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圣经》的语言学价值

2011-08-15 00:54高永安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约伯翻译者汉译

高永安

(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2)

如果从唐代景教文献算起,《圣经》的汉译已经有了一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这么长的历史中,汉译《圣经》的语言对汉语产生过重要影响。何九盈认为,现代汉语书面语的三个来源,即汉语口语、翻译语言、文言[1]67。蒋骁华认为:“在马礼逊译本基础上逐步完善起来的《官话和合本圣经》的流行对汉语白话文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唐代景教的汉译《圣经》虽然尽量采用佛道词汇,但还是给古代汉语留下了“救赎”、“礼拜”、“耶稣”等词汇。近代的《圣经》汉译,不仅为汉语输入了大量的崭新词汇,如:“天堂、地狱、天使、乐园、禁果、祈祷、礼拜、圣诞、忏悔、原罪、蒙恩、洗礼、选民、伊甸园、诺亚方舟、最后的晚餐、骆驼穿过针眼、迷途的羔羊”,而且其欧化语法成为现代汉语的一个热点,其白话文的语言风格还影响了大批的现代中国作家,对促进白话文运动具有重要作用,成为现代汉语的三大来源之一。因此,研究现代汉语,应该研究近代《圣经》汉译的语言。本文正是为了向汉语学界提示:汉译《圣经》是汉语研究的宝藏,其资料涉及一千多年的时间、全国各地(方言)的空间、汗牛充栋的存量、丰富浩繁的版本,等。本文涉及的材料,只取之于现代通行的“和合本”。

一、人名翻译透漏翻译者的信息

利用专有名词的译音,来研究古代汉语的历史语音,已经成为汉语音韵学的一种重要门类:对音。但是目前的对音多采用佛教经典等,汉语和梵文、藏文对音。其他语言与汉语的对音研究还很少。景教的文献历史久远,应该可以用于对音研究,以揭示唐代等历史上的汉语语音。近代的对音,也可以看出翻译者的汉语方言背景。如:

例1:历代志上6.51:乌西的儿子是西拉希雅。

西拉希雅这个名字中用了“西”、“希”两个字。它们在现代北方多数方言是同音字。那么,为什么翻译的人要用两个不同的字来代表一个相同的音节呢?研究方言的人一眼就看得出,“西”在中古音中是心母字,声母是[s];“希”在中古音中是晓母字,声母是[x]。现代方言中,还有很多地方存在着这种分歧。只是北方话中,这种分歧失去了。传统上把这种现象叫做“不分尖团”。就是说,中古音的心、晓两个声母的字,在[-i-]介音前合流,不能分辨了。西拉希雅这个名字的英文①《圣经》人名最初是希伯来文,但英语都是字母转写过来的,所以,这里我们直接用英文。是“Zerahiah”。“西”对应的是“ze”,“希”对应的是“hi”。在一个区分尖团音的方言区里,这么对应不是很有道理的吗?这样的例子还有:

例2:历代志下29.1:希西家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五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

希西家,英文是 Hezekiah。“希”对“he”,“西”对“ze”。与上例有异曲同工之妙。

例3:历代志上7.16:毗利施的兄弟名叫示利施(Sheresh)。

“示”和“施”现代汉语都是sh声母,对应英文的sh,很合适,但是不经济——一个声母,怎么会用两个汉字来对译?我们对照示利施(Sheresh)的兄弟毗利施(Peresh)可以看出,“示”、“毗”都对应于元音“e”,这有什么意义吗?有!因为,在中古音中,“示”、“毗”是脂韵系的重纽四等字,而“施”是支韵的普通三等字,所以,前两个字读音相同,与后一个字读音不同。由于中古的重纽三、四等的差别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到现在还在争论,所以,汉译《圣经》的这份资料也许会给解决重纽问题提供帮助。

例4:历代志上8.11:他的妻户伸给他生的儿子,有亚比突、以利巴力。

这个例子中,以利巴力的英文名是 Elpaal。同样一个l,分别写成“利”、“力”两个字,其中定有用意。但是到底是什么用意,或者之前翻译所据名称不同,现在还不得而知。可以猜测的是,“利”是阴声韵字,也就是开音节字;“力”是入声韵字,其韵尾本来是[-k],近代汉语或方言里可能是喉塞音[-?]。入声字“力”发音比较短促,适合对应放在单词末尾的“l”。

