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彤,于晓光,于 秀
(1.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辽宁沈阳 110102;2.沈阳体育学院党委办公室,辽宁沈阳 110102;3.沈阳体育学院科研处,辽宁沈阳 110102)
十二届全运会新竞赛规程解析及东道主应对策略研究
兰 彤1,于晓光2,于 秀3
(1.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辽宁沈阳 110102;2.沈阳体育学院党委办公室,辽宁沈阳 110102;3.沈阳体育学院科研处,辽宁沈阳 110102)
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数理统计法,通过解读十二届全运会新规程内涵,分析新规程对东道主带来的利弊影响,进而提出积极的应对策略。研究结果表明新规程对辽宁代表团在十二届全运会上取得佳绩带来不小难度。营造良好的外部夺金环境、加大对奥运冠军的培养力度、夯实东道主竞技实力水平、高效利用竞赛规程是东道主应对新规程变化,减小损失的有效策略。
全运会;新规程;东道主;策略
自第八届全运会起,东道主省市夺取的金牌总数始终排名第一,第九届全运会的广东代表团、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山东代表团在金牌榜上更是遥遥领先。十二届全运会将于2013年在辽宁省举办,辽宁代表团在全运会上的表现值得期待[1]。总结近几届全运会上东道主代表团取得佳绩的成功因素,除了依托自身的竞技实力之外,最大限度地利用竞赛规程并获取最大利益已成为关键因素之一,备受历届东道主省市关注。然而,与此前的全运会东道主相比较,作为十二届全运会东道主的辽宁代表团,注定要面临更多的考验,2010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有关规定》中,对竞赛时间和举办方式、人才交流时间和方式、竞赛项目设置等多个环节进行了重新修订,规程的修订必将对东道主代表团影响最大,理应引起高度重视。现阶段,深刻把握全运会新规程内涵,客观分析新规程对东道主代表团的利弊影响,提出积极有效的策略应对新规程带来的负面效应,确保辽宁代表团在全运会上取得佳绩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先期决赛取消,东道主自身压力增加
在历届全运会,开幕式前都将进行多个项目的预赛和决赛。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做出的新规定,十二届全运会各项目比赛将原则上安排在开、闭幕式期间进行[2]。这与往届全运会相比,是一个非常大的改变,竞赛日程更加集中,对东道主不利。
1.1.1 竞赛组织难度加大 此前举办的全运会,一些项目的比赛被安排在开幕式之前进行,意味着在开幕式前,不少竞赛项目金牌已经产生。这样的竞赛日程安排虽然也曾引起过一些质疑,但对于东道主来讲,无疑是一个有利的因素。较长的竞赛组织时间跨度起码可以让东道主有更多的预热时间,及时总结前期赛事组织中存在的不足,查缺补漏,可以更好地完善后续的赛事,这样的竞赛日程安排也会让东道主赛事组织上轻松很多。如今,十二运会上先期决赛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对于十二运会的承办方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将绝大多数的比赛集中在一个时间段举行,比赛的组织、协调、服务、安全等多个环节都要尽可能考虑周全,确保各项赛事有序进行,竞赛组织难度及压力将明显增加。
1.1.2 各项赛事透明度增加 从历届全运会的举办来看,包括新闻媒体、比赛观众将关注点主要放在了全运会开、闭幕式期间的竞赛项目上。对于前期的相关比赛往往关注不足,新闻报道、电视转播率较低,比赛透明度不高,东道主容易在比赛中受益已是不争的事实。将各项比赛集中在开、闭幕式之间进行,必将得到各代表团的高度重视,各项赛事受关注程度明显提升、比赛监督约束机制增强、透明程度增加,东道主获利的空间也随之缩小。
1.2 冬季项目主场优势不复存在,获利空间减少
根据新规定,各代表团运动员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16个小项上获得的前8名成绩,将计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相关代表团奖牌总数和总分内[2]。这意味着,第十二届全运会比赛中将不再重新设置冬季项目,而是直接把前一年冬运会的成绩带入全运会。新规程对东道主代表团来说显然也是弊大于利。
