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岗位技能培训的*案例载体以及案例库建设

2011-04-12 15:15曹映平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案例库税务岗位

□ 曹映平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税收执法岗位技能培训的*案例载体以及案例库建设

□ 曹映平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分析税务执法岗位技能培训各种教学方式对于教学案例需求情况、教学案例的重要作用,并对于税务执法岗位技能培训的案例选择与案例的表现方式以及案例库建设等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税务执法;岗位技能;培训;案例

作为税务干部行政执法岗位技能的培训,专业性很强,既需要理论知识的学习,也需要实务操作的能力培养。特别是税务机关基层的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在新的岗位上需要熟悉程序性的要求和一些规范化的操作模式,岗位技能的培养显得尤其重要。关于岗位技能的培训,税务部门常见的做法有三种,一是要求个人在岗自学,二是以老带新,三是进行集中培训。本文谈的主要是这些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时选择案例和使用案例的问题,特别是培训的案例的形式选择和案例库建设的问题。

一 岗位技能培训对于案例的依托

税务干部行政执法岗位能力培训,包括税收执法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对于理论知识的培训,常用的方法是采用讲授式、论坛式、讨论式、读书指导式等。而对于岗位技能的培训,上述方法则不太适宜,比较合适的方法有以教师为主体的演示法和以学员为主体的实训法,前者比如方法演示、要领演示、案例演示;后者比如情景模拟、体验式学习、实战操作等,而这些方法都需要案例作为教学载体。

(一)演示法为主体的方法对于教学案例的依托

演示法是以教师为主体、以教师控制为导向的一种教学方法,也是平常使用得较多的一种教学方法。因为税务行政执法的有些行为和程序有标准化的要求,比如执法文书的写作、书证物证的采取等,都有固定的模式和要求,可以通过操作演示和案例演示结合的方法进行培训,比如操作演示,教师通过传授实务操作的要领、步骤,把实物和直观做法展示给学员看,能使学员获得生动而直观的知识,而案例演示,则能把操作演示展示的内容和实际工作中具体操作相结合,是操作演示方法的延伸。

演示法按照演示的形式还可以分有口头演示、形体演示、案例演示等方式,由于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在岗位能力培训时更多需要借助于实景案例演示,即将借助多媒体的方式将案例以图片、照片、视频材料等形式展示出来,把直观做法真实、全面地展示给学员,在这样的演示教学中,案例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案例的表现形式也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的实现。

(二)实训法为主体的方法对于教学案例的依托

实训法是以学员为主体,以学员的主动性激发为导向的教学方式。课程根据教学目的和内容在具备相关设施的仿真环境中实施,通常由教师组织、学员体验、多人合作完成教学过程。常见的方式有情景模拟、角色模拟等,即完全模拟执法过程中的真实景象,学员通过扮演不同角色,在亲身体验中强化知识、发现问题、感受要点、帮助记忆。

由于模拟教学需要一些典型的场景、执法条件、执法环境等案例要素,所以使用这种教学方法对案例的要求更高,需要完整的、逻辑关系缜密的、和实务工作相吻合的案例材料支持。换句话说,用这种方法教学,对教学案例的要求更加具体。比如模拟听证、模拟复议,不仅需要案例的情节和过程,还需要案件各方的书面文书和处理材料,需要模拟案件发生的场景等。

二 各种教学方法对案例延伸使用

(一)演示法之下的辅助教学对于案例的延伸使用

在使用演示法教学时,常常需要同时辅助以问答法和练习法作为配套的教学方法,以帮助实现教学目的。

1、问答法,在演示法使用的同时常见的方法之一是辅之以问答法,即教师根据操作要领或者案例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员提出问题,要求学员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员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问答法特别有助于激发学员的思维,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帮助消化知识和形成正确而深刻的印象。

2、练习法,在演示法使用的同时常见的方法之二是辅之以练习法,即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依附于案例进行反复练习,依靠自觉的控制和校正,反复地完成一定动作或活动,借以形成技能、技巧或行为习惯的教学方法。从生理机制上说,通过练习使学员在神经系统中形成一定的动力定型,以便顺利地、成功地完成某种活动,练习法对于巩固知识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方法的选用,对于案例的依附性也比较强。

总之,无论是演示法或者其辅助的教学方法,都有案例需求,在演示、问答和练习中,需要援引案例反复比较和修正所演示的问题,其选择的案例最好是符合标准化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案例使用的载体最好适合于用多媒体器材反复播放,可以是视频真人演示、动漫演示等,适合于直接播放,而不是简单做成PPT。

(二)实训法之下的辅助教学对于案例的延伸使用

在税务行政岗位技能培训时使用实训法,常常模拟执法的某个环节。比如模拟听证、复议,模拟取证等。学员通过模拟流程、角色扮演得到技能方面的实战提高。在使用实训法教学时,常常需要同时辅助以点评法和讨论法作为配套的教学方法,以帮助实现教学目的。

