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房地产管理的模式探讨

2011-05-14 19:06邱建洲
卷宗 2011年11期
关键词:模式构建房地产管理

邱建洲

摘 要:针对保障房领域的管理,则是目前最被民众所关注的。不难理解,包括保障房的建设和配置都与广大民众的生活紧密联系着;同时,受理民众的住房申请与审批,则关系到当地民生问题的解决与否。目前面临房地产管理中的逆向选择;房地产管理中的道德风险;房地产管理中的退出障碍。因此,须在一个目标体系下来构建房地产管理的模式。

关键词:房地产;管理;模式构建

作为政务部门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着诸多较为烦琐的工作。其中,针对保障房领域的管理,则是目前最被民众所关注的。不难理解,包括保障房的建设和配置都与广大民众的生活紧密联系着;同时,受理民众的住房申请与审批,则关系到当地民生问题的解决与否。然而,在目前保障房管理还处于摸索阶段的中国,必然会使服务中心的工作随时面临挑战。正因如此,笔者尝试根据自身工作实践,就房地产管理模式的构建展开探讨。

目前,中心所面对的保障房由三类构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政策性租赁住房。其中,针对以上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则是其所面临挑战的主要方面。从目前所反馈的信息可知:许多城市保障房主管部门,在信息不对称的约束条件下,对于申请住房者往往进行了逆向选择。这不仅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因此,完善中心对房地产管理的模式,是现阶段需要解决的课题。

一、目前房地产管理中存在的挑战

与通常的房地产不同,中心所管理的房地产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正是因为具有这样的特征,才使得无法通过价格杠杆去协调供需矛盾。与此同时,城市申请住房的人员,其复杂的社会背景使得中心难以实施有效的识别。从而,就促使诸多问题产生。

(一)房地产管理中的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信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由于“选择方”相对于“被选择方”处于信息弱势,由此激励“被选择方”产生机会主义行为,而导致“选择方”作出错误的选择行为。引入这一概念,来理解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对申请人员的筛选是适当的。正是由于申请人员与中心服务人员之间,申请人对自身的信息拥有明显的强势。从而,中心可能做出逆向选择,而这一后果直接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受到中心信息获取的制约,其对于申请人的常规信息具有较好的识别能力。然而,申请人诸多信息还需要通过他所处的社区或是单位出示,这样一来就可能发生,因信息传递渠道过多所形成的信息失真现象。由此,逆向选择必然发生。

(二)房地产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信息经济学的另一个概念,是指由于逆向选择使得“被选择方”之后实施了损害“选择方”的行为。将这一概念具体化后可知:某些不合格的申请人被错误选择后,其不仅不在掩盖自身的经济实力,而且还在居住小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社会负面影响,直接导致中心对民众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有关这一点的案例十分丰富,前不久焦点访谈报道过这样的事情,记者来到某一廉租房小区采访,发现不大的小区里面停着许多高档轿车,通过打听才知道是里面住户的。

(三)房地产管理中的退出障碍

保障房资源是稀缺的,许多地方的政府采取土地使用权低价转让,激励开发商修建保障房,或者是在房地产市场引入强制性条文。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是付出代价的。然而,由于缺少必要的动态监管,诸多家庭户的平均收入水平已经高于居住保障房所规定的上限,却没有及时退出这一福利保障范围。这样一来,就使得保障房资源未能实现充分、有效的配置。因此,这也就成为了中心服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二、房地产管理的目标导向

围绕着以上三个方面的挑战,这里须界定中心对房地产管理的目标导向。具体而言,其由以下四种目标组成。

(一)委托代理的目标

委托代理目标根源于中心的行政隶属关系。作为科层结构下的政府组织,委托代理关系具有相互转换的特征。即,地方政府作为上级政府的代理方,开展保障房建设管理;而中心作为地方政府的代理方,具体实施保障房的管理。因此,在委托代理链条中,中心实际在于执行上级的政策指示。在此基础上,其委托代理目标则在于:依法、依规切实完成保障房的管理任务,根据政策指示规避逆向选择的发生。

(二)监督管理的目标

中心在监督管理环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包括对保障房建设中的监管;对保障房配置、使用的监管;对保障房退出机制的实施。以上构成了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针对目标而言则在于:切实履行监管的职责,并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且,在监管中出现异常状况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信息发布的目标

信息发布对于中心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毕竟作为申请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惟有根据公开的信息平台才能做出抉择。这样一来,中心的信息发布目标包括:(1)及时发布保障房相关信息;(2)实现申请、审批全过程的信息透明化;(3)对于上级部门的增补信息给予及时公布。

(四)规范惩戒的目标

“规范”目标体现为,中心遵循现有法规、政策在工作中实现自律;“惩戒”目标体现为,中心须严肃处理诸多申请人的违规事件,并切实规劝不符合居住的家庭户推出保障房福利范围。

由此不难看出,中心对房地产的管理目标体现为目标体系。正是在这一目标体系下,才能科学、合理的完成对房地产管理模式的构建。

三、房地产管理的模式构建

结合以上两大部分的论述,对于房地产管理模式的构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准入监管模式

完善准入监管模式包括:对申请人常规信息的识别;对申请人其他信息真实性的确认;对申请人资格的确定。当然,关于最后的入住存在不确定性(摇号)。其中,对于常规信息的识别,则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岗位意识,这一监管模式目前不存在问题;对于其他信息真实性的确认,则需要建立一定的约束模式来满足,即通过引入连带责任的管理模式,来约束第三方在证实中的机会主义动机;对于申请人资格的确定有具体的标准做参照,其模式可以维持现有状态。

(二)完善使用监管模式

当申请人通过摇号入住之后,仍须开展监管。其目的在于,防止家庭户对房屋的破坏,以及在过程中纠正由于逆向选择而造成的失误。受到中心工作人员数量的限制和保障房区位的制约,仅靠自身力量完成这一监管模式显然不现实。因此,可以寻求社区管委会和小区物业部门的协助。特别是物业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制止家庭户对房屋结构的破坏行为,而且还能通过观察向中心汇报有高收入表现的家庭户。

(三)完善退出监管模式

居住保障房的家庭户,其平均收入水平是动态变化的。如,家庭成员工作岗位的调整,或是子女已经就业等,都将从整体上提升家庭的收入程度。这也就意味着,该类型家庭户需要退出保障房福利范围了。为此,中心应按年度调查家庭户的人员结构,以及收入水平情况。由于诸多信息属于家庭户的隐私,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中心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得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协助,这样才能实现退出监管模式的完善。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在现有管理模式基础上,所进行的探讨。

四、小结

针对保障房领域的管理,则是目前最被民众所关注的。不难理解,包括保障房的建设和配置都与广大民众的生活紧密联系着;同时,受理民众的住房申请与审批,则关系到当地民生问题的解决与否。目前面临房地产管理中的逆向选择;房地产管理中的道德风险;房地产管理中的退出障碍。因此,须在一个目标体系下来构建房地产管理的模式。

参考文献

[1]胡堉慧.将先进经验引入保障房管理[N].广东建设报,2009年9月.

[2]来建强.保障房分配如何公平公正?[N]. 中国信息报,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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