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某市域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

2011-11-20 07:10钱怀瑜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9期
关键词:犯罪青少年教育

钱怀瑜

(渭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西北某市域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

钱怀瑜

(渭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某市青少年犯罪有加剧之势,为厘清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其原因,报告从关于统计调查的情况、关于抽样调查的情况、关于问卷调查的情况、关于访谈的情况四个方面全面反映了某市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给出了某市青少年犯罪的五点总结意见和五项具体对策。

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

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关系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和福祉,关涉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抱着对某市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笔者于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对西北某市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为保证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某市域青少年犯罪的情况,调查分统计数据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个别访谈四种方式进行。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统计调查的情况

在统计调查方面,我们主要调取了2004—2008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报表和某市公安局统计表,见表1和表2。

表1 2004—2008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少年犯罪统计表

表1统计情况显示,人民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大幅上升,五年间增长1.19倍。2004—2005年度,犯罪率稳中有升,2006年有较大下降,但是,2007—2008年犯罪数明显上升,趋于恶化,2008年青少年的犯罪总数是2004年的2.19倍,5年间增长了119%。

从年龄上看,14—16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基本稳定,虽有起伏,但变化不大,16—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增加趋势明显,2008年是2004年的2.83倍,增长了183%;18—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2008年是2004年的2.17倍,增长了117%。

从犯罪侵犯的客体看,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罪(55人,占4.59%)、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70人,占22.52%)、侵犯财产罪(833人,占69.47%)三个方面,尤以侵犯财产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为严重。

从犯罪罪名来看,青少年犯罪中居前五位的犯罪是第一,抢劫罪,共389人,占青少年犯罪总数32.44%;第二,盗窃罪,共378人,占青少年犯罪总数31.53%;第三,故意伤害罪140人,占青少年犯罪总数11.68%;第四,强奸罪65 人,占 5.42%;第五,故意杀人罪48人,占4%。这五种罪加起来占青少年犯罪总数85.07%,这些犯罪,主客观恶性都比较大,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

表2 2004—2008某市公安局抓捕青少年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情况统计

表2显示,五年间,15岁以下青少年刑事违法人数虽有起伏,但变化不大,且略有下降;16—17岁青少年犯罪总数基本稳定,略有上升;18—25岁青少年犯罪总数总体稳定,略有上升。总的来看,青少年犯罪向坏的方面发展。

从罪名来看,盗窃居首位,16—17岁犯盗窃罪人数在上升,18—25起伏较大,总数稳定;抢劫罪居第二,16—17、18—25犯罪数量都有上升,上升幅度明显。伤害罪居第三,15岁以前基本稳定,16—17略有上升,18—25明显上升;抢夺居第四,15岁以前下降,16—17,18—25上升;强奸居第五,基本稳定,略有上升。居第六至第十位的分别是诈骗、杀人、敲诈勒索、毒品犯罪和绑架,诈骗和杀人明显下降,敲诈勒索、毒品犯罪和绑架犯罪显著上升。青少年犯罪继续向暴力倾向发展。

表1和表2对比显示,五年来,公安机关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青少年的总数量虽略有增加,但构成犯罪的人数显著增加。五年中治安状况最好的是2006年,最差的是2005和2007年,2008年的治安状况略好于2007年,但形势依然严峻,并未发生根本好转。

公安机关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青少年总人数为9165人,人民法院判决人数为1199人,公安抓获数量是人民法院判决数量的7.6倍。

二、关于抽样调查的情况

抽样调查主要抽取某区公安分局的统计情况及其所属城区和乡镇三个派出所的情况,表3是某市某区公安局抓获刑事案件作案人员统计表。

表3 某市某区公安局抓获刑事案件作案人员统计表

从某区公安局抓获刑事案件作案人员的统计来看,青少年刑事违法人数占整个刑事违法人数54.47%;

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0.12%,高中占 8.44%,大专以上占 1.50%,犯罪率与教育程度呈反比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犯罪率愈低。

在校学生被抓获人数占总抓获人数的6.03%,农民和无业人员被抓获人数占总抓获人数67.97%,其他人占总抓获人数的26%。青少年犯罪的主体部分是初中失学和初中毕业后无业人员,教育和就业有明显稀释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

从表中可以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高峰值出现在16—17岁,次值在18—25岁,初中失学青年和初中毕业后无业青年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并且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在继续增大。

从表2中可以看出,“两抢”案件、强奸、毒品、绑架等恶性案件数量增加,盗窃案有明显下降,因盗窃被抓获人员居第一位,抢劫居第二位,伤害居第三位,抢夺居第四位,强奸居第五位。

表4 城区甲派出所2007—2008治安状况

表5 乡镇乙派出所2007—2008治安状况

表6 乡镇丙派出所2007—2008治安状况

表4是处于城区的某派出所2007—2008年的治安状况统计,表5和表6是处于南源上偏远乡镇派出所的辖区的治安状况,从表5、表6和表7来看,城区由于人口密集,经济繁荣,交通四通八达,违法犯罪分子藏身和犯罪得手,其治安案件的绝对数超过乡镇派出所10多倍,如:2007年,甲派出所的立案数是乙的13.79倍,是丙的32.5倍,重特案是乙的16.07倍,是丙的32.14倍。这充分说明,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心在城区。

