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新
(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广东广州510642)
明清时期广东山区的陂塘水利与生态环境
吴建新
(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广东广州510642)
叙述了明清山区陂塘水利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陂塘水利改善了山区的农业环境,提高了土地的价值。而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使河道和陂塘淤塞,废弃的河道、陂圳、山塘又被占垦为田。同时,陂塘水利的发展与航运矛盾,减弱了陂塘水利的功能。溪流河道上层级而设的陂坝使径流流速减慢,沙泥停蓄。而河床渐高又使河水漫溢,也影响了对水力资源的运用。人们针对当时陂塘水利出现的情况,提出了一些治理的措施。
明清时期;生态环境;广东山区
由于广东“七山一水三分田”的地理环境,陂塘是广东山区最主要的水利工程。明清时期山区陂塘的应用改善了农业环境,提高了田地的产出;另一方面陂塘的应用也受到生态环境的限制,陂塘对水资源应用的其它方面也有影响。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探讨这一问题。
清代广东山区的水利建设比明代有了较大的增长。明代全省陂塘渠圳工程1 023宗,清代2 540宗,清代比明代增长148%[1]。
田地的价值和水源利用密切相关。山田中以用水车的“车田”、用筒车的“筒田”、有陂塘自流灌溉的“陂田”等为上田[2](《地理志》)。增城县的下田,产量2石至1石半,“每亩价钱二三缗”,而中田每亩产量3石,“每亩价钱五六缗”,上田每亩产量6石,“每亩价钱十五六缗”[2](《地理志》)。上等田地价格分别是下等田的7~8倍、中等田的3~2倍。
陂塘直接影响山区农业技术的应用、土地的利用方式和栽培制度。山区水利条件好的水田,可以种植“翻稿”(双季稻),否则只能种一造的大冬谷[3](P371-376)。在东江支流新丰江流域,水田可以盛行翻稿,地势高水源不到,只能旱作,“多有撮种撒种,不皆有事于栽插”[4](《源圳》)。因此水利决定了作物栽培制度的技术选择。
陂塘水利能提高田地的水土保持作用。特别是砂质土有水源灌溉,加上适当的耕作制度,能够改善土质。如海南的西部,昌江河流域“西南浮沙荡溢”,需要水源灌溉,农民驱赶群牛,利用牛蹄将沙踩到泥底,泥和沙糅合在一块,才能栽培水稻[5](《风土》)。又如崖州的桥门沟,弘治年以前因为“累岁亢旱,失耕”,“此间山高水浅,地多浮沙,若无河流以济之,则雨水虽多,耕作亦难”[6](《水利》)。弘治二年,知州林铎利用崖州城附近河流,“巡行阡陌,相势开筑引千家山下河水灌上,至今田无干旱,济民约二百余户”,灌溉田地一千余顷,当年就获丰收,“一州之饥,多赖其禾以济之”[6](《水利》)。
山区陂塘水利与林业密切相关。如丰顺县,是潮州府的森林大县,清代此地“田皆两熟,山水四时不绝”[7](《风土志》)。广宁县是粤西的森林大县,以盛产竹子出名,水源充足,清代此地“环邑皆山,菑畲颇少,然土略膏腺,且溪流湍急,筑陂置车可灌数十亩,故不大费人力”[8](《风俗志》)。这说明,在森林植被广大的地方,水源充足,陂塘水利对于土地的水土保持作用才显示出来。
水土流失是明清时期广东山区生态环境的严重问题。旱作显然比水田耕作保持水土的效果要差。清代英德县杉树乡,“其土高其水深,无灌溉之利”,三山乡,“峰蛮叠叠,石多土少”,居民都是以种植玉米为生[9](《山乡图》)。在没有水源的田地,“高原骤雨则山洪暴注,稍旱则田皆龟坼”[10](《舆地志》),造成表土流失。
水土流失造成河道淤塞。如明代东江流域的龙川县,万历前后山林的变化很大:“四山往多林木,望之秀发。旦旦伐之,野火无禁,若不毛。”[11](《地理志》)由于缺乏植被,沙泥冲刷,故县中最大的水利设施嶅湖在明代已经淤塞[12](《艺文》)。陂塘沟圳因淤塞而失去蓄水灌溉的功能。如乳源县在万历以前有大小陂塘渠圳92处,其中陂塘42处。但明代万历年间知县林文丰清查四乡陂塘时,仅剩18处,明代记载的陂塘在万历时多已成“古迹”[13](《陂塘》)。粤西的雷州半岛,沙泥下泻淤浅水库陂圳。
清代陂塘淤塞的现象更为严重。嘉庆年间,罗含章在南雄州大建陂塘水利,有数十处之多,但到了道光年间,陂塘大多堙塞[14](《水利》),原因是“烟植弥繁,雨下沙随”[14](《舆图》)。采集植物、草皮泥制作灰粪,以及广泛种植烟草和其它山地作物种植,加剧了水土流失。粤西的茂名县,原有不少陂塘,但到了光绪年间,以前方志记载的28个陂塘,或淤塞成田,或浅狭,“今昔异名,俱难核实”[15](《建置·池塘》)。道光年间,永安县植被减少,河道溪流小,“水浅不可车”,“后世不知水利,皆湮塞焉。今之塘视昔之存者十之一耳”[16](《山川下》)。
