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峰,刘新兵 ,姜海涛
(1.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山东 聊城 252000;2.冠县水务局,山东 冠县 252500)
位山灌区是黄河下游最大的引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6万hm2,渠首设计引水流量240 m3/s。多年来,位山灌区积极引进并科学配置黄河水资源,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工业发展及城市建设、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为聊城市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水源保障,成为聊城市农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此外,灌区还多次通过引黄济津、引黄济冀,向天津、河北送水70亿m3,有力地支援了两省(市)的经济建设。
在管理体制上,位山灌区按照“分级管理、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原则,从1980年开始先后成立了市、县两级专管机构和灌区管理委员会及基层群众管理组织。市级专管机构主要负责跨县(市、区)骨干工程建管,灌溉用水计划制订、执行与水量调配,以及对下级专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等;县级专管机构职能同市级专管机构相似;末级渠系工程由群管组织管护和维修。
但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末级渠系工程名义上归村组集体管理,实际上并无人真正负责,末级渠系的群管流于形式,管理缺位,工程状况持续恶化。这一方面在局部地区导致有效灌溉面积的缩减,另一方面导致灌溉效率的降低。
为提高灌区管理水平,适应当前农村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探索灌区末级渠系管理方面的路子,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灌区实际情况,2005年以来,灌区分别在工程配套相对较好、当地有积极性、群众基础扎实的阳谷、东阿、东昌府、茌平、冠县5个县(区)选取了部分支(斗)渠,开展了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试点,成立了7个用水户协会。
试点共涉及74个行政村,80 713人,灌溉面积6 333.33 hm2。中央、省、市、县各级累计投资1 707万元,对试点内的末级渠道进行了治理,共衬砌渠道28.7 km,修建调控、分水建筑物300余座,以及必备的提水和测验设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
灌区的7个用水户协会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注册。当前,各试点用水户协会的组成人员主要是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水利站长、村委会班子成员以及群众代表。
各协会都制定了《用水户协会章程》、《用水户协会灌溉管理制度》、《用水户协会工作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协会作为服务性群众组织,全部会务实行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接受群众的咨询与批评建议。协会全面负担护渠、送水、计量及调度管理的职责,在内部实行会员代表监督,外部实行乡镇、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厉行节约用水、合理配水、均衡受益。通过推行用水户协会试点,切实增强了用水户参与灌区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理顺了用水秩序,降低了灌溉成本,加强了支级以下工程管理,提高了用水管理水平。
一是有畏难情绪,认为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是很难的事,难以做到。
二是对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信心不够。
三是没有看到目前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弊端,对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当前,位山灌区支渠以下工程配套率较低,多数末级渠系达不到运行的基本标准。位山灌区骨干工程经过连续13年来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配套改造率达到90%以上,但是分干支渠配套改造率仅为30%左右,田间工程不足10%,末端渠系缺乏控制性建筑物,沟渠相通,现阶段如全部转移给用水户协会管理,他们无力承建,并且资产难以准确界定。
水费是位山灌区的唯一收入来源,但由于水价一直达不到成本,灌区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根本没有能力对工程进行大规模的配套改造。成立用水户协会,是把末级渠系的工程建管、维护及用水管理交到农民手里,如果农民接手的是不配套的工程,把改造的“包袱”全部转嫁到他们身上,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应该的。若对灌区内的末级渠系进行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即使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试点取得很好的经验,在下一步推广时也会遇到较大困难。
成立用水户协会是一项新鲜事物,让群众完全接受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虽然协会的机构设置比较健全,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由于受到固有体制、思想的束缚,各种制度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协会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目的。
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是灌区用水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涉及面广,包含经济、社会、技术等各个层面,需要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部门以及用水户自身全方面了解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树立信心,稳步推进。
为了给用水户协会提供最基本的工程条件,灌区要进行大规模的田间工程配套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仅依靠灌区或者通过用水户自筹难以实现。
因此就要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特别是要结合目前的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抓住各地积极践行中央1号文件的有利时机,在搞好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的同时,拿出适当资金做好支渠以下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为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提供良好的工程基础。
各灌区的管理体制不同,规模大小不等,支渠以下工程配套率差别大,人们对用水管理改革的认识程度不一,因此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要结合当地的基础条件,找准突破点,先点后面、先易后难,不能简单效仿,搞“一刀切”。
选择群众基础比较好、田间工程配套比较齐全、政府支持力度大的区域,先小范围、试点性地搞起来。通过协会运作,让农民直接看到效益,水浇好了、钱少交了,带动更多的农民主动要求参加、组建用水户协会。
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不仅涉及灌区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也牵扯到利益和权力的再分配。成立用水户协会后,村、乡政府再不能代收代缴水费。因此需要当地政府大力支持这项工作,可以由灌区管理机构的同级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办法、政策和法规,先扶上马,送上一程,然后再由管理机构具体操作。
用水户协会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内部环境。
对外首先要确定其法律地位,即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调控和业务指导下,能够获得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独立地在其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取得上级水利执法方面的支持。
同时,协会内部要建立健全各种约束机制,注重协会自身建设,推选有声望、能力强的同志参与协会班子,加强协会的日常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协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