三、关于问卷调查的情况

为准确把握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我们还设计了A、B两种调查问卷。

A卷发放对象为普通市民和司法人员,其中400分发给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市民,分布在全市11个县市区,100分发给司法工作者,收回有效问卷446分。调查结果显示:

1.市民认为某市青少年犯罪“很严重”和“比较严重”为249人,占有效问卷的55.83%;“一般”的161人,占36.1%;“比较少”和“很少”的31人,占6.95%。从群众的感受来看,某市的青少年犯罪是比较严重的。

2.2004—2008年间,被调查者自己或者家人受到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有96人,占有效问卷21.52%。

3.被调查者认为,青少年犯罪最多的罪行是盗窃罪,其次是抢劫罪,再次是故意伤害罪,第四是抢夺罪,第五是强奸罪,这和法院判决、公安抓捕刑事案件成员统计情况基本一致。

4.在犯罪原因中,选择“社会原因”的为277人,占 62.11%;选择“家庭原因”172人,占37.39%;选择“个人原因”99 人,占 22.2%;选择“学校原因”34人,占7.62%。

B卷发放对象为监狱和看守所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发出问卷50分,收回有效问卷28份。其中有8份是未成年犯人。调查结果显示:

1.在有效问卷中,认为“社会原因”是造成犯罪的原因的为9人;认为“个人原因”是造成犯罪的原因的为8人;认为“学校教育原因”是造成犯罪的原因的为7人;认为“家庭原因”是造成犯罪的主要原因的为4人。

2.认为诱使自己直接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错误交友,坏人勾引”为11人;“玩乐”的为8人;“逞能逞强”为7人;“家庭贫困”为4人;“贫富不均导致心理失衡”为3人;认为“错误的英雄观”为3人;“腐朽生活方式”为4人;“弄钱上网”为1人;“赌博”为2人;“享乐”为1人;“各种腐败现象引起心理失衡”的为1人;“综合原因”为2人。

3.在问及哪种社会原因对你走上犯罪道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时,回答“错误的英雄观、交友观”为10人;“享乐主义的影响”为6人;“坏人勾引”为6人;“文化娱乐场所的影响”为6;“上网吧”为4人;“各种腐败现象引起心理失衡”为4人;“影视剧渲染犯罪方法”为4人;“赌博”为2人;“分配不公造成心理失衡”为2人;“拜金主义的影响”为2人。

4.在问及“哪种学校原因对你走上犯罪道路起了重要的负面作用”时,回答“交友不慎,与校外不良行为青年来往密切,诱发犯罪”为13人;“老师认真负责,自己学习能力差,厌恶学习,转向不良行为倾向”为6人;“学校管理不善,校风不好,学生之间强拿硬要、打群架,进而引发后来的犯罪行为”为6人;“教师水平低,缺乏教育引导能力和恰当的教育方法”为5人;“因学习不好,老师不关心、不重视,滑向不良行为倾向”为 4人;“因好动不守纪律,老师经常批评或羞辱,觉得学习无望,没有前途,自暴自弃”为 3人;“学校内学生互相攀比,引发心理失衡”为3人;“其他”为5人。

5.在问及“哪种家庭原因对你走上犯罪道路有影响”时,回答“家庭贫困”为15人;“父母文化程度低,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为8人;“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孩子逆反心理”为6人;“父母忙,不关心孩子”为4人;“父母离婚,单亲家庭”为3人;“家庭富裕,父母娇生惯养”为 3人;“父母不和”为2人;“父母的错误教育引导”为1人;“留守儿童”为0人;“其他”为3人。

6.在问及“哪种个人原因对你走上犯罪道路起决定性影响”时,回答“文化程度低,认识能力差,是非观念差”为15人;“错误的英雄观、交友观等亚文化影响”为7人;“个性和性格”为6人;“好奇心”为5人;“不良行为习惯”为4人;“玩乐”为4人;“侥幸心理”为4人;“逆反心理”为3人;“青春期躁动”为2人;“其他”为1人。

7.在问及“你是多大岁数时开始学坏的,即由好孩子转变成不良行为青少年的转折点在什么时间时”,回答“8—10岁”为 0人;“11—12岁”为1人;“13—14岁”为6人;“15岁”为3人;“16岁”为3人;“17岁”为4人;“18岁”为8人;“其他”为2人。

8.在问及“你自己认为,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最佳教育年龄”时,回答“8—10岁”为2人;回答“11—12岁”为2人;回答“13—14岁”为11人;回答“15岁”为6人;回答“16岁”为4人;回答“17岁”为2人;回答“18岁”为1人。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8名未成年犯罪者中,有4名认为,“玩乐”使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百分比明显高于其他青少年。

四、关于访谈的情况

为进一步揭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机理,我们还走访了30名法律工作者,含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教师。根据访谈情况,我们将具有普遍性的见解总结如下:

