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霞
(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曲阜 273165)
浅析罗马共和国后期的贿选*
王振霞
(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曲阜 273165)
罗马共和国后期贿选的必要性在于公职的价值,贿选的可能性在于公民对选举的冷漠,使候选人能够操纵选举。作为罗马共和国后期政坛上的突出现象,贿选与共和国的衰亡有密切联系,它腐蚀了罗马人传统的道德风尚,刺激了政治腐败,动摇了共和体制。
贿选;罗马共和国;腐败
在拉丁文中,贿选是围绕公职进行的竞争,它尤其指以赠送财物、施予恩惠或慷慨许诺来收买选民,从而获得选举支持,进而获得公共权力。[1](P70)贿选是政治腐败的表现形式,它的出现对腐败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而贿选与共和国的衰亡有密切联系,对贿选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借鉴价值。
以执政官为首的市政官员是罗马共和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官员是由公民通过公民大会——百人队大会和部落大会——选举产生的。在百人队大会中,公民按照财产资格划分为193个百人队,选出的官员有行政长官、执政官和监察官;在部落大会中,公民按照地域原则划分为35个部落,选出的官员有财务官、保民官、营造官和各种低级长官。公元前2世纪以来罗马共和国每年的官职选举中,候选人为了当选,除采取正当的手段外,贿选也日趋严重。如公元前116年马略当选行政长官,有人控告他通过代理人Cassius Sabaco在广场进行贿选,苏拉受到 同 样 的 指 控。[2](Marius,5.3-6;Sula,5.2)公 元 前 102年,通过慷慨地对所有部落分发钱财,马略第六次当选为执政官。[2](Marius,28)作为这一社会现实的反映,在普劳图斯(Plautus,公元前254-184年)的喜剧作品中,财富与政治操纵联系在一起,政治贿选成为社会流弊。[3](P235-243)这一时期贿选运作的范围和效力有限,贿选主要与高级官职——执政官和行政长官——的选举有关,有时也与监察官和营造官选举有关。营造官是低级官职,公民竞选营造官,不是因为它本身重要,而是因为它是官吏进一步晋升的阶梯。
公元前1世纪,随着内战和混乱不断,竞争的激烈和日益众多的选民,贿选进一步泛滥。贿选在本质上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一个仅影响部分选民的有限恶习,而是一个总体行为,这也意味着选民角色的全新观念,甚至可以说他的职业。[4](P298)“行政长官的选举是利用金钱,利用党派斗争,利用不正当的热忱,利用石头,甚至利用刀剑来取得的。贿赂和腐化最无耻地流行着。以凯撒为例,他在政治上的发迹无不与贿选密切相关,他……为了追求荣誉,不惜钱财,即使耗尽其家产也在所不惜。”[5](下卷,第104页)公元前63年凯撒当选大祭司长,他在竞选中使用最慷慨的贿赂,为此而欠下的无数债务。结果他决定性地击败了两个最强有力对手(对方在年龄和地位方面都远远超过他),他在对方的部落里得到的票数就超过了对方在所有部落里得到的票数的总和。[6](P7)[2](Caesar,7)公元前 60 年凯撒竞选执政官,其他两个执政官候选人是鲁基乌斯·鲁克乌斯和马尔库斯·毕布路斯。恺撒把前者团结到自己方面来,跟他约定:既然鲁克乌斯钱多资望少,他得出钱以自己和恺撒的共同名义对森杜里亚选举者慷慨赠予。这消息传出后,贵族也授权毕布路斯许诺同样多的钱财。因为他们害怕恺撒成了最高长官之后,如果再有一个全心全意跟他合作的同事的话,就可以无所顾忌,为所欲为了。许多贵族为毕布路斯捐款,于是恺撒和毕布路斯一起当选为执政官。[6](第9-10页)随着贿选的泛滥,贿选制度化,出现了为候选人贿选提供服务的代理人——divisores和 sequestres。divisores原本是连接部落保护人和部落成员的中间人,但并非部落正规保护人的公职候选人也可以利用他们进行贿选。据说,奥古斯都的父亲曾受人雇佣在战神广场即百人队大会会场替主子贿选或从事其他活动,是职业的 divisor。