淤塞废弃的山塘,多被垦辟为田。明代万历年间,雷州半岛废弃的陂塘多被占垦为田。明初将“将湖税派各图输税”,实际承认占湖为田的合法性。尤其是在干旱季节,近塘之家“水涸则恣意疏通,为私插计,而不虞其泽之竭也”。万历36年大旱,“附近居民大呈故智,将塘决尽,见底通插禾苗,一塘秀实,万顷枯稿”[17](《地理》)。明代正德以前韩江的支流梅溪流至程乡县一段淤塞,河流改道,乡民将部分淤塞的故道垦为田[18](《地理志》)。西宁县的东西二圳,灌田甚广,是县内重要的灌溉渠,在明代其西圳已成“废壤”,清顺治年间东圳也因为“山潦大作”,渠水改道,河流故道“两旁积岸概被附近田邻侵垦为田”[19](《艺文》)。乾隆年间嘉应州多有人将原作灌溉、养鱼“可以并行”的山塘垦为田[20](《水利》)。同时期粤西南化州用于灌溉的山塘,“豪强之家又以养鱼种莲为得计”[21](《水利》)。这些行为都限制了水利设施的利用。
山塘陂圳被破坏,给农业经济系统造成毁灭性的损害。嘉庆年间保昌县的牛田村,康熙年间因为赖以灌溉的陂塘被毁,渠道被占垦,耕作只能依赖天雨,“或十收四五焉,或十收二三焉,或十不收一焉。饥不暇饱,厌糟粮也;寒不暇暖,衣百结也。官差盈门,催逋赋也;乡邻诟谇,索宿欠也”[14](《新开裕丰碑记》)。
总之,水土流失的情况限制了陂塘水利的发展。一个区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治水力量,陂塘水利改善农业环境、维持水土的作用就会减弱。
河道上的陂坝水利与河道上的航运、束水攻沙等发生矛盾。解决航运与灌溉之间矛盾的办法是将灌溉季节和放排季节分开。如南雄州建于明代永乐年间的涧头陂,嘉靖、隆庆年官府的条文规定:“夏秋筑水灌田,冬春通船行货。”[22](《山川》)康熙38年,广东巡抚判令始兴县的木排经过时应先在距离陂坝五里远的地方拆运再行通过,以免木排损坏陂坝,而凌陂士绅亦不得抽取厘金[23](P114)。光绪年间在粤西的罗定州也发生船户与陂坝农户的纠纷。官府判令农民“封陂时陂梁与水面齐高”,不得妨碍航船通过,而航船通过时也不得“私撬陂梁”,照顾了双方的利益[24](P750)。
明清广东山区河流上层层设置陂坝、水车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样两者的矛盾变得复杂。明代平远县在万历11年凿通了一条惟一的人工运河,而嘉庆年间,河道上“处处截堤堰以灌田亩”,航运因此中断[25](《新开河碑记》)。清代嘉庆、道光年间浈江上“河多沙底,移坝桩,虽深不难摧”,从事商业运输的“援舟豪族”,“欲其速朽。”[15](《水利》)反映从事航运的人有破坏陂坝的意图。浈江“阔深渐成浅狭”,道光州志作者预测“更历年所,城下难复通舟。埗泊一移,商民交病”[15](《舆图》)。因为南雄处岭南北贸易通道,水上贸易非常重要。嘉庆年间兴宁县主要河道上有33座陂坝,以至“河身日高,河岸益日下临”,“皆水车之害所致也”[26](《主拆陂头议》)。晚清时,西江下游上段的德庆州,“高山者资陂为溉,比来马墟灵陵沙日淤淀,昔之舟楫能通者,今弗逮半程焉”[27](《山川》)。
河床抬高还增加了利用水车、水碓的难度。嘉庆21年,浈江上一些河段需要开渠疏导流沙之后水车方能转动[15](《艺文》)。在淤沙过多、水位较低的溪流下游就限制了水利加工机械的应用。永安县境内河道在明代已经有淤塞现象,清初境内河道上,“有水车、有龙骨车,皆能起水以灌田,水多浅,罕水碓水磨”[28](《风俗》),河床高了,水位降低了,水流减慢,冲击力不足,限制了水碓、水磨的使用。
清代山区陂坝阻塞水流,加快河道淤浅的情况较为普遍。河道沙泥过多,而沿河层级设置的陂坝造成阻力,水流不能冲刷泥沙,河床抬高更快,两者是互为因果的。
明清时期广东山区各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以恢复陂坝山塘的功能,或者解决陂坝与航运的矛盾。
疏浚陂塘和渠道,是使陂塘渠圳保持灌溉功能的措施之一。明时期天顺、弘治、正德、万历年间,地方官对雷州半岛最大的陂渠水利系统特侣塘的陂渠进行了多次的疏浚[17](《地理》)。还增建水闸,多开二十四小渠,使其灌溉面积增加[29](《水利》)。到了清代前期,这些陂渠又“日久堙塞,田中不能资水刷减,半成荒土”,雍正元年、十年分别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治[32](《水利》)。但上游山区水土流失,陂渠的泥沙增多。嘉庆年间特侣塘“各渠大半夷而为田”,剩下的陂渠也“砂砾淤塞,东洋之田毫无沾润”[29](《水利》)。到清末民国,整治特侣塘一直是雷州半岛的水利大事。
人们除了疏浚的方法清理陂塘中的淤泥,还在陂塘中设置可以疏通淤泥的设施。如南雄的山塘一般有上中下的三级笼口,便于放水灌溉,最下一级可以放干塘水,山塘淤塞时就放干塘水,深挖塘底清淤。如果山塘渗漏,也可以放干塘水补漏。这种笼口,方志上称为“塘喉”[30](《农桑》)。
拆毁河道上乱建的陂坝能增加水流冲力以冲沙。嘉庆年间,兴宁知县仲振履以县内河道上33道陂坝阻水,壅高河床,决定拆毁陂坝,“计三日,陂头之害以除,今而后筑堤以束水,借水以刷沙,河流畅达,日浚日深”[26](《艺文》)。不过拆陂坝不是普遍实行的方法。康熙《长乐县志》卷之一《舆地志·水利论》提到,水车造成的弊端是“一邑之中彼都受利,此都未免有病,水利之争所繇纷也”。河流上设置陂坝,虽然简单易行,但没有蓄水防涝的功能,一遇干旱,河水干涸,农家束手。如果田地高于河床,还要设置水车提水上田,而水车对于农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投资。有人主张多建山塘,因为山塘“蓄水以备不雨”,而水圳徒阻水不能蓄水[16](《山川下》)。但当时的山塘很多废弃了。
