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黄宗羲的“学校”观

2011-08-15 00:46胡发贵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黄宗羲太学学校

胡发贵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13)

黄宗羲(1610-1695)是明末清初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也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他对学校教育尤为关注,留下了许多精辟而深刻的见解。本文拟就此试加论述,以就教于方家。

一、学校的地位与性质

黄宗羲对学校的地位与作用,有其独到的认知,也有极高的评价。他曾以家乡余姚的学校为例进行过如下的分析:“故姚江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也。——今之学脉不绝,衣被天下者,皆吾姚江学校之功也。是以三百年以来,凡国家大节目,必吾姚江学校之人,出而支定。宋无逸之纂修《元史》,黄墀、陈子方之自沈逊国。宸濠之变,死之者孙忠烈,平之者王文成。刘瑾窃政,谢文正内主弹章。魏奄问鼎,先忠端身殉社稷。北都之亡,施恭愍执绥龙驭。南都之亡,孙(嘉绩)、熊(汝霖)伏剑海岛。其知效一官,德合一君者,不可胜数。”①学校何以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呢?黄宗羲在其代表作《明夷待访录·学校》中,提出了如下一些看法。

其一,学校为社会正义和良知的代表和象征。在黄宗羲看来,学校不纯属传播知识的场所,更是社会公正和道义理想的家园。他说:“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这里黄宗羲显然是断然否定皇权指鹿为马的无上而绝对的权威,而欲以“学校”来取代“天子”,成为是非对错的裁量者。这与封建时代的精神状况是针锋相对的,封建专制不仅奉行权力真理观,迷信官大即理多;而且桎梏思想,敌视思想自由,这正如黄宗羲所揭露:“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伪学之禁,书院之毁,必欲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其不仕者有刑,曰:此率天下士大夫而背朝廷者也。”显然,黄宗羲公是非于学校、不以天子是非为是非的主张,既是对专制皇权聋哑天下耳目的抗议,对思想自由与学术民主的一种呼吁,也表达了一种不畏强权、捍卫真理的精神。这些都流露了黄宗羲学校观中的正义品格和从道不从君的道义精神。也正因此,黄宗羲对东林书院的“清议”很是赞赏:“故会中亦多裁量人物,訾议国政,亦冀执政者闻而乐之也。——论者以东林为清议所宗,祸之招也。予言之,君子之道,辟则坊舆,清议者天下之坊也。夫子议臧氏之窃位,议季氏之旅泰山,独非清议乎?清议熄而后有美新之上言,媚奄之红本。故小人之恶清议,犹黄河之碍砥柱也。”②

黄宗羲“公是非于学校”的思想,传承并发扬了古代学校和士人议政的优良传统。早在春秋时期,郑国子产就主张要保持学校自由思想的风气,要让学校师生自由议政,以使执政者防微杜渐,揭弊治过。于是遂有“子产不毁乡校”的著名典故:“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之善否。然明谓子产曰:‘何不毁乡校?’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也: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实不才,若果行此,其郑国实赖之,岂唯二三臣。’”③其后齐国出现的“稷下学宫”,体现并发扬了“乡校”自由议政精神,也是古代知识分子“清议”的一个典型。这种学宫清议精神,后衍为古代知识分子的一种风范、一种追求,如东汉的名士,就是这种精神的杰出代表。显然,黄宗羲“公是非于学校”的思想,其来有自,背后有着深远的历史传统;黄宗羲的态度无疑是努力发扬光大这一传统,复活智者“清议”的批判精神。

其二,学校“养士”,是为国泰民安的根本。黄宗羲曾开宗明义地说过:“学校,所以养士也。”不过,这里的“养士”,绝非仅仅是培养、造就一般的人才,或者是科场得意,进而能博取功名利禄的人,而是为国家培养和准备安邦与治天下的精英与栋梁。具体说来是像东汉太学生那样,“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是如宋代“伏阙捶鼓”的太学生那样,“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编管陈、欧,正坐破坏学校所致,而反咎学校之人乎!”可能正是在此“安君保国”的意义上,黄宗羲又强调“学校”有着使天下达致大治的重要功能,用他的话说即为“治天下之具”:“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布令,养老,恤孤,讯馘,大师旅则会将士,大狱讼则期吏民,大祭祀则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