[6](P47)公元前 69 年西塞罗竞选营造官时,他的竞选对手利用divisores的帮助,以贿赂方式扩大他在其他部落的影响,但这并没能阻止西塞罗的当选。[7](1.22-23,1.25)由于贿选需要大量钱币,还出现了为候选人提供贿赂资金服务的sequestres。罗马设有陪审法庭审理贿选诉讼,并制定了系列法律:公元前81年的科尔里亚法(Leges Cornelia),公元前67年的卡普尼亚法(Leges Calpurnia),公元前63年的图里亚法(Leges Tullia),公元前55年的李希尼亚法(Leges Licinia)、庞培亚法(Leges Pompeia),但立法数量的增加表明,贿选行为越来越频繁,很难阻止。
由于依附关系的普遍存在,古罗马贿选的标准也很难界定。在古代世界,依附关系无处不在,“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显得越不独立,越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8](第2卷,P87)自公元前 7 世纪王政时代以来,有权势、有地位和有财富的公民与在经济上和社会上力量软弱的人们结成保护人与依附者的关系。依附者在政治生活和私人生活中支持保护人;相应地,依附者获得各种恩惠和赠与,如每天的食物和钱财供养和在法庭上的帮助。据苏维托尼乌斯记载,在通过增加处罚限制贿赂之后,奥古斯都发给他所在法比亚部落和斯卡普提亚部落他的族内成员每人1000塞斯特,以免他们从任何候选人那里贪求什么。[6](P71)奥古斯都本人对其部落成员的赠与,体现了部落保护人与部落成员即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庇护关系。罗马贵族的社会威望和政治影响很明显地由其依附者的数量和地位表现出来。共和国的对外扩张在为罗马带来财富与霸权的同时,也削弱了共和国的根基,贿选就是其表现之一。具体来说,贿选的出现与以下几种因素有关。
首先,贿选的必要性在于公职的价值。对罗马公民来说,公职意味着荣誉,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国家高于个人,个人应投身国家公共事业为国家利益奋斗终身”[9](P214-215)。公职意味着一种社会身份,一种社会地位。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有相当的政治地位官职标记和特权,主要包括服饰上的标记、拥有在贵宾席上观看娱乐表演以及参加该等级公宴(每逢节日在卡庇托尔举行的元老公宴)的特权。官职也可能长期改变个人的地位,执政官卸任后首先进入元老院,接着在元老院中获得更高的级别。更重要的是,当选的执政官和行政长官在罗马任满一年后就到行省担任总督,出任行省官职是罗马官员最佳的发财途径。虽然市政官员在罗马受到监督和限制,但他们在行省几乎不受限制,通过加捐加税、出卖官职甚至公开抢劫等手段获取巨额赃款。公元前62年,凯撒担任行政长官,期满后出任西班牙总督,但债主们坚决不让凯撒上任,因为凯撒平时所欠的债务太多,总数达2500万塞斯特,用以讨好民众,获取选票。债主们担心,一旦凯撒死于任上,这些债款都将无法收回。最后,凯撒得到克拉苏的担保,债主才放他就任。[5](下卷,P109)[2](Caesar,11)公元前 60 年夏天,凯撒的西班牙任期结束,此时的凯撒不但自己富足了,而且也使士兵们发了财。因此,在罗马共和国的年度市政官员选举中可以得到长期的回报。
贿选是获取市政官职务的“捷径”。公元前3至公元前2世纪是罗马迅速向外扩张的时期,扩张的结果是,罗马创造了一个庞大的地中海帝国,海外财富激增,奴隶制经济体制已逐步确立,权力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已形成了各自有其独立利益的社会阶层。元老贵族是战争的主要领导者,也是战争的主要受益者。著名的罗马史研究者罗斯托夫采夫说,“因布匿战争和东方战争而致富的并不只是国家。……分肥最多的是罗马军队的将领们、元老院议员阶级的成员。”[10](P34)在对外战争中,罗马和意大利还兴起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富裕的骑士阶层,他们充当高利贷者、包税人、商人、城市中的房东和店主等。经济实力雄厚的骑士阶层开始向政治领域渗透,这样骑士阶层的商业属性也相应地进入政治领域。