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花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65)
休谟怀疑论对西方哲学发展的积极作用
刘卫花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65)
休谟质疑归纳的合理性,对此问题的辩护一方面促进了哲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其怀疑精神也对后人起到了积极的意义。
归纳问题;合理性;怀疑精神
怀疑论作为希腊哲学的一个流派,是与独断论相对而言的。怀疑论是对人能否发现真理既不肯定,也不否定,持一种怀疑的态度。随历史条件的变化,所怀疑的具体对象各有不同。休谟的怀疑论作为一种哲学理论,它并不是对知识的简单否定,而是对人类获得知识的可能性、对已有的信念或判断的正当性的怀疑,这种怀疑建立在逻辑的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们不去深究休谟的理论到底对与错,而是休谟那种对于知识的态度和研究精神。对于我们来讲,有很多东西值得借鉴。
18世纪英国大哲学家大卫·休谟认为,我们由一个事物的存在能推断另一个事物的存在的那个惟一的结论,乃是凭借着因果关系,这个关系的观念是由过去的经验得来的,借着过去的经验我们发现,两种存在物恒常结合在一起,但是这种关系是永远不能在知觉和对象之间观察到的。因此,我们永不能由知觉的存在或其任何性质,形成关于对象的存在的任何结论。换句话说,休谟认为,过去的经验所给我们的直接地确定的报告,只限于我们所认识的那些物象和认识发生时的那个时期,但这个经验不可以扩展到将来,扩展到我们所见的仅在相貌上像的别的物象,即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认为因果联系只是由于印象出现先后而形成的一种观念,休谟的怀疑论主要包括了:对知识的怀疑、理性方面的怀疑和感官方面的怀疑这三个方面。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严格地讲,休谟涉及的是因果观念的问题,也就是因果关系如何成立的问题。而归纳问题,则涉及归纳法的有效性或合理性问题,也就是如何证明由已经验到的特殊事例推出其断定范围超出这些事例的结论之方法为有效或合理的问题。在《人性论》和《人类理解研究》两本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中,休谟从没直接使用“归纳法”或“归纳推理”的概念。但归纳问题与休谟问题是息息相关的,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其实,休谟就是从分析因果性概念的经验含义出发,而质疑归纳问题的合理性。
对归纳问题的合理性,休谟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个方面作了否定的论证。休谟认为,因果关系的合理性既不能得到演绎主义的辩护,也不能得到归纳的证明。但休谟认为人们还是有归纳推理的观念的,这种观念可以从人们的心理中得到解释,即“习惯”。所谓习惯是指任何一种动作或者经验在屡次重复以后在人们心中所产生的一种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不借理解的任何推论或过程,就容易再度重复同样的动作。这就是休谟对归纳问题所作出的心理学说明。休谟认为,严格地说,习惯一词并不足以清楚地说明人的这种心理倾向,但它可以作为一种假设,来解释我们为什么能由一千种例证得出因果推论,而不能由完全和它类似的单一例证得出来的。习惯是人们作出因果推断的最关键的心理原则。休谟所理解的“习惯”乃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作用,是一种本能的或自然的倾向。于是,他就把因果关系以及基于因果关系之上的归纳推理置于一种非理性、非逻辑的基础之上。这样就产生了所谓的休谟的归纳合理性问题。
休谟的责难是深刻的和根本性的,极富挑战性的,康德在《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说:“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教条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罗素在其著作《西方哲学史》中说到“休谟得出了一些怀疑主义的结论,这些结论既难反驳,同样也难接受。结果成了给哲学家们下的一道战表,依我看来,到现在还一直没有够上对手的应战。”
休谟对归纳法的诘难是十分有力的,是任何一个信奉科学力量的人都不能回避的。休谟问题从产生发展至今,都没有获得令人满意的答复。但由此而带来的效益却是不可低估的。也正是休谟的这种怀疑,引发了众多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对归纳问题的研究,提出多种解决方案。
最初,穆勒对此做了回应,穆勒认为,要使归纳法成为合理的,就必须给归纳推理增加一个认为是普遍必然的大前提,把它与归纳前提中所枚举的个别例证结合在一起,来保证归纳结论的必然真实性。穆勒认为需要加入的大前提是“自然齐一性原则”和“普遍因果律”,即假定未来的自然界与过去的自然界在相关方面保持不变。相似的原因在相似的条件下将永远产生相似的结果。穆勒认为,承认客观世界的规律性,规律的可认识性乃是经验科学最基本的出发点。但休谟进一步追问,这样的主张有何根据?此外,这样的主张也根本不可能解决每一个具体的归纳维理是否正确的问题。
于是,有的逻辑学家、哲学家便提出,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在于某些超乎经验的先验性原则,对它们不需要证明。如康德认为,“因果性”是先天知性范畴,思维用它来整理经验材料,得出“先天综合判断”。哲学史上,他对休谟问题的解答最为有名,现在许多对休谟问题的讨论都是以康德的解答为基础的。因此,考察一下康德的解答是有意义的。康德作为现代科学革命以前的认识论阶段的哲学家,他是如何解决休谟疑难的呢?
