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霞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加拿大印第安人和新西兰毛利人母语文化保存模式比较研究
高 霞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民族自觉和政府支持是弱势语言得以保存和传承的重要因素。在比较加拿大、新西兰两国原住民语言保存的社会背景、民族自觉、政府语言政策及母语复兴实施进程的基础上,运用费什曼的分级代际传递严重度 (GIDS)理论,分析、评价、比较两国原住民的语言保存,最后对原住民及少数民族的语言保存、发展提出借鉴和建议。
民族自觉;政府支持;原住民的语言复兴模式比较
少数族群因为殖民历史的原因接受了其他民族的语言,本民族的语言却由于处于较低的语言地位而日益衰落甚至消亡。为了促使少数族群的语言或弱势语言继续得以生存,唯有靠“母语使用者的民族自觉以及政府的支持”。[1]
欧洲殖民者到达以前,加拿大印第安人与新西兰毛利人都各自有自己的语言及文化。自18、19世纪以来,加拿大印第安人与新西兰毛利人都遭遇了相似的困境。在殖民者强势主宰之下,不仅经济困顿,政治弱势,并且在同化教育的侵袭下,文化大量流失,原住民的语言濒临灭绝。
“民族自觉是弱势语言得以保存和传承的重要因素”[1]之一。在殖民政权下,原住民奋起抗拒优势族群的内在殖民,争取通过以自治的方式保存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语言和文化。
在加拿大联邦政府的语言同化政策下,很多原住民丧失了自己的语言。[2]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加拿大土著人开始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捍卫自己的语言和文化。20世纪70年代初,自“印第安人控制印第安人教育”的主张提出后,印第安人教育由白人“对印第安人进行教育转变为由印第安人自己进行教育”。[3]1990年,印第安人向政府提出给原住民的语言和英、法语平等的地位、权利的要求。[4](P139—164)
新西兰毛利人历经两个世纪的殖民统治之后,其语言也随着英语势力的扩张而逐渐没落。1970年,毛利人语言学家本顿发出警告,说毛利人的语言“正在死亡线上做最后的挣扎”,[5](P3—9)正是这一警示把毛利人逼到了采取激进措施的地步。毛利人以毛利语为《怀唐伊条约》中所保证的毛利人的重要特权为由,联合各种团体举行游行示威要求政府保障毛利语的生存。1974年毛利语被政府正式列入新西兰中、小学课程。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以本顿为代表的个人、团体进一步争取毛利语的官方地位以确保语言权利得以实施。
弱势语言如果缺乏主流语言所享有的语言权利及政府的制度性支持,会导致使用该语言的民族被迫放弃或少用母语而转向主流语言,少数族群语言逐渐衰落甚至灭亡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之下,弱势民族常通过争取本族母语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的权利,使其合法、有效,以保存及传承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语言权利”获得的本身虽然无法保证少数族群语言的生存,但是语言合法地位的获得可以得到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性保护及支持,如少数族群语言的教育推广、复兴经费及在公共部门的语言服务。
基于对民族多样性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为保留各民族的语言文化传统,加拿大联邦政府实施了多元文化政策及相关法规。但这仅仅是加拿大政府对原住民及其他少数族裔语言的倾斜政策。
联邦政府以下层次的情况有所不同。1990年《西北属地方语言法案》将西北部的奇帕维安语,克里语,因提图特语等原住民语言的地位提升至与英、法语同等的地位。[6]努纳武特地区的《因纽特语言保护法案》和《官方语言法案》对因提图特语和因纽纳克坦语的存续、使用及语言官方地位的提升起到了保障作用。[7](P144—145)为保存、促进、发展尼斯加的语言与文化合法,尼斯加自治政府签署了《尼斯加最终协议书》。[8]努纳武特政府在规划原住民语言的同时,也依法提供相关的语言服务,包括支持原住民语言在政府当局的使用以及原住民语言电视广播节目、兼用原住民语言的政府官方网站和社团的网站。[9]
1973年,加拿大联邦政府把教育权利回归印第安人以后,政府对原住民的中小学教育、[7](P136)高等教育[10]以及土著师资培训、培养土著特长学生[11]等方面都增加了资助经费,同时“政府还资助760万加元建立了71个印第安人文化教育中心。”[12]
在新西兰,政府于1987年通过《毛利语言法案》:将毛利语定为官方语言,并成立毛利语委员会,负责执行、监督毛利语的推行。新西兰政府为毛利语的教育推广提供了许多政策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新西兰每一所大学都开设了毛利语课程。同时,新西兰教育部还提供了毛利语复兴的主要经费和教育计划支援,包括用于毛利语推广的广播、电视及网络,对于毛利语学校教育,政府给予了增加毛利语教育经费、毛利语师资培训等资助。[13]
通过比较可看出,由于加拿大、新西兰两国国情、原住民的人口数量及种族类别等方面的差异使两国政府对其原住民采取不同的语言政策。表现在:
加拿大为多种族、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原住民的人口数量少、原住民语言的方言繁多等原因促使加拿大联邦政府在制定与原住民的语言相关的政策、法令及划拨经费时十分保守、谨慎,结果原住民语言仅属于受保护的传统语言;而联邦以外层次政府的原住民的语言政策则呈多元性特征。
而新西兰毛利人在人口数量、语言方面要比加拿大原住民占优势,毛利人人口居新西兰总人口第二位,另外,毛利语语音变化小,各地毛利人基本可以沟通。这些条件有利于新西兰政府统一规划原住民语言政策,将毛利语定为和英语平等地位的官方语言。政府随后还采取设立负责监督推行毛利语的部门及实施相关法令,并为毛利语复兴划拨专项经费等措施,从政府层面为毛利语复兴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原住民语言复兴概况
加拿大各省境内原住民内部的异质性、各省政府对原住民的态度差异等因素,也直接造成了加拿大原住民语言复兴的多元性。我们主要从宏观的角度来审视加拿大原住民的语言复兴的实施,同时以加拿大原住民语言与文学发展协会组织的原住民语言教育等几个典型案例来反映原住民的语言复兴实施的多元性。
基础教育方面,印第安人的“社学校”重视将教学大纲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紧密结合,采取保证印第安语在课程安排上的合法地位,为印第安语创造文字和编撰字典、编印印第安课本等措施。[14]