公元前2世纪,罗马国家的职能日趋庞杂,迫切需要大批训练有素的专职行政人员来处理日常事务。但在罗马,高级行政人员一直没有增加,他们的任期也没有延长。罗马贵族顽固地坚持以出身和财产而不以才能任职的原则,坚持不给行政官员任何报酬,权力牢牢地掌握在他们手中。据统计,在公元前218-182年,科尔里家族提供了3名监察官、10名政官、15行政长官,克劳狄家族担任了2名监察官、9名执政官和12名行政长官。超过50%的执政官来自 6 个家族,行政长官同样如此。[3](P235-243)从公元前234年到133年,200名执政官中有92个平民和108个贵族。其中的159名执政官只属于26个氏族(10个贵族氏族和16个平民氏族)。在这个时期,26个新贵氏族便构成了统治等级的核心。[11](P129)政治日益封闭,“新人”很难通过正常的官职选举获得职位。据统计,从公元前264年到公元前201年,得到执政官职的新人不超过11人。公元前200年-134年,大约有25个家族把持了几乎所有的执政官职,执政官年表中只有5名是新人。[12](P90)公元前366 -63 年的执政官中,来自显贵家族以外的新人执政官仅为15人,总共担任了24次执政官职务。[13](P50-52)这使官职竞争更加激烈。选举就是表达利益关系的手段,随着物质利益的多样化,各种经济成分为了自身利益,在相互竞争中,就会出现以钱买权、权钱交易的贿选现象。尤其对那些并非出于名门而是由本人的成就而获盛名的“新人”和政治野心家来说,贿选是实现自己抱负的手段。
其次,贿选的可能性在于公民对选举的冷漠。由于社会、历史和民主实践的原因,许多选民素质较低,易为个人的利益或者小团体的利益所左右,易被贿选者所诱惑。作为城邦体制,罗马共和国把极重要的一部分权力留给公民,“他们有权参加议事或审判职能”[14](P113),公民同时是士兵,还是土地所有者。共和后期公民大会的成分和职能发生变化。自从意大利同盟者获得公民权之后,罗马公民大会的成分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公民大会完全变成了新旧公民争吵斗殴的场所,他们因为利益不同,要求各异,所以很难通过利害相同的决议。公民对参加人民大会的热情也随之减弱。随着公民人数的增大,罗马公民大会所包括的公民人数少得可怜,它不能再真正地代表罗马公民的愿望。另外,在长年的战争和土地兼并中,许多破产的乡村农民涌进罗马,他们逐渐变成了被马克思称作“依靠社会过活”的流氓无产者[8](第1卷,P599-600)。他们经常依靠富人的施舍和国家的救济维持生活。他们或终日嬉戏于剧场或角斗场中,或维持公民大会会场,出卖选票……公元前1世纪,这种靠出卖选票为生而常居罗马的流氓无产者就成了公民大会的实际参加者,公民大会渐渐成为个别政治野心家和派别斗争的政治工具和表决机器。罗马人民已经不是驱逐国王时的罗马人民,他们是受贿赂的人,“追求官职的人们坐在广场上,跟前的小桌子上面放着钱,用它无耻地收买民众”,而那些民众随后在人民大会上不是通过自己投的票,而是用“弓、投石器和刀剑”来强使决定获得通过。[2](Caesar,28)[5](下卷,P120)
政客们可以用金钱从选民手中买到执政官职位,将领们也可以用金钱从士兵手中买到执政官的宝座。马略军事改革在罗马历史上造就了归将领个人所有的军团,从此在公民与士兵之间便出现了一道鸿沟。士兵开始以金钱和土地为索价,向野心勃勃的将领拍卖勇敢与忠诚,军事将领与士兵之间结成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苏拉的成功与他善于贿买军团士兵有很大关系。[5](下卷,P80)奥古斯都在比一般人更年轻时便得到了官职和荣誉,而且有些官职和荣誉还是新设的终身的。20岁时他篡夺了执政官的职位(公元前43年),当时他率领他的军团反对罗马,如同罗马是座敌人的城市一样,当时他派去信使以军队的名义为他要求这一官职;当元老院犹豫不决时,他的百夫长、使团团长科涅利乌斯掀开斗篷,亮出剑柄,肆无忌惮地在元老院说:“如果你们不同意,这玩意儿会让他当上执政官的。”[6](P61)财富和军队被看作是获取名望、军事指挥权和政治权力的捷径,据狄奥记载,“凯撒说,有两种东西可以确立、保卫和扩大权力,这就是军队和金钱;二者缺一,它们就没有意义了。”[15](42,49)
在共和晚期,过着寄生生活的城市贫民、流氓无产者和惟利是图的职业士兵使贿选成为可能,罗马共和国的衰亡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贿选就是原因之一。
