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云洁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高职英语专业学生习作中词汇衔接的分析
贾云洁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根据Halliday的衔接理论,文章着重探讨了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学生习作中词汇衔接的使用情况。通过对学生习作的特点和错误的概括和分析,得出如下的结论:(1)英语专业二年级学生的习作在形式和意义上都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衔接性;(2)但他们在衔接手段的应用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过度地原词复现,混淆同近义词,以及忽视语境地盲目使用反义词。
词汇衔接;高职英语;学生习作;特点;错误
作为一种语言现象,词汇衔接已经被很多国内外学者和语言学家研究过。Saussure指出,一个词总能以某一种方式使人联想到与它相关联的任何意义,但是他并没有对此作出进一步的探讨,更没能提出“衔接”这一理论,后来,Firth就词汇之间的“位置”关系展开了讨论,他认为读者或听众能够根据上下文来理解一个词的意义。然而他在这个领域的研究也是浅尝即止。直到Halliday和Hasan夫妇才开始对词汇衔接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们把词汇衔接定义为:通过措词而实现的衔接效果,同时他们也这样描述词汇衔接:它产生于选择与前文相联系的词汇的过程中。在中国,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在衔接研究领域也颇有建树。
论文采用了Halliday和Hasan于1986年提出的分类方法,即将词汇衔接分为复现和共现两大类。前者指一个词以原词、同近义词、上下义词等形式在文中反复出现,而后者指一些词同时在文中出现的情况,包括反义词、互补性词以及派生词等。论文对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学生习作中词汇衔接进行分析,旨在回答以下两个问题:(1)学生习作在词汇衔接的使用上有什么特点?(2)学生习作在词汇衔接的使用上有什么问题?
论文以我院英语专业大二年级的两个平行班为研究对象,总计87名学生,其中女生84名,男生3名。教师以辩论会的形式让学生讨论学习Love is a Fallacy一文之后,要求学生在45分钟之内完成一篇200词左右的说明文My Views on the Class Love is a Fallacy。文章结构为传统的“三段式”,即开头、正文、结尾。测试结束后,笔者从收回的87份学生习作中随机抽取30份进行词汇衔接的分析。
根据学生习作中使用词汇衔接的整体情况,下面将从原词复现,同近义词复现及反义共现的角度做出分析,得出学生使用词汇衔接手段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以下三方面体现得比较突出和典型。
1.原词复现
学生习作中出现次数较多的词汇分别为:love(6次),fallacy(8次),example(11次),mean/definition(9次)。love和fallacy通常是同时出现在“love is a fallacy”这个句子中的,但它们有时也独立存在,通过学生习作中的例句可以证实:
Love is the most beautiful feeling in the world.Love is the purest feeling of our human beings and so on…All of these are the descriptions and praises of love.
The text which we learn last week talked about fallacy——love is a fallacy.To learn the eight fallacies well,to learn love well.
王振昌认为,说明文是用来对事物的情况或道理进行说明的文章。学生习作中的大多数句子均含有love和fallacy这两个词,而且“love is a fallacy”这个句子出现在开头部分,由此可见,“love is a fallacy”正是学生想要说明的内容,而且大多数学生都是开门见山地表达了出来。其他的高频表达如“for example”,“It means…”,“the definition is…”主要出现在正文部分。例句如下:
The first fallacy is“Dicto Simpliciter”.The definition is an argument based on an unqualified generalization.For example,Exercise is good,therefore,everyone should do exercise.
The fifth fallacy is“Ad Misericordiam”.It means the answer is suit for the question.
