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族国家认同重建中的泰山庙宇

2011-08-15 00:44刘兴顺
泰山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中山公园泰山空间

刘兴顺

(泰山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山东泰安 271021)

任何政权更迭之后,意识形态随之革故鼎新,在此过程中,充分利用乃至占用原有的思想文化资源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南京国民政府取代北洋政权之际的思想文化建设亦不能离此轨道。当时,中国各地曾积极开展废除庙宇、改为公共场所的活动,泰山的庙宇也在其中。本文拟对泰山庙宇在当时被兴废的背景、过程及其深层文化意义进行分析。

一、岱庙改为中山公园的全国背景

泰山庙宇的兴废有着其民族国家认同重建的历史背景,而其中尤其重要者有二:

(一)《神祠存废标准》等法规的颁布

上世纪 20年代,中国各地的废除庙宇活动已十分活跃,参与废除庙宇活动的主体是政府、军人、学生以及普通青少年等。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政府开始对全国的寺庙进行普查,从首都到各地市县均设立专门机构,调集专人对当地所有寺庙登记注册,其内容包含:①寺庙常驻人口;②庙产;③具有文物或古董性质的法物。内政部于 1928年 9月公布了“废除卜筮、星相、巫觋、堪舆办法”。施行以后,令各地将办理情形调查上报。11月,中国国民党国民政府内政部又发《神祠存废标准》,规定应行保存之神祠标准有二:一曰先哲类,凡有功民族、国家、社会,发展学术,利溥人群及忠烈孝义足为人类矜式者属之;二曰宗教类,凡以神道设教,宗旨纯正,能受一般民众之信仰者属之。应行废除之神祠标准亦有二:一曰古神类,即古代之科学未明,在历史上相沿崇奉之神,至今觉其毫无意义者属之。包括:日月星辰之神,如火神、魁星、文昌、旗纛庙等;山川土地之神,如五岳四渎、东岳大帝、中岳、海神、龙王、城隍、土地、八蜡、灶神;风雨雷电之神等。二曰淫祠类,附会宗教,藉神敛钱,或依附木偶,或沿袭齐东野语属之。包括:张仙、送子娘娘、财神、二郎、齐天大圣、瘟神、痘神、玄坛、时迁庙、宋江庙、狐仙庙等。且对祭神礼节提出改良措施,至各地方男女进香朝山,各寺庙之抽笺礼忏等予以禁止。1930年又公布《取缔经营迷信物品业办法》。这些法令、办法,意在减少封建迷信在民众中的影响,促进科学精神的普及,利于加强对民众的控制。

《神祠存废标准》有关泰山的规定引用如下:[1]

五岳四渎 古者老子祭山川社稷之神山岚五岳为尊,川以四渎为大。秦汉以后,帝王封泰山,禅梁父,大都祝其安谧,无为民害。今者地理之学,日有进步,旧日五岳等山,在中国各山中,比之葱岭、天山、阿尔泰山、昆仑山等,已觉渺乎其小。至于四渎则济夺于河,淮夺于运,四渎之中,已缺其二,即江河之能否安澜,全赖人工之疏浚防堵,于神祠何涉,故五岳四渎,均在废止之列。

东岳大帝 世俗以黄飞虎为东岳大帝,塑以金身,饰以王者衣冠,其下设阎罗判官等像,盖由于宋真宗祥符九年,有事泰山,相传岳神显异,诏天下郡县,悉建东岳行宫,人始得以庙作敬神之所,后人复根据封神传而附会之云尔。……又近世城隍东岳等庙中,多有阎罗殿,俗传为司地狱之神塑刀山剑树,牛头马面等鬼怪,以威吓愚民,考阎罗之名,虽见诸佛经,然并无事迹可考,亦一律废止。

送子娘娘 世俗僧寺中往往有送子娘娘,殿中塑三女神,谓小儿之生产,皆该神所司,妇女祈子者络绎不绝,或云本诸封神传之云霄琼霄等娘娘,此实淫祠之尤,亟应严禁。

(二)全国各地出现的中山公园的建设运动据陈蕴茜的研究,民国时期全国修建中山公园蔚然成风,全国共建 267座,成为世界上数量最多的同名公园。中山公园的建设因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限,中山公园的兴建是由改名、改建和新建三种形式组成。“民国时期全国各地曾出现中山公园建设运动,中山公园成为宣传孙中山崇拜的重要空间形式。中山公园不仅是娱乐休闲场所,而且是国家权力空间化与意识形态的载体,同时它作为民众活动空间又被再建构,特别是抗战时期它成为民族主义象征空间。中山公园是社会记忆生成的装置,它的空间性被化约为一种心灵的建构。国民党正是藉由中山公园空间建构大众关于孙中山的社会记忆”。[2]

