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凌
(泰山学院汉语言文学院,山东泰安 271021)
时至今日,中国大学改革已进入关键时刻。大学管理体制的僵化,已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最大障碍。权力阶层竭力为现行体制辩护,不愿改革;躁急者又以为只要有开明教授掌权,即可大功告成。人们对改革的制约条件和难度,多无清醒、深切的认识,这就必然带来改革的盲目性。社会变革,无不“路径依赖”,不应无视“路径”前提,平地起高楼。但如听任“路径”制约,又会将改革引向邪路。
本文拟先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制约因素,为大学体制改革提供较为真实的社会文化背景,进而提出改革方案建议,供关注者参考。
由于中国历史上社会单元过于分散,新中国建立后,社会资源总量不足,中间组织匮乏,因而中国城市长期实行“单位”制。它对于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源总量的增加与资源多元化,“单位”体制的僵化弊端便日益凸显。改革不能不提上日程,并在资源多元化较充分的企业实现突破。但学校尤其是高校的体制改革,却很难走出“单位”阴影。这里着重谈以下两点:
一是高教资源严重不足并为国家所垄断,维持并强化着高校教职工对单位的依赖。由于经济、政治等原因,中国高校无论对学生还是教师而言,均供不应求,尤其缺乏大量具有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私立大学。这就使大学不愁生源和师资,可以高枕无忧。按理说,高校教师本应是大学改革的动力和主体,但在人才市场萎缩和国立大学垄断人才市场的情势下,知识分子为生存却不能不依赖政府和单位。近年来虽有一定人才流动,也只是少数“尖子”由低价依赖向高价依赖转移,根本形不成改革推动力。而某些高校,试行无标准末位淘汰“聘任”与“下岗”制改革,反而更强化了教师对单位的依赖。因为这些毫无经营能力的教师,尤其是人文社科教师,在知识市场狭小的条件下,一旦脱离原单位,连生存都成问题,而作为精神生产者,又最需要稳定和无后顾之忧的环境。即使在充分市场化的美国,大学教师也享有优越的法定职业稳定性,虽然也包含某些有待改革的惰性因素。
二是大学难以成为纯粹的文化、学术机构,使大学“单位”难以向现代大学本性复归。《高等教育法》规定得很清楚,高校的培养目标,是培育有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德育彰显首位。因此,在要求进一步改革开放的今天,对高校的政治思想控制没有丝毫放松。“绝对服从”,仍是教职工唯一的也是最有利的选择,除非你甘愿从“单位”退出。也就是说,原来“单位”的“控制”与“服从”格局依然如故。这就与现代“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精神扞格不入。
总之,较之其他国营“单位”,大学更难走出“单位”僵化阴影。原有“供养”与“依赖”的“单位”模式基本未变,大学教师的经济地位和心态,也难以充当大学体制改革的动力与主力。
按理说,具有很高文化素养的大学教师,如能形成一个利益群体,应能成为一个压力集团,促进大学改革,而为何竟未成为现实呢?除了经济依赖之外,也根于大学权力性质。作为准政府权力的大学权力,是高度集中、垄断的权力,而不允许任何权力分化。高校教师难以形成明朗的利益共同体,并每每成为“改革”对象。象量化考核、末位淘汰、全省统考、教考分离,以及诸如北大的“不升即辞”等“改革”,就均是悬在教师头上的鞭子。
从某种意义上讲,新时期以来的高校改革,就是由权力性利益垄断向知识性利益分化转移。但由于缺乏权力分化、制衡的保障,便出现权力“寻租”的广阔空间。权力者虽然出让部分利益给予知识者,却又随手夺回大份额“回扣”。他们往往优先获得知识者所拥有的学术职衔和荣誉,并在提职、评优、立项、报奖、参会、出国等活动中处处占先。甚至某些与大学不沾边的政府官员、企业家,竟然也纷纷荣膺“博士”、“教授”头衔,从而出现“官商勾结”之外的“官学勾结”和“商学勾结”。这些腐败行为,严重侵害了专业教师的利益,败坏了学术职衔的声誉,并使其大大贬值。同时,也严重腐蚀了党政干部,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总之,准政权式的、高度集中垄断的大学权力,已成为制约大学改革的最大瓶颈。
此处所谓“文化”,主要指大学知识者体现民族特色的群体生存方式与价值观。
个人力求融入群体,是我们的民族传统,知识者也不例外。许纪霖指出:“中国知识分子在本性上就不具尼采、克尔凯郭尔那样的孤独气质,最后还是要寻求一个群落,一个可以依赖的归宿。”古代士大夫,除以家族作为基本依托外,为寻求更大范围的群体认同,只能直接界入官场,所谓“学而优则仕”。但官位十分紧缺,极难满足士子要求。失意的士人,往往到绿林好汉中寻求认同并充当谋士,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新中国,“单位”制满足了知识人的群体归属要求。人们长期在这里工作、生活,建立人际关系,俨然成为一个大家庭。既在这里获得社会身份合法性,也求得安定、安全感和熨贴感。谁若脱离“单位”,就会成为无家可归的孤儿,被社会遗弃的“多余人”。而多年来稳拿工资、奖金,吃喝拉撒、生老病死有人管的优越性,更增强了人们对“单位”的依恋。谁都不愿享受不为“单位”控制的独立与自由,甚至对此感到恐惧。许多人都曾痛感到,中国知识分子缺乏苏联知识分子那种独立的“精神谱系”。殊不知,群体认同情结与“单位”依恋是个重要根源。然而,大学教师的这一心态,却使“大学自治”、“民主管理”和“思想自由”等现代大学理念极难落实。
