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雄 李善华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 541004)
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第7号文件“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阳光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阳光体育锻炼”。
阳光体育活动已成为学校体育中的一部分,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学校体育的发展、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也直接影响学生健康素质的提高、体育课教学内容的掌握和巩固。随着我国的体育课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改革上提出了诸多问题,不管是传统形式的课堂教学——体育课程教学,还是非传统形式的非课堂教学——阳光体育活动,都使我们要更进一步去深刻理解和认识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在学校体育中的地位与作用,如何开展、如何管理和组织好高校阳光体育活动,这是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在高校体育场地、器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使所有的学生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使阳光体育活动能持久、经常的开展下去,体育教学管理部门就必须要做到有序的管理和组织。
在高校,自发的参与体育活动和锻炼都是一批体育运动爱好者,我们经常能在课余时间、在运动场上看到他们的身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是多方面的,爱好体育运动的学生能从个人的实际出发,大多以追求身心愉快、满足自身的兴趣爱好、增强体质、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充分发展自身的个性和才能为目的,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使其成为全面发展的人;而懒于参加体育锻炼者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存在怕苦怕累的思想,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兴趣,然后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回避体育活动。“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居高不下”。当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向前推进的形势下,各种类型、各种性质的社会竞争势必越来越激烈,如何让将走向社会的大学生有更强壮的体魄、有健全的心理素养、学会适应和不回避竞争,能有勇于进取、坚毅、不怕失败、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体育课和阳光体育锻炼是一个最好锻炼的机会。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如果没有有序的管理和组织,安于现状,就会出现“两极分化”。
如何有序的管理和组织全校的学生都能在课余时间参加阳光体育活动?首先要依靠学校领导的重视,学校成立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并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办法及条例,包括奖惩办法,以保障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并作为学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依据,使所有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并成为日常的活动之一;其次是要有学校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包括校学工部、各学院的主管学生的副书记、校团委、各学院的年级辅导员、学生会等,共同协助体育教学部门管理和组织阳光体育活动;第三是体育教研部领导的支持,能动员体育教师对阳光体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做好体育教师的出勤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工作报酬),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备的供应保障及协调安排。
如何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参加阳光体育锻炼?
首先要打破由年级辅导员、学生干部用考勤、登记的方式强迫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这种方法只能使学生产生敷衍、应付的情绪,达不到活动、锻炼的效果,也容易造成形式主义,学生也不能长久的坚持阳光体育锻炼。要形成制度化、经常性、持久的保持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逐渐培养学生自觉、自愿参加体育锻炼并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满足学生个体需要,能尽情地享受体育运动带给他们的人生体验,既体现人文关怀,也要有政策、措施及条例来规范,共同打造和谐的、有科学发展观的阳光体育活动。
对于不喜爱参与体育运动的学生,首先要有一个宣传、引导的过程,通过调查、问卷、谈话,了解和掌握学生为什么不喜爱、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针对其原因采取相应的方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措施;其次借助广泛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青少年冬季长跑活动”之东风,通过学校、学院开展这些活动的广泛动员和督促,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以此带动人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活动;对于从不参加阳光体育活动的学生,依据学校的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