首先,贿选腐蚀了罗马人传统的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行为和关系的一种最广泛有效的调节方式和规范系统。恩格斯认为,道德的根源在于人们的经济关系,而“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8](第3卷P133)在对外征服中,罗马获得大量财富。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以后,罗马得到了3200他连特白银;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后则获得了1万他连特。此后,罗马人在与马其顿国王腓力五世和塞琉古国王安提奥库斯三世的战争中又分别获得了1000和1万5千他连特白银。公元前189年,西庇阿再次率军出征,仅马格尼西亚一役,就为罗马人掳掠了1230根象牙,金花环234只,白银137 000罗磅,希腊银币224 000枚以及大量金银器皿。公元前168年,罗马将领鲍鲁斯通过3天皮德纳之战,就为罗马获得250车掠夺物和300只金制杯,上缴罗马国库的钱数为2亿或3亿塞斯特。其劫掠的钱数之多,以致罗马元老院决定从公元前167年起,免除罗马的公民税。[12](导言P19)大征服以后,罗马开始对行省进行有组织的掠夺,几乎每任总督和包税商对行省进行榨取,公元前2世纪早期,罗马国库年税收额是5000万-6000万塞斯特,到公元前63年至公元前 60年,年税收额从 2亿升至 3.4亿塞斯特。[2](Pompey45)金钱腐蚀贵族的心灵。个人从传统道德和社会需求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昔日勇敢、爱国、奉献的共和精神和绝对服从的严明纪律逐渐被追求财富和贪图享乐的欲望所腐蚀,讲排场比豪华的社会风尚就像毒汁一样腐蚀着罗马人。恩格斯指出,“卑鄙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8](第4卷P179)
在共和国前期收受贿赂是可耻的犯罪活动,贿选者会被处死。[16](6.56.4)现在贿选成了一种合法和公开的政治竞争了。当然,人民通常是从道德角度去评判选举活动,很难接受贿选这种钱权交易的行为,西塞罗痛恨贿选,“每当人们给予一个同胞任何东西以提高其地位或威信时,他们可能出于善意,当他们因为某种原因而喜欢他时,可能出于尊敬;他们可能信任他;或者,他们可能害怕他的权势;相反,他们可能希望得到某种赏赐——例如,君主或民众领袖赠与礼金;他们可能为答应给以回报或酬金的许诺所动。我承认,最后一种是所有动机中最卑鄙、最利欲熏心的动机;无论是那些为这种许诺所动的人,还是那些冒险使用这种许诺的人,都是可耻的。因为,本应靠优点来获得的东西却企图靠金钱来获得,那就很糟糕。”[17](P174-175)
贿选促使公民价值观念的转变。共和早期,官职选举更看重的是候选人的出身和声望,但现在权利的基础是财富,人们称颂并艳羡有钱人并让他们做统治者,而鄙视没有钱的人。人们“崇尚财富,鄙视道德,并认为只有大量的财富才能享有崇高的光荣和价值”。[18](P26)财富一旦被看作是荣誉,一旦被看作是获取名望、军事指挥权和政治权力的捷径,道德便开始失去了原先的光泽,贫穷被看成是一种不光彩的现象,公正反被说成是罪恶的标志。[19](P102)金钱和对权利的渴望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因为贪婪毁灭了荣誉、正直和一切高贵的品质,诱使人们傲慢、残忍、忽略神灵,用金钱衡量一切事物;野心使许多人虚伪,变得言不由衷、口是心非;不是用事实而是用是否对自己有利来衡量与别人的关系。[19](P101)亚里士多德认为,贿选使富人占了才德之士的上风,而资财既然可使人获取尊荣,全国也必然竞相贪婪(爱钱)。上行下效,凡居高位者的习尚很快就导启众庶的风气。[14](P101)由于崇尚财富,贿选也加剧社会分化,使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其次,贿选导致腐败进一步泛滥。由于贿选,政治不再被看成是维系公民集体的纽带和体现个人人格的力量,而是被当作一种可以牟取私利的手段。罗马人民丧失了先前那种政治热情,为了一己之利,不惜出卖公民权利和破坏公民集体,这是罗马政治腐败的一大表现。