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楠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21世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化步伐日益加快。随着“后工业社会”(丹尼尔·贝尔语)的来临,科学技术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诸多便利,人们日益发现:生活离不开技术。人们现在已经不可能脱离技术而生活。当下,鲁滨逊式的生存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之中,存在于人为编织的神话之中。科学技术如同洪水猛兽一般,冲破了人与人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地域之间的隔阂;科学技术也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塑造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笔者将其称为科学技术对人的“塑型”过程,也可以称之为人的技术化生存方式的凸显过程。“我们的脑袋里填满了技术信息,有的是正确的,有的是极不正确的,还有的仅仅是囿于认识的局限于无意识之间偏离了轨道。”[1]281所以,技术在带来深刻变化与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使人们面临着技术化生存所不可忽视的风险。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就曾明确告诉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2]383因此,如何规避技术化生存方式的潜在风险,是一个值得我们不断思索与探讨的问题。
之所以说技术化生存方式存在风险,笔者以为其最关键的原因在于:技术的潜在风险性。科学技术为人类提供了应对自然变化、改造自然的有利条件和方便工具,降低了人类的“自然威胁”。然而技术在给我们带来益处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诸如化工技术所带来的大面积污染,核技术的泄露以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明等,使得在短时间、大规模范围内的死伤成为可能。尤其是新的科学技术地运用,有可能带来新型风险。虽然科技的风险是潜在的,“然而技术风险却是真实的。风险的确存在,有时在潜伏等待着,眼前的威胁很小,但有可能在将来造成真正的问题。”[3]140所以,以吉登斯为代表的制度社会学家认为,后工业社会是一个贫困、生态破坏和战争以及集权政治的“风险社会”。“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一个可怕而危险的世界。”[4]9他认为,风险社会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影响我们生活的两项根本性转变:自然界的终结(几乎不存在未被科学技术影响或干预过的纯粹自然界,自然在今天被打上的深刻的人类和科技的烙印)和传统的终结(传统听天由命式生活模式的终结)。笔者以为,技术具有风险性的原因主要在于技术的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科学技术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技术的潜在风险。科学技术源于主体改造客体的客观实践活动过程之中,但由于外部世界是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的,另外基于人的感官以及作为感官延长物的工具的局限性,加之许多偶然性因素的出现,使得人的认识不可能完全与客观现实相符合,不可能穷尽一切事物和规律。“一个系统的后果根本不可能被完全预知,新知识持续不断地将系统推向新的方向。由于所有这些原因,我们不能完全控制毁灭性力量,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完全掌握现代世界。”[1]204科学技术,亦是如此,其运用所产生的后果具有不确定性。这是因为科学技术都是在实验室或日常生活、工作过程中经验总结的结晶,是在一定的可控实验条件之下的产物。相对于实验室,社会(在日常社会生活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科技成果)不过是更宽广意义上的“实验室”。模型化是科学实验中一个最基本的方法。科学模型是指在一定的目的指导之下,运用特定的形式(物质形式和精神形式)对原型本质关系的再现,通过研究模型可以获得关于原型的知识。但是,在从“模型”向现实的转换过程之中具有不确定性,通过模型所获得的特定的结论,在更宽广范围和多变性的现实之中可能会被证伪。
技术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技术的风险性。任何技术的研发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科学范式”或者说是在一定的“问题式”指导之下进行的。在法国著名哲学家阿尔都塞看来,“问题式”就是决定可见视域的东西。“问题式领域把看不见的东西规定并结构化为某种被排除的东西,即从可见领域被排除的东西,而作为被排除的东西,它总是由问题式所固有的存在和结构所决定的。”[5]21“问题式”是潜在在思想深处的,并非显而易见;所以,他主张深入思想的深处,在一定的知识结构的指导下,读出空白,读出文本作者所看不见的视域,即“症候阅读法”。换言之,“问题式”决定了各种问题的意义和形式,同时也决定了这些问题的答案。科研活动也是在一定“问题式”所确定的方向上前行,它们不可能超过这些“范式”所规定的界限去思考问题。因为,特定的“技术范式”决定了科研者的理论视域,“范式”规定界限之外的东西被遮蔽了,成了完全的不可见领域,成了理论的盲区。“对他们来讲,边界之外,是空白,是黑暗。”[6]287另外,科研活动过程中还会有许多不可预知的情况发生,产生出不可预测的后果。科研活动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次就获得成功。有的学者高呼:“失败总是接踵而至”,更有学者发明了“明智型速败”新概念。[7]278由于尚处于研发阶段,科技并非是一个具有“稳定性”的系统,所以各种偶发因素都有可能发生作用。失败在科技开发活动中不可避免。而科研活动失败所产生的后果也就有不可预见性,有的可能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尚可弥补;有的却可能会产生重大的科研人员的伤亡,其损失将是永远无法弥补。以上这些方面,都决定了科技开发活动过程中不确定性及风险性。
技术运用所产生后果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技术的风险性。过去我们一直以为科研活动纯粹是追求真理的高尚活动,科学家与物质利益等“庸俗”之物应该截然相分。“现代科学主要借助于一套理性的科学方法努力使科学认识趋于客观,通过被莫顿称为‘科学的精神气质’的一套作为惯例的规则:普遍性、公有性、祛利益性、独创性和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约束科学家的行为。”[7]314然而,科学技术的社会运用其实是科技与社会大系统相互作用的过程,有时可能会与社会大系统相符合,有时又可能会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相冲突。所以,在21世纪的今天,引导科学家进行技术研发的动机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既有纯粹求真的动机,亦有功利主义的驱动。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技术研发与企业利益相挂钩,往往会在条件尚未充分成熟的情况下出现急于将技术商品化的“冒进主义”倾向。这样的做法,不仅会损害科学技术健康运行的机制,更会导致在技术运用过程中产生预想不到的不利后果。加之技术的运用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技术运用所产生的后果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逆性,这些方面都潜在地加大了技术的风险性。
