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审美模式对比与分析

2011-04-12 08:31张一新
关键词:美学对象景观

张一新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文化传播系,山西太原030031)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人们的审美视野开始突破传统的关于 “艺术品”概念的束缚,以杜尚的各种现成品艺术为代表,“艺术”的内涵与外延较以往有了颠覆性的改变。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人的审美视野又进一步转向了我们身边的大千世界,开始关注长期以来被人类所忽视、甚至被过度损耗的自然环境,“景观美学”或 “环境美学”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开始被人们广泛地关注。

一、景观美学的兴起

景观美学,或者称环境美学、自然美学,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美学研究领域,它将我们身处的自然环境作为审美对象来加以研究。其实,这并不是当代美学的创见,因为 “自然美”本来就是一个传统的美学范畴,只不过在西方现代美学体系当中,与人们对 “艺术美”的重视相比,对自然美的研究一直处在一个被遗忘和被忽视的状态,许多美学家坚定地认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比如黑格尔就持这样的观点,“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艺术美高于自然。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也就比自然美高多少。”[1]这样的观点反映了以艺术为中心的西方现代美学体系的一般认识,鉴于此,美学一度成为研究艺术规律的 “艺术哲学”。

那么为什么对自然的审美在当今又再一次被提起和关注呢?这恐怕与当代艺术实践活动密切相关。二十世纪五花八门的艺术实验颠覆了传统的艺术定义,模糊了艺术与非艺术的界线,关于艺术终结的声音不绝于耳。艺术曾因其对美的集中展现而被视为人类的精神家园,但当代艺术对自身的反叛破灭了人们在艺术活动当中寻找自身价值的憧憬,无论是亲民的大众艺术还是前卫的先锋艺术,都不能给当代人以精神慰藉,相反,人们似乎更加喜欢在自然中寻求心灵的放松,相对于 “人为”和 “做作”的艺术品,清新恬淡的自然美与当代人的审美需求更加契合,这是自然美重被提起的主要原因以及自然美的当代美学意义所在。除此之外,景观美学的兴起,与当今全球范围内环境问题的凸显和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也不无关系。

由于景观在物理特性和审美特性上都不同于属于人工制品的艺术,给传统的以艺术为中心的美学理论带来了挑战,因此,许多美学家主张,针对景观的审美模式应当不同于针对艺术品的欣赏模式。[2]

二、两种主要的景观审美模式

当代环境美学家所主张的景观审美方式大致可以归纳为 “介入式”和 “分离式”两种模式,《景观美学》一书的作者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城市与地区规划专业博士,路易斯维尔大学城市与公共事务学院创院院长史蒂文·布拉萨认为,对于景观的这两种审美模式分别应以康德和杜威为代表。[3]

分离式的审美模式应该说是西方现代美学的主导审美模式,是针对艺术的审美方式发展起来的理论,18世纪德国古典美学家康德是这种理论的集大成者。所谓分离是指欣赏者与欣赏对象之间的分离,欣赏者要从被欣赏的事物中抽离出来,切断物与我之间通常意义上的各种关联,比如实用功能上的,只有如此,才能得到日常生活中体会不到的自由的快感,体会心灵真正的愉悦。[4]所以,审美就是对对象做无利害的静观,美感主要是从对象的形式而不是它的存在当中来获得。这种审美模式依据对对象的判断是否涉及利害观念来区分美感和一般快感,因此,它认为审美经验与其他日常生活经验存在根本区别的。

此外,康德还以此为标准来规定美的纯粹性。按照他的观点,只有完全不涉及利害关系的纯然形式的美才算是 “纯粹美”,比如单纯的颜色和音调;而涉及到利害、目的等内容意义的美则是 “依存美”,比如:人体美,就在形式当中蕴藏了形式构造的目的,因此不是纯粹的美。[5]而本文所涉及的自然美理所当然地只能算作为依存美。

这种 “分离式”的审美模式,是18世纪美学独立的产物,为了维护艺术和审美的独特地位和价值而割裂了它们与日常生活实践活动的内在关联。此时人们对自然环境的欣赏也像欣赏其他艺术品一样,更多地欣赏它的形式因素与感性外观。比如那些小桥流水、弯月如钩、红杏枝头的景观被认为具有 “优美”的特性;而那些崇山峻岭、惊涛拍岸、浩渺星空的景观则被认为具有“崇高”的品质,这些审美范畴很大程度上是以自然物的体量感等形式特征来区别和界定的。

与康德不同,20世纪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则认为,审美经验与日常生活经验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区别,审美活动也是人们的日常活动之一,只不过它比其他的日常生活经验更强烈、更集中、更完满而已。他认为,不止在艺术活动中,人类在几乎一切实践活动中都能产生审美体验。他把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都统称为 “经验”,因此 “经验”就包含了人与客观环境的相互沟通与作用的一切行为,那么,艺术自然就是经验的一种,所以说 “艺术即经验”。[6]那么,为什么说“经验”都是具有审美价值的呢?因为审美体验本质上是一种完满地或本然地让人感到愉悦的心理状态,而这种体验则来自于经验过程中手段与目的的统一。所以,他提倡人们要积极地参与到日常生活实践当中去,这才是实现和完善人生价值的唯一正确途径。

我们不完全赞同杜威这种审美经验与日常经验的连续性理论,因为这样一来,艺术活动与其他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似乎就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但是他所强调的个体对生活的参与和介入则对景观审美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与分离模式强调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保持距离的观念不同,介入模式强调审美主体要全面介入对象的各个方面,与对象保持最亲近的、零距离的接触。

