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田径“零抢跑”竞赛规则的深认知

2011-08-15 00:50曾少明莆田学院福建351100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11年6期
关键词:国际田联犯规田径

曾少明(莆田学院 福建 351100)

1、问题的提出

在北京奥运会后,国际田联从实际出发,田径规则进行了改动和更新,制定了“零抢跑”的新规则,这极大地丰富了田径比赛的内容,增加了田径比赛的欣赏度。尽管在“零抢跑”刚出台之初,惹来很多的非议,很多人不是很习惯或者说是难以认同。其实,在任何一项规章制度或者规则条例形成之初,都必然会引来许多争议,因为人们习惯了传统的规章制度或者规则条例,这具有历史必然性,要使人们接受一件新事物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比如2003年改动抢跑规则时也和现在的情况一样,一开始也是遭遇质疑,但是,实践出真知,事实胜于雄辩,一项项的田径纪录陆续被刷新后,新的抢跑规则就有说服力了,得到了人们的认可。[1]

新规则在制定之初都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它本着公正、和平、合理的竞赛原则,能照顾到最广大参赛运动运动员的根本利益,提高田径比赛的欣赏度。新规则的制定有利于运动员抛开杂念,全身心的投入到田径比赛中去。但是,相对于一些年龄较大的运动员来说,似乎显得不是很合理。[2]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体力、适应能力和反应敏感度较之年轻运动员来说,都有所下降,形势有些不利。新规则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个体,让每一个个体都满意,在这种情况下,满足大多数运动员的利益,应该是重中之重。众所周知,我国著名的110米栏运动员刘翔起跑一直是他的软肋,而“零抢跑”规则的出台,对于刘翔在起跑这一环节,却一点没有影响,甚至可以说有利于刘翔的竞技水平发挥。其原因在于,在“零抢跑”规则影响下现在运动员在参赛的时候,心情不可能像以往那样放松,强大的压力之下,起跑中出现失误在所难免。而这恰恰帮助了刘翔,刘翔也可谓身经百战了,不过他的起跑问题一直难以彻底解决。但恰恰是刘翔这样处于中等水平的起跑节奏,既避免了很多选手压枪跑被罚的危险,也比一般选手要快不少。像罗伯斯和特拉梅尔这样原先起跑出色的运动员,现在要重新适应,改变自已原先习惯的起跑节奏。对手被新规则束缚手脚,可以说,刘翔是“因祸得福”。新规则能够照顾到大多数运动员的利益就体现了新规则的公平、公正性。

2、抢跑概念厘定与国际田联对抢跑规则的修订

田径圈有一个名词叫“压枪”,还有一个类似的名词叫“抢跑”。这两者虽然有所不同,但是都不同于现在新规则中的“零抢跑”。英语中对于“抢跑”这一名词有两种诠释方法。一种是比较书面语的诠释方法,称作false start,表面字义就是不合法的起跑;第二种是比较口语化的诠释方法,称作beat the gun,可直接翻译为早于枪的起跑。在2003年1月1日国际田联正式推出一次抢跑规则之前,都实行的是两次抢跑规则。目前,我们实行的是“零抢跑”比赛规则。顾名思义,“零抢跑”就是零次抢跑机会,运动员若是抢跑一次,比赛资格就会立即被取消,不会再给任何的机会和可能。

2005年8月,国际田联在提出要实施“零抢跑”的新规则时,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获得通过。2009年8月12日,国际田联做出重大改革,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零抢跑”的比赛规则,即参赛运动员若是抢跑一次就立即被剥夺参赛资格。2010年多哈室内世锦赛开始正式投入使用和实施。

3、“零抢跑”规则变动的究因

近些年来,各个竞技项目的比赛都在陆续的更改规则,不断地更新、修改规则,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各项运动之中。随之而来的争议声、支持声也是不绝于耳。那么,新规则最关注的是什么呢?它究竟在维护谁的利益?究竟在限制参赛运动员的什么呢?规则和战术又有什么相互影响的关系呢?[3]

3.1、竞赛中针对规则的漏洞制定战术

3.1.1、适时的运用规则以智取胜

其实,在古代举办奥运会的时候,田径中违反条例的参赛运动员们就都会受到很严厉的惩罚。情况稍轻的参赛运动员会被用鞭子抽打臀部;情况严重的还要被加大鞭打力度,这样的规则一直延续了很久。“零抢跑”规则之所以被提出并实施,是有缘由的。在第三届奥运会上,100米比赛过程之中,就是因为一名参赛选手抢跑,提前一步冲出了起跑线,结果扰乱了其他参赛队员的整场比赛,尽管当时并不属于违规,没有提出抢跑概念,还有机会继续比赛,但是,让人们看到了“零抢跑”规则提出的必要性。

