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文萍 大连交通大学
“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横亘大连农产品出口道路之上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而制定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绿色贸易壁垒源于贸易保护主义,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壁垒被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成为继反倾销措施以后的又一重要的贸易措施。
从 2004年到 2010年,WTO成员向TBT和SPS委员会通报的TBT和SPS件数从1613增加到3256,整整翻了一番。前段时间热议的欧盟从2011年3月1日开始禁止双酚A在婴幼儿用品中使用,从6月份开始禁止进口含有双酚A的用品的规定,其修改草案已于2011年1月5日向WTO的SPS委员会通报,通报号G/SPS/N/EEC/392。
绿色壁垒的具体内容也从影响产品本身发展到影响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直至整个生命周期,形成了三层递进结构。全程食品安全控制正逐渐成为发达国家进口食品市场准入的新标准。2006年1月正式生效的欧盟新食品卫生法规突出强调了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管理,意味着今后向欧盟出口的农产品,不但要符合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还要放大延伸食品安全管理链条。2009年6月8日,美国首次将“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引入并提交议会辩论。该法案中提出了进口食品必需在整个供应链上都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新要求。该法案还要求原产地标示,所有加工食品必须标示最后加工国家之名称,而所有非加工食品必须标示其原产地。
日本对中国进口食品进行过度监管,但中国输日食品合格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很高水平。根据日本厚生省统计,从2004年到2008年,我国食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9.41%、99.55%、99.42%、99.58%和99.71%。如2008年日本共进口食品1759123批,其中193917件被实施检查,抽检率为11%。共检出不合格食品1150批,不合格率为0.59%。2008年我国输日食品共申报473343批,占日本食品进口总批次的26.9%,位列第一,而同年全国农产品对日出口额仅占日本农产品进口额11%;日方对其中的88205件进行了检查,抽检率为18.6%,高出平均数7.6个百分点;检出我国不合格品为269批,占全部违规件数的23.4%,位列第一,但中国食品的违规比例仅为0.30%,在向日本进口食品的前十位国家中仅列第九,前五位的国家分别为巴西1.03%、意大利1.00%、美国0.74%、韩国0.66%、泰国0.66%,这五个国家的抽检比例分别为巴西4.9%、意大利5.2%,美国9.1%、韩国6.3%、泰国13.3%。
我国食品违规数量从2005年后连续4年下降,2009年起反弹,而其他国家(全部)却是直线上升,从2005年的4件到2006年超过中国,2010年成为中国的3.4倍。其中不难看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也足以打破外国食品安全的神话。
1.从违规件数来看。2004年到2010年,大连共有141件违规食品。大连农产品出口额每年都超过辽宁省农产品出口额的60%多,如 2009年占 67.95%,2010年占67.27%,但大连出口日本食品违规在辽宁省比例更是居高不下,明显高于出口额所占比重,2004年至2010年年均为83.43%。2009年高达100%,2010年情况有所好转,下降到200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但是也高达66.67%,高于同期大连农产品出口额占辽宁省农产品出口额的比例。
2.从出口受阻食品类别来看。主要以动物源性产品中的水产品及其制品为主。如2009年受阻的12件案例中,8件是水产品,其他为御田罐头、塑料饭盒、聚丙烯材料制作的吸管和脱水生菜;2010年受阻的10件案例中,7件是水产品,其它3项为碗、冷冻包子串和冷冻豆腐荷包。
3.从违反的法律条文来看。违反有关食品的微生物规格、残留农药的标准、添加剂的使用标准等规格标准的法第11条的件数最多,2004年至2010年年均达75.2%,2010年高达90%;其次为违反添加剂等的销售限制的法第10条,2004年至2006居多,2007年后不再出现。再次是违反有关黄曲霉毒素等有害、有毒物质的附着的法第6条,还有违反有关器具及容器包装规格的法第18条。
4.从违规食品检验方式来看。主要以自主检查为主,总的趋势是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的比例逐年增加。自主检查的比例从2004年的75.0%逐渐降低至2008年的47.1%,2009年为 83.3%,2010年又降至50.0%,自主检查比例2004年至2010年年均达64.5%。而山东省2009年自主检查比例为37.5%,2010年升至58.6%。
其一,日本连续多年是大连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国,仅日本、美国和韩国三国就占大连市农产品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出口市场的高度集中,除了造成了出口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外,还直接导致大连的农产品在出口贸易中受制于人。2006年日本正式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后,2008年初发生输日“冷冻饺子事件”,日本媒体和公众对我国出口食品安全性特别关注,日方加大了对中国产品的进口检查力度。
其二,作为大连农产品出口优势产业的水产品存在加工程度低、品种单一的问题。水产品中出口超过千万美元的居前5位的商品是冻鱼片、干及盐腌制的鱼、裙带菜、鱿鱼和扇贝,这些都是初级产品,精加工、深加工和附加值高的农产品数量很少。
其三,是农产品市场信息不畅,出口日本受阻信息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在大连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dl.gov.cn),能查到的农业标准只有19项,其中17个为农业部的标准,2个为大连市的技术规范;没有农产品出口预警信息;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dzj.dl.gov.cn) 上 的WTO/TBT查询链接的是辽宁省进出口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平台(http://www.lnsi.org/tbt),而该网站中的市场准入数据库、出口产品受阻数据库和TBT风险预警数据库均无法查询。