而基于自然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性,我们事实上似乎只能对其 “介入式”地欣赏。比如,景观作为审美对象,与传统的音乐、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相比,它的范围和边界显得模糊和不确定,当我们欣赏一幅绘画作品时,无论它尺幅多大,我们都能明确地感知到它完整的和独立的对象性存在,而当我们欣赏大自然的时候,我们只能是身处自然环境当中,被我们的审美对象所环绕,这种独特的观照方式使得在空间上只能对它进行 “介入式”的审美。又比如,与艺术欣赏相比,景观审美中人与审美对象进行沟通的感官渠道更加多元,人对艺术的欣赏以视、听两种感官为主,通过 “感受音乐的耳朵”和 “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来捕捉蕴藏于形式中的美。而当人身处自然环境,与环境进行沟通时,除了视听以外,还有嗅觉、味觉、触觉的共同参与,更通过呼吸吐纳、仰观俯察直接与环境进行交流沟通,实现对环境的充分介入。

三、对两种景观审美模式的评析

以上两种审美模式到底哪种才是对待景观的恰当态度呢?我们首先要明确二者之间的根本差别。这两种审美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观赏者与观赏对象之间关系的处理上,也就是对待主客观关系的不同哲学态度。前者是一种主观和客观相分离的观点,强调主观感受和事物客观属性之间的分隔和差别;后者则体现了一种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哲学态度,强调主观行为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共通和统一。

其次我们要明确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康德生活在十八世纪,艺术依然是贵族社会的产物,是少数人的精神娱乐,它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艺术的属性和地位决定了它与普通生活经验之间的巨大鸿沟,美是先验的存在物,是静观的对象;而杜威所生活的二十世纪的美国,则是一个追求科学与民主的社会,强调人的社会价值与行为的创新意义,艺术和审美不再仅限于贵族社会,人们需要的不是高高在上的关于纯艺术的欣赏理论,而是要从日常生活中获得更高的精神力量,因此杜威所关注的不是高高在上的博物馆中的艺术,而是活生生的存在于所有人日常生活中的美,他的观点与积极进取的美国文化是一脉相承的。

可见,杜威和康德的观点产生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它们给我们提供了十分有价值的理论模式可供借鉴,但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两者的区别与其说是反映了主客统一和主客二分的区别,毋宁说反映了对待人和自然关系的两种不同态度。在 “分离式”的审美模式下,过分夸大了欣赏者的主体性,强调人对自然以及自然规律的驾驭和掌控,那些被人们拿来欣赏和品评的艺术品正是这种主体性的实现和证明。正如阿多诺所说 “自然美从美学中的消失,是因为人的自由和尊严概念膨胀至极端的结果。”[7]人类理性的扩张造成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并最终导致严峻的生态危机,威胁人类生存,因此人们逐步开始用怀疑和批判的眼光看待现代理性文明;而 “介入式”的审美模式则承认人和自然在相互区别前提下的同一性,也就是说,能意识到人作为主体的局限性和有限性,不仅充分调动和发挥人在自然面前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也能认识到人同时也被自然规律掌控和驾驭,只有尊重自然,才能实现人的意志,只有与自然和谐共处,才能实现人的长远发展。

可见,介入式的审美模式应当是景观欣赏的合理途径。当代环境美学家大都不太赞同用欣赏艺术作品的方式来欣赏自然环境,并且从不同角度对自然审美的分离模式进行了批判。比如环境美学的倡导者赫伯恩就认为,以往的哲学家忽视或贬低了自然的审美,实际上,自然世界是一种具有不同类型、暗含潜力、极端丰富的审美体验源泉,并且,对自然的审美无法被艺术家、艺术史传统和艺术批评实践所束缚,因此,对自然的欣赏和体验方式应当是开敞的、参与式的和创造性的。[8]

本文认同对景观 “开敞的、参与式的和创造性的”审美方式,因为分离模式本质上是用艺术品的审美方式来观赏自然,是将景观从有机整体中孤立出来而人为地加上边框,以这种方式看待自然泯灭了自然的本性。对自然美的分离式欣赏建立在 “自然人化”的理论基础之上,自然之所以带给人美感是因为人在 “人化的自然”中看到了自身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自然因被征服而被赏识,虽然景观也具有这种 “如画性”的特点,但当代景观审美并不是把自然作为一个对象性的存在而去欣赏,自然不再以其各种形式感因素而取悦于人的耳目,而是以其天然本性展开和呈现,在与自然的沟通和体悟中,帮助人类寻找丢失的自我,回归本真。在中国古代哲学和美学思想当中早就有这种人与自然浑融一体的审美模式,从盘古开天辟地的创世神话中对宇宙鸿蒙的描写,到老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再到 《中庸》当中 “人与天地相参”的观念,无一不渗透着中国古人对自然的尊重和对自然的亲近。可见,在景观美学的研究当中,中国传统的哲学和美学思想可以提供有效的思路和方法,成为可资借鉴的理论源泉。

[1]黑格尔.美学 (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4.

[2][美]阿诺德·伯林特,李冬妮译.环境:向美学的挑战[J].江西社会科学,2004(5):204-208.

[3][美]史蒂文·布拉萨,彭锋译.景观美学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0.

[4]彭锋.回归:当代美学的11个问题[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28.

[5]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357-358.

[6]张法.20世纪西方美学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75.

[7][德]阿多诺,王柯平译.美学理论 [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110.

[8][加拿大]艾伦·卡尔.自然与景观 [C].环境美学论文集长沙 [M].长沙:湖南科技出版社,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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