1.2.1 冬季项目失去主场优势 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将在长春进行,以冬运会的成绩带入全运会的新规定,导致辽宁省作为东道主承办的项目有所缩减,可借助东道主主场优势获取好成绩的空间也将受到限制。
1.2.2 冬季项目奖牌取得突破难度增加 冬季项目历来是辽宁代表团重点夺金项目群,自由式滑雪等项目始终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速度滑冰等项目在全运会上也具备很强的竞争实力。以第十一届全运会为例,辽宁代表团在总计16个冬季项目中共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1.5枚铜牌,占全部冬季项目奖牌的11.5%,仅次于黑龙江、吉林代表团,位居第3位(表1)。十二届全运会上辽宁代表团必然会将冬季项目作为主要的夺金项目群,努力获取更多的奖牌,尽可能拉开与山东、广东、江苏等竞技体育强省在冬季项目的距离,扩大领先优势。而失去主场优势的辽宁代表团想要十二届全国冬运会上有所突破,难度陡然增加。
表1 十一届全运会冬季项目金牌榜前5名统计表
1.2.3 运动员竞技状态容易受到影响 受“天时、地利、人和”因素影响,东道主运动员往往都容易在主场表现出良好的竞技状态,甚至超水平发挥,在比赛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赛事中国运动员的优异表现均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将冬季项目比赛异地举办,无疑使东道主运动员丧失了主场这一天然优势。届时,辽宁籍运动员的临场竞技比赛状态将会受场地、观众、比赛对手、裁判等多因素影响并可能最终波及到比赛成绩。
1.3 “交流选手”时限缩短,交流效果受到影响
此次新规定关于各省之间的人才交流的时间也做出了重大调整。根据新规定,各参赛单位必须于2010年6月30日确定以人才交流的方式参加全运会的队员名单(冬季项目可延至2010年底)[2]。“交流选手”是从八运会开始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各代表队根据各自特点自愿将选手交流给其他队培养,代表其他队比赛。按照全运会比赛规程,交流选手一旦获得奖牌,现代表单位与原注册单位各得奖牌和积分的50%,解放军选手则两次计分。国家体育总局之所以推出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保证训练竞赛工作质量,促进运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借助“交流选手”可以进一步增强自身优势项目实力,提高优势项目夺金系数,有效弥补薄弱项目,拓宽新的金牌增加点。如今,人才交流时限较以往提前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对东道主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样是最大的。
1.3.1 东道主金牌获益的数量可能减少 如果说竞赛日程安排、主场优势等环节对东道主获利存在着不确定因素、具有隐性特征,通过“交流选手”这一规程促使东道主受益则是明确和显性的。由于存在与东道主“交流选手”更容易在比赛中取得佳绩这一客观事实,东道主往往在“交流选手”这一环节上占据一定的优势,受益程度最大。从表2十一届全运会上金牌榜前四名省市在“交流选手”环节获益情况可知,山东代表团通过人才交流方式最终获得的金牌总数比江苏和辽宁两省的总和还多;在银牌数、奖牌数以及总分三项上,更是比排在金牌榜二至四名的代表团总和还多,足见东道主在“交流选手”环节上的受益程度。新规程中交流时间的大幅度缩减容易导致东道主在项目定位、队员选择等多环节上出现选择偏差,最终可能影响到东道主获金牌数量。
表2 十一运会奖牌榜前四名协议/两次计分奖牌总分表
1.3.2 东道主人才交流的质量容易受到影响 往届全运会交流运动员的注册时间可以延续到比赛前的两年左右,有运动员交流需求的省份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这方面的准备,越临近比赛,对交流人才的质量评价会更加客观,选择的目标也更加明确。而新规程规定的交流期限距离2012年伦敦奥运会和下届全运会的时间相距很远,各省运动员普遍处于竞技状态调整期,此时确定交流名单,对交流运动员三年之后的竞技实力把握很可能出现偏差,交流人才的质量容易受到影响。
