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淑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9)
我国目前创新实效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管淑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9)
当前我国创新实效性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妨碍我们利用创新手段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问题的原因有创新主体因素,也有社会环境、客观条件和创新机制等因素。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提升创新主体的相关意识,创造有利于实现创新实效性的社会环境、条件和创新机制,建立风险投资机制。
创新实效性;问题;成因;措施
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源泉。我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各领域、各方面有了许多创新的成果,然而这些智慧的结晶是否能转化为强大的推动力,快速高效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真正使创新成果发挥实际效果就是创新的实效性问题。就目前来看,创新的成果数量不少,水平也不低,但是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能。针对这一问题有必要对目前在创新实效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有效的对策,以便运用创新的手段推动我国政治、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快速、高效地向前发展。
创新的实效性就是创新的成果作用于客观现实,能产生出实际效用,它是社会前进和发展的推动力。创新是手段,解决问题是目的,解决了问题就是有实效性;创新是人作为实践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主体对象化过程,是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是主体实际地否定作为目的前提的对象的现实客观性。
创新的实质即是创新主体在创新事物上所凝聚的创新主体的智慧与奉献,这种智慧与奉献应体现出价值,否则就没有实效性。刘冠军、刑润川指出“科学产品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是可以纳入商品的范畴的,而且科学产品的价值在现代已经成为经济价值的首要构成部分”。[1]“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领域来解读,科学价值是指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科学产品作为科学劳动的产物,像物质性商品一样,在其中凝聚着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1]科学产品是科学主体创新的产物,他对现实社会必须有意义和价值。人们追求的就是这种现实的意义和价值,这是人们创新的对象性目标。不仅人类创新的科学产品对现实社会必须有意义和价值,人类在一切领域的创新都必须对现实社会有意义和价值,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创新。创新的目的不是标新立异,不是追求时尚,不是一时的冲动与猎奇,创新是研究新情况,有效地解决新问题。创新是民族的灵魂,生存的动力,竞争的砝码,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创新所构成的生产力,对社会起推动作用,是因为它们以对人类思想的翻新提升为前提。而这一前提正是以创新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实效性为载体的。离开了创新的实效性,就无所谓创新,也就失去了他自身的意义。
中国目前异常重视创新,胡锦涛总书记把创新作为21世纪的战略任务来抓,确定了今后十五年创新的方向,伴之而来的对创新重要性、机理有诸多研究,但对创新的实效性问题却有所有忽视,因此造成了在创新实效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在创新实效性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首先表现在学术的创新有浮躁倾向,有脱离现实的流弊。我国每年所产生的巨大数量的学术论文其显在与潜在的实效性难以测定。我们追求创新的实效性并不是急功近利,但学术成果的闲置或与现实的两层皮则无任何价值,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其次,全国每年各种研究立项数目巨大,国家、企业、事业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研究人员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而项目的结果有多少像杂交水稻那样应用于现实,产生出实际效果呢?有相当数量的研发项目与现实的生产、生活相脱离,以结题为终点,只停留在研发阶段,而没有传播、推广、转化阶段;再次,关于专利申请与转化问题,许多专利不能转化为生产力而闲置,专利持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没有衔接渠道,这使许多专利自生自灭;最后,高端的创新缺失,带给社会的高绩效也缺失。总之,我国目前关于创新带给社会的实效情况不容乐观。
第一,从思想层面看,我们对创新的实效性关注不够。当我们改革进行到深入阶段,当我们环顾发达国家的GDP时,发现高新技术占了很大比重,知识经济创造了巨大价值,创新带来了巨大生产力,这引起了我们的重视,这是我们思想的一次跨越,但我们忽视了西方国家的高新技术、知识是如何产生生产力的这一问题,同时也忽视了对高科技、先进的思想和文化是如何作用于社会各环节,如何渗透到生产各要素中起作用的这一问题的研究。而忽视这一问题的危险性在于,即使有轰轰烈烈的创新,却没有突飞猛进的绩效,社会现实将会验证这一点。
