水诗大抵如此。现代都市人,在现代化的喧嚣中,机械般、陀螺般地生活着,像神话传说中西西弗斯那样永无止境地承受着人生的苦役。只有诗人,敢于在赶往名利场的途中急流勇退,像梭罗那样独自一人,远离城市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来到他的瓦尔登湖,心满意足地欣赏他的湖光山色。潘永翔就有这样类似的表现。他逃离石油工业城市大庆,形单影只地来到了久负盛名的呼伦贝尔草原。在那里,他“坐在草原中央”,“和草们在一起”,看“风吹呼伦湖”,听“月光下的马头琴”,望盘旋在草原上空的雄鹰和蒙古包。此时此刻,诗人已经忘记了自己“沉重的肉身”,被周遭的情景所感染,达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仿佛化身为一棵棵小草、一只只雄鹰、一阵阵和风,化身为草原上的一切。如《风吹呼伦湖》所写:“我坐在岸边/一片鱼鳞映着呼伦湖的影子/我看到了天空和湖水/同时被晚霞染红”。
第三,个人与社会的结合。在个人与自我、个人与自然结合之后,诗人进一步向外开放自我,努力使自我融入社会、现实、文化和历史。以往,诗人们在这方面做得十分出色,写出了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好诗。左翼诗人就是这方面的常胜将军。不过,许泽夫在《打枣》里写出了自己与众不同的乡土的情感成长记忆。这类诗往往以抒写哲理见长,如《卷心菜》。此外,《暖雪》对新诗音乐性在语言和形式方面的实验也值得一提。
综而观之,如何通过把个人与自我、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结合起来,并且,在此过程中,再把抒情与智性结合起来,是写好诗歌的关键之一。以往,我们总是喜欢走极端,在新诗草创阶段,一味强调抒情,浪漫主义一统天下;随后,为了医治伪浪漫的感伤,有一批诗人揭竿而起,从一味抒情转而强调一味理智,随之现代主义独霸诗界。近百年新诗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我们不能再走极端,不妨从抒情或理智这两个极端出发,向它们的中间地带走,取它们各自之优长。我相信,如此以来,会出现让人叫好的好诗。天意君须会,人间要好诗!
责任编辑 赵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