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志,魏宝阳
(1.湖南女子学院,湖南长沙410004;2.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长沙410128)
我国民办高校倒闭的原因分析*
曾祥志1,魏宝阳2
(1.湖南女子学院,湖南长沙410004;2.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长沙410128)
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的倒闭问题日益严重,究其原因是外部环境和内部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外部原因主要包括民办高校地位不平等、生源减少、市场份额减少等,内部原因主要是民办高校经费不足、质量不高、声誉不佳等。在此,针对民办高校倒闭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民办高校;倒闭;原因
近年来,有关民办学校倒闭的消息不绝于耳,2006年,被誉为“中国民办教育第一品牌”的南洋教育集团倒闭。2009年《经济半小时》报道,民办高校招生遭遇寒流,锐减四到五成,很多民办高校面临倒闭,理论上说,部分民办高校在竞争中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正常现象和必然趋势,但教育毕竟是公益性事业,民办高校涉及很多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并关系到政府的信誉问题。对于那些倒闭的学校,如果处理不好,不只是教育资源浪费的问题,很可能引发一系列教育纠纷和经济纠纷,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民办高校的倒闭原因和对策进行探讨。
种群生态理论认为,“组织的存亡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环境及由此带来的合法性及外部竞争的强度;另一个是组织自身的素质及由此决定的组织的适应能力。这两个因素不是截然分开、非此即彼,而是紧密结合、交织在一起的[1]。作为一个组织,民办高校的存亡也不例外,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地位不平等
对于民办高校的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实际上,民办高校根本无法取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地位。在财政资助、教师的职称评定和福利、招生、学生就业等方面,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待遇相差很大。
首先法人属性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将民办学校定位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是企业单位。其次是产权问题。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5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实体,谁代表学校处理学校的财产则不明确。第三是融资问题,融资难一直让发展中的民办学校深受困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8条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担保法》规定公益资产不得用于抵押贷款,由于民办学校被界定为“公益性”,担保就不能成立,学校就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第四是学校权力问题,民办高校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但大部分是“非学历教育”。即使是学历教育,只有“三本”和大专两个层次,在招生指标的安排及录取批次上被置于公办学校之后。第五是财政资助问题,民办高校作为公共教育的一部分,政府财政有义务予以支持。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4条对民办学校在设立专项资金和采取经费资助两件事上做出了规定,但是态度模棱两可,落实困难,实际上,政府对民办高校几乎没有投入。
由于法律地位没有得到落实,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普遍存在,而这种歧视也正是民办高校倒闭根本原因。
2.生源减少
生源减少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新生人口数量在大幅度的减少,由于我国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我国每年的新生人口从1987年(2522万人)开始大幅度逐年下降。与1987年相比,2003年的新生人口减少了将近1000万。图1是我国1986~2009年我国新生人口数量。
图1 1986~2009年出生人口数量[2]
1987年出生的孩子,18~20年(即2005~2007年)后正好是上大学的年龄,根据新生人口数量可以推测出,2005~2009年,应该是高校适龄学生最多的几年,以后会逐渐下降。
高考报考人数的减少,公办高校确保证其生源的办法是降低分数线提高录取率。2010年我国高考录取率已达到70%。高考录取率的提高,高考落榜生相应减少,对于那些以落榜生为主要生源的“非学历”民办高校来说,生源减少和生源市场的消失可能是致命的打击,很多民办高校将面临倒闭。
3.市场份额减少
在民办高校兴起之初,绝大部分民办高校以“落榜生”为招收对象,因为高考录取率比较低,即使公办高校拥有绝对优势,由于高考录取率低落榜生多,民办高校还是在拾遗补缺中茁壮成长起来了。
但从1999年开始,我国公办高校开始急速扩招,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1071所,本专科在校生共计718.91万人,到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2305所,在校本专生2144.66万人。此外,公办高校利用其资源和声誉优势开办成人教育、自考辅导教育和网络教育等,与民办高校进行市场竞争。由于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缺乏公办高校的优势,考试通过率低,这类民办高校已经面临绝境。
更为严峻的是独立学院的出现,独立学院是依托公办重点院校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学环境新办起来的,拥有公立高等教育资源和民间资本的双重优势,民办高校根本无力与之竞争。民办高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仅有292所取得了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绝大多数是专科层次;而独立学院自开始创办,经过短短10年时间的发展,现已有322所得到教育部认可,都是本科学历层次,独立学院的兴起使民办高校发展空间日渐缩小。
除了外部环境对民办高校的影响外,民办高校自身也存在着重重问题,民办高校的面临困境是内部和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经费不足
民办高校的投资主要来源于民间投资和学生学费两个渠道,就民间投资而言,民间投资的回报与盈利是影响投资信心的关键。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产权和“合理回报”的定义模糊,投资民办高校的风险很大,近年来民办高校出现了投资不足的问题。由于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的几乎得不到政府的任何补贴,无法向银行贷款,其他捐助形式的收入也几乎没有,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据夏门大学邬大光博士对39所民办高校的调研,“在39所民办高校中,学费收入占学校总收入100%的14所,占90%的有9所,占80%的有8所,3项合计31所,占被调查学校总数的80%。其中,获得政府资助的仅有8所,占被调查学校总数的20%,且资助数额极为有限。”[3]由于民办高校基本上依靠收学费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招不到学生,就收不到保证学校运转的足够学费,没有资金支持,部分民办高校就会陷入难以维持的境地。