例5:历代志上8.14:亚希约、沙煞、耶利末、西巴第雅、亚拉得、亚得、米迦勒、伊施巴、约哈都是比利亚的儿子。

这个例子中的人名沙煞,“沙”、“煞”两个字也同音。沙煞英文是Shashak。两个字声母一样,对应sh。但是中古音中,“沙”是麻韵字,开音节;“煞”是黠韵字,具有[-t]韵尾。大概到了近代,“煞”的[-t]韵尾已经消变成了喉塞音[-?]韵尾,所以对应 shak。

当然,要系统研究《圣经》的人名对音,还要对来源文献、译名的来源、翻译的版本、首次翻译者、助译者的籍贯,做详细的考证,但这些工作,现在都有条件去做。

二、汉译《圣经》的综合性质

翻译圣经的人,一方面有西方传教士,另一方面,这些传教士在具体翻译工作中都会找一些中国文人帮助。对西方传教士来说,他们学习汉语是口语和书面语并重的。但在写作方面,则可能重视书面语。由于当时现代汉语书面语还没有规范的形式,学习书面语只能以文言文作为范本。加上他们使用的课本一般都是四书五经之类,他们所学汉语中,应该有相当大的文言成分。从帮助他们的中国文人方面说,他们虽然每天说口语,但他们所受教育都是文言,因此,有他们帮助翻译的《圣经》具有文言成分,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马礼逊及其以前的人翻译的《圣经》多是文言。由于他们的影响,后来的和合本等,也具有很多文言成分。这一点,在词汇、语法上都有表现。例如:

例6:历代志上7.15:玛拿西的次子名叫西罗非哈,西罗非哈但有几个女儿。

“但”表示“只有”的意思,中古以后就很少用于口语了。此例主要是口语性质的,用“但”表示“只有”,有明显的文白夹杂的感觉。

以斯帖记4.1:末底改……在城中行走,痛痛哀号。

“哀号”这个词大概也用于文言,或比较整齐的问句中。此句中有“在城中”这样的现代语法结构,有“痛痛”这样的不太规范的重叠词语,而用“哀号”,显得文言气十足。

例7:以斯帖记6.13: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败落,他如果是犹太人,你必不能胜他,终必在他面前败落。

这句话套用了“始而……终必”格式。这是清朝人喜欢使用的格式,例如康熙皇帝说过:“始而蠹国害政,终必祸及身家”,清朝官员也说:“始而海滨,继而腹地,终必支河小水”①转引自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序言》。《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第一辑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这样的话。但是,这个格式一般用于文言风格,上例则文白夹杂,其文言成分只能算是遗留了。

例8:尼希米记7.4:城是广大,其中的民却稀少。

这个句子利用汉语行文讲究对称的习惯,用“城是广大”对应“民却稀少”,但“是”与“却”的风格不同,“其中的”又是口语,言文搭配凸显了翻译者对文言的留恋。

例9:哥林多前书2.13: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或作“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

“将”这个字是近代汉语的介词,现代汉语除了戏文等文体之外,一般都用“把”字代替。

例10:哥林多前书7.4: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乃”在近代汉语一般只用于章回小说了,清朝晚期的翻译者好用它。这里用这个词只是为了增加其文本的文言意味。

例11:以斯拉记5.17:现在王若以为美,请察巴比伦王的府库,看居鲁士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神的殿没有?

“若以为美”都是文言,与前面的“现在”、后面的“请”都风格不同。

以上三例都是跟文言格式、句法结构有关的问题,算是语法问题了。

汉译《圣经》还有方言成分。虽然翻译者一再强调其翻译以北京话为准,但不符合北京话的方言成分很多。相反,北京方言很浓的成分倒很少看到。例如:

例12:民数记3.1:这是上主为考验那些不晓得客纳罕一切战事的以色列人,所留下来的民族。

例13:哥林多前书1.25:因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神的软弱总比人强壮。

例12中,“晓得”一词基本上不用于北京口语,肯定是南方的方言。例13中的“总比”,在北京话中也没有表示让步的作用,应该也是方言用法。

三、汉译《圣经》里的中介语成分

汉译《圣经》的翻译是经过以汉语为母语的中国人相助的,而且历来又有修改,想象中不应该出现不地道的汉语。但是,我们不妨看一下例子。

例14:以斯拉记4.18:你们所上的本已经明读在我面前。

例15:以斯拉记4.23:亚达薛西王的上谕读在历宏和书记伸帅,并他们的同党面前。

例16:尼希米记12.43:那日众人献大祭而欢乐,因为神使他们大大欢乐,连妇女带孩童也都欢乐,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欢声听到远处。

以上三例,都是动词后接介词,看起来符合汉语句法,实际上汉语母语者从来不这么说。可以想见,当初如果一位中国翻译跟外国翻译讲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可能很难被接受——外国翻译者会说,你们的汉语是允许动词后接介词短语的。但是,中国人谁会说“读在我面前”、“读在历宏和书记伸帅”、“听到远处”?