1928年,北伐完成后,4月 7日由国民党政府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1929年 2月 9日农矿部又以部令公布《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16条。而国民政府行政院农矿部长易培基遵照孙中山先生遗训,积极提倡造林,于 1930年 2月呈准行政院及国民政府,自 3月 9日至 15日一周间为“造林运动宣传周”,于 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北方地区以 3月初旬,寒气未消,还不适于栽树之故,特规定植树式仍于 3月 12日举行外,造林宣传运动周延至清明节行之。并由该部公布《各省各特别市各县造林运动宣传周办大纲》七条,以便全国照办。

泰山岱庙改为中山公园,首先在全国中山公园建设运动中较早出现;其次,泰山岱庙改为中山公园是以最为简洁经济的方式完成的对传统资源的利用和改造。

二、泰山庙宇的被占用与岱庙改为中山公园的过程

根据《泰山通鉴》、《泰安市志》、《山东省志·泰山志》、《百年泰山》等相关材料,将这一时期有关泰山庙宇的情况进行综述。

从晚清始,为解决兴办教育及其他开启民智所需的场所,一些开明之士主张将庙宇转变为校舍、阅报社等,并付诸实施。据 1929年刊印的《泰安县志》记载,全县共设学校 348所,经统计得知:其中校址设于佛寺者 67所,设在一般民俗庙宇(关帝庙、娘娘庙、玄武庙、火神庙等)有 303所、设在家庙祠堂有 20所、设在清真寺者有 10所、不详所属(三圣、五圣、七圣、九圣、三教堂等)者有 26所,以上合计 328所,占所有学校的 94.25%,真正由地方士绅出资兴办者可谓寥寥无几。[3]

1928年 5月 2日,国民党泰安县党部筹委会在遥参亭成立,下设训练部、宣传部。1928年泰安县党部迁于升平街路北首城隍庙,扫除像设,所有匾文联语均“废物利用”。(城隍庙后于 1934年设“和圣小学”。建国后被拆除,改为军队招待所。)

1928年 5月 3日,日本在济南制造“五三”惨案。“五三”惨案引起全国轰动:5月 4日,徐州各界集会,决议反对日本出兵山东;广西省政府通电全国,吁请全国一致主张,务达胜利。5月 5日,国民党中央招待委员会通令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各省市党务委员会,一周内一切集会静默 3分钟,为蔡公时等志哀。9日,国民政府通令全国为济案死者志哀;上海党政军及民众团体联合大会上,对济南事件议决三案:①通电全国誓雪此仇,②明日开会讨论就会办法,③发表告全国民众书。[4]一时,济南成为全国瞩目之焦点,“五三”惨案成为当时动员全国形成一体的民族动员的认同符号。其后,山东民众在岱庙天贶殿大院立“五三”惨案纪念碑,碑阴刻“中华民国十七年山东全省民众建立”。又于 1929年 5月 18日“五三”惨案一周年在遥参亭门外双龙池旁立济南“五三”惨案纪念碑。

1928年,由于省会济南被日军侵占,便将泰安定为省政府的临时所在地。6月 1日,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在泰安正式成立。省政府主席办公处设在红门下的关帝庙。孙良诚时任山东省政府主席。6月 9日,国民党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迁至泰城。山东省警备一旅随迁泰安,驻泰城及四郊各村。赵新儒《新刻泰山小史》保存了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占用岱庙后对岱庙的影响:“东岳庙,即太山下庙……十七年拆毁。大殿旧名天贶殿,与北京保和殿等。内东西壁、北壁共长一百五十余尺,画《启跸回銮图》,传为宋画。十七年凿毁一段。十九年战役,又受炮毁数处。”“岳庙前门楼俗名五凤楼,悬明人榜书‘岱庙’二字,字大与人等。十七年中秋,无故坠地。未几省府令就岱庙营市场,发帑十万元,撤神像,环咏亭雨花道院废为旅馆澡堂,古刻石碣,凿供石料。继以驻军,拆毁县城及岱庙围墙,坠城社屋,不是过也。”“汉柏、唐槐,十九年后,驻军就其地饲马,柏槐已摧残迨死矣。”“(环咏亭)今废为旅馆,石刻散落,厕所亦多古碣。”[5]

