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领权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100039)
高速铁路施工动态风险管理研究*
邹领权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100039)
分析了我国高速铁路施工项目的风险特点和管理现状,指出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动态风险管理的概念做了界定,提出了动态风险管理流程模型。使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可控状态,风险量处于可接受水平之下,为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高速铁路;施工项目;动态风险;管理模型
高速铁路工程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具有工点分散、战线长、地质与气候变化多端及终年不间断地在野外施工等特点,容易受到不可抗力因素(洪水、台风、地震、异常气候等)和意外事故(火灾、爆炸等)的影响。特别是既有线改建或增建复线工程项目,通常要在保证行车的情况下施工,既要保证列车的通过能力,又要安全施工,施工难度较大。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我国项目管理水平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经验上都已取得重要进展。但是目前高速铁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却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合同的不对等性、征地拆迁的不可预见性问题、现场施工管理的职能和监管的缺失,致使工期拖延,亏损严重等问题非常突出。高速铁路施工承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多变的环境之中,且面临着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将给项目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带来困难。施工风险管理不善,不仅让施工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在工程实践中,铁路建设参建各方都应加强风险管理的专题研究工作,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逐步建立基于控制风险的管理体制,以利于减少事故所引发的灾害,指导安全生产和保护资源与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高速铁路施工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实在。我们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发生概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2)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单个风险事件的发生是诸多风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偶然的、杂乱无章的随机现象。但对大量风险事件资料的统计分析表明,其发生呈现出明显的分布规律,这就使人们用概率统计方法和其他现代风险分析方法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成为可能。
(3)风险的可变性和多样性[1]。项目施工阶段,各种风险在质和量上都会发生变化。有些风险或得到控制,或得到处理,同时新风险又会以一定概率出现。尤其是高速铁路这样的大型项目,因风险源众多,风险的可变性更加明显。高速铁路施工项目规模大、工期长、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大量风险因素间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与外界因素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
(4)结构性与叠加性。项目结构特征及项目建设活动决定了项目的风险结构。由于项目结构及项目实施活动具有层次性,就整体来说,项目风险也具有结构层次性。任何一个项目风险的发生都将对项目总目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总风险是各子风险的叠加与复合。项目风险之间,相互依存和制约,它们通过项目建设特定的环境和各种可能的途径进行组合,形成特殊的复合风险。项目风险的结构性和叠加性,使项目风险的发生、持续及其后果的变化极其复杂。
(5)动态性[2]。高速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及其管理的动态性具有如下三个特点:第一,各类风险随施工进程的发展依次相继出现。第二,风险管理具有较为明确的阶段性,一般可分为明确问题、辨识风险阶段,风险结构关系分析、建立或选择模型阶段,风险参数估计阶段,项目风险组合评价与结果解释阶段,风险对策与决策阶段等等。第三,风险管理存在于从项目建设实施开始到项目竣工为止的全过程。
(6)环境适应性。任何一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与外界环境进行人流、物流与信息流的交换。同一类型的项目风险在不同的项目建设环境中,其所受环境影响均不相同,故要求使用灵活的方法以适应不同的工程环境下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人们对工程项目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以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或避免风险发生的管理活动[3]。
对高速铁路施工企业而言,一方面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新颖、建设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多变,施工全过程中风险重重;另一方面,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导致异常严酷的竞争,而投资方对承包商的要求却日见苛刻,承包商为了谋求生存而被迫接受许多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低价中标、高额保证金、垫资早已成为普遍现象。在高速铁路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现状,主要可从施工外部政策法律环境、施工内部实施环境和施工组织管理现状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与风险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制订严重滞后。工程保险和担保虽能有效帮助铁路施工企业转移风险,但是保险业只承担纯粹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其他项目风险均未涉及。此外,已开办的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由于保险的费用来源不明确,加之保险的条款中规定是“由业主或主承包商统一投保的方式”,所以国内工程保险的投保率都很低。《担保法》虽规定了留置、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但缺乏针对工程担保的特别法规,阻碍了担保在工程建设中的实施,不利于高速铁路施工项目风险管理。
第一,风险管理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国内的风险管理研究重心局限于理论方法的研究,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如何应用还没有一套完善、成熟的系统方法,风险管理实践中可操作性也不强,具体表现为:对项目风险的识别能力低,风险分析定性多、定量少,风险应对策略针对性差。
第二,征地拆迁问题对高速铁路顺利施工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实行大标段,基本每个合同段达到几十公里左右,施工段经常跨地区,甚至跨省,这就加大了征地拆迁的难度。一方面由于地方赔偿标准不一致,致使不同地域相邻地段的征迁户不配合,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很多问题。另一方面因铁路建设是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调查赔偿标准与施工时实际赔偿标准相差悬殊,具体到地方政府由于工作难度太大,而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支持不够。目前,铁路工程项目基本是完成招投标,施工单位人员、机械设备已进场,地方和建设单位征地拆迁工作还未进行,更谈不上三通一平。而施工单位为尽量减少窝工损失,只能无条件地配合建设单位、地方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给施工单位造成人力、财力的大量投入,以及人员机械窝工、进度滞后的巨大成本压力。