第二,从微观创新目标的确定、研发和实施环节来看,前两个环节脱离了第三个环节,具体表现为一些创新思想、研究课题的确立不是来自于现实需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科研与现实脱节,研发与社会需要脱节,这一点我们应借鉴西方的一些做法,例如:美国某家大公司的研究部门聘用了三个诺贝尔奖得者,足见研究的高起点,更可贵的是,他们研究题目的确立是企业中当下或中长期要解决的问题。他们的研究是以追求实效为目标与生产紧密相联的,最终的结果也是以绩效为衡量标准的。
第三,科研模式、体制、激励制度在促进创新实效方面还有诸多不适应。比如,我国没有创新实效的评价制度,有的课题队伍组建不是产、学、研的结合,知识产权制度中的规则还有不利于创新者获得精神、物质方面的回报,而在激活生产要素的方面,还有不利于优化配置资源避免浪费、真正能起到富民强国作用的方面。
第四,缺少风险意识和风险投入机制。创新在某种意义上讲带有冒险性,创新成果的转化带有风险性。美国的风险投资商帮助许多创新者实现了创新成果的转化,而我国在思想意识方面习惯了四平八稳,不愿意冒大的风险,在制度上缺少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机构,因此使许多高风险的创新成果“胎死腹中”,被严重浪费。
第五,创新能力的缺失。创新实效性的大小、高低,源自于创新能力的大小、高低,创新能力的强,其创新成果的层次就高,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也高,对社会的影响范围就大,反之就小。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待提高。
第六,目前在追求实效性的做法上依赖于知识产权的购买,忽视了自身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开发与利用,这是很危险的。自主创新是民族生存的能力,一味地引进会使自己本身的机能退化,一旦国外文化科技对我国封锁,将会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造成重创,甚至是致命的,况且,关于国家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各国都会进行保护而不会转让。基于上述我国的现状,我们就应该探索一条增强创新实效性的可行之路。
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把增强创新的实效性放在应有位置,这需要从创新主体和社会环境两方面入手,改变多方面不适应创新实效实现的状况。
增强创新实效性应该提高创新主体的责任意识,增强创新主体自觉性和能力。创新主体对创新实效性的思考源于社会责任感,而这种责任感才使其对创新实效性有所追求。创新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和中介,创新主体运用创新手段获得创新实效而达到完成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使命的目的。因此要增强创新的实效性首先要增强创新者的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创新实效性的原动力,责任意识是指向创新实效的,创新实效为完成责任而承担使命。增强创新者的责任意识就要从根本上使创新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具有使命感的政治家、思想家和企业家,使他们有一种为完成时代使命而创新的意识和精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杜拉克把企业家精神界定为社会创新精神,并把这种精神系统提高到社会进步的杠杆作用的地位”,“企业家的精神是一种不可遏止的动态力量,是一种世界性的追求和积极的精神,包括重视核算注重效益”,[2]通过加强创新主体的责任意识,使创新主体把创新实效性纳入创新的目标设定、创新实践环节的具体运行、创新成果的推广等环节。
要通过媒介、政府、各种渠道引导创新主体增强对创新实效的自觉追求,使他们自觉地去运用创新的实效去定位、规划创新活动。充分发挥创新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培育高端人才,增强创新能力,创造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新事物,在社会发展中显效。在此项工作中要注重教育的作用,改变目前教育脱离实际只注重分数不注重能力的倾向,培养出有创新能力,有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高科技实用型人才,从源头上解决科研人员脱离实际的问题。
我们必须营造一种不仅重视创新而且更注重创新实效的良好氛围。要让创新成果可以消费,“第一,不能一味仿造,必须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第二,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以研发为导向,追求经济效益;第三,创新成果具有可消费性”,[3]运用行政手段和媒体宣传鼓励创新迅速实现社会效益的实例。要创立增效体制,推动创新实效的实现。国家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创设相应的体制和机构,抓好创新传播、推广、转化,真正把创新作为杠杆,把创新实效当成动力,把创新实效作为创新的评价标准,引导创新成果作用于社会各领域,作用于生产各要素,使创新真正发挥作用,使创新者和创新的使用者都积极去追求创新的实效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创新实效性的显现提供条件。在营造创新实效性实现环境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社会基础理论和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创新成果的运用与实用创新科技的运用本身的区别,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使创新成果的实效性衡量标准科学化。
目前我国在社会制度、政策、法律、技术条件、人们的思想观点等社会条件方面总体上利于创新的实效性实现,但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