1928年 8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耗资 10万元,将岱庙前半部分改为“中山市场”,后半部分改为“中山公园”,并建“第一消费合作社”。撤除天贶神像,在大殿西壁修建戏台,致使壁画多处受损。岱庙及附近庙宇历代牌匾多被毁作桌凳,其名曰“废物利用”。继以驻军,拆毁县城城墙及岱庙城墙、角楼,门楼仅存正阳门及仰高门、见大门。1929年 2月,“岱庙四角楼拆除,峻极殿匾上换字”,天贶殿一度改为会议场所,悬额“人民大会场”。岱庙告祭碑全部被推倒。配天门改为民众餐馆,仁安门为货品陈列处,雨花道院大部改建为民众旅馆、饭店、澡塘和合作社。

至此,岱庙由一个传统的神圣信仰宗教空间成为政治性社会性空间。而且整个泰山空间充饰着民国革命的符码:1929年 3月,在岱宗坊中悬孙中山“总理遗像”,两侧书“努力国民革命”、“促进世界大同”;一天门坊书“革命不易建设尤难”,两侧书“共同”、“奋斗”;中天门坊书“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山东省党务训练 1929年 3月所制);南天门中书“天下为公”,两侧书“民族民权民生”、“共有共治共享”;泰山顶上的“无字碑”刻字“党权高于一切”。(国民党山东省党部1928年所制)

1929年 3月 12日,为纪念孙中山逝世,驻泰山东省政府在蒿里山营造“中山纪念林”,同时把上年在泰山眼光殿营造的“省政府纪念林”改称为“中山纪念林”。自本年至 1937年,每年 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纪念日,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在此举行“植树式”,以作倡导,故又称示范林场。

1929年 6月,为纪念孙中山安葬南京,山东各界人士在泰山中路柏洞前修建《总理奉安纪念碑》。纪念碑形制寓意为:台基上的十二角代表国民党党徽;五棱形碑体代表孙中山制定的五权宪法;三棱形碑首象征孙中山倡导的三民主义。

自此后,国民党政界要员在泰山空间大量题字。如同年 8月,国民政府山东省主席陈调元在万丈碑上灵官庙旁题“民是尔瞻”四个大字。又如山东省财政厅长袁家普 1930年 9月 30日在泰山云步桥南盘道东侧巨石上题字曰:“愿同胞努力前进,上达极峰,独立南天门,高瞻远瞩,捧日拿云,可以张志气,拓胸襟,油然生爱群救世之心,感斯山之永固乎!国家柱石,曰严曰峻,巍然吾民族之威棱。”

三、泰山庙宇被占用的现代文化意义分析

发生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泰山庙宇的被占用改造等行为,显示出了深厚的现代文化意义。

(一)表现出了民族国家的新旧交替及对传统文化资源的矛盾心态

《神祠存废标准》以法规的形式对传统文化空间与信仰进行了制度上的重新整理,被废除取缔的多属与“民间信仰”水乳交融的尊神。由政府主导的废庙行为,使宗教界人士颇感焦虑与不安,并带给了人们视野模糊与断裂感。在一片模糊中,许多历史悠久的神庙变成了废墟。

一般认为,法律是用以解决纷争以及通过权利、义务的分配创造合作纽带的程序,宗教则被界定为对于生活之终极意义和目的的集体关切。它们代表了人类生活中两个基本的方面,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6]法律与宗教的割裂,实际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终结与新时代的开启。

《神祠存废标准》的实施并不能令行禁止,泰山诸神的香火依然不断。泰山红门宫小碑林今存有明确年代记载的碑刻 30块,其中民国十七块碑刻无一例外表达出对泰山神圣朝拜信仰。

如立碑于 1933年的《信女宋善人醵资进奉织绣袍碑》,记述了 1930年秋蒋介石、阎锡山泰安激战场景,“泰安以弹丸小城被围二十日,受巨炮炸弹至千余发,城外居民咸以为城内齑粉矣。围解后,乃竟不损”。立碑者将“乃竟不损”归功于泰山神的灵异,“泰山之神夙著灵异,自古昭昭在人耳目,……当围攻剧烈时,人咸望见每凌晨由山顶发云,罩城垣四周,不谋而同喻为碧霞元君之神灵默相庇护耳”。并把泰山之神的灵异勒诸碑铭,“俾后人观感起信云尔”。

又如立碑于 1935年的《万善同归碑》,记载了山东省济南府桓台县城东三十里索镇街信士齐义远等 35人“感岱岳之灵,子孙绳绳。……各捐资财,立石于此,以扬神惠于不朽”。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立碑于 1935年的《济南府西关同社人碑》,此碑为“五三”惨案济南获平安还原。“且夫泰山为五岳之宗,功参造化,好生为德。……至于今世,道虽变而人心依然,朝山者不远千里,进香者如出一心。苟非东岳大帝灵应不爽,何克致此!兹有济南善男信女香火社人等,前因五三惨案,默祝神佑,事经兵凶,果获平安。即于民国二十一年,同赴岱顶敬献大匾一块,万民伞一把,袍五身,旗帜等件。虽经报答,觉不足以慰神灵,又拟于民国二十四年三月十五日在红门碧霞宫前建醮立石,以志不忘神庥云。”同样面对“五三”惨案,此碑做出了不同于主流形态的判断与解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碑文中认为“至于今世,道虽变而人心依然,朝山者不远千里,进香者如出一心”,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民间小传统对传统信仰秉持不变的决决心态。

