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风险分析*

2011-04-12 06:05彭明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税收制度税务机关变动

□彭明

(湖南省宁乡县国家税务局,湖南 宁乡 410600)

企业税收风险分析*

□彭明

(湖南省宁乡县国家税务局,湖南 宁乡 410600)

企业税收风险是企业由于税收和业务变动而存在税收上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导致的财务后果。针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和问题,企业要树立全面、系统的税收风险意识,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要相机抉择、动态管理;要抓住控制关键点,进行精细化管理;企业要借助“外脑”和引进专业人才并举,委托、协作管理税收风险;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企业管理和控制税收风险。

企业税收风险;现状和问题;风险意识;动态管理;精细化管理;委托、协作管理

与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一样,企业税收风险存在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已有部分财税专家对企业税收风险进行了研究,部分企业管理者也在实际中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就。笔者拟就企业税收风险的几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一 企业税收风险的界定

(一)企业税收风险的界定

众所都知,企业财务上的风险概念,是由于不确定性所引发的企业财务后果,包括有利后果和不利后果。由此类推,我们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界定为:由于企业存在税收上的不确定性所可能导致的财务后果,同样也包括有利后果和不利后果。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点,就是由于企业税收上的不确定性引发的才叫做税收风险。如果由于企业偷税和抗税,虽然也引发财务后果,我们一般不把它归为企业财务风险范畴。如果一定要归入,其控制办法就是严格禁止。为研究方便,本文不予考虑。

(二)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主要包括:(1)企业税收制度的变动。一般来说,只有税收制度有变动产生风险,没有变动的税收制度,对于一个业务确定的企业来说,其税收负担是确定的,不存在不确定性,因而不会产生企业税收风险。税收制度的变动是产生企业税收风险的前提条件,是引起企业税收风险的根本原因。(2)企业业务的变动。包括投资和筹资在内的企业生产活动,我们称之为企业的业务。由于企业业务的变动,导致原来适应某个税收制度(体现为条文)的业务改变了适应条件,要重新适应另一税收制度(条文),这样,企业税收就存在不确定性,从而产生税收风险。企业业务变动是产生企业税收风险的现实条件。

税收制度变动和企业业务变动两种“变动”的共同作用,使企业产生了税收风险。同时,两种“变动”变动相互影响。税收制度变动通过影响企业财务成果或者改变社会资金运动流向,企业往往通过改变企业业务来适应税收制度的变动,来达到赢利的目的;而企业业务的变动,税收制度又通过变动来调节社会分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当两者的变动处于良性互动时,社会福利处于最大。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在保持税收制度良性互动的情况下,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对社会无疑是有益的。

二 企业税收风险的分类

企业税收风险可以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分类。按照企业对税收风险可控与否,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可控性税收风险与非可控性税收风险;按照企业税收风险产生于广义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划分,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筹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投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按照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理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税收筹划(安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企业税收风险还可以按照其他标准进行分类。本文之所以按三种不同方法进行分类,是为了后文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控制的论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WTO承诺的落实,企业与国家间的分配关系就体现在税收上,因此税收对企业的财务成果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税收制度是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起着促进或者阻碍作用;其制定中也存在多种原因,处于不断地变动中。税收制度的变动是产生税收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税收制度变动所导致的企业税收风险,企业无法有效控制,因此是非可控性税收风险。下面略加说明。

企业对税收制度的解读和运用(适应条件)不同,以及企业对税收制度的适应性不同,也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不确定性,由此所导致的企业税收风险,企业是可以控制和预防的,因此,属于可控性税收风险。对于企业而言,非系统性税收风险是重要的。

我国现行税收贯穿于企业广义生产经营活动中(即既包括狭义上的为生产或者服务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为准备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筹资和投资等活动),因此,企业税收风险伴随着企业广义上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在企业破产清算或者并购重组过程中(属于筹资活动或者投资活动)也存在企业税收风险。