1、点评法,在实训法教学时,常见的流程安排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根据教学内容,设定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二是安排每个学员以角色和任务;三是由在实景式的场景下学员现场扮演角色对案例进行演绎;四是教师对学员的模拟表演进行点评。所以此时的实训法和点评法一般是结合在一起进行的。通过对于案例的点评和对学员角色扮演时表现的点评,发现和纠正问题。

2、研讨法,在实训教学时,也常常辅助以学员座谈参与的感受的方式,就模拟实战中出现的情况提出问题,进行互动式研讨,此时的研讨是对模拟案例的延伸学习。

这种实训法所依托的案例,必须具有全景式,能较多承载案例的各个要素,比如事实、人物、程序、场景、文书等。授课教师在课前对于案例的选择、资料的处理、人员的安排都要进行精心的准备,尽量使选择的案例在各个方面体现出典型性、完整性。从目前的情况看,此类案例的不足常常成为教学的掣肘,常见的问题是案例的来源渠道不宽,案例时效性不强。

三 案例选择与表现方式以及案例库的建设

基于以上的分析,行政执法岗位技能培训常用的教学方法都有案例需求,而在实际教学中,由于教师属于比较个性化的职业,备课时往往各自为阵,基于个人能力的限制,案例遴选的渠道不宽,案例制作的技术不够,案例资源的共享性不足,影响了培训质量。

关于案例教学的问题,笔者有以下方面的建议:

(一)案例的选择

1、案例选择的目的性研究和计划。

在案例选择时,要系统研究培训项目,而不仅仅是研究课程,首先要把作为行政执法岗位技能的培训和其他性质的培训进行目的性区分,对税务干部岗位能力要素进行分解,以确定教学目的。然后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明确需要哪些内容的案例,案例收集的途径,选取案例要达到的标准,避免案例选取的随机性和非系统性。必须按照教学与研究的一体化的方式去考虑问题 ,这项工作对于教学目的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2、围绕教学目的进行调研和收集和选取案例。

在教学目的确定和拟定了相关计划后,要围绕教学目的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包括全面搜集相关理论和实践资料;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研;对案例单位反复调研;还可以开发利用学员拥有的各种资源。在此基础上,收集和选取适合教学内容的、典型的、带有共性价值的案例,这项工作的价值在于提升教学效果。

(二)案例的处理和加工

1、案例内容上的处理和加工。

对于所取得的教学案例,需要根据教学内容进行加工和完善。比如要考虑保护案例当事人的各种权利,也要考虑案例对接教学内容的不足,所以要对案例进行删减、补全或者改造,以符合教学要求。

2、案例表现形式的加工。

在现代培训中,适当的形式和适当的内容同样重要,案例选择怎样的载体值得研究。有些情况下案例只需要用文字表述或者 PPT演示就可以了,比如文书的格式演示等;但有些情况下,出于教学需要,比如模拟演示需要全景式案例教学,为了使案例演示更加生动逼真,需要通过技术加工,全面再现案例原貌,使之更适合教学需要。

笔者在模拟演示教学试验中,为了全面演示实际工作出现的种种情况,让受众感受案件处理过程,把税务案件听证程序的案例做成动漫小片,在上课时播放,同时辅助以演示教学中的问答法、练习法,其案例以直观、形象、标准化、适合反复播放等特点,很好地配合了教学,取得比较圆满的教学效果。虽然动漫小片的制作成本较高,但由于可以反复使用,其重复利用的价值也相应较高。

(三)案例的利用和积累——案例库问题

1、一个案例的多方位利用问题。

岗位能力培训不适合过多使用理论讲授的方式,不适合教师过多发挥个人观点,案例教学也可以采取标准化教学模式,利用精选案例,教师根据不同课程的需要多方位利用,比如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对案例预设不同的问题,比如围绕案例进行多方面的解读和研讨座谈等。这样可以淡化教师主讲地位,有利于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学员可以在问题式教、研讨式学习、体验式学习中提高学习效率。教师才有宽松的条件,考虑在不同场景下,讲究教学节奏、教学艺术、使用案例的方法和从不同角度使用案例等问题。

2、案例制作的一次投入多次使用问题。

不同的案例根据其使用目的,选择适当性价比的制作和展示形式是需要考量的。不能回避案例制作成本的问题,如果把每个案例都做成视频、动漫小片,显然因成本太高而难以实现,但是视频、动漫小片在一次制作以后,其设计素材,如形象和场景可以在其他制作中共享,可以减少其他小片制作时的成本,而且,这些素材在 PPT图片使用时还可以利用。长此以往将聚合出案例制作素材的积累,所以根据情况适当使用这种全景式演绎案例的方式显然有其独特的价值。

3、案例库的共享和知识产权等问题。

按照以上教学和研究一体化制作出来的案例,可以形成案例库,以达到研讨、课题、成果资源共享,形成投入和利用等方面的平衡机制,也方便统一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和案例合理利用问题。同时,案例库的建设必将促进科研和教学的互动,形成群体的新的科研成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G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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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614-(2011)02-0006-03

2011-03-18

曹映平(1962-),女,湖南双峰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律师、物业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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