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员 刘崇德
刘祟德,现任天津市河西区交管局河西支队下瓦房大队教导员,他狠抓全队交警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道德教育,提升领导干部的公信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
他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后,他按照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贯彻 “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努力解决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最突出的规范化执法问题。下功夫、求实效,明确了责任,使政治思想觉悟有了明显的提高。
刘崇德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活动,促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2010年以来,大队按照局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 “七个走在全国前列” “百名执法标兵”竞赛活动”、 “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和 “四查活动”等主题活动,使民警的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为更好的开展交通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他主动研究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教育活动。在大队人员调整频率大、范围广的情况下,他能够做到积极与相关人员交流思想,了解他们的优势、长处,并能够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大队党支部汇报,在人员调整和人员使用上提出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整体工作开展的合理化建议,为大队主要领导起到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促进了队伍建设和整体工作的开展。
刘崇德同志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能够做到 “精心、细心、尽心、耐心”,精心事故民警队伍建设,细心事故处理工作程序,尽心交通事故案卷质量,耐心解决群众不解和信访问题。一年来,在事故民警人员紧缺、工作经验欠丰富和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通过全组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事故处理工作任务。
他坚持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交通管理工作职责,积极参与交通秩序整顿和交通警卫任务工作。能够坚持领导干部上路制度,积极参加交管局、支队组织的晨检、日检和夜检等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参加交通警卫任务工作,特别是能够和全队同志共同完成了各项安保工作。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的廉政纪律,严格遵守 “五条禁令”,符合一名人民警察和优秀基层领导干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