1.3.3 东道主代表团的金牌布局受到影响 十一届全运会上,辽宁男篮主力球员交流到了山东队,为山东男篮最终取得亚军成绩立下汗马功劳。十二届全运会,作为东道主的辽宁代表团也希望通过人才交流的政策吸收一些优秀运动员前来效力,为取得好成绩添砖加瓦。交流时间的大幅度缩短让东道主在人才交流环节显得十分仓促,为东道主代表团与其他省市进行项目优势互补、合理地进行资源调配、进行优势项目总体布局增添了很大难度。
1.4 西部运动员计分政策被取消,东道主获利渠道进一步缩小
除了对“人才交流”的期限大幅度缩短之外,新规定中还取消了西部地区运动员可以协议计分的规定[2]。“协议计分”制度是人才交流制度中的一种,国家体育总局制定该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给西部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制度规定,凡向陕西、四川、甘肃、贵州、宁夏、新疆、内蒙古等西部地区的运动队提供技术、场地、训练设施或者教练员的东部省市区,都可以与那些得到帮助的运动员平分其获得的全运会金牌,也就是各获得0.5块金牌,即“联合培养”。
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55人联合培养大名单中,山东与西部地区联合培养了184名运动员,涉及跳水、射击、自行车、皮划艇、赛艇、跆拳道、举重、摔跤、柔道、田径、武术等多个项目。东道主也因此成为了该政策的最大受益者,最终在全运会上拿到`了4.5金,这对于山东在上届全运会上金牌居首位起到了非常有利的作用[3]。“协议计分”被取消,使辽宁又丧失了一个借助竞赛规程有效夺金渠道,获得利益的空间进一步缩小。届时,全运会金牌榜榜首位置的竞争必将更加激烈,难度增加,这对东道主来说同样不是利好消息。
1.5 三大球项目奖牌数量增加,对东道主是利好消息
新规程中对十二运会三大球项目的项目设置和奖牌设置亦做出了重大调整,国家体育总局对三大球的扶持力度可见一斑。从表3可知,三大球项目在项目设置和奖牌分配上与以往全运会的计算方法有显著不同。首先是在项目设置上,十一届全运会上除三大球设立了男、女成年组之外,仅在足球项目上设立了青少年组别;十二届全运会三大球项目均设男、女成年组和青少年组。其次,在奖牌的设置上,十一届全运会获得三大球成人组前3名的球队,分别按照2枚金(银、铜)牌来计算,青少年组前3名分别按照2、1、0.5枚金牌计算;而十二届全运会三大球各组别冠军均以3枚金牌计算,亚军以2枚金牌计算,第三名以1枚金牌计算[2]。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较十一届全运会大幅度提高。
表3 十一届、十二届全运会三大球项目设置、奖牌总数对比表
此外,全运会比赛中,田径、游泳项目因项目设置多,金牌总数多被称作基础大项,新规则中对三大球项目的重新修订,使得现有基础大项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与田径和游泳项目相比较,三大球项目地位发生了质变(图1)。
图1 十一届、十二届全运会三大球、田径、游泳项目金牌设置对比图
辽宁在三大球项目上具有一定优势。以11届全运会为例,女足获得了冠军,男足青年组获得季军,女篮和女排分别获得亚军。辽宁在三大球上共收获2.5块金牌,排名各代表团第2位。而如果按照新规程奖牌计算方式,则共计获得8枚金牌,这还不包括辽宁代表团具有一定优势的青少年篮球和排球项目的成绩,这对于辽宁代表团的金牌总数会带来巨大影响。因此,三大球项目的新规定对于辽宁代表团算得上一个利好消息(表4)。
表4 十一届全运会三大球项目金牌榜前六名统计表
国家体育总局对全运会竞赛规程多环节重新修订,必将促使赛程更加紧凑,比赛的透明度有所增加,对竞赛本身的良性发展有利。同时,也导致各代表团尤其是东道主希望借助竞赛规程获利的空间明显减少,这对于辽宁代表团在十二届全运会上延续东道主金牌榜首位着实增添了不少难度。当前唯有正视现状,充分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切实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和具体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弥补由于规程改变对东道主带来的不利影响。
2.1 充分利用东道主优势,营造良好的外部夺金环境
在全运会新规程总体弊大于利的现状下,作为东道主欲在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首先应该将东道主在备战周期和比赛中所特有的“天时、地利、人和”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为东道主选手营造一个良好的比赛环境。