从以上诸碑刻来看,传统的泰山神仍是一般民众的重要宗教信仰内容,将社会家庭的安定、子孙的延续等美好希望寄托于此,对其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并且希望这种灵异与信仰能够永远传承下去。伯尔曼认为任何一种法律,倘要获得完全的效力,就必须使得人们相信,那法律是他们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则不能不诉诸人们对于生活的终极目的和神圣事物的意识,不能不仰赖法律的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最能够表明这一点的乃是传统。[6]《神祠存废标准》用新的话语来解读传统信仰,以现代地理科学为标准,斩断了五岳四渎与民族信仰的关联,重塑新的信仰系统,表现了新旧两种话语的冲突与对立。并且又以现代国家的标志法令的形式对传统宗教信仰进行限制,从而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理想与现实的分离及法律制度与宗教信仰的两难选择。

(二)新的国家政权以对传统文化信仰采取占用的策略进行民族国家认同建构

一个政党的旗帜和象征,不仅是政党用来号召和动员其追随者的武器,而且也是外界“认同”自己的工具,它有着其独特的动员民众的意义与功能。现代国家往往会建构一个权威性的传统,来界定人民的认同。孙中山是中华民国的缔造者之一,“中山”成为民族国家的象征符号。作为向民间传输“中山”符号的重要途径,国民党及民众在空间层面对孙中山符号进行建构。“中山公园”成为宣传孙中山崇拜的重要空间形式。福柯认为:“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7]公园作为娱乐休闲场所,不仅是民众活动的社会化空间,也是国家权力运作的空间,它自然成为社会记忆生成的装置,在这个空间中,一方面是新的社会记忆的建构,另一方面是旧的记忆的有目的的遗忘,从而完成现代民族国家认同的心灵记忆建构。

因此,中山符号在泰山乃至全国的大量出现,是国民政府有意识的行为方式,这种方式以空间的转换或变化,打破了原先的时空格局,以公园作为政治性的场域,来重新建构民族的社会与历史记忆,来合理化当权者统治之正当性。

岱庙是泰山神信仰的核心庙宇空间,地处整个城市的中轴线上,位于泰安城的枢纽位置。岱庙空间形式的转变在中华民族认同重建的历史过程中发生,其空间意义的转变导源于权力对岱庙争夺和重新诠释。在由岱庙到“中山公园”、“中山广场”的变化过程中,国家和政治是决定其空间形式和使用的主要力量。国民政府通过空间的生产的方式对传统社会进行时空重组,有意识地对岱庙原有的空间布局与形制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表现了对岱庙空间改名后“中山”意义的强调。

岱庙改“中山公园”使得传统的泰山神信仰乃至思维方式从中心走向了边缘,确立了“中山”符号的空间核心位置。并以此方式,强化了对传统社会记忆的政策性遗忘。因此,在泰山空间,国民政府对寺庙的占用尤其是改岱庙为“中山公园”有着深层次的隐喻:凝聚着传统文化信仰的空间诞生和运转着新式的政权组织,新的国家政权组织在其起始阶段即对传统文化信仰采取了占用的策略进行着新的国家的建构。

所以,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山公园的出现,中山符号在泰山的凸显,打破了岱庙东岳神在传统空间中的一统格局。国民政府符号在泰山庙宇中频繁出现,中山林、总理奉安纪念碑、“党权高于一切”“国家”、“民族”等符号由下而上嵌入泰山空间,让人们的习惯性的传统空间视觉产生大的错觉甚至幻觉,从而表现着岱庙乃至泰山传统空间由传统文化记忆的表征向现代的民族国家空间符号的表征的转换,成为国民政府利用泰山空间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现代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标志。

[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495、506.

[2]陈蕴茜.空间重组与孙中山崇拜——以民国时期中山公园为中心的考察[J].史林,2006,(1).

[3]葛延瑛,孟昭章.重修泰安县志[Z].民国 18年刊本.

[4]韩信夫.中华民国大事记 (第 2册)[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805、813.

[5]赵新儒.新刻泰山小史[Z].民国 21年刻本.

[6]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5-6.

[7]包亚明.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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