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资金集中模式的研究

2011-06-19 01:25俞建明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1年11期
关键词:账户成员资金

俞建明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母子关系为主体的企业集团日益增多,集团层面各类管理问题也逐渐显现。在资金管理方面,突出表现在企业组织形式的集中和资金管理的分散,造成资金闲置浪费,周转不畅,效率低下,企业集团出现了高存款、高贷款的“双高”现象。在此背景下,多数企业集团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进行了资金的集中与管理。由于受企业集团规模与组织结构、成员单位数量与地域分布、资金总量与结算业务量、管理要求与管理成本、资金需求及对资金效益的期望等因素的影响,其实现资金集中的模式千差万别,各有利弊,因此也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焦点。

一、资金集中的基本模式

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受集团委托,对成员单位实施资金的集中与管理,其资金集中的基本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具体如下:

(一)纯内部账户型

纯内部账户型是指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普通账户、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开立唯一的内部账户,集中全部资金并核算明细业务的结算方式,其下属成员单位全部都是紧密型企业,即控股子公司、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独立核算的事业部等处于被集团企业绝对控制的机构,且要求下属成员单位地理位置非常集中。其特点是:

1.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商业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各成员单位经集团批准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开设内部账户。

2.各成员单位对外收付款业务全部委托结算中心(财务公司)进行,即“成员单位仅对结算中心(财务公司),不对银行”。当结算业务发生时,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通过内部账户同步增减进行明细处理。

3.成员单位之间发生的结算业务通过内部账户进行划转。

4.所有结算业务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柜台办理,必须使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印制的内部结算凭证。

5.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对成员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限额内可由集团委托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审批,限额外必须经过集团企业有权批准人批准。

6.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在资金集中和结算方面必须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且必须相应的计算机软件支撑。

其账户体系及资金管理流程如图1。

(二)纯外部账户型

纯外部账户型指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集团一级账户,成员单位在集团账户下开立二级子账户,集中全部资金,不核算明细业务的结算方式,其下属成员单位主要是紧密型和半紧密型企业,也可以包括松散型企业。其基本特点是:

1.成员单位间不办理内部收付款业务。

2.对下属成员单位地理位置没有要求。

3.结算中心(财务公司)不记录成员单位的资金往来明细,只分别记录当日收、付款汇总数。

4.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资金支付不进行监管,委托开户银行监管。

5.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在资金集中和结算方面仅需投入较少的人力、物力。

其账户体系及资金管理流程如图2。

二、资金集中的发展模式

在资金集中基本模式的基础上,各集团企业根据资金集中成本、内部结算量、资金监管等各种需要,逐渐演变发展了内外并存型、内外共用型等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一)内外并存型

内外并存型是指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普通账户,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开立内部账户集中部分资金并核算内部往来明细业务,同时在商业银行开立普通账户存放相应资金核算外部收付款业务的结算方式,其下属成员单位是紧密型和半紧密型企业,且要求下属成员单位地理位置较为集中。内外并存型的基本特点是:

1.各成员单位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用于外部结算。

2.各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开立内部账户,用于内部结算。内部结算业务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柜台办理,必须使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印制的内部结算凭证。

3.集团对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设定限额,超额部分由成员单位主动划款至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并由结算中心(财务公司)计入其在结算中心的内部账号,用于内部结算和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统筹使用。

4.成员单位对外小额付款,由成员单位直接从银行账户支付;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时,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提出从内部账户划款申请。

5.成员单位对外大额支付,先由集团审批,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将集团同意付款金额在从成员单位内部账户核减后将款项拨入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然后再由成员单位向外付款。

6.各成员单位不直接对外借款,由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统一对外办理。

其账户体系及资金管理流程如图3。

(二)内外通用型

内外通用型指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集团账户,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联合为成员单位开立结算账户,集中全部资金并核算所有往来明细业务的结算方式,其下属成员单位主要是紧密型和半紧密型企业,也可以包括松散型企业,且要求下属成员单位地理位置相对集中。其特点是:

图1 结算中心账户结算及资金管理流程

图2 纯外部账务型结算中心账户流程图

图3 内外并存型账户流程图

1.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集团一级账户。

2.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集团一级账户下开立二级子账户,该账户具备一般银行账户的全部功能。

3.成员单位间的内部收付款业务由结算中心(财务公司)负责办理;对外收付款业务由商业银行负责办理;商业银行与结算中心联动。

4.二级子账户与集团一级账户保持联动,二级子账户只显示可用资金,实存资金在集团一级账户。

5.结算中心(财务公司)负责管理运用集团一级账户资金。

6.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资金支付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管。

7.各成员单位不直接对外借款,由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统一对外办理。

其账户体系及资金管理流程如图4。

三、铁路资金结算中心的资金集中模式

(一)铁路资金结算中心概述

铁路资金结算中心组建于1994年,铁路作为一个全国性的系统,在当时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四级管理体制下,铁路资金结算系统也分为部资金结算中心——路局资金结算中心——分局资金结算中心——结算部四级,在2005年撤销分局后,改为部资金结算中心——路局资金结算所——结算室三级管理。

铁路资金结算中心是在各铁路局、铁路分局的资金调度所的基础上成立发展起来的,筹备充分,起点较高,自始就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的结算制度、统一的结算凭证、统一的结算软件。鉴于各层次结算中心隶属于不同的经济主体,且内部结算量比例较高,铁路资金集中管理信息系统(简称“RFS”)按照树形结构建立网络体系,相邻中心建立了定期轧差清算制度,同时为保证信息安全,租用了网络专线。

