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黎红 张复兴(中国养蜂学会)
2010年12月27日,农业部颁布了《全国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我国国情及实际情况,提出了未来5年养蜂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发展布局、发展重点,明确了全国养蜂业的发展方向,给全国蜂业送来了一个振奋人心、轰动全国的新年礼物!这是首次将“养蜂业”列入“五年规划”,是首次国家单独为“蜂”颁布的“十二五”规划!
《规划》体现:一个“首次”;一个“惟一”;6个闪光点:
★“首次”:首次将养蜂业列入“五年规划”;国家首次单独为蜜蜂颁发“五年规划”。
★惟一:农业部为蜜蜂单独颁发的“十二五规划”。
★闪光点:政策扶持;项目倾斜;新指导思想;新目标;新重点;新布局。
《规划》强调了养蜂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蜂业“快速发展、巩固提高和稳步增长”的成就。明确指出了我国养蜂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标准化规模生产程度低;二是蜜蜂授粉增产的意识不强;三是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四是养蜂业组织化程度低。同时,从我国养蜂资源丰富、蜜蜂授粉和蜂产品市场消费量巨大等方面,深刻剖析了我国养蜂业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规划》第一亮点,提出了我国养蜂业保持稳定持续发展的新指导思想,指出了发展方向,明确了发展思路: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策扶持,着力改善养蜂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二是转变养蜂业发展方式,优化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养蜂业的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优质化和产业化,坚持发展养蜂生产和推进农作物授粉并举,加快推动蜜蜂授粉产业发展。
三是加强蜂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科研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高蜂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积极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增效,努力实现养蜂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规划》第二亮点,确定了我国养蜂业保持稳定持续发展的新目标:
一是蜂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15年,全国养蜂数量力争达到1000万群(西蜂650万群,中蜂350万群);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增加产量,力争蜂蜜年产量达到50万吨。
二是生产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2015年,50%的专业养蜂户(初具规模养蜂场户),蜂群饲养量达100群以上;蜂农专业合作组织比重由目前的不足25%提高到50%;养蜂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逐步提高;危害蜂群健康的蜂螨、孢子虫病、白垩病、中蜂囊状幼虫病、爬蜂综合征等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蜜蜂授粉增产技术得到大力推广。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得到普及,形成一批专业化的授粉蜂场,初步实现蜜蜂授粉产业化。
四是蜜蜂资源保护和种蜂生产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国家级和部分省级蜜蜂资源基因库、保种场、保护区建设得到完善;种蜂场供种能力显著提高,全国优质种蜂年供应能力由目前的2万只增加到4万只。
五是蜂产品质量安全大幅提高。2015年,规模养蜂场户基本建立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兽(蜂)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蜂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基本建立,蜂产品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更趋完善,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六是蜂业产业化加快发展。2015年,60%以上的蜂农加入专业合作组织,蜂农与企业的蜂产品产销衔接更加紧密;行业组织在技术培训、产销衔接、信息发布、维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规划》第三亮点,明确我国养蜂业保持稳定持续发展的重点:
一是推进标准化饲养。加大蜂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蜜蜂饲养标准和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推动机械化饲养,提高饲养效益;推行蜜蜂强群饲养技术,切实加强疫病防控,有效降低传染病、多发病的发病率,解决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
二是大力推广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示范,鼓励和发展专业化授粉蜂场,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逐步提高授粉收入占养蜂总收入的比例,促进蜜蜂授粉业的产业化发展。
三是扶持养蜂业产业化组织化发展。发展以蜂农为基础、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蜂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的蜂业产业化经营方式,鼓励蜂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蜂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形成紧密的利益机制,积极扶持养蜂合作社、蜂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发挥其在维护蜂农利益、产销衔接、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对蜜蜂资源场、保护区、基因库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对重点蜜蜂种质资源保护予以支持,提高资源保护能力。加强种蜂场建设,提高供种能力和质量。
五是完善质量标准、检测、评价体系。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修订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完善蜂产品检测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推广蜂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规划》第四亮点,划分了我国养蜂业保持稳定持续发展的新布局:
《规划》将全国养蜂业发展布局划分为华北、东北内蒙古、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区域,并明确了各区域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
(一)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山东5省(市)。主攻方向:以发展西蜂标准化化、规模化饲养,建立和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为主,建设优质洋槐蜜、枣花蜜和荆条蜜生产基地;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兼顾华北中蜂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发展目标:稳定蜂群数量,提高蜂产品质量,规模化、集约化养蜂程度显著提高;建立一批优质蜜生产基地、蜂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示范基地。