康德严厉批判了休谟的怀疑理论,通过对理性限度和范围的考察规定了理性不可以认识超验事物的基本原则。他认为“先天综合判断”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例如从欧几里德几何公理、牛顿力学的一系列定理等,这些都是先天综合判断,它们的存在是没有疑问、无需解答和证明的。需要证明的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也就是说,要是这些判断成为可能,得需要哪些条件和根据。“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于是成为康得先验哲学的总问题。这样,康德就对休谟问题提出了先验的解答。康德提供的答案说“先天综合判断”是先天形式和经验内容相结合的结果,而先天形式是普遍必然的,它给先天综合判断以普遍必然性。因果关系正是一种先天形式,它使得自然规律具有普遍必然性。康德认为通过这种先验方式就可以解答休谟问题。实际上,康德是用此办法把休谟问题消解或排斥掉了。
然而,从他的具体解决来看,我们依然可以提出两个问题:(1)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即它得到了证明吗?(2)先天综合判断能否给予自然规律以必然性?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这个概念受到了严厉的批评,特别是受到具有实证主义倾向的哲学家的批评,他们认为这种判断是不存在的。另外,当把先天综合判断用于确立具体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并不能独立证明这个特殊归纳的合理性,还需要补充其它一些原则,如自然齐一律、有限独立变化等。但究竟什么样的原则是先验的,什么样的原则是后验的?做出如此区分的根据或根据是什么?我们总不能把说不清其正确性来源的一切东西都简单地归于“先验的”名下,以逃避理智探讨和说明的责任。还要提到的是,康德虽然认为数学、自然科学的必然性、普遍性来源于先天形式,但他却是先认定了欧几里德几何学、牛顿力学的普遍必然性,即存在有“先天综合判断”,再由此推断有先天形式的存在。然而他又认为先天形式会给予“先天综合判断”以普遍必然性,这个循环论证隐含在康德的整个哲学体系中。康德自己也可能意识到这一点,在无奈之际,他只好诉诸常识,他说“在人类知识中有必然而又普遍之判断,即纯粹的先天的判断,……如须从常识中求一实例,则一切变化必有一原因之命题,即足以尽之矣。”[1]如果确是这样,那正如罗素所说,康德并没消化了休谟的议论,他“代表着一种休谟前型式的理性主义。”[2]
罗素提出归纳原则,试图以此解决归纳合理性问题。罗素的归纳问题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未来的未来是否和过去的未来相似”,另一是“普遍原则的知识何以可能”,并且把归纳原则重述为:
(甲)如果发现某一种事物甲和另一种事物乙是相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从未发现它们分离开过,那么甲和乙相联系的事例次数越多,则在新事例中(已知其中有一项存在时)它们相联系的或然性也就越大。
(乙)在同样的情况下,甲和乙相连的事例次数足够多时,便几乎可以确定甲和乙是永远相联的,并且可以肯定这个普遍规律将无限地接近于必然。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罗素的归纳讨论是要求人们根据归纳原则的内在证据来接受归纳原则的。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质疑动摇了经验论的根基,摧毁了以经验作为知识的基础的信念,宣告了英国古典经验论的破产。给传统的经验哲学以致命的冲击;同时,它以严格的论证帮助人们加深了对归纳本质的认识,暴露出古典归纳逻辑的缺陷,促使古典归纳逻辑向现代归纳逻辑的转变,为归纳逻辑的发展开辟了新途径。其中主要有两种不同倾向:一是将归纳问题与概率逻辑结合起来,在概率逻辑框架内解决归纳问题,如莱辛巴哈、卡尔纳普等。他们认为,关于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假设也好、先验的原则也好,统统没有必要。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并不依赖于这些东西。归纳推理只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我们不可能寻找出一个什么样的基本假设,由此来证明归纳推理可以得出确定无误的结论。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在于:它是一种最好的策略。另一是以波普尔为代表的反归纳主义,证伪主义,要摒弃归纳问题,拒斥归纳方法,是釜底抽薪式的解决方案。波普尔对归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有一段非常集中的论述,在此论述中他对归纳问题的实质作了概括,并利用他的猜想与反驳的学说将问题化解。波普尔认为,归纳是从单称陈述推导出全称陈述的过程。由于归纳过程中存在着从有限到无限,从过去、现在到未来的跨越,因此,归纳不仅不能得到必然的真理,也不能得到或然的真理。在其看来,全称命题和单称命题在证实和证伪问题上存在着不对称:全称命题不能证实但可证伪;而单称命题既能证实又能证伪。因此,作为归纳结论的全称命题总有可能受到反驳,是可错的。按波普尔的看法,归纳作为全称陈述来讲,涉及无限多的内容,而相对有限的经验证据来说,给予归纳的支持概率几乎为零。而且,目前概率归纳逻辑自身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比它所解决的问题少。作为一个激进的反归纳主义者,波普尔意识到归纳法的传统问题与一切归纳原理或规则的无效。但是,波普尔同时又认为一个通过检验并得到很好确证的理论是我们最乐于选择的理论,也是最适于生存的理论,由此,他把过去的经验和未来的理论选择连结在一起,而这实际假定了过去与未来存在的某种一致性,从而也就暗地里接受了某种形式的归纳原则。如果这样,那么,波普尔也并未能摆脱归纳问题的困扰。
