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正式开业

2011-08-15 00:4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1年4期
关键词:有形国土资源部交易中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

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正式开业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

2011年4月1日,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举行开业仪式。厅党组书记、厅长楼小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潘圣明,驻厅副厅级纪检员胡铭出席了仪式,各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业务处室的负责人,重点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开业仪式。 省监察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部门负责人,浙江电视台、浙江日报等有关新闻媒体的代表应邀到场指导。

仪式上,楼小东厅长向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人亲授了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铜牌;潘圣明副厅长宣读了省编办成立浙江省矿业交易中心的批复文件,并代表厅党组发表讲话。开业仪式上还成功组织了两个矿业权的出让交易。

潘圣明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二整治一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土资源部专门发出文件,要求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在今年3月底前建立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在今年10月底前建立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县级不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我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楼小东厅长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工作,省纪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厅筹建工作小组加班加点认真筹建,按时完成了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的筹建任务。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省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从此,矿业权交易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过程更加透明,交易监管更加有力。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的成立,对于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对于推进矿产资源配置方式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对于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潘圣明要求,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是一个经省编办批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省级矿业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着组织办理矿业权交易业务、对各市矿业权交易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向社会发布矿业权交易信息等重要任务。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刻苦学习,努力提升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规范交易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把矿业权交易各方的权益实现好、维护好;要按照“矿权交易全部进场,交易信息全面公示,交易过程全程监管”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按照“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中心打造成便民高效的服务窗口、规范交易的统一平台,为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潘圣明强调,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上来;要积极支持、配合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共同做好省级矿业权交易相关工作。各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新建、在已有事业单位增加职能或利用土地有形市场、政府建立的产权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方式加快建设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务必于今年10月底前建立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做到矿业权出让转让全部进场交易 , 为建成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有形市场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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