(二)东北内蒙古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4省(区)。主攻方向:保护椴树等特色蜜源植物,以饲养西蜂为主,加大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中国特有蜜蜂资源(黑蜂和中蜂)保护、利用与建设;加大优良蜂种的繁育和推广,实现蜜蜂饲养良种化;加大油料作物、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发展目标:2015年,蜂群数量力争达110万群,蜂蜜产量达到5万吨;在黑龙江、吉林建立椴树蜜生产基地,在辽宁建立荆条、洋槐蜜生产基地;蜜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向日葵等农作物蜜蜂授粉技术得到普及,设施农业生产基本采用蜜蜂授粉。
(三)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6省(市)。主攻方向:中蜂资源保护和利用;改进浙江优质王浆蜂种的选育;山区养蜂,以定地为主、小转地为辅发展中蜂的饲养,生产特色蜂蜜,加快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中蜂囊状幼虫病等疫病的防控技术研究力度;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发展目标:稳定现有西蜂数量,增加中蜂的饲养量;加大优质蜂具生产基地建设;中蜂囊状幼虫病、爬蜂综合征等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一批蜂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示范基地。
(四)中南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6省(区)。主攻方向:广东、广西和海南以发展中蜂为主,建立中蜂保种场和保护区;湖南、河南、湖北以发展西蜂为主;加强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促进养蜂户向标准化规模饲养发展;加强中蜂囊状幼虫病防控研究;开展果树蜜蜂授粉技术推广工作。发展目标:稳定蜂群数量,提高蜂产品质量;建立一批特色蜂产品生产基地和蜂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主产省(区)建成一批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油菜、荔枝、龙眼等农作物蜜蜂授粉率达到60%以上;建立神农架国家级中蜂自然保护区;中蜂囊状幼虫病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5省(区、市)。主攻方向:加强对本地中蜂资源保护和利用,开拓中蜂与西蜂并举发展;坝区和丘陵区以发展西蜂为主,推广蜜蜂饲养规模化、标准化;山区和深山区以发展中蜂饲养为主,推广中蜂活框饲养,增加养殖效益;加大西藏地区蜜蜂饲养技术推广力度,扩大饲养规模,增加蜂产品产量;加强中蜂囊状幼虫病防控研究。发展目标:蜜蜂饲养量力争达到300万群(其中中蜂150万群);蜂蜜年生产量达8万吨;中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逐步建设成为我国的蜜蜂越冬春繁基地、养蜂生产基地、特色蜂蜜生产基地、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
(六)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5省(区)。主攻方向:新疆保护和发展黑蜂,加快推进规模饲养,产品以生产优质特色蜂蜜为主;青海建设优质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陕西、甘肃、宁夏在发展西蜂饲养的基础上,加大中蜂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发展力度;扶持本地养蜂发展兼顾安置外来转地蜂群。发展目标:蜂群饲养量力争达到80万群;蜂蜜年生产量力争达2.5万吨;养蜂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大幅提高;建成我国优质蜂蜜、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和蜜蜂授粉示范基地;农作物蜜蜂授粉技术得到逐步推广;转地放蜂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规划》第五个亮点,明确了我国养蜂业保持稳定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蜂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将向五个方面倾斜:一是蜂产品基地建设;二是蜜蜂授粉基地与增产技术体系建设;三是蜜蜂资源保护与种蜂良种繁育;四是蜂药研制与蜂病防控;五是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规划》第六亮点,提出了我国养蜂业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措施与政策扶持:
(一)加大对养蜂业发展的支持与保护。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养蜂主产区成熟蜜生产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风险;推动出台蜜源植物保护利用政策,探索有偿授粉机制。
(二)保护蜂农合法权益。推行蜂产品优质优价,完善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转地放蜂集中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治安、收费、蜂产品销售、蜜蜂农药中毒、人蜂安全等问题,保护蜂农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鼓励和支持农户在粮食、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喷洒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加快推行农药喷洒事先告知制度,探索建立种植农户和蜂农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积极支持建立养蜂业风险救助金制度,不断增强蜂农抵御风险灾害能力。
(三)加快科技研发与应用步伐。建立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养蜂和蜜蜂授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普及;加大对新型养蜂机具、新蜂药、新技术、新产品等研发的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切实做好蜂农科技培训,提高养蜂管理技术水平。
(四)积极开拓蜂产品消费市场。普及蜂产品知识;维护消费者权益;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消费水平;积极培育蜂产品知名品牌;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五)强化对养蜂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充实养蜂管理人员队伍,养蜂重点区域主管部门要安排专职蜂业管理人员,其他地区要有兼管人员,及时处理养蜂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要根据本地市场和资源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养蜂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加强养蜂生产的信息平台建设,密切关注养蜂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推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第七亮点,提出了对蜜蜂的新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指出,养蜂业是环境友好型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蜜蜂授粉维持和促进了生物多样性,提高了农作物产量,推动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评估对生态环境没有不利的影响:一是养蜂业发展与生态农业目标一致。养蜂不与农争地,不与人争粮,只利用农田的边缘地带、林下、道路两旁等闲散区域摆放蜂箱,开展养蜂生产;蜜蜂消耗的能量和物质主要来自生态系统可再生的植物花蜜和花粉,蜜蜂在采集花蜜和花粉的过程中为植物传授花粉,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增加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是养蜂业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蜜蜂在采集花蜜花粉的过程中,具有采集专一性,蜂群在特定时段内只偏向于采集同种花的花蜜花粉,提高特定生态系统内生物的成活率和繁殖率,维护物种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