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官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探索》杂志社,云南 昆明 650106)
价值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与作为需要对象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1](P171)即作为需要对象的客体的属性能满足主体的人的需要,则表现客体对主体的价值,若不能满足,则表现客体对主体没有价值。价值的实现由三个因素构成:主体的需要、客体的功能和客体功能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主体没有需要,或者客体不具备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客体的价值均不能实现。教育是否有价值,要看教育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主体(人)的需要。民族教育是各民族通过传承本民族文化,影响本民族成员身心发展,促进其生存和发展的教育活动。民族教育只有民族存在的时候才存在,在民族形成前和民族消亡后,民族教育都将不复存在,民族教育只是整个教育发展历程中某个阶段的组成部分。民族教育不是与生俱来的,不是永恒的,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历史性。因此,民族教育的价值并不是永恒的,民族教育的价值也应必须突出其“民族”和“文化”的特性。要准确把握民族教育的价值,就需要厘清教育与民族教育、教育价值与民族教育之间的关系,以此为突破口,才能真正弄清民族教育的价值所在。
1.教育价值与民族教育价值的关系
教育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教育现象的属性与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的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1](P173)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看,自人类产生开始就一直通过对人类生产生活知识的保存和传递,对生存技能和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即对文化的传承,满足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存在、延续和发展的需要。教育价值将一直伴随人类存在而存在。民族教育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民族教育在民族形成后和民族消亡前,对民族及其成员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及其民族文化保存、延续和发展需要的满足。即民族教育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具有共同文化背景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民族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从广义上主要指在民族地区发生的、传承民族文化的一切教育活动,突出的特点就是其“民族性”和“文化性”。
教育价值与民族教育价值的关系和教育与民族教育的关系一样,也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教育价值是教育从整体上表现出的对人类需要的满足,而民族教育价值主要表现出民族教育对民族需要的满足。教育是普遍,民族教育是特殊,民族教育具有教育所具有的各种属性,民族教育价值也具备教育价值的各种表现形式。本研究重点探讨的就是民族教育和民族教育价值的特殊性,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民族教育和民族教育价值所具有的普遍性。从纵向看,教育与民族教育、教育价值与民族教育价值都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这是因为民族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有其产生和消亡的过程,民族教育也属于教育整个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的组成部分,在教育中有其始和终,具有历史性。与此相对应,当作为民族教育主体的民族和作为客体的民族教育都不存在的时候,民族教育的价值也就消失了,民族教育价值也具有历史性。从横向上看,教育由民族教育和非民族教育组成,民族教育主要形式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以及学校教育。当然,学校教育并非与民族教育绝对分离,民族自治区的学校教育所使用的教材、语言都是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同时,学校教育虽然属于正规教育,但它是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主要途径,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还是传承各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由于教育包含着民放教育,民族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价值也就包含着民族教育价值,民族教育价值只是教育价值中的一个部分。
2.民族教育价值的民族文化特性
教育有价值是因为教育培养出了社会所需要的人,满足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教育作用于个体,体现个体的生存价值、发展价值和创造、享受价值。人要生存,首先必须掌握生存的本领和手段,教育正是通过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和现代生产技能技巧,去培养人的认识能力,发展人的聪明才智,从而使人能够在德智体各方面获得发展,使人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人不仅仅是自然人,还是文化人和社会人,教育不仅要促进个体适应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发展,更要使人文化化和社会化,使人在维持满足自己生存的前提下,追求更高层次的价值,这就是个体的发展价值、创造力价值。[1](P206)同时,教育还有宏观层次的价值,是指在社会系统中考察教育与其它子系统的关系,教育从其产生起,就是社会存在、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体现着对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的巨大价值。人类社会的进步,是每一代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不断进行创造的结果,教育正是把人类积累的历史经验转化为下一代人的精神和智慧,使人们能够在新的历史基点上向前发展。教育要真正发挥出价值效应,就需要社会提供必要的条件,而为了改变社会条件,又需要相应的教育制度,只有建立起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社会其它部门之间的良性循环机制,才能更充分地发挥教育的价值效应。教育这一宏观价值,首先是促进人自身的发展,并通过人的发展去促进社会进步,而社会进步就是人愈来愈全面的占有自己的本质,教育价值的实现,社会历史的进步,都离不开对人的价值的提升,教育的价值是教育对人的价值与对社会的价值的统一。
民族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教育所具有的个体价值,同样也具有教育的宏观价值,民族教育价值与教育价值相比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民族性”和“文化性”上。民族教育价值的个体价值,强调对个体生存和发展的文化性,以及对族群的生存和发展价值,其社会价值更关注民族教育的文化价值。