2.1.1 为全运会提供优质的服务 做好东道主,为全运会提供优质服务,会使裁判员更加公正对待有东道主运动员参加的比赛,更有利于东道主运动员在比赛中充分发挥应有的实力水平,甚至超水平发挥,创造出振奋人心的佳绩[4]。
2.1.2 动员全省人民参与全运会 在辽宁省各城市,逐渐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全运会相关的策划者、志愿者、比赛观众等不同角色中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会成为辽宁体育健儿在比赛场上顽强拼搏,勇创佳绩的强大精神动力[4]。
2.1.3 充分利用环境优势 比赛场地、气候条件、饮食习惯也都是东道主运动员可以利用的优势。通过组织运动员到全运会比赛场地进行适应性训练、定期组织模拟比赛等形式充分适应气候环境、场地环境、比赛环境,可以使东道主运动员在全运会比赛中占得先机,有利于东道主运动员在比赛中发挥出高水平[10]。
2.2 加大对辽宁籍运动员奥运冠军培养力度,抢占全运会金牌榜有利位置
全运会的金牌、奖牌以及总分统计方法由奥运会成绩、全运会比赛成绩以及人才交流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获得的前八名成绩,将提前带入全运会的计分排名。单人项目每获1块奖牌,在全运会上就按照双倍奖牌(2枚)进行统计;双人项目中的奖牌,每名运动员按照1枚奖牌带入所属全运会代表团。运动员在奥运会上每创造一项世界纪录,他所属的代表团就能在全运会排名中增加1块金牌。由于奥运会比赛在全运会的前一年结束,这就表明,全运会正式比赛尚未正式开始,已经有为数不少的代表团获取了金牌。
辽宁作为全国公认的竞技体育强省,截止到北京奥运会,在历届奥运会上辽宁健儿共夺得29个奥运会冠军。2008年奥运会辽宁籍运动员夺取的金牌数为十一届全运会辽宁代表团带来的13枚金牌,列各代表团的次席。奥运金牌贡献率达到27.08%,列各代表团第3(表5)。
表5 十一届全运会金牌榜前六省市北京奥运会带入金牌相关统计表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辽宁籍运动员表现如何,无疑对十二届全运会东道主辽宁代表团金牌榜排名起到关键性作用。新的全运会周期,应通过加大力度重点扶持辽宁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着力打造世界级明星、积极为优秀运动员争取参加世界大赛机会等一系列具体措施,争取让更多的辽宁籍运动员参加伦敦奥运会,并力争在奥运会上夺取更多奖牌甚至金牌,为十二届全运会辽宁代表团最终取得优异成绩抢占先机。
2.3 夯实辽宁代表团竞技实力水平,奠定坚实的夺金基础
巩固自身优势项目,确保辽宁代表团优势项目在十二届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是辽宁代表团最终能否取得金牌榜头名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代表团在十一届全运会比赛中依据自身竞技实力水平共获得了42.5枚金牌,占金牌总数的67.5%,位居各代表团第2位。
由表6可知,辽宁代表团无论从自身竞技实力获得的金牌数以及占金牌总数的比例,距离山东代表团尚有差距。想要在十二届全运会取得佳绩,全运会期间应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夯实自身实力水平,扩大夺金项目和金牌数量,为辽宁代表团贡献分量最重的一个法码。力争通过自身竞技实力弥补竞赛规程的修订给东道主代表团带来的负面效应。
表6 十一届全运会主要省市自身竞技实力对比表
2.3.1 关注十二届全运会各单项赛事选拔赛,形成单项集团优势 全运会许多单项比赛运动员必须通过赛前一系列的资格赛,获取足够的积分或有效的名次,才能进入到最后的决赛。全运会期间,东道主应该高度关注全运会资格赛,争取在同一项目上,特别是有可能获取奖牌甚至金牌的项目上有更多的辽宁籍运动员或通过人才交流引进的运动员参赛,争取实现单个项目人数优势,形成集团军作战,更有利于教练员布置比赛战术,运动员之间做到有序配合,在比赛中占据有利位置,从而提高夺金系数。
2.3.2 积极筹建三大球梯队建设,完善自身优势项目 全运会新规程使得三大球项目在各项目中的重要程度明显提升,必将得到各代表团的高度重视。作为辽宁代表团的优势项目,尤其应该重视。现阶段,抓好三大球项目一线队伍的人才引进、训练水平、竞赛成绩;着手展开排球和篮球项目的梯队建设,三大球项目力争在十二届全运会取得突破,进而成为东道主夺金重点。