首先要建立适应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的科研模式,但“现行的科研体制距离创新所需求的理想模式还有很大差距,消除这个差距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即使科研体制已经达到了理想模式,还有一个科技显效的问题,科技成果和科研成就转化为看得见的效果并不是在短时间里就能完成的。创新最需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顶层设计’,先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总体设计,目前,包括研究所、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一种无序的、相当混乱的局面,跟我们缺乏一个很好的总体设计不无关系”。[4]因此我们要对许多创新的社会条件进行改革,对我国的创新资源进行整合。改变那些不适应实现创新实效的科研模式,建设有利于产、学、研密切结合的科研模式,解决研发与运用的脱节问题。
其次,要改革不适应创新实效实现的法律制度,建设新的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税法、财政金融法等法律制度。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的获得,有利于创新主体利益回报,有利于激励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的法律制度。运用法律为创新实效实现提供风险投资、融资等优惠条件,推进创新成果的转化。
再次,建立相应的激励体制,重奖创新实效显著的创新者与单位,引导全民创新,全民靠创新增效,真正把创新当作第一生产力。
最后,采用高新技术解决实现创新实效性的具体问题,在此方面既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采用国外的先进技术,也要注重本土的原创性,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当作实现创新实效的重要条件来抓,并摸索适合我国自己国情的新路,尤其要注重本土原创力的开发与利用,降低其成果的转化成本,制定其优惠政策,打造民族品牌,逐渐摆脱对国外的依赖,从战略高度考虑,积蓄本民族的原发力、创造力,走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道路,走注重本土原始创新的道路。
对于风险,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风险理论创使人乌尔里希·贝克教授做了注解:“风险的来源不是基于无知的、鲁莽的行为,而是基于理性的规定、判断、分析、推论、区别、比较等认知能力,他不是对于自然的缺乏控制,而是期望于对自然的控制能够日趋完美……知识经济也就是风险经济,知识社会也就是风险社会。‘风险’本身并不是‘危险’或‘灾难’,而是一种相对可能的损失、亏损和伤害的起点……在风险社会当中应当增加安全性策略。”[5]创新带有风险性,我们要对此有充分的认识,不能忽略其副作用。风险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在创新和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我们要正确预测风险,建立规避风险的安全预警机制。在经济领域里要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以消化转移风险,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
“自主创新具有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希望政府能从这个角度考虑出台一些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的政策措施,另外民间资本还不够活跃,希望能有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创新中来”。[3]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风险投资机构,今后应建立国家、民间二级机构,并为此制定融资、税收、法律等方面的制度,以利于风险投资。要鼓励民营企业家建立民营风险投资机构,并为他们创造最大的优惠条件。要使风险投资机制有效地实施,必须破除中国人观念上“但求四平八稳、不愿冒险”的惯性,彻底清除这一障碍,培育一批风险投资商。
21世纪开始的十五年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十五年,其成功与否关系到我国的四化建设和小康建设的目标能否实现,探讨创新实效性问题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开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局面有着重要意义。
[1] 刘冠军,邢润川.科学价值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解读[J].新华文摘,2005(12):159.
[2] 曾驭然.企业家社会关系对创新和绩效的影响[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6.
[3] 扬惠.技术创新能力、高新区全国第四[N].城市晚报,2006-08-12.
[4] 董晓瑞.科技创新最需要创新大环境[J].新华文摘,2006(15):164.
[5] 乌尔里·贝克.全球风险世界:现在与未来[J].新华文摘,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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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淑侠(1964-),女,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价值哲学、历史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