第一,没有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或职能部门。无论是项目的招投标阶段还是项目施工阶段都缺乏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应对策略单一,过分依赖工程保险合同。风险管理战略上,始终处于被动接受,没有主动的预防。部分施工企业热衷政府投资的所谓“形象工程”,不按市场规则办事,很少进行项目的风险分析、研究,风险大的项目也强行介入。
第二,项目风险管理人才缺乏导致项目风险管理水平低下。目前我国施工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和项目部缺少安全培训,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保证,安全生产防护用具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导致了在工程中资金、人力、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严重失控,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安全,甚至造成有些工程项目的严重事故,给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综上分析,充分说明了高速铁路施工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利润最大化冲动的需要。项目生产经营的直接冲动在于获得最大利润。高风险的铁路工程如结构复杂的特大桥、高桥、长隧道,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新产品的开发和试制都可能产生巨额利润,也可能失败。这就迫使人们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不利结果。(2)巨额损失机会增加。近年来铁路建设规模的巨增,施工中管理稍不慎都可能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产生不可估量的巨大经济损失和带来极坏的社会影响。(3)损害范围扩大。施工企业各项目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风险事故虽在某一局部范围内(某一项目上)发生,但其影响波及的范围无论在空间上或时间上都可能是很大的。
传统意义上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四个相关阶段。这种管理理念是将风险管理视为一个线性过程,客观上把风险分析(识别、估计、评价)和风险应对从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中剥离出去,与工程项目的投标阶段对应,作为项目初期可行性研究或制定投标策略的依据,只有风险监控阶段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发生关系。如此一来,风险管理过程只是将“项目投标阶段”拟定好的风险应对计划在“项目的施工阶段”付诸实施,不能动态地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风险应对方案做出及时修正。因此,传统风险管理是一种静态的管理,一旦项目风险与事前预测存在差异,或者出现先期没有预测到的新风险因素,必然导致工程项目对所面临风险处于被动接受状态,从而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由于传统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1992年A.B.Huseby&S.Skogen提出了动态风险的概念[4],1993年,T.M.Williams提出建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及其管理体系[5]。通过项目风险管理降低项目的风险成本,项目的总成本得以下降。项目风险管理把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使得工程项目在时间、质量、安全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时间、质量、成本和安全管理都是动态的过程管理,并贯穿于整个项目生命期。站在铁路施工企业角度,动态风险管理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1)动态风险管理是时间上持续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贯穿于高速铁路施工项目的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2)在项目投标、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中的任意一个阶段都必须连续、不间断地收集风险信息、进行风险识别、估计、评价、应对、监控以及风险总结归档,是动态的循环过程。(3)项目相关利益集团(业主、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物资供应商)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内,连续、不间断地进行风险信息交流与风险管理沟通,增加项目风险处于可控状态的连续性和概率。
铁路工程项目实施环境的开放性和人们对具体实施过程认识的局限性,使得风险的变化往往超出合同的规定;同时,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进行,还会出现签订合同时承包商和业主都没有预料到的风险,这就要求对合同的整个执行过程对风险进行动态控制[6]。承包商风险动态控制模型见图1。
承包商在工程实施前必须全面系统地进行项目风险分析,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要从自己的要求出发,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所在的环境。工程完工后,对悬而未决的问题,应该以合同文件(这时的合同文件经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修改和补充己经与签订初期的合同有了很大的不同)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同业主通过协商、谈判、仲裁的方法来解决,必要时通过诉讼来解决。
图1 承包商风险动态控制模型
针对铁路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特点,设计了动态风险管理模型,使风险在时间维度上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在风险量维度上处于可接受水平之下,为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1]郑青云,石立成,王世宁.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J].国防交通工程与科技,2004,(2):5-6.
[2]张向东.高速铁路施工项目动态风险管理探讨[J].国防交通工程与技术,2010,(6):42-44.
[3]王卓甫.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及其应对[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4]Huseby B,Skogen S.Dynamic risk analysis:the dynamic risk concept[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1992,(3):160-164.
[5]Williams T M.Risk management infrastructur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1993,(3):5-10.
[6]冉龙华.铁路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及对策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7.
2011-04-08
邹领权(1968-),男,陕西咸阳人,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