科学技术本身的不确定性加之现代技术研发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运用后果的不可逆性等,必然会导致技术化生存的巨大风险。在探讨如何规避技术化生存风险之前的首要任务是正确理解和把握技术化生存风险的基本内涵。笔者以为,可以从实践与理论双重维度来把握技术化生存的风险性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把技术的风险性理解为从实践层面对技术化生存风险的表达。一般而言,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被制造出来的风险”两大类(吉登斯语)。所谓“外部风险”,即由于外部自然界的固定性所带来的危险;“所谓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8]22技术在运用的过程之中,虽然可以防止各种危险的发生,但从某种意义上也助长了危险的发生。也就是说,在科技的运用过程之中,在实践的维度上,我们可能会制造风险。我们所处的世界、所处的时代,我们技术化生存的风险主要不是来自外部自然界,而是由我们的客观科学实践活动所人为制造出来的结果。
从理论方面来看,笔者以为技术化生存风险的内涵又可以从主体自身、主体与客体之间关系两个维度展开进一步解析。
从主体自身来看,在技术冲击之下产生了人的本质异化的问题。人区别于动物之处在于人能够创造自己生存所必须的物质生产条件,即劳动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本质规定性。在人类产生之前,是不存在所谓“历史”的概念。正如马克思所言,历史的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9]67人的存在方式与动物的存在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动物是无意识的仅仅维持其肉体存在,而人是有意识的创造性的对象性活动。也就是说,动物是仅仅维持生存,而人类是为了生活。人的实践活动使得原来主客体混沌的关系得以区分,自然成为人类活动的对象,人通过实践活动使得自然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改造了人自身,因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的身体素质、思维方式、知识水平等各方面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新的技术也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过程中产生。“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9]67但是,现在技术化生存已逐渐成为人的主要存在方式,人们几乎不可能脱离技术而生活,没有电力、网络的日子,几乎是无法想象的。在人们对技术越来越依赖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这个问题:技术原本是由人所创造的,但是现在人却受技术的控制。原本由人所制造出来的产物,反而成了控制人的东西。人们开发技术伊始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自然以符合人生存的需要,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也就是说,以技术为手段去追寻更好生活这一目的。然而,技术性生存成为人的存在方式时,技术由原先的手段成为我们不断追求的最终目的。发明技术的主体——人反而成了受技术支配的客体。主体与客体关系颠倒,目的与手段倒置。
从主体与客体即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技术化生存风险的一大表现就是原始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不断被打破。在前科学主义时期,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统一的关系之中。虽然人们也会利用各种技术去改造自然界,但是人和社会是作为隶属于自然的一个子系统而存在。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就是对传统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关系的表征。然而,受启蒙运动科学、技术和理性思维的影响,历史进步的观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将变得更加稳定、更加有秩序——成为人们心中的“普遍法则”。但是,今天的世界却并非如持历史进步观念的人所言,而是表现出不可预测性和不可控制性。“它并没有越来越受到我们的控制,而似乎是不受我们的控制,成了一个失控的世界。”[8]3技术化生存成为人的主要生存方式之后,技术由原先的手段成为人们不断追求的目的。在功利主义的支撑之下,在技术的研发和运用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物质利益。于是,各种畸形的观念也随之产生:认为技术的研发和运用可以不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可以无限制地利用自然,传统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不断被打破。由于技术性生存风险的存在,我们必须谨记恩格斯的教导:“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383-384
科学技术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技术化生存风险问题在“大科学时代”①“大科学时代”最早由美国耶鲁大学D·普赖斯在1962年提出,所谓“大科学”指的是科研难度更大,需要更加复杂的实验设备和大量科研人员参加、投入大量科研经费的大规模科技研发活动。参见沈律《试论“超大科技”时代——后D·普赖斯时代科技发展新模式》,《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10期,第55-63页。日益突出。由于技术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使得技术化生存方式的风险问题成为我们面临的事关人类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何规避技术化生存的风险、如何把技术化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是值得我们不断探索的问题。