(二)上海铁路资金结算所资金集中模式

尽管实现了三个“统一”,但由于当时国内各大银行尚未实行全国统一的结算系统,从而导致各铁路局资金结算中心的资金集中和结算模式各不相同,大部分铁路局的资金结算中心采用的是“纯内部账户型”的资金集中模式,而上海铁路局资金结算中心受益于当时长三角地区的工行已经率先开发成功的集团账户方式,采用了“内外通用型”资金集中模式,在保证成员单位资金结算快捷、便利的基础上,实现了结算网点所在地的铁路单位的资金全集中与监管。

经过若干年的发展,集团账户模式也逐步完善了异地账户加入的功能。在2007年,上海铁路资金结算所在“内外通用型”资金集中模式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创新发展,采用“资金归集”方式对无结算网点区域的铁路单位的资金进行了集中。同时,上海铁路资金结算中心通过合理的网点布局调整,最终实现了资金集中量的最大化、集中成本的最小化、资金监管的有效化。

其体系结构如图5。

由结算所(室)在银行开立集团账户(亦称“一级账户”),各铁路单位在集团账户下开立二级账户,集团账户和二级账户均由人民银行批准开立,二级账户仅有可用余额,无实存资金,资金全部实时归集到集团总户。二级账户分为“系统内账户”和“归集账户”两种,当地有结算所(室)的,铁路单位在结算所(室)和银行同时开户,账号一一对应,称为“系统内账户”,可办理内部结算业务,记录每笔业务明细;当地没有结算所(室)的,铁路单位仅在银行开户,称为“归集账户”,不办理内部结算业务,不记录业务明细,仅记录全部归集账户借贷方业务汇总数。

(三)上海铁路资金结算所资金集中模式的优势

1.突破地域的限制,资金集中度达到最大化。

2.强化了资金监管,监管覆盖面达到百分之百。

3.降低了成本,网点的合理布局,人力、设备、场地等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图4 内外通用型账户流程图

图5 上海铁路资金结算中心结构图

4.协调了关系,结算室集团总户资金的沉淀,支持了合作银行,合作银行积极发挥作用做好成员单位的服务工作。同时在各省级分行的支持下,做好了归集账户的服务工作。

5.为集团和成员单位的融资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合作伙伴。

6.避免了法律纠纷。银行开立并经人民银行审批的真实账户,具备对外直接资金结算的全部功能,避免了内部账户作为虚拟账户在法律上处于一种无地位的尴尬境地。

7.提高了结算效率,所有账户均可直接使用银行票据,避免了内部账户需要换票的过程。

8.丰富了结算手段,所有账户均能办理公用事业费用和税款的托收,能出具保函、信用证明等,避免了内部账户功能缺陷。

四、未来资金集中模式的展望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互联网已成为我们工作不可或缺的平台,特别是随着信息安全技术的不断完善,网上银行开始得到广泛运用,同时国内各大银行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创新结算方式,如工行开发了网银系统、建行开发了重客系统、农行开发了CMP等等,这些系统均为企业集团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未来资金集中模式概述

基于满足企业集团资金集中和监督管理的要求,同时满足成员单位高效、便捷的结算需求和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笔者对企业集团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模式进行了一些构想,总体思路是:以结算中心(财务公司)为核心,借助内部网银和银企直联等方式,为成员单位开立相应账户,强化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大额资金联签、资金支付预约等制度,实现资金集中的实效性、资金监管的有效性、资金调配的时效性。

1.大资金量及内部结算量较大成员单位的确定。由企业集团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1)成员单位的资金绝对量,日均在1000万元以上;

(2)在集团资金总量的占比,一般要求在1%以上;

(3)资金使用率,一般在50%以下;

(4)账户用途;

(5)该成员单位内部结算量在其总结算量的比例,一般要求在40%以上。

2.账户管理。纯内部账户是指仅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内外通用账户是指经人民银行审批同时在协作银行和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该账户是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集团账户下的二级账户,由结算中心(财务公司)计算并支付利息。

3.内部网上银行。内部网上银行建立在企业集团内部网络平台上,其技术、功能及安全及内控制度可以参考银行系统的网上银行,并结合企业集团管理要求增加资金支付预约以及大额资金联签等功能模块。企业集团、结算中心(财务公司)以及成员单位在自己内部的资金管理系统内进行结算、投资、融资、预算、审批、核算等各种业务管理。

4.银企直联。所谓“银企直联”就是集团企业在集团内部建立自己的资金管理系统,并与商业银行共同开发内部资金管理系统与商业银行网银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通过数据接口和专线将内部资金管理系统与商业银行网银系统实现联接。因为此模式的银企联接一经启动就无需人工干预,所以被称为“银企直联”。

5.建立大额资金支付预约制度,对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支付必须提前三天预约。

(二)该资金集中模式的优势

1.不改变企业集团下属成员单位已经开立银行账户的现状,减少了资金集中过程中的困难。

2.在强化与多家商业银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同时,减少了对单家商业银行的依赖。

3.对大资金量成员单位账户的内部化,减少内部信息外泄,降低了资金集中和运作过程中可能的干扰。

4.纯内部账户间的直接结算,降低了集团总户备付资金。

5.强化了监管力度和时效性。确保集团企业的决策者实时收集资金信息,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

6.解决了结算与财务分割、内部结算与外部结算分割问题,提高了结算效率。

7.实现集团账户内本地与异地账户间的内部结算问题,降低了结算成本,减少了在途资金。

五、结束语

企业集团规模与组织结构、成员单位数量与地域分布、资金总量与结算业务量、管理要求与管理成本、资金需求及对资金效益的期望是各不相同的,资金集中最先进的模式并非是最好的,只有选择最适合本企业集团的模式才是最科学、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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