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美薇
(周口师范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浅谈哲学解释学与翻译
薛美薇
(周口师范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翻译是一种解释,由于解释学主要涉及理解、意义、读者与文本之间关系等内容,翻译与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将解释学与翻译研究结合对翻译理论与实践的意义重大。
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效果历史;翻译研究
哲学在20世纪的大力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解释学是关于理解和解释的科学,它起源于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当解释学的理论应用到翻译研究中,给翻译研究带来了新的启示,特别是在对翻译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解释学和翻译研究之间密切的关系在于两者都特别关注对文学作品的解释。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代表,为翻译研究开启了新的视角。
伽达默尔(Gadamer)哲学思想:此在(理解者)是历史的存在,历史赋予他一定的“成见”,因而他的理解也是历史的,他必然拥有自己的“视域”,而此“视域”与作为自足主体的文本的“视域”相互融合,从而构成了理解的过程,而作为历史组成部分的此在绝不可能跳出历史来理解历史,文本的意义只能是无限填充的过程。
1. 理解的历史性与效果历史
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历史的,历史性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事实。人是历史的存在,有其无法摆脱的历史特殊性和历史局限性,无论是认识主体或客体都内嵌于历史性之中。(张德让 2001)真正的理解不是去克服历史的局限性而是去正确的评价和适应它。也正是人的历史性构成了理解和解释的基础。因此对文本的理解和翻译也是历史性的。
理解的历史性指理解者所处的不同于理解对象的特定历史环境,历史条件和历史地位,读者在理解原文的过程中无法超越历史时空的现实境遇去对原文加以客观理解。理解是以历史性的方式存在的,无论是理解者(译者),还是理解对象(原文文本),都处在历史的不断发展和演变之中。因为理解具有历史性,作者的本意是不存在的,而理解就只能是理解者主体与理解对象即文本之间的对话。在理解的过程中,解释者将文本与自己所处历史处境相结合进行解读,有时他对文本的理解可能比原作者要深刻,将原作者无意识创作中没有意识到的东西挖掘出来,因此,文本的结构有召唤性,解释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阅读将文本具体化,使理解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性。
理解和理解对象是历史的存在,文本的意义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形成的过程之中,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本质上是一种效果历史关系,意味着对不太熟悉的事物的理解是通过解释活动去消除理解者与理解对象之间的陌生性和疏远性,克服由时间距离和历史情景造成的差距。效果历史是我们所理解的历史,在理解中,历史被重新塑造了,它基于我们的视界,我们的经验和被我们所理解的历史,这样我们通过被理解的历史而融入历史,成为历史的构成要素(潘德荣,齐学栋)。在伽达默尔看来,历史之所以能够成为历史,依赖于他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始终是我们我们所理解历史之效果,由于我们在理解历史中事实上重新规定着历史,因此我们对历史也产生着某种作用,即效果。效果历史意识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与历史对话,这就意味着我们与历史存在着某种联系,意味着我们已把自身置于历史的视界中,超越自己和他人的特殊性,获得一种更高的普遍性。
理解是效果历史的一个方面,在历史性中,文本具有了开放性特征,其意义也就永远不可穷尽,因此文本的意义是和理解者一起不断处于历史的运动生成中的。同时,理解者自身的历史性决定着他绝非是在大脑一片空白的状态下去达成对原文本的理解,而是在自身带有的本文化的历史背景中进入到原文本文化的意义域之中,有其自身无法摆脱的内嵌于本文化历史性之中的诸多相关的前理解因素一直在起作用。
2. 合法偏见
如果我们承认理解的历史性,理解不是一个复制的过程,理解者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是传统的一部分,在它所属于的历史传统中发展而来,是被历史和文化决定的视域,是效果历史的呈现,这种偏见在哲学解释学意义上,不是理解的障碍或局限,相反,它是合理的偏见,构成了文本理解中的一种基础性和前提性的条件。
当理解发生后,个人的历史背景将不可避免的影响理解。理解本质上是历史的,理解的历史性构成了我们理解的偏见。偏见构成了人理解的先决条件,作为理解的前文化结构,将理解对象和理解者,过去与现在融合在一个不断生成和敞开的文化整体之中。偏见不仅不是客观理解的障碍,相反是解释和理解得以可能的条件和前提。哲学解释学认为任何理解都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理解的历史性导致了理解的偏见,Gadamer 认为这种偏见是“合法的”。他充分肯定了偏见对理解的意义,认为正是这种“合法的偏见”构成了理解的历史性因素。“偏见未必就是不合理和错误的,实际上,我们存在的历史性产生着偏见,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我的全部体验能力的最初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的开放性。”偏见是一种积极的因素,它是在历史和传统下形成的,是解释者对处身世界意义的一种选择。偏见是理解的一个必要条件。偏见不是不顾文本意义,封闭于自己所形成的见解,而是处于与文本的意义不断交流之中并形成一种新的见解。
3 视域融合
解释者解读的目的是为了理解原作者的意图,而原作者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被理解。Gadamer 认为,文本作为自足的主体,拥有自己最初的视域,而理解者也具有自身生活的历史时代背景所限定的视域。理解的过程就是这两个视域的相互融合,即“视域融合”。