其三,学校承担着陶冶社会风气的重任。黄宗羲认为学校固有“养士”之功能和职责,但“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黄宗羲心目中,学校还有改善社会风气和文明进程的追求,“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如果没有学校,人民将有陷于野蛮之虞,“学校之法废,民蚩蚩而失教。”黄宗羲认为改变风俗主要有两种途径,一为厉禁,一为教育;而就效果和功效来看,前者为末,后者为本。黄宗羲说:“故治之以本,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投巫驱佛,吾所谓学校之教明而后可也。治之以末,倡优有禁,酒食有禁,除布帛外皆有禁。”④在黄宗羲看来,光有禁是难以变民风,改民俗的,“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只有依靠教育才能从根本上移风易俗,即“学校之教明而后可”。黄宗羲主张,一地教育的主管者,对一地的风俗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则学官之职不修也。”黄宗羲还建议在世风民俗的建设上,以朱子《家礼》为蓝本和指导,“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在市肆工艺者,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提出学校教育不仅有“革习俗”的文明进步的意义,也是富民的关键措施之一,“治天下者既轻其赋敛矣,而民间之习俗未去,蛊惑不除,奢华不革,则民仍不可使富也。”⑤这里黄宗羲实际上已触及到启民智与富民的关系,其本质实是肯定了文化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推动意义。当今世界正热议的话题,黄宗羲在数百年前就在探讨了,实属难得。

其四,学校负有文明传承与文化建设的使命。前者表现在黄宗羲认为,学校的管理和领导者,不仅是教育者,还应是一地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光大者,“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皆学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毁,但留土谷,设主祀之。”为保持先贤祠的神圣性与感化与引导作用,他主张严格入祠的条件,“凡乡贤名宦祠,毋得以势位及子弟为进退。功业气节则考之国史,文草则稽之传世,理学则定之言行。此外乡曲之小誉,时文之声名,讲章之经学,依附之事功,已经入祠者皆罢之。”而学校的文化建设使命,则体现在黄宗羲所建议的图书搜集和整理上,“凡郡邑书籍,不论行世藏家,博搜重购。每书钞印三册,一册上秘府,一册送太学,一册存本学。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奏议无裨实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士子选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蛊惑坊市者,弟子员黜革,见任官落职,致仕官夺告身。”有些论者对文中的“追板烧之”等文字颇为敏感,以为黄宗羲的这种文化政策有“文化专制”之嫌;其实黄宗羲是最反对思想专制的,他一直所宣扬的就是不以天下之是非为是非,而应该让天下人来讨论是非,本质上这是在宣扬一种文化民主和思想自由。黄宗羲上述言论中对“小说、词曲”之类文字的看法虽然不够宽容,但其要意是希冀清除科举所带来的恶劣文风和习气,上述引文中的“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以及“时文”等,都说明了这一点。更应该注意的是黄宗羲对天下图书“博搜重购”背后的良苦用心,每种书“三钞、三藏”的拳拳深意,恐怕是出于担心中华典籍的失落,是以保存和整理中华国故的形式,保护中华文明,从而为建设和发展华夏文明,奠立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学校的设置

上面所叙述的是黄宗羲对学校性质的一些看法。为了实现其教育理想,黄宗羲对于如何办学、亦即学校的设置,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从《明夷待访录·学校》篇来看,黄宗羲主张国家应办三级“学校”,即太学、郡县学和蒙学。

所谓“太学”,是位于京城、由朝廷主办的学校。实际上它就是古代中央政府所办的大学。在黄宗羲有关“太学”的描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出黄宗羲赋予了“太学”极其崇高的地位。这一体现在“太学”可对抗皇帝的意志,而可公然伸张自己的意志、表达自己的声音,如前引的“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正言明了这一点。其次则表现在“太学”的领袖,即“祭酒”的地位很特别,“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而且“祭酒”还有直言谏政的特权,“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再次则体现在皇帝和大臣都十分敬重“太学”和“祭酒”,每月都要在固定的日子前来听讲,“每朔日,天子临幸太学,宰相、六卿、谏议皆从之。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

黄宗羲认为“太学”的主要职能有三项,即讲学、议政和教育太子。第一项讲学,主要是指祭酒在每月固定的日子(每朔日)开讲,皇帝、大臣都要来听讲。第二项议政,除了上述的“祭酒”谏言外,黄宗羲还引历史上东汉太学生“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以及“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的故事为例子。明示“太学”不仅是讲学之所,也是讨论国是之地,“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第三项教育太子,则是“太学”的一项专门功能,黄宗羲于此尤其着意,“天子之子年至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毋得闭置宫中,其所闻见不出宦官宫妾之外,妄自崇大也。”

所谓“郡县学”,即是地方政府办的各级学校。黄宗羲认为政府有责任办学校,使人民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嗟乎!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讬之于君。授田之法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学校之法废,民蚩蚩而失教,犹势利以诱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则吾谁欺!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与“太学”一样,黄宗羲也赋予了郡县学校掌门人极高的荣誉和地位,郡县“学官”,也应要“名儒”担当;“学官”讲学,地方官员要认真听讲;地方政事有缺失,应虚心听取“学官”的批评。他说:“郡县朔望,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师弟子各以疑义相质难。其以簿书期会,不至者罚之。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其或僻郡下县,学官不得骤得名儒,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

