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亮
(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河南洛阳471003)
网络环境对基层社会矛盾的影响探讨
罗明亮
(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河南洛阳471003)
现阶段基层社会矛盾表现出新的特点,特别是网络环境对基层社会矛盾产生重要影响,表现为:网络扩散放大了改革中的利益格局失衡、集体无意识、群体极化倾向、网民狂欢心理、互联网对司法的影响、网络中的去个性化行为等不同方面。针对这些不良影响提出了降低网络环境对基层社会矛盾影响的对策和网络环境下实现对基层有效管理的对策,对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网络环境;基层社会矛盾;有效管理
网络的迅猛发展给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带来了深刻影响,矛盾凸显和社会冲突也打上了网络时代的烙印。基层政府的行政责任和行政能力之间存在着一系列不对称,导致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的能力弱化、机制失效。尤其是经济利益矛盾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对抗程度增强、处置难度加大,这将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如何在网络时代有效地控制和缓解基层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总体趋好,但影响稳定的因素仍大量存在,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及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加,需要我们建立健全完善合理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利益主体之间能够进行谈判和妥协,从而维持社会的良性动态平衡。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表现出以下新特点:一是上访的表现程度趋于激化,对抗性增强。过去要求解决纠纷的群众情绪较为温和,通常采用找有关领导和部门对话或静坐等方式;现在群众情绪容易失控,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操纵和指使。二是要求解决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从快报反映的情况看,既有历史遗留下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既有利益冲突的原因,也有观念碰撞的原因;既有群众要求合理但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原因,也有期望过高、要求过于苛刻使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三是矛盾的对立面正在改变。以往多是人民内部各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现在矛盾纠纷的对立面直接转向与党和政府。如由于征田失地、拆迁安置引起的群众上访。
社会矛盾纠纷有以下几种常见类型:其一,农村土地征用纠纷。对拆迁户普遍采用一次性解决方式,安置费和补偿费较低,农民钱用完后,希望政府能够解决其民生问题,解决不了就到中央上访。由于解决难度很大,纠纷当事人组织性强,给各级党政组织造成了很大压力。其二,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由于拆迁补偿和安置不合理,加之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引起的矛盾日益突出,给政府部门的形象带来严重的损害,给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的冲击,甚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大局。其三,企业改制纠纷、劳资纠纷及社会保障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触及到各种深层次的矛盾,牵涉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基本医疗无保障、社保基金不到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用工等问题。其四,不服法院判决或判决后执行难等涉法涉诉纠纷。涉法涉诉人得寸进尺的心理导致重复上访,法院对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纠纷不便受理,使得纠纷解决渠道不畅,涉法涉诉纠纷难以解决。
首先,基层社会矛盾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社会经济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人均GDP3 000美元(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10年经济蓝皮书》)被国内外公认为是一个关键的节点。此后,社会可能将进入各种问题凸显、各类矛盾交织的重要敏感期,社会经济发展也将面临重大挑战和调整。
其次,在互联网时代,社会矛盾的感官冲击力更大。当前社会上确实存在着报复社会的现象和案件,只要攻击对象跟政府沾边,就被一些人戴上“反抗”的帽子,这样的加害者也因此被这类舆论称为“英雄”。这种舆论逻辑抓住了不少人对悲剧的同情心,迅速在网上传播,给社会对这类案件的认识制造了混乱。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已达到4.85亿之多,微博在网民中的使用率为40.2%[1]。这个从个人爱好的行为正转化为一种可以影响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特别是政策制定者的新传媒方式,正在对基层社会矛盾产生深刻地影响。
网络对不满情绪的扩散放大起促进作用。近几年社会的公平、正义遭到损害,道德、诚信严重缺失,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加上经济改革中的利益格局失衡,共享改革成果的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利益受损的群体日益增多等,导致社会不满情绪、不和谐因素的产生[2]。
网络上的集体无意识更多的是一种缺乏理性思考的盲从,自己没有主见,没有原则,没有见地,随着别人说话、做事。在这种共同的心理机制下,群体成员的语言和行动容易“溢出”且相互感染,在特定氛围中忘记自我。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通过群体讨论,无论最初的意见正确与否,其观点都会被强化,称为群体极化效应。在网络中,网民经过分化组合,就会形成某个网络论坛中聚集着具有某些相同特质的人群,他们彼此具有很强的认同感。具有相同特质的网民聚集在一起,经过短暂的“商议”,就容易“达成共识”,形成群体极化倾向。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人的一些欲望在主流文化中处于被压制的状态,导致相当一部分网民对网络虚拟世界有逃避现实、追求娱乐放松的心理诉求。正是这种诉求,使他们热衷于劲爆隐私话题,满足其窥视欲与好奇心,从而获得快感。另一部分网民有标新立异的心理,他们希望在网络空间得到重视,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
网络舆论因其具有把刑事个案快速转变为社会事件的能力,使网络舆论监督成了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民主的一把利剑。然而正是网络舆论拥有这样的能量,一旦其越过监督的边界,势必会造成对司法活动的影响,使刑事审判演变为“网络舆论审判”。