1969年,特伦特大学 (Trent University)“设立有关原住民的研究学科后,全国有14所大学陆续设立了原住民相关研究的系、所。”[15]
1999年,加拿大原住民语言与文学发展协会 (Canadian Indigenous Languages and Literacy Development Institute,简称CILLDI)成立,该协会旨在振兴和稳定西加拿大境内的原住民语言发展,用原住民的母语教学和教授母语,同时,积极鼓励老人参与课程教学。[16]
达格黑达计划——复兴德尼族苏来恩语言。该计划包含建立语言资料档案,强调成年人特别是老人的德尼族苏来恩语言课程,课程的内容尽量贴近日常生活用语,同时将研究成果和大学课程结合。阿尔伯特大学于2001-2002学年将德尼族苏来恩语言列入课程当中,将传统文化技艺等运用在学校教育或传播媒体上。[16]
在新西兰毛利人母语复兴运动中,对保存母语贡献最大的是毛利语言巢[17]的建立。语言巢的大量设置也促使毛利人随后建立了以毛利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毛利语民族小学、民族中学和大学。毛利大学所遵循的原则为:教学和科研是为了毛利语言文化的发展、传播和保存。[8](P349)
(二)对原住民语言复兴的评估
费什曼 (Fishman)的“分级代际传递严重度” (Graded Intergenerational Disruption Scale,简称“GIDS”)理论,[19](P466)用以记录语言流失或保存的情况,阅读时的顺序为从下至上,即始于8,终于1:
1.在更高一级或国家范围内的教育、工作、大众媒体以及政府部门的使用。
2.当地及区域大众媒体和政府部门的使用。
3.在当地及区域的工作场所的使用,包括本族语言和其他族群语言。
4b.提供用部分本族群母语教学的某些课程的公立学校。课程设置及人事安排都受其他族群的控制。
4a.完全使用母语的学校 (代替义务教育),本族群对课程设计及人事安排有主导权。
5.为老人或年轻人开设的培养读写能力的学校,但不是义务教育的替代品。
6.代际或民族集中的家庭—邻居社区:母语传递的基础。
7.用族语的文化交流,主要是在社区老人中进行。
8.重建本族语规范,成人再学习母语 (把族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
我们试以GIDS理论来评估、比较两国原住民语言复兴的运动进展,见下表。
表1 对加拿大原住民语言、新西兰毛利语言复兴的评估
来源:自制
经过对两国原住民语言保存模式的评估、比较,见表1,评估结果与我们在《民族文化自觉与国家权利介入——加拿大土著语言保护》一文中所分析的结果相似,即语言复兴“运动较成功部分是以原住民为主体,自发建立的社区语言运动 (从第8到第5阶段)”[1]。第4阶段以上属于原住民语言较高层次的语言规划,两国原住民的语言复兴进展不是很顺利。加拿大印第安人和新西兰毛利人目前仍然处在社会底层,[20][21]所以涉及原住民的社会地位等因素的第3阶段也很难操作,没有太大进展。两国原住民的语言在第1和第2阶段的情况都不好。总的来说,原住民语报纸、电视等媒体仍然很少,也不普遍。
从理论上说,民族文化自觉与政府支持是保障原住民语言复兴、发展的基本模式。事实上,两国的原住民语言终于在濒临的边缘被挽救了过来,主要归功于原住民以自己为主体自发建立的社区语言运动。而政府支持却显得不够,很多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位。从两国原住民语言复兴的整体来考虑,同时也是为其他国家原住民或少数民族语言传承提供参考,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政府方面,加强主流语言与原住民语言的“双向交融与互动”。[20]语言作为一个社团的象征,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价值。但鉴于原住民语言目前的生存情况,政府应该出面保护。为使原住民语言的地位得到实际意义上的提升,除了加大经费支持、政策倾斜等措施,两国政府还应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其他民族学习及使用原住民语言,以增加不同民族间的相互沟通、理解与交融,同时使原住民语言真正成为多元文化语言中的一员,以构建国家和谐的语言文化。
语言是因人们需求而存在的,一旦这种语言不再能够服务于人们的交流,它的消亡也就无法避免。因此,原住民应该更自主、更积极地改变现状,利用一切可用的条件实施以原住民为主体的语言复兴运动。同时,重视语言在家庭、社区之间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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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Revival Model Comparison between Canadian Indians and New Zealand’s Maori
GAO Xia
(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Chuxiong 675000,China)
National consciousness and government’s support are two important factors to help revive minority’s languages.After reviewing and comparing the social background,ethnic consciousness,the government’s support and the practice of language revival in Canada and in New Zealand,this paper adopts Fishman’s theory of Graded Intergenerational Disruption Scale(GIDS)to analyze and evaluate the practice of Aboriginal language revival in two countries,and concludes with some experiences and inspiration for indigenous people or ethnic minorities in two countries,as well as in the world.
ethnic consciousness;government’s Support;Aborigines;language revival model
H83
A
1671-7406(2011)11-0071-06
2011年度加拿大政府资助“加拿大研究专项奖”(SACS)阶段性成果。
2011-09-18
高 霞 (1968—),女,云南楚雄人,楚雄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第二语言教学及英语国家语言文化。
(责任编辑 曹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