明清时期针对占垦陂塘的现象,禁止私耕,退田还塘就成为维护水利设施的措施之一。如嘉靖24年雷州官府准许民在城内的官湖,“于湖侧寄插收租”,后来佃民占垦,湖渐湮塞,后禁之[17](《地理》)。万历36年雷州知府张应中,计算民占垦特侣塘“积田六百五十七亩零”,当年“杜私插”,还田为湖[17](《特侣塘石闸张应中记》)。乾隆年间,嘉应州的新菴塘,灌溉田地三十五顷,“知县高彦登勒立石界,以杜私垦”[20](《水利》)。方志作者也提出严禁垦塘为田的主张[20](《水利》)。
对于山崩而沙泻淤河的问题,有人提出在山脚筑坝挡沙。方志作者提出,应该在近河之处田地,建筑挡沙基围,“多种树木于基围之上,水不挠山足,则山不崩下流沙”,河流可免淤塞,并认为“舍此更无则法”[16](《风俗》)。但这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但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山区环境治理的思考。
明清山区重视植树造林以保护水源。如方志作者指出:“凡峒皆山,山皆有泉,泉即为源。倘有在山之高处,截其源者是奸民之尤者。或有遏其流而别出之,或有分其流而使涸之,唯在确勘而调停。其说也,又有因山泉细小,每种树于山以覆之,使不见日之暴,俗谓之荫。倘有私伐其树者,则其罪与截源等耳”[4](《源圳》)。由于重视林业对保护水土的作用,清代山区人工林的面积逐步超过天然林。
但是治理陂坝水利的其它措施没有在山区得到普遍的实行,这与山区的经济不够发达有关。山农生产多仅足温饱,或者温饱尚且不足,维持自身再生产的能力很弱,不能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比坡田维持水土作用大得多的梯田的建设。山区交通不够方便,信息闭塞,制约了水利组织的发育和发达。这些地理条件和社会生态都制约或者减弱了人们进行水利建设时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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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Mountainous Areas of GuangDong Province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U Jian-xin
(Research Center of Agricultural History,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510642,China)
It is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mountainous areas in Guangdong Province in the Ming and the Qing Dynasties.Water facilities improve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value of the land in the mountainous areas.But the growing soil erosion from mountains blocked the ponds and dams and raised the level of river bed.Waste ponds,river beds,and ditches were reclaimed into farm land.The previous dams of the rivers blocked shipping.The dams also slowed down the runoff flow,and caused mud stagnant.The increasing river bed and river overflow affected the shipping in the water resources.Controlling measures were proposed for silting ponds and increasing river beds.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Ecological environment;The mountainous areas in Guangdong province
P942
A
1008—4444(2011)04—0014—04
2011-5-24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15-20世纪初珠江三角洲的水资源环境与社会变迁》(07JA770010)
吴建新(1954—),男,广东广州人,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