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双创业导师制”探赜

2011-10-21 01:59贾新民
职教论坛 2011年31期
关键词:导师制导师高职

□杨 敏 贾新民

校企合作“双创业导师制”探赜

□杨 敏 贾新民

在高职学生创业比例明显提升的形势下,根据高职教育的目标和学生特点,如何通过构建校企合作背景下的“双创业导师制”模式,鼓励和引导高职学生创新与创业,是高职创业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思路,文章对此提出相关分析和构思以供借鉴。

校企合作;高职;创业教育;创业导师制

创业教育主要涵盖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进行从事事业、企业、商业等规划、活动、过程的基本素质教育;二是进行事业心、进取心、探索精神、冒险精神等心理品质的教育。总之,创业教育的内涵具有三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首先,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学生自谋职业、创业致富的能力和本领;第二,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学生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能力和心理品质;第三,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具有开创个性的社会变革的参与者。这三者是层层递进、互为因果、逐步深入的[1]。

一、高职创业教育现状及其特点

创业教育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经过几年的探索,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亮点,但是,与国际比较成熟的创业教育实践相比,我国的创业教育还处在初级阶段,需要解决在“创业教育研究、创业教育教学(培训)、创业教育环境”方面面临的战略性挑战[2]。而在高职中开展创业教育又是一个更新的事物,从高职教育的目标和特点出发,高职创业教育具有几个特点:

(一)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这类人才主要需要具备四种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3]。而创业教育的实施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的。高职创业教育的主要目标应当是: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大学生具备创业意识、创新思维、创业基本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从而使其与社会岗位需求实现零距离,直接达到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学生能力素质

高职学生的素质本身不一定低于本科学生,但其具备自身的一些特点,如学习主动性不强,特别是理论学习与课堂学习;动手能力较强,社交意识较强,相对本科学生创业意识和态度更明显;研究能力较弱等。据麦可思调查,2008届本科和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浙江省自主创业的比例分别为0.7%、1.5%。本省本科毕业生平均自主创业比例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平均自主创业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2008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对“校风学风”、“教学方式”较为满意,对“课堂师生互动”最不满意。因此,纯理论的教学模式和研究探索不适合在高职学生中普及推广,取而代之的是更多实用性强、实践性多的互动参与式、模拟体验式教学方式,在知识结构上对原理掌握要求不高,侧重于应用能力的具备。

(三)师资建设条件

高职学校的师资结构与本科院校有很大差别,由于学校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与研究,因此高职学校教师更注重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并需要将其通过生动的教学方式传授给学生。高职教师的评价越来越侧重于“双师型”人才标准,没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将逐渐不被列入高职学校专业教师行列。这类师资的建设为创业教育的普及创造了必要和良好的条件。

(四)教育环境配套

高职学校的教育环境随着各校的扩招也在不断完善,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硬件环境包括教学楼、实训楼还有创业园的扩建和新建,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二是政策环境包括科研资助、教改资助以及大学生创业资助政策等都给创业教育提供了重要条件。

(五)评估标准体系

在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双双具备的情况下,还需要有一个重要的机制对创业教育的成效进行评价,这就是创业教育的质量体系。在现阶段,无论是本科院校还是高职院校关于创业教育的质量评估标准和体系都尚未成形,这也是目前创业教育实施中存在的最大障碍,没有标准或模式可依容易导致各自为阵、自成一派甚至盲目跟风,以至不能真正达到创业教育的目标。因此,这也是创业教育实践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双创业导师制的由来

导师制教学管理模式源于1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由温切斯特主教威廉·维克姆首创。牛津大学以其独特的办学传统和模式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政治家、科学家、文学家、银行家。牛津大学导师制的核心思想就是:在教学方式上强调个别指导,在教学内容上强调德智并重,在学习环境上营造和谐、自由和宽松的氛围[4]。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近年来,国内各高校都在探索研究生教育以外的高等教育也能建立一种新型的教育教学制度——导师制,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这种制度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要求全体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至毕业整个教育过程和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教育环节,对学生的教育要有整体性和一贯性的观念,自始至终和任何环节都不放松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根据导师制的出发点,不少学者提出各类导师制,如素质导师制、专业导师制、双导师制、企业导师制等。

创业导师制最早提出并应用于中小企业的孵化,由西安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对新的孵化模式进行尝试,在全国同行中率先实行“创业导师制”,聘任在创业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个性化辅导服务。2009年5月,杭州市政府在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工程”指导意见》时也提出了《杭州市关于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的实施意见》。其将创业导师制的内涵定义为:大学生创业导师制是指为使大学生成功创业,根据其创业过程的阶段特点,聘请相关专家对创业阶段过程中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制度。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指导创业实践,提供创业服务,促进大学生成功创业,以此造就一批大学生创业者、带动一批人员就业,建立大学生创业促进的长效机制。