企业对税收风险并非束手无策,而是可以加以管理和控制。但在管理和控制活动中,同样也会产生税收风险。把这些税收风险和原有企业税收风险合并的税收风险,按照税收风险的控制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划分为税收筹划(税安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税收筹划(安排)风险是指企业并未产生真实税收前,税收筹划(安排)本身存在漏洞所包含的潜在的税收风险;税收管理风险则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安排、落实和管理缺失或者不到位而产生的税收风险。

三 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和问题

(一)企业开始重视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WTO的“倒逼机制”,税收对企业的影响日益加大。税收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成果的影响来影响企业的投融资决策。与此相适应,企业开始重视企业税收,重视企业税收分析的管理与控制。其主要表现在:(1)企业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和税收安排。企业税收筹划职业成为一种高收入职业,品牌卓越的税收筹划业务开始出现“买方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不断上涨;企业除了聘请品牌卓越的专业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和税收安排,开始建立企业自己的专职税收筹划队伍;企业招聘CFO和财务经理时,几乎100%的公司都把“熟悉财经税收法律法规”作为重要的基本条件。(2)部分企业开始组建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之外的税务管理部门。一些大型央企和具有前瞻意识的上市公司,开始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专司管理和控制企业税收风险职责。该部门工作人员收入不菲。如湖南某上市公司招聘的企业税收风险控制人员,年薪在12万元以上。(3)部分集团公司和行业协会开始“协作”研究税收对集团公司和行业的影响,进而影响税收制度的制定和调整,降低集团公司或者行业所属企业的税收风险。如某电力集团,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在集团所属公司抽调财务、经济和法律精英人才,用2个月时间专题研究,寻求对策,并形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该集团生产经营的影响报告,试图获取行业税收特殊优惠。这在一些垄断行业较为明显。对此,前者应予肯定,后者则要区别对待。

(二)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三重三轻”

尽管目前企业开始重视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但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体现在:粗放管理,随意性大,整体观念不强,被动管理多,主动管理少。概而言之,目前企业税收方向管理和控制存在“三重三轻”,即重筹划轻落实,重事后轻事前,重单一轻整体。

所谓重筹划轻落实,是指企业在对待税收风险风险上,注重事前税收筹划和税收安排,把企业税收负担设计得最低,但是,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税收筹划和税收安排的方案严格执行,没有及时根据税收制度的调整变化进行动态税收筹划和税收安排,以致企业税收存在漏洞,税收风险较高。一旦被税务机关查获,企业税收损失很大。究其原因,这是企业按照最优选择理论设计,忽略了动态调整,是一种僵化的管理思维所导致。

所谓重事后轻事前,是指企业在税收风险的应对上,偏向事后处理而轻视事前预防,即使有事前预防,也是以前有过教训的“保守预防”,而不是深刻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对相同(近)风险提前预防。其结果是,企业承担了全部税收风险,并增加了处理税收风险的额外负担,降低了企业的盈利水平。例如,在发票管理上,不愿意严格辨别发票的真伪和购买、支付业务流程的合规性,见票就付,留下税收风险的“火种”。究其原因,这是粗放管理和被动管理思维所导致,缺乏精细管理和主动管理。

所谓重单一轻整体,是指企业在税收风险管理上,比较重视某一个税种或者整体税收的负担,而忽视其对企业整体效益的影响。严格来说,管理和控制税收风险只是增加企业效益提升盈利能力的途径之一。单一管理和控制企业某个税种税负,有可能导致企业整体税负的升高;单一管理和控制整体税收负担,有可能导致企业整体效益的降低。因为严格来说,“并不是企业创造了税收,而是消费者负担了税收”。有时,貌似合理的税收筹划(安排)方案,会损害企业股东和合作者的利益、降低企业营销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水平,或者损害企业的商誉。这些都影响企业价值和企业股东价值,背离了企业(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企业目标。究其原因,这是企业管理者缺乏整体思维所导致,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三)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态度并不一致