西方大学的学术尊严,源于中世纪基督教修道院的终极关怀熏陶,古希腊文化求真传统和近代的普遍知识教育。而中国士阶层,却一向有注重“功名”的传统,所谓“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十年寒窗苦,便为人上人”。他们所看重的,是诸如名、权、利等最终效益,而非奋斗过程和创造发现,在自我实现中获取精神满足。看重职称而非学问,实为大学教师普遍心态。也正因普遍追求功利,追求小集团私利,大家却心安理得,乃至积极参与,从而导致更可怕的集体性教学与学术腐败。
由于资源和荣誉分配还基本上是权力分配,所以各个“小圈子”也拼命接近、影响乃至争夺大学权力,以抢占资源分配制高点。于是,大学权力核心,无形中便成为共同的依靠、争夺对象,谁也不会将它视为改革对象。这就使大学权力改革,失去了最为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根本动力。
我们的大学体制改革,可谓一路坎坷。据载,早在1957年初,有人就提出取消学校党委制,实行校务委员会制的建议。随后毛泽东在同民主人士的谈话中,也说了“学校党委制恐怕不合适,要改一下,应当集中在校务委员会或教授会”的话,并在有限范围作了传达。但很快却成为所谓“右派”反对党的领导的一大罪状[1]。此后,这便成为一个禁忌话题。改革开放以后,才又旧话重提。进入新世纪,始有局部试验。据2002年3月29日的《中国教育报》报导,2002年,东北师范大学已在院系一级试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近年武汉大学也已开展“教授治校”的尝试。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新的思维和机制筹建的一所新型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明确规定实行理事会治理结构,学术主导、学术自治。第一任校长朱清时院士则直接将办学体制定位为“教授治校”,厉行去“官化”、去“行政化”。然而,显然仍然是举步维艰。东北师大的改革迄无下文。武大的“教授治校”试验,据说也已“搁浅”。南科大至今尚未被体制承认,未拿到“准生证”。朱清时院士针对有人称他是在做“南科一梦”,朱清时则说“这不是白日梦,而是一代人的梦想”。
中国大学改革的特殊难度在于,现代大学的自由、博雅教育尚未实现,而大众化、商业化的后现代教育又接踵而至;当代大学,受到权力和市场的双重制约。目前,高教界对大学体制改革,可谓希望与忧虑并存。但对许多热切改革的大学教师而言,恐怕主要还是对体制改革的难度缺乏认识,对西方所谓“大学自治”、“教授治校”的历史也缺乏全面了解,每每怀抱一种天真烂漫的理想。
实际上,无论中外,大学体制均与国家政治结构、大学政策密切相关,大学自治是学校与政府、商企不断博弈的过程,而决非一劳永逸的模式。即使在“大学自治”较成熟的美国,也曾频频发生校董任意解聘所谓“异端教师”的事件。后来,经过“全美大学教授联合会”等教师组织的持续斗争,才终于争取到“学术自由”保障权。近年来,美国教师更是抱怨“学术事务遭到官僚(包括部长们)不断干预”,“政府过度管束”,大学越来越“演变成失控的官僚机构”,其“独立性越来越受到侵蚀”[2]。2011年3月30日,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终身会员、学术委员会原主席、普林斯顿大学社会科学院教授琼·司各特,在该校高等研究院作题为“学术自由的政治”公开演讲,也谈到大学校园受到了政治角力的影响,政治团体能够提议任免教授或者取消争议性的项目计划,干涉事例屡次发生并在增加[3]。英国教师也痛切感到,大学“管理者的形象和权力日益隆盛”,“大学似乎已经完成了向公司经营思想的转变”[4]。另外,即使是“教授治校”,也还要受到大学其他群体和教授自身民主素养的制约。人们由于罔顾这些复杂条件,就往往对传统“大学自治”、“教授治校”作理想化的夸张描述。
一般都认为,洪堡创立的柏林大学,为现代大学的源头;柏林大学提出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校”等办学思想,是现代大学制度思想的滥觞。但柏林大学却是由国王批准而建立;洪堡则是枢密院成员和内政部文化与公共教育司司长。他在主张大学独立自由精神的同时,又竭力维护政府对大学的控制权。柏林大学基本上还是一所由政府控制、为政府服务、与政府捆绑在一起的大学。真正制定大学章程的,是更强调大学独立的施莱尔马赫等知名学者。教授会与政府部门之间就大学最高权力机构评议会的构成发生了激烈争论。教授会主张评议会应由全体教授组成,而政府方面则坚持评议会由15人组成,即新任卸任院长各四名、新任卸任校长各一名 、正教授代表五名,而且政府部长的行政和财政代表(可以带秘书)应邀出席所有评议会。最终政府方案被强行通过,还是官员占据了主导权。在教授聘任问题上,尽管政府方面保证会考虑大学方面的提名,但是却经常擅自推翻或否决大学提名。这就使所谓“大学自治”、“教授治校”极受限制[5]。