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如美国百森商学院的创业教育以现实社会的状况作为切入点,把现实的实例分析和实践活动贯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通过智力激励与“虚拟创业”等方式,努力使学习者置身于创建企业、发展企业这样一个动态过程中,以引导学生关注与创业相关的一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或其他问题[5]。基于导师制的初衷和要求,结合社会上已有的创业导师制,结合校企合作的良好背景,将其应用于高职创业教育是一种尝试,从实践经验和调查结果发现,具有相当的可行性和创新性。

三、校企合作“双创业导师制”的基本构想

(一)基本目标

双创业导师制以高职创业教育总目标为宗旨,面向全校大学生,在大目标下设立小目标,以创业项目设计为任务目标,以学生为主,导师为辅的一种教学方式。双导师的构成,一边是学校从事创业教育的专业教师,另一边是校企合作单位的创业者或资深人士。这种师资结构既是对现有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也是发挥双方师资才能的最佳手段,理论与实践双重指导,保证学校创业教育的有效实施。该机制帮助学生根据社会需求设计自己喜爱的创业项目,形成创业计划书,可以作为参赛作品,也可以作为毕业论文参加答辩,使之成为提高学生“四个能力”的重要途径,也作为学生毕业与否的重要依据。

(二)实现方式

双创业导师制的实施涉及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只有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才能实现目标。以校内外一体化的“双导师制”代替单纯的课堂教师。学生在第一学年即配备校内导师,实施校内导师制;第二、第三学年要求实习企业再配备校外导师,实施“双导师制”[6]。双创业导师制指导方式可以有多种形式:一是单个指导,根据大学生在求知中遇到的问题,由创业导师进行针对性指导。二是“会诊”指导,由创业导师组成专家团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三是授课指导。开设相关常规课程进行普及教育。针对大学生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由专家定期给予授课指导。四是“陪伴”指导,根据大学生创业的不同特点,由创业导师跟踪其创业过程,进行全程指导。

在导师进行辅导过程中可能面临几大难题:一是精力,二是能力,三是时间。在精力上由于导师除此以外还有很多本职工作,面对大量创业团队可能无法分身给予一一指导;在能力上,由于创业本身涉及知识面宽,不是每一位教师可以完全胜任的;在时间上,由于导师与学生单独相处的机会并不多,没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又无以真正达到指导的目的。因此,在创业导师制实行过程需解决以上问题才具可行性。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处理,一是指导手段,二是师资配置。

关于指导手段,在信息化高度普及的时代,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一对多”的实时指导和离线指导。实时指导主要方法是让学生创业团队建立自己的QQ群,个人微博等,通过与导师预约的方式在网上进行实时交流,发挥头脑风暴和一对多的沟通优势,既省去交通成本、场地成本,更省去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指导有效性。离线指导方法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用于集中处理时间要求不高的问题,同类问题可以抄送邮件或群发的方式来一并回复,从而大大提高导师工作效率和降低劳动强度。另外,要让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导师可以开辟专门的职业博客,以“大学生创业教育”教师博客为例,该博客上分设了创业故事、创业政策、活动赛事等多个栏目,用于传播课堂以外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从而确保知识的更新和信息的时效性,弥补传统教育中知识滞后的严重缺陷,同时也加强了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

导师配置的有效性是创业导师制实现的重要保证,主要可以从时间安排和能力需要两个方面进行选择。高职创业导师将有别于社会创业导师,根据上述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将由不同人员承担创业导师职责。第一阶段主要是创业理念教育,导师主要从辅导员、班主任、获得SYB合格证书的教师中选聘;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知识教育,导师主要从“双师型”专业教师、获得SYB合格证书的教师中选聘;第三阶段主要是创业实践指导,导师主要从中小型企业的企业主、大企业职业经理人及社会公认的大学生创业导师中选聘。

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个人能力的侧重性,可以将各阶段需要的导师进行组合成一个或多个创业导师组,汇聚各方面特色的师资,当创业团队遇到难题时可以向这个创业导师组成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解答,这样既分解了辅导压力,也体现了术业有专攻的道理,同时,对创业导师组而言也是一个合作团队,相互之间可以加强交流,共同促进,实现师生共赢的局面。

双创业导师制一旦形成后,在初期可以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聘任。经过一段时期的试验,逐步形成一种常规教学模式,并建立相对稳对的导师队伍,确保机制的正常运作。

(三)主要管理办法

以培养“三创”人才为目标,运用创造教育理论,通过行为导向教学法的实施,从基础人文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和创业实践教育三个层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培养,为确保实施效果,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得以保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设立创业学院,通过人才选拔机制,挑选出一批适合进入创业学院培养的大一学生,第一期为300名。在大二学年中加入创业学院参加学习,学制为一年,学分可以与专业选修课等同,暂定10个学分。半年为理论学习,半年为实践环节,全部项目在业余时间完成。对入选的学生以特别的学分制和毕业答辩方式进行考核与评估,一是给学生设定专门的课程,取代一部分原有的课程,而学生毕业时不是写普通的论文进行答辩,而是以实践之后形创业计划书和工作总结,作为毕业答辩的内容。