首先,就个体价值而言,教育的个体价值主要关注具有生命的人的生存和发展,强调通过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生存技能和能力的训练,把人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价值主要突出主流价值观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突出政治需要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对不同文化背景之下的人的需求考虑不全面。民族教育的个体价值,个体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具有生命的民族成员,二是具有共同文化认同的族群。首先强调对具有生命的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这个价值是通过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传承各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成员快速适应所生活的环境,满足生存需求;通过学校教育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为各民族成员的发展创造一个平等发展的平台,提高民族成员对异文化和环境的适应性,满足发展的需要。其次,民族教育还强调对具有共同文化认同的族群的存续,族群的存在必须以“共同的文化认同”为基础,如果失去共同的文化认同,这个族群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群体。而族群作为一个群体,必然有自我保护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必然会对族群成员传承和发展本族群文化提出要求,这就为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价值实现提供了保证。
其次,就社会价值而言,教育是整个社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教育与社会其它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强调教育对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各方面的价值。民族教育价值在文化价值、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道德价值方面均有一定特殊之处。民族教育的文化价值,直接强调各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通过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形式传承各民族文化,强调文化多样性;通过义务教育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强调文化一体。民族教育的政治价值,没有通过民族教育直接表现出来,而是蕴藏于文化价值之中。文化价值强调文化多样性,体现各民族平等的关系;强调文化一体,体现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价值。民族教育强调文化一体,反映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政治价值。民族教育的经济价值与教育的经济价值没有太大的差别,其独特性不充分,二者均强调通过教育手段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民族教育的道德价值与教育对道德的价值有一定不同。教育强调对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培养,三者均是以主流价值观为标准所形成的;民族教育既要保证民族成员所形成的道德符合主流价值的要求,又要符合本民族文化之下的价值和道德要求,具有双重性。本研究暂不讨论民族教育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道德价值,主要讨论体现民族教育价值“民族文化”特性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
民族教育价值体系中个体价值的主体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各民族成员,即具有生命的个人,二是指具有共同文化背景的族群。民族教育的个体价值就在于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两个层次主体的教育需要。[2](PP.93-94)要 满 足 个 体 价 值 两 个 层 次 的 需要,首先要满足民族成员生存的需要,需要传承各民族文化,让新生民族成员掌握本民族的文化;要满足民族成员发展的需要,就需要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为各民族成员走出所生活的区域奠定基础。其次,各个族群的存在,应该以其民族文化的存在为标志。因此,族群的存在,不仅仅是有生命的成员的存在,更应该是掌握本民族文化的民族成员的存在。
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是人类主观见之于客观并能动地改造客观的社会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其活动本质上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3](P20)文化是人创造的,而文化一经形成,又反过来影响人的生存和发展。就我国民族而言,民族成员为了生存就需要传承本民族文化,为了发展还需要传承中华民族文化。
1.民族教育通过传承本民族文化,满足民族成员生存的需要
任何个体总属于某一个民族,脱离民族的人是不存在的。从出生起个体就生存于一定文化之中,生存在一定环境之中,他要想生存,就必需学习掌握其所处环境的文化,学习掌握其所属的民族文化,只有这样才能生存。还必须掌握所属民族的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习惯法等,找到符合自己所属民族的社会角色。总之,必须要时时处处表现出与自己相符合的“民族角色”或“文化角色”,让自己真正成为民族的一员,为其它民族成员所认同,自己也认同其它民族成员,形成认同民族文化的意识。这一过程,教育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对新生民族成员进行的文化传承活动中,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自起着重要的作用。
从广义上讲,个体从出生到入学前所接受的各种教育都应该是民族教育的范畴,从自然人到文化人的转变过程中,学习和掌握了其所生活区域内的各种知识、技能、思维方式等,这些都是民族教育实现的。民族成员的“文化化”只有民族教育才能实现,教育的其它部分是很难实现的,民族教育与教育其它组成部分相比,其突出的价值就在于能更好的使民族成员传承其文化,满足其生存的需要。
2.民族教育通过传承中华民族文化,满足民族成员发展的需要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和文化的概念,虽然它是一个近现代才出现的概念,但人们已经习惯用来泛指历史上在中国境内生养繁衍的各民族。中华民族文化就是在整个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生活在中国境内各族人民相互交流,文化相互借鉴,最终所形成的各民族共同的文化结晶。无论是各民族的多元和中华民族的一体,还是各民族文化的多元和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体,教育始终是贯穿和联结民族与文化的主线,是推动中华民族形成与中华民族文化变迁的动力,教育在这一过程中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民族教育通过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成员的发展,要培养他们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培养他们形成尊重不同文化的态度,以一种平和的心理对待不同于自己的文化。民族成员走出自己的生活环境,进入不同的文化环境后,需要快速掌握外界文化,以便能快速适应外部环境,这就需要传承更具适应性的中华民族文化,这是各民族成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学习了解其它民族文化,学会与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相处,养成尊重异文化的态度,才能有良好的社会适应性,才有利于民族成员在学校中和社会中有良好的适应能力,从而为各民族成员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发展平台。