其次,阳光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应以学院各专业的班组为单位,组成阳光活动小组,各小组在自己相互熟悉的团体里,便于组织、便于召集、便于安排、便于管理,便于考勤,也便于活动和锻炼,也有利于动员和带动所在班组的全体人员进行活动与锻炼,人人都会为其班组的集体荣誉而为之努力。在以班组为单位的阳光活动小组中,可以由体育爱好者、班干部的带动,可以根据每个人情况和要求,进行选择和轮流进行各种不同的项目的学习、活动和锻炼。
阳光体育活动的内容应丰富多彩,不拘一格,除竞技类项目外,一些传统的民族性体育项目也是活动内容之一,如拔河、跳绳、踢毽子、抢花炮、抛绣球、长木板鞋赛跑、多人三足跑等等,既可以学习和弘扬传统民族体育,又可以达到健身的目的。技术难度要求较低,易于学习,便于组织。其活动形式应以团体性竞赛活动为主,以便使更多的学生参与。
第三,对于低年级学生(一、二年级上体育课的学生),要改革体育课考试内容与标准,课堂教学应以技术教学为主,增加技术教学难度,增加考核内容,同时提高考核标准,所上的内容都要进行考试。如篮球课可考核运球(原地与行进间)、传球(原地与行进间)、投篮(原地与行进间)、突破、上篮等,还有裁判等级考试(合格者颁发裁判等级证书),都作为考核内容计入学期考试分,使学生感觉到光靠每周两学时的体育课是不能通过考试的,以此促进学生在阳光体育活动时间里进行复习、掌握、巩固、提高,通过考试的杠杆,达到掌握运动技术、提高身体素质、活跃阳光体育活动的目的,做到课内与阳光相结合的课堂复习和阳光体育锻炼。
对于高年级(三、四年级学生)学生,以班组为单位的阳光活动小组,它既可以采用已学习过的以大纲教材内容的体育教学课内容进行复习、掌握、巩固、提高,也可以采用一些游戏、娱乐、休闲以及传统的民族体育项目,同时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进行锻炼,在阳光体育锻炼中培养阳光体育活动的组织能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高年级学生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能满足其个人的爱好和发挥个人专长,促进体育活动的组织能力的培养。
阳光体育锻炼活动量也因人而异,学生有年龄之差、性别之分,体质强弱之别,对活动内容要求各不相同,承担负荷的能力不一,因此,学生在进行阳光体育锻炼时必须考虑上述的不同特点,在活动项目和时间安排上要循序渐进、区别对待,阳光体育活动班组在锻炼时要根据项目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形式和负荷量,使每个人都要得到适宜的锻炼的同时,还要预防运动损伤。
第四,“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学校体育管理部门要多组织、举办各种不同类别、不同项目的体育比赛。以阳光体育活动班组为单位,进行全校性的、年级性的擂台赛、锦标赛,并以各种赛次的名次综合评定年度总冠军并给予嘉奖。通过体育竞赛来检验学生课内的学习、阳光体育活动锻炼的效果,促进各阳光体育活动班组之间相互的交流、相互学习,增进友谊,丰富阳光体育活动,同时培养一批各项目、各赛事的学生组织者和学生裁判员队伍。
第五,以体育教研部为组织核心,结合学校有关部门,成立校阳光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安排全体体育教师积极指导和参与学生的阳光体育活动,并分派体育教师下到各学院,与学院主管领导一起,管理和组织学院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下学院的体育教师既要传授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各项目的规则及裁判法,还要提供体育各项目技、战术上的指导,提供体育卫生、保健的咨询,与学院主管领导一起,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学生人数等制定学院各阳光体育活动班组的阳光体育锻炼安排表、阳光体育锻炼项目的活动内容轮流表、场地器材分配表、安全措施等,再由体育教研部领导审核,并制定全校各学院阳光体育活动的项目、场地、器材统筹协调安排和轮换表、各项目比赛的组织人员安排及时间安排表,做到资源充分利用、场地器材设备合理安排,每天都有学生锻炼,每月都有竞赛活动,使阳光体育活动保持活力和充满生机。同时联合校学工部、校团委、各学院年级辅导员等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督促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并共同协商和解决阳光体育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高校阳光体育活动是一项庞大的、长期的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要使学生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提高健康素质,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促进体育文化的建设,增长体育知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就必须从阳光体育活动抓起,并且是常抓不懈,这不仅仅是体育教学部门一家的事情,它涉及到学校其他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努力,要根据学生特点、师资条件、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备和学生的具体情况,严格管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合理调配,使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形成一种气氛,一种风格,进而形成一种传统,一种特色。
高校在上好体育课的基础上,必须积极认真地做好阳光体育活动的有序管理和组织,使阳光体育活动成为大学生积极锻炼、促进健康、掌握运动技术和技能、发展和展现自我的平台,使阳光体育活动成为高校的一种氛围、一个亮点、一道独特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