有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持赞成和支持态度,主动向企业解释税收制度(政策)变动,提醒企业注意和防范企业税收风险的风险点,为企业防范税收风险出谋划策,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有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则对此不闻不问,认为防范税收风险是企业的事情,税务机关的职责是税收执法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主动帮助企业寻找税收风险点是不务正业。究其原因,后者是税务机关的本位主义思想所导致。

四 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对策

(一)企业要树立全面、系统的税收风险意识

这包括二个方面:一是企业税收风险自始至终伴随于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因此,企业税收风险不是某个时候才需要管理和控制,这种管理和控制,随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直至企业的终止而终止。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要贯彻“全程管理控制”理念;二是企业税收风险与企业各个部门、每个“作业”密切相关,因此,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需要各部门参与、全员参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某个或者某几个部门单独可以完成的。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要贯彻“全员管理控制”理念。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总经理(董事长)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财务副总(CFO)为直接负责人,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全面、系统的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贯彻落实到位。

(二)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要相机抉择、动态管理

企业税收风险在不同的企业生命周期,随着企业经营目标的变化和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税收制度随时间的变动而变化,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要“相机抉择”,因时而变,应变而化,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管理流程和控制标准。可以说,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艺术。相机抉择管理和控制税收风险是一种主动管理税收风险行为,具有及时性和有效性,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更为积极、有效。

(三)企业对税收风险要抓住控制关键点,进行精细化管理

前已述及,税收筹划和税收风险的管理,重在落实。一个小小的疏忽会导致很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时,要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目标,寻找本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关键点。所谓关键点,就是这些流程(步骤)对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产生重大影响。例如,一个生产企业,材料的购进,从实物的管理到票据的管理,乃至往来账款的管理,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影响较大,因而是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一个关键点。当然,一个企业往往有几个、几十个甚至更多个关键点。这要根据企业)的工艺流程、规模大小和管理水平来确定。确定了关键点之后,企业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或者由有关部门确定控制标准,严格按照控制标准进行日常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精细化管理到位。

(四)企业要借助“外脑”和引进专业人才并举,委托、协作管理税收风险

目前,由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专业人员较少,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专业性很强,以及客观存在的“隧道视野”,企业在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技术上,可以坚持“两条腿走路”,即一方面坚持引进专业人才,包括税收专业人才,自己制定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标准,实施实时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和大专院校专家教授,借助“外脑”来识别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关键点”,制定管理和控制标准,必要时,还可以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对由于企业创新引发的税收政策空白,企业可以向专业机构或者大专院校专家咨询,预计税收风险,并向税务机关进行书面报告,请求书面答复。作为企业,这种报告就是主动启动了后文提到的“企业创新税收风险保护机制”。

(五)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企业管理和控制税收风险

一部分企业税收风险和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风险是同一风险的两面,只是不同的观察者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和分析而已。因此,从税务机关来说,企业管理和控制好了税收风险,或者说,企业降低了税收风险,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就随之降低。因此,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企业管理和控制税收风险。具体包括:宣传税收法律制度尤其是税收制度的变动,从专业角度帮助企业分析税收风险,寻找税收风险的关键点,协助制定控制标准,适时给予评价。同时,为鼓励企业创新,降低企业创新的税收风险,建议税务机关建立“企业创新税收风险保护机制”。企业创新税收风险保护机制的要点是:在企业创新时,企业尽到了“诚信”业务,及时将有关创新方式的税收问题向税务机关进行了报告(主要是现行税收制度没有涉及),税务机关必须对此按照税收原则予以答复,且这种答复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就给企业创新的税收有了明确预期,从而避免了税收风险。这种机制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提高社会福利。对于一些税收制度尚未明文规定的,企业同样可以报告并请求答复,这也类似于“企业创新税收风险保护机制”。

F812.423

A

1008-4614-(2011)01-0018-04

2011-01-12

彭明(1970-),男,湖南宁乡人,湖南省宁乡县国家税务局经济师、会计师,会计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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