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检察职能上见成效

2011-05-14 10:59慕平
前线 2011年9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总书记

慕平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键是要紧紧围绕重大理论观点,在认真吃透、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硬道理的观念。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的重大意义,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切实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需要进一步强化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需要进一步强化推进依法治国的观念。法治兴,则国昌;法治明,则国强。全面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社会长治久安、国家发展强盛的制度保障,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需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观念。新中国成立60年的革命和建设历史证明,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进步,都与党的领导密切相关;任何一项事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与党的事业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不断进步。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必须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所有职能的发挥都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都离不开党的坚强后盾。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要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五个环境”。

第一,积极服务和保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北京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首都“十二五”规划实施,围绕率先形成科技、文化创新驱动和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等重大部署,切实加大打击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深入查办重大项目拆迁改造、集体经济产权改革、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中的各类犯罪,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掌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

第二,不断提升化解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刘淇书记在市委十届九次全会上对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刑事犯罪,扎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不断创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理念、制度、手段和方法,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涉检信访、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机制,促进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积极参与流动人口、“两新”组织、网络虚拟社会等服务管理,协助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人文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检察院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性,检察权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前,检察机关要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坚决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加强对涉及民生和社会公共利益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公平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机制,着力完善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工作机制,完善便民利民工作,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结合执法办案,认真开展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社会风尚,确保检察工作获得广泛、可靠、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第四,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部署,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能的重要体现。要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国家投资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部署,加强与纪委、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积极探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等制度,推动行业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公共宣传,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第五,着力深化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公信力在于严格公正司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检察机关要更加努力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推动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200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来,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积极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促进执法严格、司法公正。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制度、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增强效果上狠下工夫,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不断完善诉讼监督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制度和平台,依法用足用好现有的监督手段,注重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查处司法腐败犯罪等监督手段和方式的综合运用;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工作效果,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支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配合,全面提升诉讼监督工作的效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环境。□

(作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魏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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