当交换原则被引进军队的时候,军事活动的高尚目的便变得无足轻重,只要有利可图,士兵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替将领们去卖命,而不在乎是劫掠国库还是屠杀同胞。作为国家的保卫者的军队成了国家的劫掠者。贿选者如若当选,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营私渎职将是自然的后果”[14](P101)。候选人在罗马平民中或军队里进行必要的政治投资,而在行省或意大利收取加倍的报偿。市政官员掌权为私,他们贪污成风、贿赂公行、拉帮结派,借用公职谋求私利,造成政治的腐败和政权的腐化。为一个人效劳的行政官员开始取代了为整个国家服务的公职人员。如苏拉在第二次米特拉达提战争胜利结束后,强令小亚细亚各邦向罗马缴纳5年的赋税及战费,这些款项大部分落入了他的私囊,而劫后余生的小亚细亚则把一切有用之物典当殆尽,城乡各地充满悲惨。[5](上卷P463)凯撒与屋大维也常常通过包税商把政治债务巧妙地转嫁给行省和意大利。[5](下卷P109-110、116、196、201、206、207)无论是在行省统帅军队还是在罗马担任长官,凯撒都不吝惜花钱。正如某些人的回忆录所证明的,恺撒在任西班牙总督时,他不仅恳求同盟者出钱为他还债,而且还攻陷并洗劫了鲁西塔尼亚人的某些城市,虽然这些城市接受了他的条件,并在他兵临城下时开城欢迎了他。在高卢,他劫掠了放满贡品的神殿和庙宇。他毁掉一座城市,常常是为了掠夺,而不是为了惩罚。因此,他的金子多得不知如何处理是好,于是在意大利和行省以每镑3千塞斯特尔提乌斯的价格把金子卖掉。在第一次担任执政官期间,他从卡庇托尔神殿盗窃了3千镑黄金,并以同样重的镀金青铜替换之。他把这些黄金卖给同盟者和国王们,换取现款。例如,单是从托勒密那里他就以自己的名义和庞培的名义卖得金币近6千特兰特。后来,他又以完全公开的掠夺和盗窃圣物来维持内战、凯旋式和娱乐活动的费用。[6](P28)政治强人透彻地理解金钱与政治权力的相互转换关系:金钱可以换来政治上的显赫,而政治权势则是获得金钱的最有效手段。
第三,贿选动摇了共和体制。共和国后期统治者对权利的追逐,一方面使其手中的权利日益集中,破坏了传统的权力制衡机制。希腊历史学家波里比乌斯将罗马所实施的政治制度看作是罗马强大的首要原因,他提出古罗马人分权制衡的思想,如果我们就执政官的权力来看,国家似乎完全是君主政体;如果就元老院的权力来看,它又像是贵族政体;可是,如果再注意到人民的权力,那么它又是民主政体了。[16](P11-18)他认为,国家权力由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掌握,而且三种权力机关不是各自独立、毫无联系的,而是在分权基础上互相牵制,各部分都拥有制约其他部分的权力,从而达到一种平衡和稳定。[16](P11-18)同样,西塞罗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权力集于一身,“不存在权利、义务和职责的均衡分配,使得官员们拥有足够的权力,杰出的人们的意见具有足够的威望,人民享有足够的自由,那么这个国家的状态便不可能保持稳定”[9](P92)。共和国奠立于市政官员的自由选举与竞争之上,而贿选败坏了民主选举的声誉,损害了选举和施政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每年正常的官吏选举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代之而起的是金钱贿赂、刀光剑影下的不正当或暴力选举,用阿比安的话说:“自由、民主、法律、名誉、官职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用处了”[5](下卷P30)。“金钱和对权力的渴望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到了最后,当这种病像瘟疫那样流行的时候,这个国家就发生了变化,一个过去曾是极为公正诚实的政府竟变得残暴而又令人无法忍受了。”[19](P101)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罗马尽管保存了共和制的虚假外表,共和制的各种政治机构也亦然存在,但已经形同虚设,在政治生活中不起任何作用。凯撒说,“共和国已仅有其名,既没有躯体,也没有形式。