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瑞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商标的文化内涵与翻译
赵 瑞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商标的翻译,也是一种跨文化的交流,需要研究语言、地域文化、消费心理、和审美价值的差异,决不是将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机械翻译活动。本文主要从语言和文化的角度讨论商标的翻译。
商标;文化内涵;文化差异;翻译
实践已经证明,成功的商标的翻译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而失败的翻译,不仅会给公司或国家带来惨重的经济损失,还直接影响公司或国家的形象。
1.1 文化内涵对以人物命名的商标的影响
中国的芳芳牌口红,出口到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英语国家,销路不畅。其根本原因在于“芳芳”商标音译成汉语拼音“Fang-fang”,英文读者一看便生起一种恐怖之感,因为“fang”恰好是一个英文单词,其意义是(1)a long, sharp tooth of dogs or wolves(狗或狼的长牙);(2)a snake’s tooth with which it injects poison(蛇的毒牙)。西方消费者看到“fang-fang”商标时,想到的并不是涂了口红的少女,而是张牙舞爪、毒汁四溅的疯狗、恶狼或毒蛇;然而芳芳商标对中国人而言却能产生更美的联想,不仅仿佛看到一位名叫芳芳且花容月貌的少女,而且好像闻到了她周身袭来的香气。有此可见中西方民族文化差异对商标翻译的影响。
1.2 文化内涵对以动物命名的商标翻译的影响
首先以孔雀为例,在中国和西方,它们拥有不同的喻意。在中国孔雀象征着美丽和耀眼的颜色,人们看到孔雀牌彩电,就会联想到有着最好色彩的高质量的电视机。然而,在西方国家,peacock(孔雀)被认为是一种邪恶的鸟,会给人们带来不幸。因此以peacock(孔雀)为商标的商品也不会热卖。
熊猫是中国的国宝,中国有不少的熊猫牌产品,如电视和香烟,许多企业都爱用panda作为自己产品的出口商标翻译。这些产品在日本韩国法国意大利美国等国家都很受欢迎,但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便卖不出去,因为穆斯林国家传统上禁吃猪肉,而熊猫长得像肥猪,显然,熊猫牌得产品会受到排斥而没有销路。因此商标翻译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不能忽视宗教信仰、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以防用语失效。
1.3 文化内涵对以植物命名的商标翻译的影响
在中国,菊花倍受青睐,有高洁坚贞之美誉。有许多商品用“菊花”作品牌,如广东中山“菊花”牌电热驱蚊片,商标翻译为“Chrysanthemum Flower”,出口到法国日本西班牙比利时无人问津,因为这些国家都把菊花作为丧葬花卉,一般只在举行葬礼时才使用。但该产品深受芬兰瑞典意大利德国墨西哥人民的喜爱,因为芬兰的国花为绣球菊,瑞典的国花为白菊,意大利的国花为矢车菊、墨西哥的国花为大丽菊。
1.4 文化内涵对以数字命名的商标翻译的影响
在汉语中,“4”和“死”读音想同,因而人们忌讳使用,“14”、“24”也避免使用。“13”和“星期五”在英语国家被禁忌,因为耶稣在那天被送上绞刑架,因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楼层不设13层,公共汽车不设13路。中国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英译名为“Three Guns”,这一产品若销往日本、哥伦比亚和北非地区,定会倍受欢迎,因为数字“3”在这些地区具有积极意义。但若销往乍得、贝宁等地,应改换译名,因为在乍得奇数被视为具有消积意义,在贝宁“3”具有巫术之意。而出口英国的商品则不宜用“666”因为它在圣经中象征恶魔。
中国许多企业竞相以“8”字为产品命名,人们取“8”与“发”谐音,并赋予“八”周全,积极之意;在日语中“八”也有运气越好、事业越来越旺的含义;而在英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数字为“7”,例如美国的“七喜”牌(7-up)饮料。
2.1 直译法
直译即将商标的字面意思直接译出。直译法的优点是保留原名,准确的传达原名得信息和情感。如Apollo(太阳神)口服液——力量无比,Pony(小马)——小巧快捷,Fair Lady(贵妇人)床上用品——高雅名贵、豪华舒适,American Standard(美标)洁具——规格齐全、质量上乘,Crown(皇冠)轿车——皇家风范、豪华气派等。这种商标翻译,顾名思义,容易让消费者引起联想,情不自禁地对商品产生好感,从而有利于商品的销售。
2.2 音译法
采用音译法的商标名,多由人名、企业名或其他专有名词构成。在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的翻译中均有此种翻译方法。采用音译法不仅可以保留原商标名称的音韵之美,易于上口,便于记忆,而且可以体现商品的异国情调和正宗特色。如Nike(耐克),Parker(派克),Siemens(西门子),Audi(奥迪),Sony(索尼),Sharp(夏普),(Kentucky)肯德基等。
2.3 意译法
有的商标采用音译法无法体现产品特征或象征意义,采用意译法则可直接体现出寓词优雅、词语华丽的特点。用意译法翻译的商标名,通过精心选字,可以形象表达产品的效用,准确反映商品性能,有利于消费者记忆。如英文商标“Dynasty”的葡萄酒译为“皇朝”,使人一看便知是陈年好酒。中外合资的洗发产品“飘柔”的原词为“Rejoice”,译者并没有采用音译法,而是意译为“飘柔”,给人以轻扬飘逸的感觉。中国商标中的“永久”牌自行车译为“Forever”给人“经久耐用,直到永远”的感受。
2.4 谐音取义法
即利用汉字表音又表义的特点,精心选取适当汉字音译原文中的部分或全部发音,同时又能体现商品的特性,补充在翻译过程中所出现的语义信息损耗,有利于诱发消费者进行有益的联想,便于记忆和加深对商品的印象。简单讲,就是力争形神兼顾。如“Benz”译为“奔驰”,暗示出车速之快,十分形象且动感十足;“Ronstar”译为“农思它”,农民一看便知是农用产品。还如“索”牌塑料绳具译为“Solid”,吻合了原文中“坚固耐用”的含义。
[1] 郭健中. 文化与翻译[M].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2] 王艳,衣进韬. 商标翻译中华民族文化的顺应性[J]. 美国教育评论,2007,2.
H059
A
1008-7427(2011)06-0094-01
201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