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亚波
警惕『腐败麻木症』
■曾亚波
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和治理。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公众对于腐败现象习以为常,变得见怪不怪,患了“腐败麻木症”。这种麻木症大致可分为九类。
——运气不好论。有人认为,遭到查处的腐败分子不过是运气不好,腐败分子更是感叹比其更贪的都没事,自己属于“倒霉蛋”。这是因为他们亲眼目睹或亲身遭遇了很多的腐败经历,认为绝大多数都没出事,出事的只是偶而不小心所致。持有这样的认识,自然不会把反腐工作放在眼里,他们有的只是侥幸心理,是进一步谋腐败的“小算盘”。
——抓大放小论。有人认为,腐败根基太牢,牢不可破,反腐败只是权宜之计,把过分的、过头的反下去。“大贪轻判了,小贪没事了,不贪活该了。”群众的认识确有偏颇之处,但我们的执纪执法部门也要注意两点,一是抓腐败不能只抓重点,基础工作也要抓,对小贪小腐绝不能放松。二是要宣传好反腐成果,消除公众的误解和偏见。
——腐败“英雄”论。时下存在羡腐心态的人不在少数。个别经不住诱惑的就想法捞钱,竞相攀比,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思腐者思想上是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腐,行动上是采取种种手段非法敛财。恨腐者是一提起腐败咬牙切齿、深恶痛绝,可很多时候又羡慕人家有办法、有门路,能办成事。
——家丑不外扬论。在反腐败宣传中也存在令人难以言说的“潜规则”:某些官方往往只顾处理一个个已经“露头”的腐败分子,但并不想过于声张,原因或是怕地方形象受损,殃及经济发展;或是怕被公众炒出更多线索。于是,明里暗里禁止舆论炒作。
——小贪不腐论。很多人对腐败问题的估量有一个可以容忍的度,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个“可以违规”的度是低于党纪、法律限定的底线的,但也有一些不仅高于党纪、法律的规定,而且有大幅度突破的趋势,这缘于许多人心中的小贪不腐论调。殊不知,贪腐并没有明确的量的界线,积小贪必成大贪,小贪不腐论正是“温水煮青蛙”的危险信号。
——不腐不灵论。这个论调主要存在于部分政府办事人员和官员之中,拿回扣、提成,办事要礼,审批要请,在他们看来是正常的工作程序和办事准则。他们认为,官场的“潜规则”远大于党纪国法,如不“入乡随俗”,事情就难办。渐渐地,他们对腐败产生了认同感。久而久之,腐败成为人人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甚至开始成为一种广为公众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观。
——能人多疵论。有人认为,只要在位时能为百姓办事造福,贪点吃点可以原谅,古今中外哪有当官不贪的?以此为借口,为某些出现问题的官员遮掩。而且出现一种不良的倾向,真正廉洁的干部在许多地方不受重用,而热衷于跑、送的人却得到提拔,还美其名曰“有能力,会办事”。
——禁令如纸老虎论。每到元旦、春节,各地各种禁令频频传出,这也导致了一些公众的麻木症。他们认为,禁令年年喊、天天叫,未见到有多大作用。不仅被禁令约束的人麻木,就连看台上的观众也会热情逐渐减退甚至产生消极情绪。禁令在一些人心目中,已成纸老虎,它太温柔,既不吃人,也较少伤人,甚至看起来都不可怕。
——腐败无治论。这是一种极其悲观失望的情绪。有人认为,历朝历代都反不了腐败,当代腐败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只能适度控制,根本反不彻底。一些群众甚至彻底丧失对反腐问题的信心,认为越反越腐。
“腐败麻木症”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多措并举,彻底治理。
一是文化方面。文化的麻木对人的思想、行动的束缚是根本性的。中国传统的非廉文化在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市场。当体制、机制的弊端,与文化心态上的“非廉”理念契合,腐败的种子必将获得更为适合的气候、土壤,腐败的蔓延、泛化就成为必然。非廉文化的来源,首先是本土传统文化中大量非廉因素,特别是延续了两千多年之久的封建社会形态下的非廉文化传统,比如官本位、裙带风。其次是西方文化的影响,比如“金钱至上,唯利是图”、“享乐主义”。应当说,这两种文化心态都是不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必须坚决抵制。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的宣传和教育,积极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以此来对抗、抵消不良文化的影响。
二是宣传方面。由于不当的反腐舆论宣传,导致一些地方在大要案件发生后,出现干部思想波动、媒体噤若寒蝉、百姓麻木冷淡等现象。让民众更多地知晓反腐败的大政方针和惩腐成果,是治疗“腐败麻木症”的重要途径。反腐宣传必须加强而不能削弱,因为腐败的影响就是无声的宣传。当这种影响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使人们丧失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同时,反腐宣传也必须有理有节,避免忽视重点,追求低级趣味,要注重预防教育,对公职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对民众起到增进信心、激发参与、主动拥护和廉洁教育熏陶等多重作用。
三是监督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压制公正、封杀言论和贪污挪用等腐败现象不仅仍然存在,并且在一定的时期、特定的地区和部门呈现出高发态势,并出现从单一滥权到集体滥权,从单一腐败到集体腐败,利益集团垄断政策实施腐败等新情况。与此同时,来自体制外的多种监督力量尚未被充分调动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众的麻木。因此,对官员的权力监督应逐步实现从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的转变,不仅可以降低反腐难度,减少反腐成本,而且有利于约束官员保持权力谦卑,真正提高公众对反腐的满意度。
四是制度方面。为清除腐败,从监狱防腐、配偶反腐、廉政屏保、廉政短信到廉政教育进校园,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反腐制度设计。但是,反腐制度建设仍然不尽完善,腐败案件仍然居高不下,防治腐败的效果令人生疑。有人抱怨公众对腐败治理的期望值过高,甚至有些不切实际。笔者认为,治理腐败不能操之过急,但制度不能挂在墙上,不能治标不治本。一要用惩治腐败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吸引民众广泛参与;二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一项制度出台之后要想行得通、办得到、不走形式,一定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其实有腐败现象存在并不可怕,党和国家的肌体从来都是在与腐败势力的斗争中逐步成长、健壮起来的;少数群众患上“腐败麻木症”也不可怕,怕就怕我们忽视其症状,任其变相传染和蔓延。
作者:法制日报社、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特约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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