3.1.2、合理利用规则制造犯规

在田径竞技赛场上,运动选手们参赛的最终目的就是挑战对手,获得胜利。因为竞技赛场就是一个互相比拼,只有胜负之分的一种比较特殊的竞技场合。采取某些特殊的方式方法以致取胜,就是运动选手们口中的“战术”。因而递推过来,那些采取某些特殊的方式方法而导致的犯规,就是运动员们口中的“战术犯规”。以NBA为例,经常能领略到篮球运动员们利用精彩的战术犯规而取得胜利的风采。2006年世界杯足球决赛过程中,葡萄牙队就是利用出色的、恰到好处的技术犯规闯进了四强,刷新了历史纪录。尽管可能有的球迷不是很赞同这种取胜的做法,但是,它确实是没有触碰到足球的底线规则。这样看来,利用犯规战术获取胜利是正当的,是可行的。

但是,犯规战术不可避免的也存在着自身的缺陷,尽管它打破了对方的攻防战术策略,为自己这方赢取了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但是,随之而来的恶意犯规也逐渐增多,这不利于体育精神的继承与弘扬,还极有可能威胁到对方运动选手的身心健康,不利于体育运动的健康、蓬勃发展。虽然对恶意犯规的惩罚越来越严重,但是,仍然阻止不了运动员们采取犯规战术来获得胜利。因为犯规战术对于某些水平相对较低的参赛队而言,这不失一记良策。犯规战术也是有底线的,当犯规达到一定的次数,将会被取消参赛资格,这是最后的底线,万万不能触碰。

3.2、“零抢跑”规则变动的相对被动性

表面上看来,战术是在规则的影响下而形成的,对待规则,战术只能被动接受,无计可施,别无他法。但实质上,规则也是相对被动的,无论是规则的产生还是修改,都只是在一个个的问题产生之后,提出来并制定实施的,只是发生问题后的一种解决方法和对下次比赛注意的提醒。如果,参赛队员们想利用犯规战术不费力的、巧妙的走“捷径”,那么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规则会随着问题的产生而不断地更改。现在可以假想一下,如果每个选手都想着钻规则的漏洞而采取犯规战术取胜,不但会耽误大家的时间,也耽误了比赛的继续,还影响了观众的欣赏心情,还大大的降低了我们队规则公平、公正、合理的相信程度。

针对以上情况,国际田联提出并实施了“零抢跑”的新规则,具体规定如下:枪还没有打响就离开起跑器的或者在发令枪发令的0.1秒内起跑的都将被界定为抢跑。[4]

每位选手的起跑器上的压力传感器都是连着计算机的,计算机通过对起跑器压力的变化程度来界定选手是否存在“压枪”。因为,经研究表明,人的反应时间大约是0.1秒,所以如果有人在发枪后的0.1秒内就起跑了,这就表明他“抢跑”,而此时,计算机也会迅速的把辨析结果通过耳机告知发令官,发令官应对抢跑者予以召回。

4、“零抢跑”规则提出的深层次阐释

4.1、面对争议沉着冷静

2003年已经提出了“一次抢跑”规则,后来2005年8月,国际田联在提出要实施“零抢跑”的新规则时,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获得通过。2009年8月12日,国际田联做出巨大改革,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零抢跑”的比赛规则,即参赛运动员若是抢跑一次就立即被剥夺参赛资格。表面上看来,“一次抢跑”和“零抢跑”规则修订所针对的问题基本一致,似乎没有再次修订的必要。但是,依事实情况来看,国际田联对于“零抢跑”规则的提出、制定和实施都是公平、公正、合理和有必要的,与此同时,也体现了规则朝连续性和过渡性的方向发展。[5]再有,“一次抢跑”在实施后,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了田径比赛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合理的快速运行。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需要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加以弥补,以保证切实有效地解决田径比赛中出现的问题。“一次抢跑”给了选手们一种试试玩的可能或者侥幸的心理,而“零抢跑”才在真正意义上维护了每一位参赛选手的合法权益,使田径比赛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化,同时,“零抢跑”规则的制定,也是对规则的伦理精神的一种展现。

4.2、遵守规则是程序正义的前提

在历年来的大型比赛中,总是会听到人们对选手遭到不公正待遇而有所行动,进而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下去的声音,这一幕,不仅使得观众难忘,还让相关组织和规则制定机构很是自惭形秽,因而,才会痛下心扉,试图大刀阔斧的对原有的比赛规则制度进行改革,不仅如此,还会利用当今现有的高科技技术,将之以融入比赛之中,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合理,确保比赛健康、有序的顺利进行。之所以竞赛规则都是以一种硬性的形式、指标颁布出来,就是因为,只有这样,竞赛规则才会有权威性,得到认可与尊重,并顺利实施下去。这对于好的竞赛来说,无疑起到了一种保护的作用。