第一,进一步凸显技术生存伦理是规避技术化生存风险的前提。技术化生存风险问题的关键原因在于技术的不确定性,然而技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源于人类实践活动,是由人所创造的。技术的风险主要是由技术的研发者和运用者所制造出来的。在技术的研发和运用过程中之所以会制造出风险,其主要原因在于技术生存伦理的缺失。技术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发展的需求。人类运用技术首先是为了维持人类生存目的,但这只是最低层次的需要。更为关键的是,技术的运用不仅仅是为了维持人类肉体存在,更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活,人类通过技术来实现自身生存价值和发展价值。因此,技术伦理的基本逻辑前提应是人的生存价值基础上的生存伦理和与此相一致的追寻合理性的发展伦理。笔者同意陈瑞麟先生关于“风险社会”下“使用技术”的四条根本道德原则:“(1)人道:保护人类生命、避免意外死亡;(2)正义:科技使用者必须自行负担科技风险;(3)豁免(免于伤害):无辜者应得到更多避免科技风险的保护;(4)永续发展:带来整体性社会风险的科技应该被改进或放弃。”[10]换言之,技术化生存的立足点应该是人而非技术,其最后归宿也应是为了维护人类的根本利益。因此,在研发和使用技术的过程中,应充分遵循正义性的原则导向,面对技术化生存的风险,应努力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风险责任的分配应该局限于风险的制造者与使用者,而不应扩展到其他无辜者之中。也就是说,在研发和使用技术的过程应充分考虑到人的利益需求,以不损害个体生命为前提;同时坚持正义性和公平性原则,即在人道主义的指引下从事科技研发和应用,充分发展技术生存的伦理需求和科技的社会性道德法则。
第二,全面、长远地考虑技术研发和运用的潜在风险,是规避技术化生存风险的重要机制。在技术研发和应用的过程中,不仅要注意近期可能面临的风险,而且还要充分考虑较远的影响。诸如,转基因技术已大量被用于农业生产,我们日常餐桌上布满了各式各样的转基因产品:大豆、玉米、小麦等。从短期看,似乎转基因产品对我们的自然环境和生命健康不存在影响,但转基因具有不确定性——转基因可能造成污染扩散途径的不确定性以及改变生命结构后果的不确定性,从长远来看,可能有不可避免地潜在风险,有可能会造成对自然生态平衡的严重破坏。2001年“墨西哥玉米基因污染事件”、2006年的“转基因大马哈鱼逃逸事件”都是转基因技术风险的表现。转基因技术的风险还需要进一步长期地观察和研究。在技术的研发和运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到技术对自然的影响,树立生态文明的技术化生存方式新理念。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中,应充分考虑到自然的承受力度,自觉摈弃畸形的发展观和错误的技术化生存理念。另外,“如果说我们需要经过几千年的劳动才多少学会估计我们的生产行为较远的自然影响,那么我们想学会预见这些行为的较远的社会影响就更加困难得多了。”[2]384也就是说,社会是相比较自然而言更为复杂的系统,对于技术化生产对社会的风险可能较之于对自然的风险,更为复杂、更为严重。所以,规避技术化生存风险的另一个对策就是:不仅要注意到技术可能带来的短期影响,更要考虑到技术的较远影响;不仅到考虑到技术对自然的影响,更要注意到技术对社会的影响。
第三,科学理解并践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规避技术化生存风险的基础。技术研发和应用是在改变自然基础之上的活动,是为了促进人类更好的生活。所以,究其本质来说属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实践是主体见之于客体的现实的物质活动,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活动。马克思主义实践既是受动的,又是能动的。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实践是在一定客观物质条件基础之上进行的,它不是纯粹思维的主观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受动性;但同时实践的主体又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改变客观物质条件为主体所用。当然,这种改变也是在一定限度内、在一定程度上的改变,并且必须要遵守客观物质条件和规律。技术实践活动必须尊重客观物质条件,尊重自然,只有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技术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做到合目的性(真正为人类服务)和合规律性(尊重规律和客观物质条件基础上的技术实践)的统一。
第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是规避技术化生存风险的根本保证。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而且是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本质意义上说,科学技术的发明,不是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是为了研究者个人的社会名利;而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为了推动人类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所以,科技发明和运用的最终归宿是人民群众,其最终的评价标准也源于人民群众。技术是由人类发明的,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的客观工具。在人与技术的相互关系中,人应该占据主导地位,技术应该为人掌握,而非人受技术所支配。所以,在技术的研发和使用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主体的主导地位,让技术在人类的控制之下发挥其内在服务的作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我们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变以往那种“敬畏自然”、“征服自然”的错误观念,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在科学规律的支撑下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努力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不是违背自然规律去征服自然以显示人类的力量和优越性,而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使得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遵循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减少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发展的主体、目标和评价标准,从根本上保证了科技能为民所用,有利于降低技术化生存的风险,使得技术能够更好地、更安全地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服务。
综上所述,基于技术具有潜在的不确定性,技术化生存方式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风险性。技术化生存的风险主要是由人所制造出来的,所以规避技术化生产风险的关键还是在于主体自身。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过程中应该立足于主体自身,以人的发展为最高目的,充分发展技术生存的伦理需求和科技的社会性道德法则。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树立生态文明的技术化生存新理念,在后工业时代过着生态文明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才能让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让技术化生存方式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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