1.受访者普遍感到,某市域青少年犯罪比较严重,增长快,暴力化趋向明显。

2.对青少年道德和法制教育力度不够,人财物的投入少,许多学校没有按照要求开设道德和法制教育课,课堂班级人数多,流于形式。

3.对青少年犯罪关注不够。某市没有专门的青少年研究机构,对问题青少年、犯罪青少年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分散的、无组织状态。司法机关防范、打击不力,常常以罚款代教育,基层公安机关表现明显;甚至个别警员与社会上的黑道勾结牟利,对发生在其辖区的违法犯罪活动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司法腐败现象比较严重,还在滋长蔓延。

4.对问题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工作不及时,工作不扎实、跟不上,使他们进而转化为犯罪分子。

5.在打击和整治青少年犯罪方面,政府和社会关注不够,领导不力,组织不健全,机制不灵活,投入的财力、精力不够。

6.对青少年的教育涉及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犯罪学等多种学科,这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奇缺。

五、问题总结

在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管理和整治方面,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1.存在三大落差。第一,社会直接感知的刑事违法人数是公安机关抓获人数的10倍以上(注:由于群众对刑事犯罪标准不明,误差较大)。我们估计,实际的违法犯罪分子,是公安机关抓获的2倍左右。之所以这样估计,是因为有一部分案件,群众往往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还有一部分人,出于各种原因,不予报案,如妇女被强奸,出于自我名誉的保护,往往选择沉默,不予报案等。第二,公安抓获青少年刑事作案人员是法院判决人数的7.6倍。第三,初中失学或毕业的青年农民和城市无业人员犯罪率是在校学生的10倍以上。

2.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社会原因”居首位,统计报表、抽样调查、社会调查和个别访谈的结果均支持这一结论;“个人原因”和“家庭原因”居其次;“学校教育不当”居第四位。

3.青少年犯罪多发生在“教育断奶期”,即初中、高中失学或毕业离开学校就业前这一时期。初中失学或毕业后未就业的15—22岁农民和无业青年是犯罪高危人群,犯罪率占整个犯罪总数的65%左右,是在校学生或有职业者的12倍左右。缺乏有效控制,是其走上犯罪的主要原因

4.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和联动管理机制,人财物的投入明显不足,家庭、学校、司法机关、关工委、青年团、社区各自为政,对青少年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缺乏深入扎实的工作,预防教育效果甚微。

5.“两抢”案件,强奸、绑架等暴力倾向和主观恶性大的刑事案件增长较快。

六、建议对策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对应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调查显示,处于同一年龄段的青年农民和城市无业青年的犯罪率是在校大学生的12倍,说明教育有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巨大作用,受教育程度愈高,犯罪率愈低,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最重要措施。针对某市的情况,首先要大力办好初中和高中教育,采取强有力措施,限制初中生的辍学现象,扩大高中教育规模,使更多的学生能升入高中上学。同时,进一步扩大国办和民办职业教育规模,将初高中失学青少年全部送入技校学习,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以标准班上课,提高教学质量,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教育。

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把对青少年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水平和失学人数纳入学校重要考评指标,为提高中考升学率,凡将差等生赶出校门的学校和教师予以惩罚。在初高中设立“差等生兴趣班”和“问题青少年心理矫治”室,引导青少年树立健康的人生观;在中等职业学校和大专院校,设立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室,帮助青少年解决纠纷,解开心理纠结。

2.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常言道:人闲生是非。没有正常的就业门路是一部分青少年走上邪路的重要原因。“获得非法财物”是绝大多数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动机,有合法的收入后,自然可以减少侵犯财产类犯罪,同时,就业后单位的劳动纪律控制,也是其丧失“作案时间”,起到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

3.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在市教育局、关工委、公检法等机关参与下,组建某市青少年犯罪教育预防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联合行动,提高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动性、自觉性、联动性和实效性。组建某市青少年研究所,定期组织青少年教育和青少年犯罪研讨会,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机关的教育、预防和打击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方案。

4.在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厂矿设立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组织,帮助、管理刑满释放人员,为他们寻找工作、组织家庭,使他们度过刑满释放后最艰难的心理适应期,回归社会,走上正常的社会生活。

5.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投入,特别是加强出于打击刑事犯罪一线的公安机关在预防教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投入,在公安机关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专门从事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和预防工作,同时,加强现代化、立体性警戒网线建设,合理布控,及时出警,使违法犯罪者无处遁形,压制有不法企图的人,使其不敢违法犯罪。

Survey Report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a Northwest City

QIAN Huai-yu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Weinan Teachers University,7141000 Weinan,China)

Due to the increase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a northwest city,in order to probe in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its cause of juvenile delinquency,the report in this paper depicts the situa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a northwest city in four aspects,namely,the research of statistics,the sample,the questionnaire and the interview.Based on the above,the paper advances five suggestions in conclusion and five concrete countermeasures.

juvenile;delinquency;survey report

D917

A

1009—5128(2011)09—0081—06

2011—05—13

钱怀瑜(1964—),男,陕西大荔人,渭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青少年犯罪、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等研究。

【责任编辑 贺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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