2.质量不高
大部分民办高校办学质量不高,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因为生源质量较差,师资不稳定,专业设置不合理。第一,生源质量较差。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生源主要是高考落榜生,即使是计划内的民办高校,在招生指标的安排及录取批次上被置于公办学校之后,生源要比公办高校差,生源差是当前困扰大多数民办高校的一大问题。第二,师资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由于民办高校必须考虑办学成本,教师一般是随用随聘,兼职教师多,专职教师少;而且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诸多问题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民办高校也难以招到和留住优秀的教师。第三:专业设置雷同,失业率高。从学科专业建设看,民办高校所设置的大都是应用性的、投资节约性的文科专业,对基础学科专业、需要大规模投资的学科专业,民办高校少有涉猎的。根据林文琛2009统计显示:“民办高校专业数最多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工商管理、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4]学科专业大量雷同设置的后果是结构性失业,根据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蓝皮书《麦克思研究》的统计结果,失业率最高的专业正是民办高校设置最多的专业。
3.声誉不佳
民办高校数量急剧萎缩、招生大幅下滑,很大程度上也因为自身管理混乱、鱼龙混杂,虚假宣传,无序竞争、损害了民办高校的声誉。
首先是办学目的不纯。很多民办高校的投资者不是出于捐赠公益事业的目的,而是期望在短期内获得回报,其中包括有的投资者期望教育投资的收益率能高于一般行业,这种利益驱动力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办学行为。其次是内部管理滞后。多数民办高校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学校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配备随意,教学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第三是虚假宣传泛滥。为了争夺有限的生源,有的学校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导致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其结果是恶化了民办高校的社会信誉。营利化的办学目的和企业化的管理模式是导致目前虚假宣传泛滥的根本原因。
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它给全社会带来广泛的收益,不应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有坚持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包括民办高等教育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民办高校的倒闭的问题最终归属到政府对公共教育的管理责任。
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始终在鼓励和限制徘徊,法律规定不清晰,民办高校的地位和办学性质难以认定,造成了目前民办高等教育领域发展存在诸多困难。按照国际通行惯例,解决这个难题的关键是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将现有的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民办学校纳入企业范畴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事业单位办学,学校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财政扶持资助。
借鉴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逐步建立非政府的认证组织,把认证的结果与政府的财政资助,文凭的认可等挂钩,以认证的方式督促民办高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将已通过认证的学校名单向社会公布,改变目前由于某些民办高校在招生中的夸张宣传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状况,避免学生选择民办高校就读时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形成民办高校之间的良性竞争。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工作,如及时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建立民办教育防范风险制度;完善民办高校财务监督制度,防止民办高校办学资金的转移、挪用。民办高校倒闭后,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做好处理工作,建立善后机制,如做好受教育者的安置工作;民办高校终止时的财务清算与处理工作,收回债权,偿还债务,并对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对于民办高校办学者和管理者来说,规范办学,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才是民办高校持续发展的最好途径。从制度层面来讲,构建现代大学校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越来越必要和迫切。可借鉴现代大学管理理论,国外学校法人或财团法人制度的经验,不断改进民办学校法人制度和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董事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以及亲属回避制度,建立以章程为基础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民主决策、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和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1]周国平,谢作栩.我国民办高校倒闭问题之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06,(5).
[2]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年[S].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3]张剑波.论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政府分担[J].大学教育科学,2006,(6).
[4]林文琛.我国民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探析[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2009,(11).
2011-05-04
曾祥志(1977-),女,湖南常德人,讲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