2.3.3 整合优势项目,扩大优势项目群 此前,辽宁代表团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力量型、耐力性、大级别、长距离项目,夺金点较为集中。在十一届全运会上,乒乓球、羽毛球、女垒、曲棍球也成为辽宁代表团新的优势项目,共为辽宁获得8枚金牌,占辽宁比赛金牌总数的26%。在十二届全运会上辽宁代表团欲取得好成绩,重新整合优势项目,扩大优势项目群,拓展新的“金牌增长点”,全力确保在自身优势项目上夺取更多数量的金牌成为备战工作的重中之重。
2.3.4 加大对潜优势项目的扶持力度,形成新的金牌增长点 辽宁代表团在巩固优势项目的同时仍需进一步扩大金牌增长点,以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新的金牌增长点的落实首先应放在十一运会银牌项目上。辽宁代表团在十一届全运会上共获得了46枚银牌,列各代表团之首,许多拿到银牌的运动员都很年轻,具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他们在下一届全运会上将是辽宁代表团冲金的绝对主力。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柔道、举重、射击、击剑、水上项目等。在全运会周期里,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研究潜优势项目特征,加快潜优势项目发展,为运动员创造更好的训练和比赛环境,不断提高运动员竞技实力,积极促进该项目从银牌向金牌的转化。
2.4 高效利用竞赛规程,力争东道主效能最大化
尽管十二届全运会取消了协议计分,缩短了各省之间人才交流的期限,为东道主带来不小的难题。但通过利用竞赛规程,力争东道主效能最大化的目标不能改变。在“人才交流”环节,辽宁代表团可本着“急需、高效、互补”的总体思路来实施。
2.4.1 加强集体类项目的人才交流,实现“人才交流”效应最大化 由于全运会比赛三大球项目金牌数量多、比例大,再加上辽宁代表团在集体项目上本身具有一定的优势,在十二届全运会比赛上夺取佳绩可能性很大,应成为辽宁代表团在人才交流方面首先需要考虑的重点,通过集体项目上的人才引进,进一步增强自身实力,力争在三大球项目上取得佳绩,获取更多的奖牌。在三大球项目上引进优秀人才应体现出“人才交流”的高效性。
2.4.2 加大辽宁潜优势项目的人才交流力度,增加该项目群的夺金系数 依据辽宁代表团现有的优势项目还不能确保在十二届全运会获取金牌榜头名,必须在自身的潜优势项目上也要有所突破。借助“人才交流”政策,引进外省市有发展潜力的运动员,充实到辽宁代表团潜优势项目中去,增强该项目的整体实力,提升该项目的奖牌甚至金牌竞争力。潜优势项目成绩的优劣往往决定着东道主省市金牌榜上的最终名次。在辽宁潜优势项目上引进人才体现出“人才交流”的急需性。
2.4.3 积极引进辽宁代表团薄弱项目人才,拓宽东道主夺金项目点 在人才交流环节,东道主除了着重引进集体项目和潜优势项目人才之外,还应考虑引进短期内辽宁自身无法取得突破性的项目,即自身薄弱项目,如跳水、体操等,从而进一步扩大东道主在全运会上的夺金点。在辽宁自身薄弱环节引进人才应体现出“人才交流”的互补性。
2.4.4 加强与八一军团的合作,实现优秀人才的有效利用
在“人才交流”的省市选择上,除了重点选择一些省市之外,与八一军团的交流合作应成为重中之重,由于八一军团在金牌榜和团体总分上均与其他省市不发生冲突,而且一直实行的是“军地双计分”的分配原则,辽宁代表团应高度重视与八一军团的密切合作,在规则框架内,对辽宁籍运动员进行合理调配,可有效减小辽宁优势项目上由于人才济济导致人才浪费的现象,增加辽宁籍运动员参加单项比赛的人数。与八一军团合作应体现出“人才交流”的高效性、急需性和互补性。
3.1 结论
1)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运会赛程设置、项目设置、人才交流等竞赛规程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缩小了各代表团依托竞赛规程获利的空间,同时加大了三大球项目的扶持力度。
2)新规程的修订对东道主的影响无疑是最大的。除三大球项目外,其余新规程均对辽宁代表团在十二届全运会夺金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效应,欲延续东道主省市金牌榜榜首位置难度加大。
3)全运会备战期间,辽宁代表团应通过东道主自身优势,着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夺金环境、加大对奥运会冠军的培养力度、夯实辽宁代表团自身竞技实力、高效利用竞赛规程等相应策略,最大限度地弱化新规程给辽宁代表团带来的损失,助辽宁代表团在十二届全运会取得佳绩。
3.2 建议