当关键工序的类型为块首工序或块尾工序时,如图10a所示,将块首工序后移至工序块其他工序以及同机器其他工序之后,将块尾工序前移至工序块其他工序以及同机器其他工序之前,不一定满足式(3)。
说明文的独特之处是逻辑性和实证性。因此,许多学生都通过举例子的方法来展开文章。另外,鉴于说明文通常是比较正式而且学术性较强,所以学生在写作的时候需要用易懂的语言来解释一些术语,即要给术语下定义,以便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然而,仍有一点在这里值得一提,即原词复现的副作用。我们不可否认,有效的原词复现能够突出作者的强调之处,但是当雷同的表达被反复使用时,阅读的乐趣就会大打折扣,对于语言简明客观的说明文而言更为如此。由此可见,对事物进行解释说明时最好做到言简意赅,而不要重复啰嗦。
2.同近义词复现
同义关系是指词义相同的词之间的关系。近义关系指的是具有相近意义的词之间的关系。学生习作中同近义词复现关系使用较多,由此可以推断:英语专业大二学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词汇量,而且他们也有意识地去用尽可能多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在学生的习作中出现了相当多的同近义词复现关系。然而,习作中存在的不足仍需特别注意,即对于相当一部分词汇,学生能认识和理解但不一定会恰当地应用,这在当前已被公认为外语教学领域的一个严肃的问题。这种困境的出现可能是缺乏以下词汇学知识造成的:
(1)词汇的语体
从语体的角度分析,常用的词汇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普通词汇、正式词汇和口语词汇。普通词汇适用于任何体裁的文章;正式词汇基本用于正式文体;口语词汇很少用于正式文体,除非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的写作效果。在习作中,一些学生使用magnificent来形容辩论会。magnificent用在这里太“大”即太正式了,因为这场辩论会虽然很热烈,但它只是在教室里举行的小型辩论会,所以用heated或intense形容会更确切。
(2)词汇的意义
一个词汇的意义包含两个方面:本义和引申义。词汇的本义即字面意义或字典意义,引申义是在本义基础上延伸出的思想或感情。本义相近的两个词可能在引申义上相差甚远。通过学生习作笔者发现,学生在措词时常忽视其意义。例如,学生想要表达“其中一个辩手看起来很modest(谦虚的)”,却将形容词写成humble(卑微的)。虽然modest和humble都有“谦虚的”意思,但前者是一种美德,后者通常有“卑微的”等贬义。
(3)概括词和具体词
3.反义共现
反义共现关系体现的是词义的相反关系。根据胡壮麟的分类,它主要可分为三种:
(1)等级反义词。这类反义词在语义上存在等级对立,中间还有其他不同程度的词。例如rich和poor中间还存在hard up,moderately wealthy,well-to-do等不同程度的其他词。
(2)互补反义词。这类反义词是互补关系,否定一方就意味着肯定另一方,没有中间状态或程度的存在,如alive/dead。
(3)关系反义词。一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的,如:甲是乙的husband(丈夫),那么乙就是甲的wife(妻子)。
学生在习作中表达了对辩论会这种课堂形式的看法,并将其与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比较。他们认为,传统课堂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只是坐在那里被动地接受,很少有机会抒发自己的观点,因而课堂气氛dull(无聊),dry(枯燥),abstract(抽象)。相反,新型的课堂给人一种fresh(新鲜),living and breathing(生动)的感觉。在这样的课堂上,教师的角色是导演,学生们都是主演,大家都参与到了课堂活动之中,受到了启发,愉悦了身心,难怪习作中屡次看到“我从中获益匪浅”的句子。
学生在使用反义共现关系的时候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他们总习惯于把中文思维带到英文的写作中去,不考虑语境而将中文直译为英文,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例如,虽然white(白色的)与black(黑色的)是反义关系,但学生就会想当然地认为white lies(善意的谎言)的反义词是black lies,这显然是错误的。
该次对学生习作中词汇衔接使用情况的研究表明:高职院校英语专业二年级的学生已经具有了在写作中运用衔接手段的意识,这可以通过学生习作中词汇衔接的使用来证明,即几乎所有的词汇衔接手段均可在习作中找到。然而,学生在衔接手段的应用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学生过度地使用原词复现,导致文章重复啰嗦;为了使文章表达得生动多样,一些学生使用了许多同近义词,可惜由于学生无法辨析同近义词之间的微妙差别,结果很多词都是张冠李戴;此外,学生在使用反义词时也常常忽略语境,想当然地去生搬硬套。
根据该研究得出的结论,特给出以下建议:教师应该在衔接手段的运用细节方面给予学生更多的指导。在讲授课文的过程中,应有意识地让学生识别衔接手段并作出分析。这样一来,学生使用衔接手段的意识和能力会大大增强。对于学生而言,应该在这方面多读多写。俗话说“熟能生巧”,通过大量有意识的练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定会取得很大的进步。最后,还要注意有效地利用词典。词典中有关词汇用法及辨析的英文解释对于英语专业学生的学习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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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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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046(2011)10-00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