哲学解释学认为,每个人作为历史的存在者都处于某种传统和文化之中,并因此而居于某个视域之中。视域是一个不断形成与变化的过程。理解者和文本固然都有各自的视域,但理解并不象传统解释学所要求的那样,抛弃自己的视域而置身于异己的视域,这是不可能的。理解一开始,理解者的视域就进入了他要理解的那个视域。文本总是包含有作者原作的视域,而理解者具有在现今的具体时代氛围中形成的视域。两种视域在主观上的存在的差距是由时间间距和历史情景变化引起的。任何理解者都难以和无法消除。我们的视域是同过去的视域相接触而不断形成的。这个过程也就是我们的视域与传统的视域不断融合的过程。理解的产生和出现边是这两种视域的交融。Gadamer 主张,在理解的过程中将两种视域交融一起,达到“视域融合”,从而使理解者和理解的对象超越原来的视域,达到一个全新的视域。这个更高,更新的视域既包含了作者和解释者的视域,又超越了这两个视域,从而给新的解释提供了可能。因此,理解的本质就是视域融合。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思想可简要概括为:理解者是历史的存在,历史赋予他一定的“偏见”,因而他的理解也是历史的,他必然拥有自己的“视域”,而此“视域”与作为自足主体的文本的“视域”相互融合,从而构成了理解的过程,而作为历史组成部分的理解者决不可能跳出历史来理解历史,文本的意义只能是无限填充的过程。
在翻译实践中,作者、文本和译者被认为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所以我们应该有一个更开放,更广泛和跨学科的视野,以提供一个更为适合的翻译模型来对翻译进行共时和历时的研究。伽达默尔指出,文本是开放性的,其意义永远不可穷尽。因此,它是超越生成它的那个时代的。这就为不同时代的人们对于它的理解提供了可能性。艺术作品如果不打算被历史地理解,而只是作为一种绝对存在时,那它也就不可能被任何理解方式所接受。他的这种看法鲜明地提出了文本的历史性和理解的历史性问题,而这正是效果历史原则的主旨所在。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与原作者、译文读者始终进行着一种理解基础上的对话。译者要把自己理解的意义置入译文读者所生活的环境中,这并非说译者可以任意曲解原作者所指的意义,而是说原作者的所指意义应当在一种新的语言世界中被保持下来并被译文读者理解,这种意义必须在新的语言世界及文化社会环境中以一种新的方式发生作用。严格地说,翻译活动包含着两重谈话:一方面是译者同作者、原文的谈话,另一方面是读者同译者、译文的谈话。在第一重谈话中,译者作为解释者,要尊重作者和原文,但不是绝对地从属于作者和原文,他们不断地进行对话,直至达成共识后相互理解。翻译中的谈话就是译者与作者及原文相互了解并取得一致的过程。简言之,翻译就是一种力求与原文达成“视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 lzung)的过程。毋庸置疑,伽达默尔这一谈话模式的提出改变了译者以前从属于作者、依附于原文的地位,使译者获得了与作者、原文平等的地位。
译者、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这三类主体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平等的主体间性关系,他们在翻译活动的全过程中各负其责,相互联系。译者既要充当译者的角色,体会原文作者的思想感情和神情语气,使“自我”与原文作者融为一体,又要充当译文读者的角色,考虑“自我”能否被读者接受。可见翻译不是单纯技术性的语言外形的变易,而是译者与原作者还有潜在的译文读者三者的有机统一,在深刻体会原作者的艺术创造过程,把握住原作的精神和读者的期待视野后,用适合于原文风格的语言把原作内容再现出来。翻译的艺术就在于原作者、译者和读者这三者的高度和谐。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对于翻译研究的启示在于:(1)理解的历史性构成了理解的偏见,进而在翻译过程中作出不同的选择。(2)翻译不应是一个机械地寻求语言对等的过程,而应是译者透过自己的视界主动能动地理解和诠释源语文本,并达到与原作者对话,沟通和融合的境界的一个过程。(3)效果历史原则肯定了不同时代的译者对同一文本重译的必要性,鼓励译者不懈地追求翻译的最高境界。
[1] Gadamer,Hans-George. Truth and Method [M]. New York: The Continum Publishing Co.1975.
[2] Heidegger,M. Being and Time [M]. 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
[3] 陈嘉映. 语言哲学[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 洪汉鼎,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M]. 人民出版社,2001.
[5] 洪汉鼎. 理解的真理一解读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6] 伽达默尔. 哲学解释学[M]. 夏镇平,宋建平,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7] 李惠敏. 伽达默尔理解观中的视界融合翻译思想探究[J]. 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8] 潘德荣,齐学栋. 诠释学的源与流[J]. 学习与探索,1995.
[9] 沈椿萱. 哲学诠释学对翻译研究的启示[J]. 人文论坛,2008,10.
[10] 张德让.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与翻译研究[J]. 中国翻译,2001,4.
Comment on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and Translation
XUE Mei-wei
Translation is a kind of interpretation, while hermeneutics refers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meaning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ader and text, thus, translation is inevitably linked to the understanding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text. Therefore, the combination of translation, understanding and interpretat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studies of the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historicity of understanding; fusion of horizons; effective history; translation studies
H059
A
1008-7427(2011)06-0088-02
201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