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桐 颜 涛 唐雪梅 王 晨
(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 成都 611137)
20年的改革开放给我国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社会公众的健康状况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然而,医患关系却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日益紧张。医患双方的冲突经常见诸报端:某医院被砸;患者在某医院大门口摆花圈、设灵堂;某医院医务人员惨遭患者殴打;深圳某医院医生戴着钢盔上班;更有甚者,在福州等地竟发生医生被其亲手医治的患者所杀的恶性案件。“医闹”日益成为一个不得不关注的社会问题。医务人员也由原来的白衣天使变成“白衣恶魔”。
2005年6月~7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的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全国三级甲等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一般在20~30例,二级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学疗纠纷一般在5例左右,而赔偿的数额三级甲等医院一年一般在100万左右,此外,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在医院内围攻、威胁院长人身安全;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一些地方甚至酿成打杀医务工作者的严重后果,给病人及医疗机构均造成严重的伤害。[1]
当前医患关系令人担忧。医患之间不信任程度加深,部分病人与医疗部门之间的关系呈现愈益紧张的势头。医患矛盾激化,影响着医疗服务质量,威胁着社会和谐。
究其原因,医方自身法律意识欠缺以及医德医风沦丧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医务工作者法制观念薄弱,缺乏服务意识,在具体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的情况时有出现,给病员造成不良后果;在实际诊疗过程中,一旦遭遇涉法问题,常常手足无措,大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对整个医疗卫生行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医生经不起道德考验,收取“红包”、回扣,致使医院和医生的高尚形象在部分患者的心目中逐渐退化,甚至丑化,一出现问题患者很容易将所有矛盾都集中在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身上。
我国医学生医学教育的突出特点在于:以西医为主,注重技能,课程设置更多地偏向于“生物医学模式”的课程,而人文素质课程 (心理学、社会学、医学伦理、医学法律)并未在医学模式新的时代态势—— “生物——心理——社会”的影响下得到应有的重视。
虽然大多数医学院校开设了《医学伦理学》,对于医学生医德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医学伦理学》毕竟只是从道德层面要求学生遵守医德,是从伦理角度的考量,并未上升到法制的高度,无法完成对医学生进行医德法全方位意识培养的任务。
医务工作者担负着“治病救人”的高尚使命,在这个标准的要求下,在校医学生不仅应当学习扎实的医学专业知识与技能,更应当在学校里便自觉地锤炼自己的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否则,一旦进入社会,很难抵御来自各方面的冲击,出现无所适从的状态。
医疗纠纷是当前的热点社会问题,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关乎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与方式。
针对医疗纠纷这一临床实践中无法完全避免的现实问题,在医学生们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将医疗纠纷作为一门课程单列出来,独立于《医学伦理学》之外,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引入实践当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运用案例讨论的方式,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增进法律意识的培养,更进一步地起到医德医风教育、伦理引导的作用。通过这样有针对性的教学,令学生形成初步的医疗风险意识,形成自我保护观念,从而达到减少未来医疗纠纷发生的几率。
医疗纠纷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人文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与质量意识,培养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奉献进取精神以及依法行医的主动性、自觉性,教育新一代的医务工作者热爱医学、热爱专业、关注社会、关心患者,教育医学生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意进行医患沟通和自我保护,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形成健康的人格、世界观、价值观以及社会态度,学会如何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如何依法处理医患矛盾,怎样在工作中减少医疗差错、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
综上,开设医疗纠纷课程,可以在医方环节达到最大限度避免医疗纠纷的实际效果,在当前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患矛盾日益激化、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现实状态下,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 刘谦.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医学与哲学 (人文社会医学版),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