所谓“蒙学”,即启蒙教育,古代多以私塾的形式开展教育,其受教者主要为儿童,约略相当于今天的小学。黄宗羲对蒙学也很重视,他主张凡有人烟的地方,都要设蒙学,立“蒙师”,使所有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他说:“凡邑之生童皆裹粮从学,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者,亦置经师。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为蒙师。故郡邑无无师之士,而士之学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则主分教之务,亦无不用之人。”黄宗羲甚至还主张,为了缓解蒙学校舍的紧张,可改造利用“寺观庵堂”为教室:“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于学,以赡诸生之贫者。二氏之徒,分别其有学行者,归之学宫,其余则各还其业。”

三、黄宗羲学校观的特点

概要说来,黄宗羲所设想的学校教育,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其一是尊师重道。《明夷待访录学校》篇中有一个明显的倾向,那就是敬重老师,尊道轻权。如黄宗羲就要求,“太学祭酒”,只能由“当世大儒”担当,而且其地位很高,“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祭酒讲学,皇帝与百官都要执弟子礼。黄宗羲还主张,地方教育“名儒以提督学政,然学官不隶属于提学”。文中突出“学官”的地位,实质上是对教师地位的维护。敬重教师,其间实也包含了对知识的推崇,黄宗羲就坚决反对权力凌驾于学问之上,他就警告郡县官员不得仗势欺侮“老儒”,“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哗而退之。”穷乡僻壤确实找不到合适的教师时,郡县官才可临时代替:“其或僻郡下县,学官不得骤得名儒,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文中退而求其次的说法,显然将“名儒”置于“郡县官”之上,体现出对老师的礼敬。

其二是倡导全民教育的大教育观。这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城乡一体教育。黄宗羲的学校设计中,是不分贫贱,兼顾城乡的,城里有太学、郡县学,而乡下则有蒙学,“凡邑之生童皆裹粮从学,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者,亦置经师。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为蒙师。”黄宗羲还特别提到,穷乡僻壤的人们,可以利用寺观庵堂来办学,“学宫以外,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于学,以赡诸生之贫者。”这实际上是强调教育的普及,国家不仅要重视城里的教育,即便是郊野,只要“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者”,或者有儿童十人以上,政府也应办学校,兴教育,为之“置经师”。而教育的普及也就包含了教育的平等,城、乡均办学校,乡里的孩子与城里的儿童一样,也就有了读书的机会。黄宗羲于此是十分着意的,在他的教育理念中,不仅太子与王公贵族的子弟有书读,“诸生之贫者”也应有学上,所有的人都应有受教育的机会,所以黄宗羲说“故郡邑无无师之士”。

其三是重视学校教育的“教化”作用。除了学习基本的文化知识、经学研究与讲授历算医等专门的学问外,黄宗羲还十分关注学校的教化功能,即传播儒家伦理,宣传传统礼教,维护社会秩序。所以他主张学官要负责教化庶民明白“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等,并倡议“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学官”还要负责纠正不合乎行为模式要求的行为,“有违法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则学官之职不修也”,并且要“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以使社会生活和民众的举止,一依儒家所倡导的伦理与礼教。

其四是重学生的出路。为了鼓励学生用心读书,消除科举考试带来的负面影响,黄宗羲主张要给学生以较好的出路,使他们对未来有希望。他建议:“每三年,学官送其俊秀于提学而考之,补博士弟子。送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以解礼部,更不别遣考试官。发榜所遗之士,有平日优于学行者,学官咨于提学补入之。其弟子之罢黜,学官以生平定之,而提学不与焉。”对能经的优秀学生如此,对那些学有所长、学有所成的专材学生,应据其所学,分别予以录用,以发挥其所长,“学历者能算气朔,即补博士弟子。其精者同入解额,使礼部考之,官于钦天监。学医者送提学考之,补博士弟子,方许行术。岁终,稽其生死效否之数,书之于册,分为三等:下等黜之;中等行术如故;上等解试礼部,入太医院而官之。”黄宗羲这类考虑,显示出其思想务求实用的特征,注重实际而不是凿空务虚。

其五是教育内容丰富。黄宗羲在其所设想的学校中,除设有“《五经》师”外,“兵法、历算、医、射各有师,皆听学官自择。”(《明夷待访录·学校》)在古代,有一师,即意味着有一门课,多师则表示开设多门功课。显然,黄宗羲是欲跳出科举应试教育的僵化与单一,提倡多学科的教育。这在当时的历史情形下,无疑是一大进步。

注释:

①《黄梨洲文集》397页。

②《明儒学案》卷五十八《东林学案一》。

③《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④《黄宗羲全集》,一册,41页。

⑤《黄宗羲全集》,一册,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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