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淑君 陈解萍
(广东省清远市妇幼健院妇产科,广东 清远 511518)
临床上将在妊娠期首次发现和诊断的糖耐量异常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因临床诊断标准不同,文献报道的GDM发生率从1%到14%不等[1],多发生妊娠第24~28 周。GDM可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畸形、巨大儿等,并使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子宫收缩乏力、羊水过多以及孕期其他合并症的发生率也显著增高,严重者甚至威胁母婴生命,对母儿危害较大,是目前产科研究的热点。本组病例总结我院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住院产妇1027例及其中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的102例,记录所有患者围生期不良结局情况,对妊娠期糖尿病与围生期不良结局之间的关系作一临床分析。
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我院住院产妇1027例,其中诊断为妊娠糖尿病102例。102例GDM患者年龄21~40岁,平均28岁;高龄孕妇10例;初孕妇87例,经产妇15例;所有患者均无孕前糖尿病史,有既往不良生育史6例;24周以前发现者20例,24~28周发现者64例,28周以后发现者18例;在首发症状中,尿糖持续阳性10例,反复泌尿系感染12,出现羊水过多10例,反复霉菌感染7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3例。
本组患者GDM诊断标准参照第6版《妇产科学 》教材的标准[2]:妊娠期孕妇检查2次空腹血糖≥5.8mmol/L或妊娠满24~28周,行葡萄糖筛查试验(50g)于口服葡萄糖1h后测血糖≥7.8mmol/L者视为血糖筛查异常,进一步参考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的结果,若OGTT空腹血糖≥5.6mmol/L,1h≥10.3mmol/L,2h≥8.6mmol/L,3h≥6.7mmol/L,有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本组诊断为GDM的102例患者自确诊之日即予以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控制血糖,并坚持每天测量血糖控制情况,其中80例通过以上治疗可将血糖控制于正常范围内分入A组,22例采取饮食疗法加运动疗法血糖控制欠佳,又拒绝接受胰岛素控制血糖,血糖监测高于正常范围者分入B组。将非GDM的患者分入C组作为对照。本组围生期规定为我国使用最多的妊娠满28周至分娩完成后1周的标准。
记录所有孕妇和婴儿的围生期不良事件,包括妊高征和其他并发症、羊水过多、剖宫产、婴儿早产、巨大婴儿、胎儿呼吸窘迫等。
采用SPSS统计软件包进行分析,对不良时间发生率作成组χ2检验,规定P<0.05为有统计学差异。
三组患者围生期不良事件发生率列于表1,孕妇不良事件可以得出以下结果:C组非GDM患者所有围生期不良时间发生率均低于B、C两组。但与A组患者血糖控制良好者在妊高征、早产、剖宫产的发生率间无统计学差异,与B组间有统计学差异(P<0.05)。 C组与A、B组在羊水过多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率间的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
孕期血糖控制理想的GDM组围生儿的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窒息、死胎的发生率分别为5%、5%和1.25%,均显著低于孕期血糖控制不理想及未治疗的GDM组围生儿的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窒息、死胎的发生率,后者分别为22%、27%和14%(P<0.05)。A组与C组间此3项指标数值相当,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
研究证明,GDM 是妊娠时摄食量增加以及胎盘分泌的激素抵消胰岛素的作用,导致糖耐量异常甚至糖尿病。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可在围生期对母儿产生严重并发症,后期还有部分患者在数年后可发展为临床显性糖尿病。因此,加深对 GDM 的认识,对该病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具有深远的意义。
表1 A、B、C三组孕妇及婴儿围生期不良事件发生率(%)情况比较
目前临床上常用的糖筛查预测GDM的敏感性可达90%,检索相关资料显示,通过早期筛查发现GDM,经过积极治疗,可以改善妊娠结局[3-5]。还有资料证明虽然GDM病程长短对母儿的影响有影响,但不起决定作用,而血糖控制情况才是最重要的,有作者观察妊娠期母婴并发症和围生儿病死率增高直接与血糖水平有关[6]。本组患者控制血糖较好的患者结局均较好,而控制不佳者并发症率明显高于控制较好者。因此对于诊断为GDM的患者,都应积极治疗,降低母儿并发症,治疗应包括孕期单纯饮食控制或饮食加胰岛素治疗,使血糖控制在满意水平。
孕期血糖控制,不像单纯糖尿病一样均以血糖指标降低为目的,因为妊娠期胎儿的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能量完全由孕妇提供,所以糖尿病孕妇的饮食控制不能过分严格,即使肥胖的孕妇妊娠期也不应过分限制饮食,否则有发生饥饿性酮症可能。一般要求每日热量保持在7530~10040kJ,热量分配为碳水化合物占50%~55%,蛋白质占25%,脂肪占20%。肥胖者(BMI>30),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每日总热量的35%~40%,热量为25 kJ/kg。建议孕妇早餐主食量不易过多,每日分5~6餐,少量多餐,多摄入富含维生素和纤维素的食品,睡前加餐,以避免夜间低血糖反应的发生。饮食控制3~5d后,在孕妇不感到饥的情况下,测定孕妇24h血糖,包括夜间0点血糖、三餐前半小时及餐后2h血糖水平。如果空腹血糖及零点血糖>5.6mmol/L,或餐后2h血糖>6.7mmol/L,证实单纯饮食和运动控制不佳,应及时加用胰岛素。血糖控制正常后,仍要坚持连续监测血糖,根据血糖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胰岛素的用量,避免治疗过程中发生低血糖。以良好血糖控制,改善妊娠结局,降低母儿围生期并发症发生率。
[1] 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Gestational DiabetesMellitus[J].Diabetes Care,2004,27(1): 88-90.
[2] 乐杰.妇产科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59-162.
[3] 杨慧霞.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J].中国实用妇产与产科杂志,2000,16(11):648-650.
[4] 孙伟杰,杨慧霞,王芳.21年糖尿病合并妊娠88例母儿结局的临床分析[J].中国围产医学杂志,2003,6(2):67-70.
[5] Fan ZT,Yang HX,Gao XL,et al.Pregnancy outcome in gestational diabetes[J].Int J Gynaecol Obstet,2006,94(1):12-16.
[6] Buchanan TA,Xiang AH.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J].J Clin Invest,2005,115(3):485-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