在哲学上,休谟首倡近代不可知论,对感觉之外的任何存在持怀疑态度,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和因果必然性持否定态度。
在休谟对归纳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休谟在对归纳法的诘难中始终闪耀着怀疑论的科学精神。休谟不承认任何终极意义上的绝对真理,始终面对反例和批评。休谟认为,怀疑是追求确定知识的一种手段。科学理论的每一次飞跃,都离不开科学巨人们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科学理论的怀疑与批判。早期怀疑主义从怀疑开始,指出了独断论的片面性以及各种哲学的相互矛盾的观点。近代怀疑论哲学家则更注意一种“破”的方法论运用。在这一过程中,旧的传统理论结构被打破,新的理论不断被构建。康德也正是从休谟的因果关系怀疑论中得到启示,从而对人类理性认识能力重新进行审视,建立起以《纯粹理性批判》为代表的认识论理论体系,并赋予其以方法论意义,引发了一场近代史上的哲学革命。自然科学的发展也是如此,如:爱因斯坦对牛顿的力学定律的怀疑,产生了相对论,牛顿从“苹果为什么总是往下掉而不是往上飞”这个问题出发,发现了万有定律和其他的一些物理方面的重要定律。怀疑与批判是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
反观自照,我们太容易给一个认识或一种思想冠以“真理”的美名,而不习惯于或不善于或不敢于找错或挑刺。这些品质或信念,始终是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家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休谟精神始终是值得我们肯定和赞赏的。而怀疑与批判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其真实的目的是为了在怀疑批判的基础上进行建构。通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排除错误,提出有理论价值的东西,从而引导人们的思想更进一步。
另外,笔者承认,对于绝对物的追求是很有诱惑力的,罗素曾著有《哲学问题》一书专门就以“一张桌子”为例探讨到底有没有绝对的存在物这一问题,其中对纯粹实在性的追问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很令人深思。然而,或许在有人看来,对于此问题的研究是不必要的,但我们对这种本体问题的追究,其目的并不仅是为了从多种哲学观中区分出一种正确的哲学,而更多的是要学习他们的思辨性。
[1][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1.
[2][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11.
参考书目:
[1][英]休谟.人类理解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
[2][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英]罗素.哲学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4][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责任编辑姜仁达]
Hume Problem and The positive Significance of Scepticism
LIU Wei-hua
(School of law,Chongq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Chongqing 400065,China)
The rationality of inductive problem has been queried ever since it comes out.This article gives the interpretations of rationality that philosophers and logicians gave in history.But these interpretations are not satisfactory.Otherwise,their skepticism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ductive problem;rationality;skepticism;
B504
A
1008-9128(2011)01-0028-03
2010-09-19
刘卫花(1979-),女,山西平遥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逻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