族群强调的是有共同文化背景的全体民族成员。从严格意义上说,民族的存在必须满足民族的几个基本条件,如果不满足,那这个民族实质上已经消亡,存在的不再是原来的民族,而只是一个人类群体。从此意义上说,作为一个民族,它就有与其它民族相区别的独特文化。从民族整体的生存和发展来看,由于他们有共同的民族认同感,享有共同的文化,他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风俗习惯、行为方式、人生观、价值观、思维方式等,都有其共同、共通之处,与其它文化背景的人存在一定的差异。各个民族作为一个整体,都有自我保护和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教育来对其成员进行自己文化的传承教育活动,让自己群体的成员掌握群体的各种文化,保证自己群体的文化能够延续,使自己群体存续下去。在此基础上,群体要不断发展,就需要不断创新,在与其它文化群体的交往过程中,一方面要不断吸收有利于自己群体发展的文化要素,另一方面又必须保证自己群体的独特性。通过文化的变迁,促进群体的发展。族群的生存主要是通过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来实现,族群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对文化的变迁来实现,要满足这些需求,民族教育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非常有效的途径。家庭教育中,从新生民族成员一出生,到进入学校以前,家庭承担起教育民族成员的主要责任,从民族语言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培养、知识技能的训练,到思维方式和思想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等,都在家庭中进行,主要由上一代向下一代进行教育。在社会教育中,作为民族的一员,在参与族群的各种传统活动中,在与其它民族成员的交往过程中,不断学习与人相处,不断熟悉各种乡规民约和自然法,不断体验和感受各种风俗习惯,在非正式的教育中逐渐被文化化,成为族群的一员,既认同族群,也为族群所认同。
综上所述,从民族教育价值的个体价值来看,民族教育正是通过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在满足民族成员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的过程中,民族文化不断为新生一代民族成员所掌握,民族人才不断得到培养,民族文化才得以延续和发展,从而满足了对族群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民族教育对民族成员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与对族群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民族教育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主要是通过对民族成员进行的民族文化教育实施的,通过让民族成员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学习民族语言,认识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促进其对民族的认同感,从而唤醒民族意识,调动民族成员积极主动的传承、传播和创新本民族文化。
广义民族教育包括各民族所进行的一切有教育意义的行为和活动,在民族成员的成长过程中,从出生吃喝拉撒的学习,各种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一切后天获得的知识、技能、态度、思维方式,甚至价值观、人生观等,都是各民族成员通过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形式和途径,自己组织实施的。整个培养民族成员生存能力的过程,本质上也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过程,是各民族实施民族教育传承文化的过程。这种民族教育属于我国民族教育的下位层次。
中华民族文化作为各民族文化的上位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精髓在历史长河中不断融合的结果,是各民族文化优势的共同结晶,在中国大地上,中华民族文化是最具生命力和适应力的文化。各民族成员要想走出自己从小生活的环境,使自己有更大的发展,就必须适应自己所接触到的、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仅靠自己所掌握的本民族的文化是不足以达到这一目的的,这就需要学习掌握中华民族文化,提高自己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正是在各民族成员学习中华民族文化的过程中,个体的发展成为可能,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成为现实。
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教育,要各民族成员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精髓,了解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培养尊重异文化的态度,提高文化适应性,提高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这就为进一步学习现代科学技术,为民族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本质上这就是促进个体发展价值的体现,是我国民族教育的上位层次。
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对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需要由各民族成员来进行,要让各民族成员首先意识到,本民族长期生活在中华大地上,与其他各民族相濡以沫,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通过传承中华民族文化,认识中华民族形成史,促使民族成员形成中华民族认同感,唤醒中华民族自觉意识,要让所有中华民族成员意识到,自己既是本民族的一员,更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从而在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掌握中华民族文化。
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各民族文化传承不同之处在于教育主体、教育形式、教育内容等不同。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由于是面向所有中华民族成员,中华民族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精髓,教育主体是国家,由国家来具体组织对所有中华民族成员进行中华民族文化的教育,主要是通过义务教育来实现。而各民族文化的传承,教育主体是各民族自己,教育对象就是自己民族的成员,教育内容是本民族文化,教育形式主要是通过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来实现。
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各民族文化的传承既存在一定的差异,又相互促进。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也有利于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毕竟二者的文化精髓是一样的。同时,对中华民族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传承,都要求民族成员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形成对民族的认同感,唤醒民族意识。这些也是二者的共通之处。
总之,民族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教育是特殊与普通的关系,民族教育也就具有教育所具备的各种价值;又由于民族具有历史性,民族教育也就具有历史性,而其历史性主要是由于民族教育的“民族性”即“文化性”所决定的,因此,民族教育的本质价值主要应体现在其民族性,即文化性方面。
[1]王坤庆.教育哲学——一种哲学价值论视角的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胡玉萍.民族教育价值刍议[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7).
[3]朱希祥.当代文化的哲学阐释[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