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姝漫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1000)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力推进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环境,形成工作合力。
1.理顺管理体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依靠政府的坚强领导,强力推进,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界定权限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通报工作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实现“三到位”。
2.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要建立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为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以及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高等学校积极作为、社会各界多方支持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以政府财政、失业基金中的再就业经费、社会筹集经费为资金来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基金,用于支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是要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设高效运转、广泛覆盖的县、市级就业市场和信息网络,并实现纵向与横向联网运行。
3.构筑保障体系
要加快建设和完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体系,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和保险关系等方面做出规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将未就业大学生纳入社保体系,以解除就业困难群体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实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进行重点帮扶。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优先推荐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
积极构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环境,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努力探索强化政府职责、拓宽就业渠道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新路子。
1.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不断加大“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农村教师特岗”的实施力度,因地制宜制定更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适当增加事业单位,尤其是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基层单位的用人编制,适当考调一些大学生下基层工作,鼓励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后,几年内再调回县(市、区)工作。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
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要充分挖掘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潜力。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畅通高校毕业生面向非公企业就业的渠道,重点是要在社会保险、户籍管理、权益保障、人事代理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落实责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解除后顾之忧。政府对接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非公有制企业,在财政扶持、科技投入、社会保障、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倾斜优惠政策,提高其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大力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3.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从注重解决岗位困难转变到注重解决创业环境困难。着眼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技能的提高和劳动准入制度的建立,简化企业审批制度,强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公共服务职能,优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环境。实施“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体系,进一步梳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通过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使创业高校毕业生更便利地享受小额贷款、税费减免、项目推荐、创业培训、跟踪扶持等优惠措施,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切实加强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大力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使之尽快适应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迫切需要。
1.做好就业推介服务
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情况,与用人单位建立供求信息联动机制。要根据用人单位性质、特点及经营情况定期到相关单位推介对口高校毕业生,服务上门。各高校要深入各行各业挖信息、找岗位,特别要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及工商联的联系,针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地区、单位收集需求信息。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重点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引导他们扩大就业视野,调整就业预期。采取与上级部门、高校联办或自办的方式,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各具特色的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为毕业生就业搭建交流平台。组织类型多样的高校毕业生网上专场招聘活动,尽快建立远程面试室,为供需双方实现远程见面和网上初选提供便利。
2.做实职业培训服务
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和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教什么”的原则,组织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培训。积极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相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沟通,整合现有资源,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活动,使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能力等级证书,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3.做细人事代理服务
要适应当前用人单位需求多样化、用工形式多样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人事代理要重点面向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私营业主等用工形式灵活的单位,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人事管理中解脱出来。人事代理服务项目要涵盖档案管理、关系接转、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工资调整、职称晋升、培训考试、职业测评、人事诊断、人才派遣等人事管理的各个领域,为人才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
4.做优就业信息服务
把信息服务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建立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信息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就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毕业生需求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及预测工作,加强与高校的联系沟通,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资源信息,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要加强供求信息的分析预测,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统一规范数据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发布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加快实现部门间、区域间、高校间、校企间供求信息共享,拓展信息服务功能。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全面增强高等教育与社会需要的适应性,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从根本上提升毕业生就业力
紧紧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需要,科学规划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布局。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快建立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和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专业设置与招生规模的预测预警机制。各类高等学校都要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办学,根据自身特点和行业分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要与社会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更加主动地根据社会需求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有机结合。要全面实施“质量工程”,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在知识更新、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深化改革。加大创业教育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2.积极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实习实践,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综合素质
教育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上来。各高等学校要着力实施“三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专业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就业创业教育相结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以及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就业市场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精神、实践能力的需求,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模式,调整教育教学内容,增加必要的专业培训。要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
3.完善就业工作新机制,创新服务体制,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构建“校领导、就业工作队伍、教师、学生”四位一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改变就业工作只抓毕业班的做法,把就业工作对象拓展为从大一到大四的全体学生。将就业工作的主体延伸至全体教职工,重心下移到学院。要建设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相对稳定、校系结合的就业工作指导教师队伍,努力增强就业指导能力。将就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增强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对大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实行全程就业指导。努力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职业生涯规划、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为重点,突出个性化指导和服务”的就业指导模式,建立和完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大学生就业准备金制度,专项用于应届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前处于失业期间的生活补助。建立待业大学生“准就业培训”机制,由政府牵头出资,鼓励企业招收“待业”大学生,形成“国家出资、企业使用、学生成长”的在岗培训新模式。切实转变“从一而终”的就业观念,以及狭隘的“地域”观念、“行业”观念,引导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