人们还每以蔡元培治下的北京大学和抗日时期的西南联大,作为“教授治校”的典范。但蔡元培却是受北京政府教育总长范源廉邀请出任北大校长的,同时也获得孙中山的支持。他虽然一心想把北大办成“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但社会政治风云和北京政府却无时不在施加政治影响和干预。为此,他在1919年5月辞去了北大校长职务,在6月15日《不愿再任北京大学校长的宣言》中陈述原因,就有诸如不愿“仰这些官员的鼻息”,北大“很不自由”,守旧派每“借着强权来干涉”,北京“是个臭虫窝”等因素。可见,他对北大的所谓“大学自治”、“教授治校”并不满意,甚至感到失望,有一种挫败感。教授内部关系也并不协调。亲历者顾颉刚曾指出:当北大成立教授会,教授有权之后,马上分成英美派和法日派两大系,用团体的力量做斗争;校里要请一位教员,他如是美国留学的,那么法日派里必定提出一个他们的人,要求同时通过;法日派如果先提出,英美派也必要这样以保持其平衡。朱楔在其回忆文章《五四运动前后的北京大学》也谈到这个问题:“马裕藻担任中国文学系主任最久,在北大评议会24把交椅中常居首席。但是中国文学系主任也不是好当的,因为学校里派别分歧,新旧两派斗争常很激烈,每逢一学年开始,马氏常坐着包车,奔走于各派之间,一面联络旧交,一面网罗新进,还须适应学生的要求,折中于新旧之间。”[6]在这种状态之下,具有奇里斯玛式人格的蔡元培的最后决断,往往就成了主宰局面的重要因素。以此而言,这实是更大意义上的校长治校。
正如有人所论,西南联大之所以能“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社会条件。其中就包括有利的政治条件和政治环境:一是中共地下组织、中共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云南的执政者龙云,由于受到蒋介石威胁和中共感化的正反两方面影响,采取了比较开明、民主的执政方针。有人说:如果西南联大在四川或其它蒋介石可以直接控制的地方,西南联大就不可能保持学术自由,成为民主堡垒。大学自治并不意味着脱离政治。在那里,无论是教授还是学生,大都关心国运,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推进“宪政”运动。而所有这些活动,又都受到龙云所派军警的保护[7]。所以,寻求、创造相应的政治条件和环境,终归是大学自治的前提。
另外,对西方社会的“教授治校”,也不应作机械的字面理解,以为就是教授全权协理大学事务。高田钦先生指出:中世纪大学的教授治校其内涵是指大学的全体教师(不仅仅指具有教授职衔的教师)共同掌管大学的一切事务;现代西方大学的教授治校一般是指大学里部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授和副教授)或职务(如非教授的系主任)的教师掌管学校的学术事务或参与管理大学的整体事务;而且还有多种多样的权力制衡方式。其实质,还是个民主治理问题。蔡元培主政的北京大学也是如此。1917年12月8日,北大评议会通过《学科教授会组织法》就规定:“每一部教员无论其为研究科、本科、预科教授、讲师、外国教员,均为本部教授会之成员”,而不仅仅是正教授。这正是一种广泛的民主管理模式。
但正如高田钦先生所指出的,随着大学与社会的联系愈来愈密切,国家、政党、社团、企业、学生、家长等力量对大学的干预日益增强,这些非学术人员经常参与大学重要决策,有时甚至具有决定权。大学管理也日益专业化,大学校长逐步职业化;大量行政管理人员则负责各个层级的行政事务和部分学术事务。因此,教授治校的权力,无论在深度还是在广度上都有所降低。因此他主张:大学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本质特征固然不能丢,但大学也必须依赖于所处社会并受其发展阶段水平的限制,从而在保持两者之间张力的前提下进行实践中的协调[8]。笔者认为,此论比较切合实际。
然而,既然“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那么,民主就应首先在文化层次最高的大学实现。而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公办大学还是普遍权力过于集中,对教师、学生控制过严、过死。最近,在富有“思想自由”传统的北大,竟然将所谓学生“思想偏激”作为“会商”对象,即为一证。因此,改革的目标,就应是逐步建立、推进民主管理机制,扩大教工学生尤其是教学骨干的民主参与,保障师生的宪法权利。应改变只接受上级评估,而拒斥师生评估的惯性。即使在目前原有体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也应慎重出台诸如“量化考核”、“末位淘汰”、“不聘即辞”之类限制教师的改革方案。否则,就只能压抑、伤害大学先进生产力和大学改革的依靠力量。
