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凤英 吴春丽 俞瑾
(江苏省肿瘤医院内科 南京 210009)
辰雅(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为第三代铂类化合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奥沙利铂的神经毒性反应为剂量限制性毒性,为剂量相关性、蓄积性、可逆转的外周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感觉迟钝和(或)感觉异常,遇冷加重,发生率为82%[1]。对外周神经毒性反应的护理措施有大量的研究和报道,但不同静脉输注途径对神经毒性的影响研究的文章较少。故我科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对56例含辰雅化疗病人不同输注途径致外周神经毒性反应的发生情况进行比较,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56例中,胃癌22例,肠癌21例,食道癌8例,肺癌4例,肝癌1例,男37例,女19例,年龄34~75岁,均用含辰雅的治疗方案,均排除神经系统病变、糖尿病、其他药物引起的周围神经病变及穿刺外渗的病人。随机分为A组和B组,A组深静脉置管23例,B组外周静脉留置针33例,2组病种、病期、性别、年龄比较,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
1.2.1 化疗前准备 化疗当日行PICC或颈内静脉置管,经X线摄片证实导管尖端在上腔静脉末端;B组采用22G静脉留置针,选择上肢粗、直、弹性好的静脉穿刺,于当日输液结束后拔除静脉留置针,次日在对侧上肢输液,减少冷刺激。2组均于化疗前行健康宣教,告知化疗的目的、副作用及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化疗期间及化疗后注意保暖,勿接触冰凉物品,刷牙洗脸用温水,进温食,水果用热水浸泡或微波炉加温后再吃,天冷时外出戴口罩、帽子,勿吹冷风,防止喉头痉挛。
1.2.2 治疗方法 根据化疗方案辰雅130mg/m2,于每疗程第18天静脉给药。因辰雅与氯化钠及碱性溶液特别是5-氟脲嘧啶之间存在配伍禁忌,用药前后必须用5%葡萄糖冲管。
1.2.3 评价方法 应用L-OHP Levi专用感觉神经毒性标准[2]评定,0级为无不良反应;1级为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遇冷),7d可完全消退;2级为21d内可完全消退;3级为21d内不能完全消退;4级为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伴有功能障碍。分别于化疗期间、化疗第7、21天进行毒性反应的程度及持续时间的评估。
1.2.4 神经毒性临床分类及表现[3]按照临床特点分为以下两类:一类为急性神经毒性,患者在输注奥沙利铂期间或输完24~48h内发生的末梢神经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主要表现为指(趾)末端麻木,感觉减退,咽喉部不适,痉挛;另一类为慢性神经毒性,累积性迟发型感觉神经障碍,表现为浅感觉缺失,感觉性共济失调,肢体末端麻木和功能障碍,受寒冷刺激后症状加重。
表1 辰雅两种输注途径外周神经毒性反应的比较
数据采用t检验。
2组外周神经毒性反应发生情况比较,见表1。A组1级3例,2级2例,3级4例,总发生率为39.1%;B组1级10例,2级13例,3级9例,总发生率为96.9%。经统计学处理,P<0.005,2组外周神经毒性反应有显著差异。
辰雅为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每瓶100mL,含奥沙利铂50mg,无需稀释,直接静脉滴注。经外周静脉给药,对外周血管刺激性大,静脉炎发生率高达57.5%[4],本组33例经外周静脉给药患者中有32例发生急性神经毒性反应,表现为穿刺侧上肢疼痛麻木,有2人因输液过程中出现剧烈疼痛麻木,肢体功能障碍,更换对侧肢体输液,日常生活需他人协助,给患者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影响其生活质量。在化疗期间我们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护理干预,心理护理,健康教育,辅助用药,局部按摩,保暖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不良反应,但外周神经毒性反应仍较大。而经深静脉置管给药组患者仅1例输液过程中有轻度的手指麻木,但生活基本自理,顺利完成化疗。因上腔静脉管径粗达10mm以上,血流量大,化疗药物进入血液循环后迅速稀释,较高浓度的化疗药物不直接进入外周静脉[4],从而大大降低了急慢性外周神经毒性反应的发生,减轻患者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值得临床推广。
[1]大同.当代肿瘤内科治疗方案评价[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5:138
[2] Levi F,Misset J L,Brienza S,et al.A chronopher Macologic phase clinical trial with 52 fluorouracil,Folinic acid,and oxaliplatin using an ambulatory multi Channel programmable pum.High omtitumor effective eness against metastatic color ectal cancel[J].Cancer,1992,69(4):893.
[3]胡发明.奥沙利铂的不良反应和安全[J].国外医药合成药生化药制剂分册,1999,209(30):184
[4]王金兰.奥沙利铂在不同部位静脉给药的副作用比较[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06,2(2):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