[2](Caesar,77)另一方面,贿选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和混乱。统治者为个人和集团利益,通常会使用贿选和暴力的形式。政治强人肆意践踏既定法制,公开进行权钱交易,是从公元前88年苏拉进军罗马开始的,苏拉公开抛弃了共和国的法律与制度,用暴力取代了合法斗争,并打破了独裁官的任期限制,为以后流行的这种恶习开辟了先例,“从此以后,廉耻心或法律,制度或国家对于暴行都失去了约束力”[5](下卷P5)。共和末年强权政治的出现使政治与阴谋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并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公元前54、53年的贿选导致人民对制度和选举的信仰危机,政治家准备阻塞正常的程序以制造危机。[20](p62-78)“混乱的情况达到这种程度,公元前53年罗马共和国竟然8个月没有选出执政官”。[5](下卷P118)卡提林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当他竞选罗马执政官失败后,纠集了一支军队,企图推翻罗马政府。政治贿买的泛滥也把大量破产公民吸引到城里来。据记载,共和末年,聚集在罗马城内的游民无产者有32万人,约占当时公民总数的三分之一。[2](Caesar,41)这种靠出卖选票为生而常居罗马的流氓无产者就成了公民大会的实际参加者,而罗马的政治野心家们也正好利用了这一点,对这些人贿赂和收买。这个集团在民主的退化和共和的毁灭上起了致命的作用。共和末年的许多政治野心家就是通过贿买这种方式来加强对群众的控制,从而走向独裁的,而这引起贵族政治不稳。在导致内战的复杂因素中,贿赂必定包括在内。[21](P1-16)
综上所述,贿选腐蚀了罗马人传统的道德风尚,促使腐败进一步泛滥,破坏了传统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和混乱,从而与罗马共和国的衰亡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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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rief Analysis of Electoral Bribery in the Late Roman Republic
WANG Zhen-xia
(College of History and Culture,Qufu Shandong 273165,China)
The necessity of electoral bribery in the late Roman Republic lay in the value of public office and its possibility was due to the mass indifference which made the candidates to manipulate the election.It became the highlight in the late Roman Republic and it had a close relation with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Roman Republic.It eroded the conventional morality of the Romans and encouraged the political corruption and shook the system of the republic.
electoral bribery;Roman Republic;corruption
K 541.3
A
1673-2103(2011)03-0085-05
2011-02-09
曲阜师范大学校级项目:罗马共和末期贿选现象探析(XJ200930)
王振霞(1975-),女,山东平邑人,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古代罗马史。
(责任编辑:李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