其四,大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相对不严密,特别是县级、乡级监测站严重不足。自2003年起,大连市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建立起1个市级监测中心、7个县级监测站和70个乡级检测点;但和山东的一些城市比较,差距明显:如,潍坊市在2004年时,已经累计投资2亿多元,建成了3个市级检测中心、20个县级检测中心、105处乡镇检测站和730处企业(基地、市场)检测点。
表1 日本扣留其他国家(全部)、中国、辽宁省和大连市食品表(2004年-2010年) 单位:件
其五,注册地在涉农区市县的企业出口逐年增加是违规食品检验方式以自主检查为主的原因。2009年,注册地在涉农区市县的企业出口额为13.07亿美元,2010年增长到15.43亿美元,占全市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4%。按出口额排序,依次为大连金州新区、庄河市、甘井子区、普湾新区和瓦房店市、旅顺口区、长海县、保税区。
大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清理和修订力度,充分利用“主要农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据库”,形成既有地方标准,更要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一步加强农业质检机构建设,健全监测网络,同时依托各类质检机构,不断强化对全市农产品的监督检测,建立严密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强通报咨询网站建设,建立国外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向出口企业提供防范绿色壁垒的信息及相关服务。包括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国际技术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范于未然。
首先,继续稳定和扩大传统优势市场——日本、韩国、美国。其次,积极拓展俄罗斯、中东、朝鲜等新兴的周边市场,努力发展非洲和大洋洲市场。大连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相关企业牵线搭桥。如:2002年1月4日开始日本政府实行对我国出口蔬菜严格监测措施,导致江苏省常熟市输送日本的蔬菜严重受阻,针对这一状况,常熟蔬菜检疫检测局协助相关企业一起积极拓展欧美市场,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改变了单一出口日本的被动局面。
针对大连市出口产品加工程度低的问题,应科学引导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调整出口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完善农产品出口经营方式,实现由“数量扩张型出口”向“质量扩张型出口”转变、由“以原料性产品出口为主”向“深加工产品出口”转变、由“应对国外的绿色壁垒”向“大力发展出口绿色有机食品”转变、由“以挂牌出口为主”向“品牌出口为主”转变。
现阶段应大力发展精加工型优势产品,扩展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加工深度和多样化程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削减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消极影响。
发展有机农业产品,实施品牌竞争战略也是打破绿色壁垒的有效途径。截至2010年5月,大连市共有509个产品获得农产品“三品”认证,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14个、绿色食品250个、有机农产品4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4个。而截至2010年10月,山东省潍坊市共有“三品”品牌129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505个,绿色食品408个,有机食品377个,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7个。因此,大连市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的空间很大。
行业协会作为由出口加工企业及相关企业组成的行业性组织,不仅能广泛收集国外,尤其是贸易对象国和地区的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疫标准、环保要求等,及时提供给相关企业,提高企业获得信息的效率、降低企业的信息采集成本,从而赢得价格优势,规避因信息不完全造成的潜在贸易风险,同时还能帮助企业解决因“绿色壁垒”引起的贸易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此外,平时在实施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减少无序竞争等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发达国家的农业行业协会在农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影响到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农协不仅负责调节行业内企业之间、农业生产者之间和相关从业者之间的关系,而且负责制定行业法律和标准,欧盟的很多农产品的标准都是由农协发起并由政府确立和实施。农协作为沟通政府和农民的桥梁,农民的代表,对市场反应灵敏,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积极活跃,往往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农产品行会成为解决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体是必然的趋势。
当前,大连市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认识到建立统一的生产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培育诸如行业协会或联合会等合作组织。▲
[1]曾凡银.绿色壁垒的壳层结构及其效应研究[J].财贸经济,2004(6):70-74.
[2]商务部:2009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分析报告,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9-12.
[3]资料来源:http://wms.mofcom.gov.cn/aarticle/subject/ncp/subjectfx/201005/20100506896356.html
[4]资料来源:http://liaoning.nen.com.cn/liaoning/210/35017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