同时,应尽量多地吸纳教师尤其是教授群体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学术领域,则应由教师自治,党政领导不干预。可考虑成立由大学内外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大学管理委员会,对大学事务进行宏观决策并予监督。大学日常事务,则可由党委成员、校长、教师、职员、学生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实施管理,它应是充分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吸纳式、协商式和共识性民主。还应看到,在蔡元培所推崇的德国大学,编内教授和编外讲师,是一个富有使命感和理想精神、忠于学术与价值、人数有限的精英群体;而中国当今的教授群体,却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庞大队伍。有鉴于此,笔者建议不要再将“教授治校”作为改革目标和口号。因为它既不实际,也不科学,并极易造成误解与反弹。
不过,即使如此,在所有利益相关者中,以大学专业教授(而非那些不研究的官员“研究员”)为主体的教师群体,毕竟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因为是他们代表着当前的大学生产力。因此,他们理应在大学管理中有着更多、更大的话语权,在学术领域应有否决权。为此,在大学各级管理机构中,他们的代表应占较大比例。大学校长职业化已成世界潮流,并证明行之有效。教授作为专业人员,不宜过多介入具体行政事务。当然不排除有管理能力的教授担任大学校长、院长,但不可“双肩挑”,应随之脱离专业岗位,以避免专业特权和偏袒教师群体。
“学术自由”乃大学和教师的生命。教师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从事学术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事先审查。事后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学术争鸣和批评解决。如有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之前,不得作任何行政处理。如此,方可形成既有纪律、又有自由的生动活泼局面,大大激发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和创造力。但思想者也应清醒认识到,“学术自由”、“思想自治”必然会受到资本和权力的制约,即使在号称“民主国家”的美国亦然。美国的马克思主义评论家弗雷德里克·詹明信在接受中国学者访谈时就指出:“现在大学中鲜见真正的思想自治。”[9]因此,无论在何方,争取学术、思想自由的斗争都不可能一劳永逸。
随着国际民主化浪潮的高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逐步确立、完善并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电子信息对民众民主意识和要求的唤醒与促进,以及大学日益国际化,国际交流、合作、竞争加剧,大学体制改革的内外部压力将与日剧增,权力的集中与垄断越来越不合时宜。顺应时代潮流者,应创造条件,实施某些可以承受的渐进改革。而目前的国内外形势,又正是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如果错过时机,等到权力中心虚弱,就会如托克维尔所言——“对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前苏联的瓦解,不就是一个惨痛教训吗?
[1]朱正.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
[2][4]安东尼·史密斯,弗兰克·韦伯斯特.后现代大学来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赵嗣胤.美国学术自由的政治干涉渐增[N].社会科学报,2011-04-28.
[5]张小杰.关于柏林大学办学模式的基本特征的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6).
[6]教授治校赋予了教授较为全面的管理权[EB/ OL].好评网,新闻资讯.http://www.pinglun16.xinwenzixun.com/2010-11-08.
[7]黎勤,李凌.龙云与民主堡垒西南联大[J].炎黄春秋,2005,(4).
[8]高田钦.西方大学教授治校的内涵及其合法性分析[J].高校教育管理,2007,(2).
[9]何卫华,朱国华.呼唤一种建设性的人文主义[N].社会科学报,201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