例17:约伯记30.26:我仰望得好处,灾祸就到了;我等待光明,黑暗便来了。

这个句子缺少两个转折词。在英语中,这种句子根本不需要转折词:“When I looked for good,then evil came unto me;and when I waited for light,there came darkness.”这种结构汉语叫“顺接”。但是汉语就不同了,如果没有“逆接”的转折词,我们就很难理解这句话说的是:“我仰望得好处,灾祸却到了;相反,我等待光明,黑暗却来了。”

例18:约伯记9.11: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

这个例子更典型,“看见”的否定形式是“看不见”。也许这也是方言成分?①明陈正龙《几亭全书》(清康熙四年云书阁刻本)卷二十四有:“做好事不轮着我们。”语法跟此句相同。作者陈正龙是明末浙江嘉善县人,方言属于吴语。这个方言区的否定词系统跟苏州、昆山、上海大致相同。都没有“不”这个字,跟“不”对应的是“勿“(f-),跟“没”对应的是“无”(v-)。这两对词语本来对应比较整齐,只有部分差异,(比如,官话的“不”可以单独回答问题,吴语的“勿”不可以)但是,吴语区的人讲话时,要把方言翻译成官话,常有把“勿”和“无”弄错的时候。

例19:约伯记9.25: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过去,不见福乐。

这种“比”字句,有“比”字,就不用更,这跟英语很不同。但是这里肯定是外国翻译者做主,把“比”和“更”放在了一起。

例20:约伯记11.6:所以当知道,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

比较句中,“比……还少/多”这种用法,一般都是夸饰其少,或者夸饰其多。例20不是为了夸饰,而是指明两相比较,神追讨的“没有你的罪孽多”。

例21:以斯帖记4.17:于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一切所吩咐的”,就是所吩咐的一切。“一切”用在前边,是英语语法一般把“all”放在前边进行修饰的习惯。

例22:以弗所书2.10: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工作”这个词,英文是workmanship,意思是手艺,做工,名词。翻译成“工作”,是受英语的影响。

例23:腓立比书3.18: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

翻译者以为,把一个动词结构加上副词的标志“地”就可以合法地作状语了。

例24:创世纪26.30:以撒就为他们设摆筵席,他们便吃了喝了。

《圣经》中多处使用“吃了喝了”,一般是正确的。如《列王纪上》19.6“他就吃了喝了,仍然躺下”,就比较符合汉语母语者的语感。因为,重叠的“×了×了”后边一般还有接续成分。例24中,“吃了喝了”后没有接续的成分,不符合汉语语感。是翻译者的中介语。

另外“,岂”一般表示反诘的语气,所以常常跟语气词“呢”配合。但是,汉译《圣经》却可见到既能配合“呢”,也能配合“吗”。如配合“呢”的:

例25:尼希米记13.27: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

例26:创世记:18.12:我既已衰败,我主也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

例27:约伯记30.25:人遭难,我岂不为他哭泣呢?人穷乏,我岂不为他忧愁呢?

例28:创世记:18.17:耶和华说,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

但同一卷书中,就有配合“吗”的:

例29:约伯记11.2: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吗?

例30:约伯记34.17:那有公义的,有大能的,岂可定他有罪吗?

例31:约伯记37.20:人岂可说,我愿与他说话,岂有人自愿灭亡吗?

例32:约伯记14.3:这样的人你岂睁眼看他吗?

这种用法,不知道是翻译者的中介语呢,还是近代汉语的一种过渡,抑或是汉语方言的特征?只有对《圣经》汉译文献作了深入研究之后才能有结果。

四、结 论

以上我们对汉译《圣经》的汉语进行了语言学的调查分析,发现汉译《圣经》的语言有其独特的特征。它包含有古汉语成分,也可能有方言成分,还有中介语成分。其中的资料,例如人名、地名的对音,可能对音韵学研究具有史料学价值。但是,更重要的,我们还没有做的,就是通过不同时期的翻译版本的对比研究,发现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翻译的语言现象。如果把这些现象联系起来,就可以为汉语的历史研究提供更多的资料。

[1] 何九盈.汉语三论[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7.

[2] 蒋骁华.《圣经》汉译及其对汉语的影响[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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