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晗珺 刘 欣 章强华 董国堃
莼菜主要出口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市场,随着国外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日趋严格,出口莼菜制品应特别注意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问题,在莼菜的生产上,应有效控制农药的使用,推行农业良好操作规范(GAP)。
莼菜又名水葵、莼头、马蹄草,是多年生宿根性浮生水生植物,原产于我国。苏州太湖、杭州西湖是我国莼菜的主要产区,其中以杭州西湖出产的莼菜最负盛名。近年来,湖北省利川市、重庆市石柱县黄水镇等地莼菜产业化生产发展迅猛,莼菜规模种植面积超过667 hm2,从基地面积到产量均已位于全国前列。
莼菜主要出口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市场,也深受欧盟等国的欢迎,是我国历来出口创汇的重要蔬菜品种之一。随着国际上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日趋严格,出口莼菜制品应特别注意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问题。本文主要就浙江省莼菜病虫害发生种类及防治用药情况结合国内莼菜产业快速发展的现状,对我国出口莼菜如何防范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提出几点拙见,谨请专家斧正。
莼菜作为水生蔬菜,其病虫害发生种类及防治用药有别于其他植物,应考虑和注意水体的污染情况。莼菜的主要病虫害有枯萎病(腐败病)(Fusarium oxysporum Schl.f.sp.)、叶腐病、菱角萤叶甲(Galerucella birmanica Jacohy)、荷缢管蚜〔Rhopalosiphum nymphaeae(L.)〕、莼菜卷叶螟、耳萝卜螺(Radix auricularia,俗称椎实螺)、大脐圆扁螺(Hippeutisumibilicalis)和水稻食根金花虫(Donacia Provosti Fairmaire),除水稻食根金花虫主要为害地下茎外,其余均为害浮在水面的叶片和嫩梢。为害莼菜的杂草主要有青苔、鸭舌草、四叶萍、眼子菜及各种水藻等。另外还有螺蛳、蝌蚪等水生生物为害。
莼菜与旱生蔬菜相比病虫害相对较轻,不过一旦发生病虫害还是依靠化学农药防治。根据笔者调查,目前莼菜生产中常用的主要有辛硫磷、毒死蜱、敌百虫、敌敌畏、氯氰·毒死蜱、硫酸铜、杀虫双、生石灰、漂白粉、杀螺胺(贝螺杀)、波尔多液、乐果、多菌灵、百菌清、甲基硫菌灵、代森锰锌、松脂酸铜(绿乳铜)、代森锌、二甲四氯、印楝素、多杀霉素(多杀菌素)、溴氰菊酯(敌杀死)、氯氰菊酯、苏云金芽孢杆菌等二十几种农药。
调查表明,目前莼菜产区常用的农药,包括杀菌剂、杀虫剂和除草剂约有27种。为便于用户查询比较,表1中分别列出了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欧盟所设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我国现行的农残标准。
从各国标准的比较来看,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05)中,136种农药只是针对大类作物,如在蔬菜中为豆类、叶菜类、果菜类、甘蓝类、瓜菜类等制定了限量标准,尚没有专门为莼菜制定农残限量指标。但在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根据其分类规则,对莼菜共设置了359项农残限量指标,其中对我国莼菜上常用的农药,设置了1项0.02 mg·kg-1限量标准和3项“一律标准”;在欧盟《农残限量管理新法规》中,欧盟对类似莼菜这样的水生蔬菜共设置了440项农残限量指标,对我国常用的27种农药分别设置了4项0.01 mg·kg-1限量指标、3项“一律标准”,以及2项0.02 mg·kg-1限量指标,非常严格。韩国和马来西亚没有专门对莼菜制定限量指标,因此在残留限量的规定上选择了相关蔬菜的农残限量标准加以注明。
与日本、欧盟的标准相比较,我国已有的限量标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针对包括莼菜在内的水生食用蔬菜的农残限量标准至今仍是个空白;其次是表中列出的27种农药中,只有11种在相关蔬菜品种上制定了农残限量指标,已经制定标准的农药数量远少于实际生产中使用的农药;第三是对于没有制定农残限量标准的农药,我国对其限量指标尚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这在客观上给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我国对莼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规定与日本、欧盟存在较大差距,对照日本和欧盟的限量标准可知,我国莼菜上常用的27种农药中,在日本有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被列为0.02 mg·kg-1和“一律标准”,在欧盟被列为0.02 mg·kg-1以下的限量标准的农药共计有9个,占1/3。对照近年来我国出口蔬菜被扣的情况来看,农药残留超标是一个相对突出的问题。因此莼菜出口时,执行相应进口国家的限量指标很有必要。
表1 莼菜上常用农药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比较
对莼菜病虫害的防治,对照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辅之以化学防治的方法,是一种比较成功的办法。
3.1 农业防治 对莼菜种植田应施用充分腐熟的有机肥,少施化肥;其次是种植田中应不断添换清水,保持水质清澈透明以防止叶腐病的发生;第三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合理轮作,即在莼菜种植4~6 a(年)后改为鱼池,养殖食草、食螺鱼类,1~2 a(年)后再重新种植莼菜;第四是适时进行更新换代,在莼菜植株生长势开始减弱后,可部分或全部拔除,选用健壮植株的种茎重新排种。一般5~8 a(年)进行1次换种。
3.2 物理防治 一是人工清除杂草、青苔、水网藻、螺蛳、蝌蚪以及病害植株等。4月莼菜萌芽时,椎实螺大都集中在莼菜田四周和流水口,可及时捞除;定植10 d(天)后,在莼菜未长满水面前进行人工除草;生长期间结合采收,随时清除青苔、水藻等杂草。二是对生长过密、老黄叶过多的茎叶及发病植株,要及时疏枝剪叶,并清除出水面。三是安装黑光灯,利用趋光性来诱杀成虫,达到降低虫口密度的目的。
3.3 生物防治 在莼菜田中可少量养殖食草、食螺鱼类,如草鱼、鲫鱼、黄鳝等,充分利用有益生物控制草害和虫害。
3.4 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是莼菜病虫害防治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应急措施。但在实际生产中应明确,其防治方法应有别于其他旱生蔬菜。应该在加强病虫预测预报,掌握病虫发生动态的情况下,针对病虫种类对症下药,选择关键时期进行防治。同时,主要病虫害的药剂防治应优先选择防治效果好、残留标准较宽的药剂,以降低由农药残留超标给莼菜出口带来的风险。
为规范莼菜生产中的用药,对于莼菜生产中常用的农药,笔者依据相应进口国家的限量指标,有针对性地提出生产用药建议,供有关企业参考(表2)。各地可以根据产区的自身情况,有选择性地灵活掌握运用,并制定出生产者便于接受且符合进口国要求的农药使用指南。
表2 莼菜产区生产过程中规范用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