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方
(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河南郑州450007)
大力培育公民意识,塑造成熟的社会主义公民
赵方
(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河南郑州450007)
培育人民群众良好的公民意识,塑造成熟的社会主义公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分析了我国公民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提出从开展公民主体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公民责任义务意识、公民法治意识、公民道德意识的宣传教育入手,加强公民意识的培育,以适应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公民意识;培育;社会主义公民
提高全社会的公民意识,塑造成熟的国家公民,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快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当前,我们必须大力培育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提高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公民意识是公民素质的最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而所谓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和社会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法律主体地位的角色、身份的自我认识,是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自觉意识。
公民意识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和内在层次结构的概念。其核心内涵是公民的主体独立意识,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的公民,区别于君主专制制度下的臣民,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主体地位,能够有目的地参与社会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文化生活,并具有独立自主性和自觉性。其行为不仅对自己负责,而且还对社会、对国家负责;认识到自己是具有自主权利能力的社会主体,而不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附庸。这种意识是对自己作为公民对国家与公民关系的正确认知和对自己主人公地位的认同。
公民意识的具体内涵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权利意识,即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了解和掌握宪法和法律所确定的公民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中所享有的哪些基本权利,懂得如何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行使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权利,行使对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是义务意识,也即责任意识和法律、规则意识。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从来都是相生而伴的,在现代社会里,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作为国家或社会的公民,应养成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应忘记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同时,还应充分认识到法律和规则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其他社会基本规则,养成依法办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识。除此之外,公民意识还包括民主自由、公平正义、公共精神、自主理性、遵守道德、爱国主义等基本价值理念,这些理念,概括了公民意识所包含的深刻理性层面和基本要求。
与人民的含义不同,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就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承担相应的公民义务。现代社会里,公民是构成国家的基础,作为一国的公民,应当具备良好的公民素质和公民意识。当前,我国公民意识普遍薄弱。首先,在日常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许多人既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更不能认真去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其次,有的人虽然已经掌握和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但却没有养成依法办事、按规则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在规则面前,或者无视其存在,或者总是想方设法要突破和超越;再者,漠视社会道德,不受道德规范约束,不讲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诚信,缺乏信仰,在自然社会面前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公民意识的缺乏和公民意识薄弱,也是我国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存在巨大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我国社会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传承的社会,在漫长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始终实行的是君主专制政治,形成一套完备的封建人治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民主法治传统和观念先天不足,使我们今天许多人头脑中残留的“老百姓意识”、“臣民意识”和“顺民思想”依然厚重。因此在自己的正当权利遭到侵害时也浑然不知,而有的人虽然知道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却缺乏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意识,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对自己必须履行的遵规守法、自觉纳税、维护公共秩序等公民义务和公民责任持消极态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前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革和转型期,社会的转型导致了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和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原来多少年形成的旧秩序已经被打破,旧的规则、道德体系已迅速地“礼崩乐坏”,而一系列新的规则体系和新的秩序尚未完全重新确立起来并使之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就使得人们在迅速变化的社会面前变得迷茫和无所适从,失去了判断,导致了人们思想意识的混乱,制约了与现代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公民意识的树立。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民族,祖先的文化代代传承、绵延不绝。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的过程,应是一个“扬弃”的过程。但是,在我国当前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精华,如勤劳节俭、诚实守信、文明有礼、爱国奉献、道德仁义等不但未能得到很好地继承和发扬,反而逐渐被一些人所遗忘和抛弃,在实践中被践踏,导致传统优秀文化的逐渐衰败;而在另一方面,随着对外开放范围和力度的不断扩大,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一些不好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也涌进了国门,如极端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金钱至上主义等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严重腐蚀了一些人的思想,对许多人的思想意识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大力开展公民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是树立和提高公民意识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但是长期以来,不论是我们的舆论宣传还是学校教育,总是十分重视对人从小就进行一些空洞的“大道理”的宣讲和灌输,倡导所谓的“奉献和牺牲精神”,却忽视了对公民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公民权利的宣传和教育。这导致许多人从心底缺失了对自己公民身份的认同,公民意识十分薄弱,即使是成年人,也不能完全明确自己该享有什么权利和应承担什么义务,更不用说对自己的社会行为负责了。
当前,公民意识的缺乏,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引发了诸多问题。所以,必须致力于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公民素质的塑造,以适应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我国公民素质的基本情况和公民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加强公民意识宣传教育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公民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和构成国家权力的基础,是国家的主人,所有个体的公民都具有独立的社会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不是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的附庸,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关系。我国宪法和法律十分强调公民的主体意识,要求公民树立自由、民主、法治、公正与平等的价值理念。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中,要有强烈的参政议政意识和相应的参政议政能力,从而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只有独立、平等和积极参与的主体意识根植于公民意识之中,中国才会逐步迈向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
权利、义务意识是公民对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责任、义务的认同。加强公民权利意识和责任、义务意识教育,首先要打破传统的“义利观”的禁锢,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公民社会是以保证公民权利为根本的,使其明确掌握自己作为国家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并懂得如何行使权利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另一方面,认识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公民在享有和强调权利的时候,不应忽视其责任、义务存在,不能因重视自己权利而漠视他人权利的存在,应当有一种承担义务与责任的内心自律意识,重视对社会的责任和在经济交往中对承诺、契约的责任。只有具备了自觉的义务、责任意识,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民。
法治意识是公民意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它是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动力牵引。加强公民的法治意识,一方面开展对公民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使之了解和掌握生产生活中一些重要的法律规范,懂得生活中有哪些基本权利和须承担哪些义务,需要遵守哪些规则,什么行为可为,什么行为不可为;而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法治宣传和教育,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的地位、作用和意义,从而从心底对法律产生一种信任和依赖,养成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遵守法律规则、依法办事、用宪法和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权益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社会公德意识,是提高公民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它对弘扬时代精神,规范公民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在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培养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风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时代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了使公民道德教育取得实效,还应逐步完善道德教育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公民意识的培养,关乎成熟的现代公民的塑造。我们必须十分重视启发民智,加强公民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以培育人民群众良好公民素质,从而加快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和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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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tering citizen consciousness,Shaping mature socialist citizen
ZHAO Fang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He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Zhengzhou450007,China)
It’s the fundamental guarantee for the success of the cause of socialistmodernization to foster good citizenship of the people and shape themature socialist citizen.This paper analyzes themain reasons for weak civic awareness,and proposes to promote the civic consciousness,awareness of civil rights,civic sense of obligation,citizen awareness of law,civic virtue of the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to start and strengthen the cultivation of civic awareness,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modernization needs.
Citizen Consciousness;Fostering;Socialist citizen
G641
A
1008—4444(2011)04—0063—03
2011-05-23
赵方(1977—),女,河南登封人,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董红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