现阶段,应准确把握新规程内涵,落实应对策略,力争将有利环节效能最大化,将不利因素带来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1]兰 彤.关于我省力夺第十二届全运会金牌榜第一的对策建议[S].社科与决策,2010(10):1.
[2]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有关规定[S].北京:国家体育总局,2010.
[3]沈阳体育学院体育科技情报研究所.辽宁省因第十二届全运会相关规定调整,欲占全运会榜首难度加大[S].第十二届全运会参考资讯,2010(6):1-3.
[4]兰 彤.第十一届全运会东道主代表团金牌分布特征、成因及启示[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0(4):111-115.
New Regulations of the 12th National Games and Host City’s Counterstrategy
LAN Tong1,YU Xiaoguang2,YU Xiu3
(1.Sports Training School,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Liaoning,China;
2.Party Committee Office,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Liaoning,China;
3.Scientific Research Department,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Liaoning,China)
By means of documentary review,logic analysis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the authors try to interpret the connotations of the new regulations of the 12th National Games of PRC and analyse the pros and cons the new regulations could bring to the host city of Liaoning Province.And then they put forward some active counterstrategies.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new regulations will erect some barriers to keep the host city from getting excellent performance and that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e new regulations and reduce the loss,it can be effective strategies for the host city to create good extra-surroundings to win the gold medals,to cultivate the Olympic champions further,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 ability of the host city and to utilize the game rules efficiently.
the National Games of PRC;new regulations;host city;strategies
G808.22
A
1004-0560(2011)03-0097-05
2010-11-17;
2011-02-13
2010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为L10DTY019;2010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第十二届全运会辽宁代表团制胜策略研究),项目编号为2010lslktzdian-37。
兰 彤(1972-),男,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管理、乒乓球教学与训练。
乔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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