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策

2011-08-15 00:48金平县农业局661500
云南农业 2011年8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农户农业

□金平县农业局 661500 杨 艳

金平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境内海拔高差大,立体气候明显,土地肥沃,光热条件好,热区土地面积居红河州首位,是一块资源富集的宝地,为发展农业产业提供了良好的空间和条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和现代农业的一项首要任务,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培植龙头,使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1.1 农业龙头企业初具规模,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全县香蕉、橡胶、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一批极具发展潜力的农业龙头产业正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全县初具规模的农业企业有9个,年产值均在百万元以上,其中:香蕉产业1个;橡胶产业2个;茶叶产业3个;药材产业2个;野生蔬菜产业1个。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在龙头企业带动下,2010年底我县香蕉种植面积已达1.17万hm2,产量29万t,产值4.35亿元。

1.2 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建设日见成效

到目前为止,我县“天时”、“地利”两个香蕉产品及“九宝牌”云雾茶、白毫茶、碧螺春茶已获得国家绿色食品A级认证。金平金岭生物瑶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瑶系列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独占鳌头,2004年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2 存在的问题

2.1 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不平衡

我县现有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快,企业总体数量不多,精深加工的企业少,初级加工企业多,缺乏竞争力,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利润低,农民增收少。

2.2 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系不够规范、不够紧密

目前我县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大多是一种简单的较为松散的关系,“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还未能大范围有效推广。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履行合同的意识不强,双方还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缺乏相互约束的机制。

2.3 龙头企业筹集资金和贷款融资相对困难

调查中有不少农业龙头企业反映资金投入不足,融资贷款难度大的问题制约了农业企业扩大生产。

2.4 龙头企业的整体素质还不高

目前,我县农业龙头企业自身的科技含量、精深加工能力、产品档次、市场竞争能力、现代企业经营水平、资本运营水平、盈利水平等都还不高,其经营理念、经营行为和管理方式仍未完全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大多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也只是中低端产品,产品档次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2.5 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少且落实不到位

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在财政、科技、土地、质检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少且落实不够,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有关部门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存在,经营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2.6 经营者素质普遍不高,思想比较保守

企业经营者“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小农意识较浓,市场开拓意识不强,有些企业经营决策的随意性较大,习惯小打小闹或家族式经营,很难达成对外合作,加之内部管理水平不高,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尚不能承担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重任。

3 对策与建议

3.1 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农民创业热情

要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特别是乡镇一级更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企业的战略意义,在抓工业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大农业的发展。对农民创业要加强激励和引导,帮助有创业基础的农业经营者进一步开拓视野、开阔思路、更新观念,激发创业热情。

3.2 做大产业基地,夯实农业企业发展基础

要立足县情,突出区域农业资源特点,制定完善我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划,建设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继续把香蕉、橡胶、茶叶等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基地做大,同时,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引导现有的规模大户、农业企业做大产业(原料)基地,实现规模经营;要扶优扶强,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向高起点、大规模、外向型、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集团奋进。

3.3 加强引导规范,完善联结机制

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发展合同农业、订单农业,让农户通过稳定的市场销售从种养环节获得稳定收益。要积极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与农户只有形成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使农民获得相应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3.4 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农业龙头企业现行的各项政策,强化服务和行政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的政务环境。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其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创新、基地建设等关键领域,着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3.5 加快投资融资体系建设,着力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政府应加大财政支农投资力度,财政部门应把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支农资金捆在一起,统筹安排,应集中一定财力对农业企业以资金扶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积极引导乡村集体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农业企业。二是政府要协调政策性银行在支农信贷上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的授信额度,协调相关银行在企业间实行联保,重点解决季节性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需要。

3.6 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壮大龙头企业

要采取措施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的力度。一是要精心选好农业项目,充分发挥我县农业资源优势,做好项目编制向外推介。要鼓励成长性好、竞争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向外招商。二是按照农业龙头企业需要什么就发展什么的市场需求,吸引外地知名企业来我县租赁土地,发展种养基地建设。三是鼓励我县具有一定实力的返乡农民工、工商业户和民营企业投向农产品加工市场,形成二、三产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格局,走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的龙头联基地带农户的发展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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