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奉岭
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文/李奉岭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指出,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化以“三廉四端”为内容的廉洁文化建设,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做到端心、端行、端责、端权,为集团公司的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清正在德,廉洁在志;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廉由心生,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始终以党和事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衡量自身言行,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学习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培养良好的廉洁从业道德品质。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廉洁从业思想道德基础。
三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十条禁令”等制度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廉洁从业等各项纪律规定,以此规范自身的言行,促使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正确履职。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也可以诱使人腐化堕落。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用权、谨慎用权,珍惜权力、用好权力,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
一要严守党纪红线。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准绳,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若干准则,加强自我约束,带头遵规守纪,带头令行禁止,严格要求自己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职工做出表率。
二要坚守道德底线。党员干部既要在大是大非面前遵纪守规,把握住自己,又要注意在日常生活中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美德,筑牢心灵和道德的“防护堤”。要防微杜渐,慎微、慎初、慎始、慎独,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认清自己的身份,检点自己的言行,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荣誉。
三要把握交往界限。慎交友是保持清正廉洁、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一环,而交友不慎往往是走向腐败的“催化剂”。党员干部交友要有选择、有尺度、有原则,要以“德”为要,以“信”为基,切实做到友情里面有原则,交往当中讲政治,朋友之间共勉励。
责任是一个人立身与做事的基本条件。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才会把工作看成追求和奉献,才会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才能取得突出的业绩。党员干部一定要明确自己肩负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扎实苦干,不辱使命。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作廉洁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分工、抵押、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必须加大责任检查、责任追究的力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责任追究的内容、主体、方式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建设、对外投资、技术改造、产品销售等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实施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之举,就在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规范权力运作,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一要增强监督意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到,加强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必须正确对待,决不能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和自己过不去、找麻烦,有意无意的排斥监督甚至拒绝监督。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不能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和愿意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被动式的“要我接受监督”变为主动式的“我要接受监督”。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领域,特别是掌管人权、财权、物权岗位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制衡力,使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严格规范,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要拓宽监督渠道。对领导干部来说监督应该是全方位的,也是全过程的,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就应延伸到哪里。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把党的组织纪律约束同法律、法规和政纪约束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从而提升监督的合力,增强监督的实效。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摆正位置,明确责任,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建立领导干部动态监督和测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兖矿集团煤化公司)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