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 钢,周志雄,张 凡
(首都体育学院,北京 100088)
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中若干重要问题的研究
季 钢,周志雄,张 凡
(首都体育学院,北京 100088)
采用文献资料法和专家访谈法,探讨我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主要分析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存在的合法性、评价心血管机能评价指标的科学性、指标评分的合理性和测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法性;评价指标科学性;台阶试验
通过互联网检索了中国知网 (CNKI)学术文献总库、万方数据库,搜集有关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方面的学术论文。在对上述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基础上,归纳和提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家咨询及访谈,对 《标准》实施中一些问题进行咨询。本研究访谈相关专家5名,主要了解 《标准》实施的现状和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等。
在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有特定的涵义。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就三者之间的效力来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从法律角度来看,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标准》是国务院部委颁布的规章,其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其约束力也要小于法规法律。
《标准》实施办法中规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1]然而,我国 《高等教育法》第58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校学生准予毕业的条件,其中没有附加其它条件。《标准》中规定的毕业标准不包含在 《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毕业标准中,所以学校没有理由不让不合 《标准》规定的学生毕业,这是一个法律的规定。由此不难看出,《标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 《高等教育法》第58条规定相抵触。《高等教育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而 《标准》是国务院部门颁布的规章,从法律、法规、规章的等级地位来看,《高等教育法》的等级高于教育部制定的规章,其法律效力必然也高于规章。这也就成为衡量规章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标准。从时间上来说,《高等教育法》颁布在先,《标准》实施在后,《标准》的制定没有依据 《高等教育法》,这一部门规章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应是无效的规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存在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情形的,则由有关机关依照第88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因此,建议对 《标准》实施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依法给予修改,或报请国务院有关机构做出一个规章适用解释,使之实施更合法。
2.2.1 《标准》中心血管机能评价指标的同质性问题
按照 《标准》中有关规定,反映身体机能的评定指标有肺活量、台阶试验、1000m (男生)和800m (女生)4项,其中肺活量为必测项目,男生从台阶试验、1000m跑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台阶试验、800m跑中选测一项[1]。一般来说,从多个测试指标任选一个指标,这就需要这些供选指标之间有较好的一致性或同质性。
规划制度设计为新旧动能转换试点提供良好的发展布局和基础保障,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新旧动能转换依靠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价格体制、要素市场化配置、科技体制、包容审慎监管等领域的制度设计,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坚持顶层设计与分项规划相结合原则,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把资源配置重心向新旧动能转换倾斜,提前谋划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破解经济发展和结构失衡难题,切实让市场在新旧动能转换进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有研究表明,男、女学生中长跑成绩与台阶成绩两项目之间呈低度相关[3],男生的台阶试验得分与耐久跑得分两个评价标准不完全一致,而女生的台阶试验得分与耐久跑得分这两个评价标准基本一致[4]。在学生体质测试实践中,用台阶试验进行达标测试,学生的优良率很高,而再用1000m或800m跑测试,同一批学生的优良率明显下降,作为反映同一机能状况的两种测试指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测试结果表现出较大的差异,选测项目间的替代兼容程度值得商榷[5]。
《标准》中台阶测试和耐久跑两个指标内涵无同质性,台阶测试得分和耐久跑成绩得分之间是一种人为设定的对称关系,而不是指标间的内在联系,在评价机体心血管功能方面这两个指标不能相互替换[6]。虽然两指标间并无显著的内在联系,但从学生体质评价结果来看,大学生台阶测试得分和耐久跑成绩得分无显著差异。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在制订体质健康标准过程中,将两个指标的实际值转化为对应的评分值。实际上,在现行的体质测试评分中,台阶测试得分和耐久跑成绩得分之间是对称关系。这是通过大量样本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后,根据大学生台阶测试得分和耐久跑成绩得分的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分等级,人为地确立了两个指标得分的对应关系。这是一种人为设定的指标之间的对称关系,而不是指标间的内在联系,这往往就掩盖了两个指标内涵的虚无关系。
2.2.2 《标准》中心血管机能评价指标的有效性问题
为了进一步分析和验证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台阶试验指标在评价学生心血管机能方面的有效性,我们对北京市5所高校328名大学生进行实验测试研究,结果表明[7],大学生最大吸氧量与其肺活量指数之间呈一定的相关关系,但大学生最大吸氧量与其台阶测试值 (得分)和耐久跑成绩 (得分)之间均无明显的相关关系,这就反映出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台阶试验和耐久跑两个指标与最大吸氧量之间无密切联系,即台阶试验和耐久跑测试指标难以有效地反映出人体心肺机能水平和有氧运动能力。由此不难看出,《标准》中规定的台阶测试和耐久跑指标不能有效地评定人体心血管功能。
综上所述,《标准》中台阶测试和耐久跑两个指标内涵无同质性,在评价学生心血管功能方面不能相互替换,台阶测试和耐久跑指标难以作为评价大学生心血管功能和机体有氧运动能力的有效指标。
《标准》的评分标准规定,男生1000m跑运动成绩3.27min单项得分是100分,运动成绩4.33min单项得分是60分。男生1000m跑运动成绩4.33min—4.05min单项得分区间为60—72分,得分区间为每7秒钟3分;而男生1000m跑运动成绩3.42min—3.58min单项得分区间为75—87分,得分区间为每5秒钟3分。从体质测量和评价的角度来看,指标评分的跨度较大,往往很难真实评价和区分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同时也会对一些体质健康总分处于优秀、良好和及格临界处的学生造成不同影响。因此,作为定量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的体系,《标准》评价指标评分的分值标准设计应该更加细化,以增加评价的区分度和准确性。