由专业教师、创业导师和校外特聘导师三方施教,从而确保各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有效传播与指导。为鼓励学生投入创业学习,激励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设立创业基金制度,专门奖励参赛获奖的学生和创业实践的学生;设立创新基金制度,专门激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申请专利,以及指导学生创业。

由大一开始进行团队的初步建设,一般由学生自由组合,3-5人为一个创业团队。将创业教育围绕创业项目设计进行开展,大一阶段为动员教育阶段,主要培养和激发学生对创业的兴趣和向往,同时对其开设创业励志课、创新思维等课程,尽量较早地开发学生的想象力、创新力和主动性等潜能,逐步培养发现创业机会的能力;大二阶段为专业教育阶段,通过开设创业基础、创业指导等相关课程,帮助其掌握基本的创业知识和技能,使其具备创业项目选择和设计的能力,对于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可以适当提前开设此类课程;大三阶段为创业实践阶段,通过创业项目实施与孵化,使其将创业设计转化为现实,在实践中进行体验和论证,一般为期半年。这三个阶段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因人而宜,适当提前半年也未尝不可。双创业导师制基本设计思路如图所示:

(三)绩效评价

构建大学生创业评价体系,不仅对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提供理论指导,同时对高校有效开展创业教育也具有重要意义,双创业导师制最终是服务于创业教育和高职教育的,因此,对其质量进行评价需要与高职教育质量要求进行对接,主要可以从学生和导师两方面成绩进行评价:

一是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对其创业素质、创业政策认知及创业实践能力进行测评,通过量化数据基本了解学生的素质水平。

二是将学生创业项目设计任务作为评估学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对于高职学生可以考虑论文答辩和创业项目答辩并存的方式作为正常毕业的途径,鼓励有条件学生往创业型人才方向努力。在此前提下,学生创业项目设计成果质量、参赛比例、获奖情况、专利授权等,以及项目答辩情况都成为评价导师制效用的依据。对学生而言,根据其参赛作品获奖情况将给于创业奖学金和学分的奖励。以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贸学院为例,经过1年的创业理论与实践指导,已有10余名学生成功申请并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达10项,实现零的突破,开创全校学生专利申请与授权新纪元。2010级学生,组建团队入驻创业园项目达5项,参与学生达30余名,是经贸类学生创业数量的新纪录。

三是以学生的就业比例、创业比例及成功率等作为参评依据。这些定量的数据都可以成为学校评价创业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可以分横向和纵向数据进行比较,既掌握学校自身发展的进程,也看清全国创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和调整措施。

四是通过对导师所导创业项目的品质评价,学生对导师工作评价,导师之间相互评价等多方位评价掌握导师的工作效能,从而对其工作予以科学客观的评估,并建立相应制度予以奖惩。

我国高校毕业生创业率平均不到1%,其中创业成功的平均不到10%。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市场经验缺乏两大难题,2009年5月,杭州市推出了创业资金政府无偿资助制度和大学生创业导师帮扶制度,使得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率达5%,成功率超过60%。杭州市目前已经聘请了460多位创业导师,选聘对象以企业家为主体,包括高校教师、政府部门政策专家、风险管理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这些创业导师如今正在为1000多名大学生进行创业辅导,但绝大部分学生为本科学历及以上,并且以杭州数十所高校近百万高校学生来计,其受益面还是相当狭窄。

目前“双创业导师制”虽未在高校正式提出与实施,但上述构思已部分呈现于高校之中,如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推出的全真环境下的创业教育模式通过为在校创业大学生聘请创业导师的方式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创业导师制的职能,但尚未在全校所有学生中实施推广。因此,在创业教育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实践与研究发现,在高职中引入校企合作“双创业导师制”是一项值得尝试的新举措。

[1]邵文革,张志坚,唐建勋,吴飞良.创业教育与创业型人才[J].教育与职业,2008(1):29-30.

[2]刘帆,徐林,刘川.中国创业教育的兴起发展和挑战[J].中国青年研究,2007(9):5-9.

[3]丘桂凯.增强大学生“四种能力”探赜[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6(中):55-56.

[4]钟泓.对高职高专院校实施导师制的探索[J].教育与职业,2008(10):7-8.

[5]丁蕙,陈风华,肖云龙.美国百森商字院创业教育的特点[J].教育评论,2009(4)P98-100.

[6]章金萍,王琦.高职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探索[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8):87-89.

杨敏(1973-),女,浙江杭州人,汉族,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MBA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创新与创业教育研究;贾新民(1953-),男,山东龙口人,汉族,浙江商业职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

项目来源:本文系浙江省科技厅高技能人才计划项目“基于学生创业园的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阶段性成果(批准号:2010R30022,主持人:贾新民);浙江省高职教育研究会2009年研究课题“高职经贸类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培养研究”(项目编号:YB09065,主持人:杨 敏)子课题研究成果。

G710

A

1001-7518(2011)31-0078-04

责任编辑 刘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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