赛场上的程序正义,一方面通过整个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降低人们的不满,努力争取获得大多数人得信任,进而促进运动选手们对赛场规则的遵循,为比赛规则日趋完善提供了有效路径;另一方面,它可以增加理性思考的程度,促进比赛的公平、公正,进而为竞技体育立法做准备。因此,按照比赛规则办事,就是最大程度的维护了程序正义,就是最大程度的维护了比赛的公平。这样一来,切实的实现了程序的正义。

4.3、程序正义的不足之处

对于竞赛选手来说,其对于竞赛规则的遵守若只是仅仅在形式上的兑现,而非是对其内在价值的真正意义上尊重,那么他在竞赛中对于规则的遵守不过是一种表象,是带有消极色彩和功利性的[6]。有一些运动员在生活中以宽容、有爱、正直的形象示人,然而一旦到了赛场上为了取得成绩而对对手施以卑劣的手段,与生活中截然相反、判若两人。这样的运动员也可以说是对于程序正义的坚守者,然而不论他取得如何辉煌的比赛成绩,其在赛场上因违反竞赛规则而留下的的斑斑劣迹是无法被大众所认可的。从一定程度上说,程序正义只是在形式的表象上走过一定的程序,并不考虑判断结果与事实真相之间的差别,它立足的是表象上的正义性,是以形式和手段为着眼点的。然而这种形式上的正义性是不能符合人们理性的道德价值诉求的,是无法实现实体正义所强调的真正意义上正义性的。

5、对“零抢跑”规则客观的分析与思考

5.1、加强对程序正义的重视力度

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的标志便是程序正义。当前我国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从传统文化到法制现代化的传承与发展,无一不是程序正义的价值体现。若要实现依法治体这一社会理想,首先要做的便是确定程序正义的观念,并将其作为我国体育法规建设的基本理念。[7]

5.2、对相关规则伦理进行深入挖掘研究

体育法规的发展变化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原理的,我们在加强对于程序正义的关注力度的同时不能固步自封,对于相关的规则与伦理也要进行深入地研究,这样才能使法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正义”。若想实现程序正义,是不能将其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割裂开来的,只有将哲学、伦理学、经济学等相关领域涉入其中,对竞技体育进行多角度、整体性的深入研究,才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我们所要达到的目标。

5.3、提高体育专业工作者的规则批判精神

不得不承认,在我国体育界,有着一些“不和谐因子”残留其中。有一些表象上所强调的公平合理的竞赛规则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程序正义的要求,这不过只是“潜规则”的一个幌子而已。若将其放进实践中,不论在它的颁布和实施在程序上寻在着多大的合理性,都是无法通过正义和实践的推敲和检验的。身为体育工作者,理应对相关体育法规及其竞赛规则进行科学的批判与理解。在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熟识把握的基础上,从内部掌握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原则。与此同时,还要坚守自身公平而正直坚定的立场。要深刻地认识到在竞技体育中,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于体育大环境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才能最终并入和谐健康的轨道。

5.4、田径竞赛参与者对“零抢跑”的应对思考

“零抢跑”规则的出台已成为既定事实,作为田径工作者的裁判员、教练员与运动员应当正视国际田联对规则的调整,要对规则的变动进行针对性的工作、训练与竞赛的调整。

作为国际田联竞赛的执法者的裁判员,把握着田径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比赛原则的尺度。“零抢跑”规则的执行需要裁判员要对规则变动的原则与执行尺度要深层次认知,作出相应的执法调整。教练员应该对新规则进行深入的研究,有针对性的训练运动员心理素质与战术安排,避免犯规的出现。运动员应该积极的配合教练员的训练,积极主动的适应“零抢跑”规则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顺应田径竞赛的发展。

6、小结

作为体育工作者要对新规则进行深层次的认知,理性把握规则变化的依据,深刻地认识到在竞技体育中,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于体育大环境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国际田联“零抢跑”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在真正意义上维护了每一位参赛选手的合法权益,使田径比赛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化,同时,“零抢跑”规则的制定,也是对规则的伦理精神的一种展现,切实的实现了程序的正义。

[1]赵丽萍.田径竞赛新旧规则对比分析[J].浙江体育科学,2004,(02):78.

[2]王化冰,张立燕.运动竞赛规则的基本理论考察[J].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02):37.

[3]孙镭.田径规则演变对当今国际田坛格局的影响[J].湖北体育科技,2010,(03):23.

[4]宋永成,翟丰.从田径竞赛规则的演变探析田径运动技术难度的发展[J].安徽体育科技, 2007,(06):123.

[5]乔平,李相如,娄康乐.国际田联竞赛规则修改的最新动态[J].中国学校体育,2001,(03):65.

[6](日)川本隆史著.詹献斌译.罗尔斯——正义原理[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100.

[7]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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