《标准》中还明文规定: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这一规定虽能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但分数达到优秀者并不代表该学生体质状况就真正达到了优秀水平。而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其 《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 《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还有一些高校在 《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 《标准》的要求,与早操、课外体育锻炼联系起来,所上报的测试结果均为学生在体质健康测试时的成绩[8]。这样,《标准》中对奖励情况的规定就难以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相反还很容易成为体质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加分及格的渠道,这就使得 《标准》在实践操作中容易存有不公平性,使原本严谨的规章制度变得不够严谨。
另外,《标准》实施后对学生体育锻炼行为的影响较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方式和时间也没有因为 《标准》的实施而改变[9]。《标准》并没有实现其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的目的。
2.4.1 测试数据造假及作弊问题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明确规定,教学效果的体育指标中的A级标准为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7%,B级标准为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96%。正因为教育主管部门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作为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而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又与高校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致使各高校不得不对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加以重视。同时也不得不为达到评估所要求的达标率煞费苦心,在个别高校出现了编造学生体质测试数据以提高本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等作假行为。同时 《标准》实施办法还规定体质测试不合格不能毕业、不到良好不能评奖评优,而作为教师,看到积极锻炼的学生因为能力问题实在不能达标都会通融一下,但这种通融在某种程度上又成了造假。
另外,目前一些高校在进行学生体质测试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作弊现象,如握力测试时采用双手测,坐位体前屈测试时屈腿测而非规定的伸直腿测试,台阶试验测试时故意放慢节奏以降低运动负荷,甚至出现替考代测等严重违纪现象。作弊现象的出现既有社会上制假作假现象猖獗这一大背景下大学生对作弊的从众心理,也由于测试组织工作存有漏洞导致学生产生侥幸投机心理,同时教师执法不严给作弊者提供了条件,同学间的替考代测助长了作弊等不良风气[10]。
2.4.2 测试仪器设备的准确性问题
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采用智能化的测试器材,比过去的人工测试手段方便快捷,减少了测试和统计的工作量。但是,体质测试中不同测试仪器测量结果存在误差,成为影响体质测试结果的一个重要问题。例如,在学生身高测试中,同一个学生在两台仪器上测试的结果相差2cm;在女生仰卧起坐测试中,测试结果竟相差8个。这种测试结果不能做到准确无误的情况,明显有违测试器材应遵循的科学性原理,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测试器材的质量检测,对误差率制定合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2.4.3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组织工作问题
在体质测试前,老师没有向学生讲述测试仪器的功能及注意事项,导致学生的犯规和重测太多。如立定跳远的踩线犯规和肺活量的重吹现象,直接影响了测试工作的进行速度。台阶试验测试过程中主观人为因素比较多,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往往导致台阶试验测试结果不够准确。例如,学生测试的节奏不一致,有快有慢;大部分学生膝关节没有伸直,没有达到测试的要求;部分学生态度不端正,故意放慢速度;台阶运动结束后,很多学生都容易把指夹夹错位置。
由于学生体质测试工作量较大,而一些学校没有提供充足的资金来完成测试工作,所以在测试酬金方面,很难满足教师的要求,导致部分教师和测试工作人员的情绪消极,工作效率下降,严重影响到测试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影响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标准》的实施办法部分与 《高等教育法》相抵触,《标准》中的部分规定应是无效的。建议对 《标准》中的部分规定依法给予修改。
《标准》中台阶测试和耐久跑两个指标内涵无同质性,在评价学生心血管功能方面不能相互替换,台阶测试和耐久跑指标不能作为评价大学生心血管功能和机体有氧运动能力的有效指标。
《标准》中部分评价指标评分跨度较大,难以真实地评价和区分学生体质状况。《标准》中有关奖励情况的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容易存有不公平性。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的欠缺与测试组织过程中的漏洞滋生了 《标准》测试数据作假与作弊现象。
《标准》测试仪器的准确性有待提高,测试的组织工作有待加强。
[1]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Z].教体艺[2007]8号.
[2] 王小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与《高等教育法》冲突的法律问题[J].体育学刊,2006,13(5):10-14.
[3] 段黔冰,张和莉.大学生心功能评定指标实施效果的对比研究[J].体育科学,2005(6):84-86.
[4] 陈东良,徐南强,张来明.男、女大学生哈佛台阶试验指数与耐久跑评价标准的比较实验研究[J].体育科学,2004(1):38-39.
[5] 季钢.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学测试指标的探讨[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5(1):50-51.
[6] 周志雄,季钢,张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心血管功能评定指标的同质性和有效性的实验研究[J].体育科学,2006(11):75-79.
[7] 周志雄,季钢,张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台阶试验作为有氧耐力素质指标有效性的实验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1):57-59.
[8] 雷慧.湖南省高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状况的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8:20-26.
[9] 王新雷,张晓丽.关于大学生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知及态度问题的研究[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9(2):73-75.
[10] 丁建岭.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作弊现象的思考[J].体育师友,2009(2):57-59.
Disscussion on the Key Problems of the“National Physical Fitness and Health Criteria for Students”in Application
JI Gang,ZHOU Zhi-xiong,ZHANG Fan
(Capital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Beijing 100088,China)
Wit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expert interview,the paper studied the practical problems of“National Physical Fitness and Health Criteria for Students (NFHCS)”.We mainly analysed the validity of NFHCS,reliability of cardiorespiratory fitness index,rationality of evaluation index and some pratical problems in the test.
NFHCS;validity;reliability of index;step test
G811.37
A
1008-3596(2011)06-0083-03
2011-07-14
北京市教委2011年社科计划面上项目 (SM201110029003)
季 钢 (1970-),男,北京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学生及成人体质测量与评价。