网络中的去个性化行为给网民本身和他人都带来了负面影响[3]。匿名性、责任模糊、自我同一性的缺失和本我的释放是引起网络中去个性化的因素。因此,应通过明确自我意识、培养网民道德意志、完善网络内部机制、制定网络行为规范等措施防范网络中去个性化的负面影响。
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在未来的改革开放中要坚持公平与效益,让不同社会阶层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按照新制度经济学利益集团理论的观点,网络非正式群体是一种利益集团,它们通过协作意愿、组织目标和信息沟通等作用形式影响政府和社会,而这一影响是通过对群体内及群体外成员的效应来实现的,网络非正式群体对群体内外成员的效应是它对正式组织效应的基础。
独立人格是自主性比较强、有独立意识的一种人格。网络虚拟群体具有较强的独立人格就会在感知事物时进行理性思考,独立实践,就会控制情绪,注意维护自己参与决策的权利,社会参与程度较高。如果处理好政府形象、群众感知质量和不良形象服务补救之间的关系,就有利于独立人格的培养。所以当群众感知到的政府形象不佳时,需采取措施进行服务补救,以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在网络传播中,数量巨大的人群很容易卷入到某个讨论之中,个体行为易于被影响,个体行为能量易于被聚合,迅速超过临界水平,对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产生影响。于是,一些普通新闻和个别现象,会在网络传播中被大大加重份量。网络恶搞、网络暴力、网络迷信、网络色情以及网络庸俗化的不断升级,都有这种极化效应的因素。
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民主式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社会成员潜能的发挥,让人们在世界中有自我实现的途径和方法。让社会群体成员围绕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寻找乐趣,表达情感,释放情绪,对组织的发展和个体的职业生涯发展大有裨益。个体的自尊、被认可等精神需求和基本民生等物质需求的满足,将诱发人们积极向上的意识和行为。
司法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民主化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在网络环境下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减少外界干扰,坚持依法独立办案。各地法院决不能受一些人在互联网上为作案者辩护的影响,越是在社会出现思想困惑的时候,中国法律越要坚定,用自己的权威在社会舆论中拨乱反正,为社会道德树立明确的坐标和边界[4]。
针对网络中的去个性化行为给网民本身和他人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应通过明确自我意识、培养网民道德意志、完善网络内部机制、制定网络行为规范等措施防范网络中去个性化的负面影响。
互联网已经成为网民不良情绪的发泄场,面对不良情绪,基层干部权力在贬值,资源在过时,能力在短缺,在处理基层矛盾时表现为能力恐慌。怎样解决能力恐慌?最主要的是对此要引起足够重视,提升学习能力,了解网络舆情的传播特点、网民的从众特点、不同于现实的表现特点、无利益冲突的特点,掌控基层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存在形式、诱因、疏导机制,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从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提升领导的决断力,在发生社会矛盾时应适时公布相关信息,不给谣言传播留有想象的空间。在完整资讯环境中获得的价值判断,无论是左还是右,都可具有一定水准;相反,无论是亲政府还是反政府的意见,则多半是在很低的层次上徘徊或交锋,其形式大都是似是而非的或令人啼笑皆非的。
提升领导基层社会管理的影响力,通过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虚拟群体意见领袖的作用。首先,积极构建各类与虚拟社群相匹配的平台,广泛吸收各类虚拟群体意见领袖参与网络公共平台的建设。其次,制定网络群体组织规范,吸取虚拟群体意见领袖的管理经验,充分发挥其身处基层的优势。再者,认同意见领袖的工作作为,增加社群成员的向心力和集体荣誉感;通过评奖活动激励意见领袖使其继续发挥作用。
[1]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tech.sina.com.cn/z/CNNIC28/,2011,7.
[2]郭奔胜,钟玉明,项开来.解决分配不公正当其时[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05-25.
[3]沈燕清.论网络中去个性化的负面影响及防范[J].新西部(下半月),2007,(10X).
[4]泄愤重案制造者必须被依法严惩[N].环球时报(社论),2011-06-13.
Network Environment on the Studies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LUO Ming-liang
(College of Management,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Luoyang471003,China)
The grass-roots social conflict demonstrates new features at this stage,especially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has an important impact on social conflict,were as follows:the network spread to enlarge the unbalance of interest in the reform,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orientation of group polarization,carnival psychology of Internet users,the Internet's impact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the behavior of removing individuation on the Internet and so on.This paper proposed some measures according to reduce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impact on the grass-roots social conflicts,and achieving effective management on the network environment,which is significance to resolve grass-roots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social conflicts,ensure our national security,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Network environment;Social contradictions;Effective management
D64
A
1008—4444(2011)06—0058—03
2010-06-25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网络环境下基层社会矛盾冲突与疏导机制研究》(B194)的阶段性成果
罗明亮(1970—),男,河南永城人,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董红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